陝西寶雞住戶燃氣表盤不顯數據 21個月估算超氣400m3
(通訊員:汪振群)近日,家住寶雞市區陳倉路汪先生去寶雞中燃城市發展有限公司充值燃氣時,燃氣工作人員告知:“你的燃氣卡內100m3氣還在,沒有使用。”1月12日汪先生直接聯係公司客服後初步確定是燃氣表已壞,並於15日燃氣公司上門更換住戶燃氣表。住戶21個月表盤不顯示數據,而且可以正常使用燃氣,經過雙方協商最後確定補交估算超氣400m3的費用。
據悉:1月15日下午汪先生去市文化路寶雞市中燃城市發展有限公司客戶售後服務大廳交新換的燃氣表費用396元,同時協商處理補交超氣費用事宜,當時由燃氣公司的一名小夥給按照公司規定:每月以21m3計算。從住戶2005年1月15日第一次購氣到2013年12月共計108個月計算,然後減去住戶2012年3月20日以前的實際總購氣量780m3,等於1488m3的補交的氣量,住戶認為顯然不合理?因為2005年1月15日到2012年3月20日共8年總購氣量才780m3,現在從2012年3月20日最後一次購氣到2013年12個月數據不顯示才21個月就要補交1488m3氣量。當時住戶提出這種算法不合理,售後服務大廳人員說你去找我們領導王愛新主管,給客戶計算的是要補交800多m3的氣量,但住戶覺得算的還是有些高?同時提出本人由於長期在外地工作,小孩一直在小飯桌托管,愛人經常上班中午不回來,家中很少做飯情況。王主管說那去你們物業開具水電使用證明,然後給你適當的考慮減免燃氣費。16日下午住戶帶著物業的水電使用證明,又找到王主管,他說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按照每月12m3計算,108個月共計1296m3減去總購氣量780m3,剩餘516m3就是你現在補交的,客戶依然不能接受。然後客戶又去燃氣客戶接待室找到負責接待的孟寶民,同時也給解釋自己的實際情況,提出王主管的計算方法不合理?希望能從2012年3月20日以後到現在共21個月每月按照燃氣公司的每月21m3標準估算是:441m3,孟師傅表示同意,並說你寫一份自2005年到現在家中天然氣用量使用說明書?根據這份說明,當時又給優惠了41m3,還說給優惠差不多就行了,不要在為難我,因此最終補交為400m3經雙方基本達成協議。
17日上午,針對目前出現天然氣表盤不顯示數據可以正常使用的問題?筆者采訪了寶雞中燃城市發展有限公司9樓的師軍主任,他說:“這種老式天然氣表,如果你的天燃氣表盤不顯示讀數,發現後要及時與我們客服取得聯係,做到及時處理;如果長期天然氣表盤不顯示數據,你用上三年五年也不和燃氣公司聯係,那就是違法行為”。還有許多市民對燃氣公司每年收取的12元調壓器維護費不理解?師主任解釋:這個費用是維護是小區室外的調壓器維護費用,天然氣調壓器 ( 俗稱減壓閥),是通過自動改變經調節閥的天燃氣流量而使出口天然氣保持規定壓力的設備,通常分為直接作用式和間接作用式兩種。最後筆者問:目前這種天然氣表盤不顯示數據的情況,按照常理以住戶幾年來使用的燃氣均數值計算是不是更合理?他說不是那樣算的?
在此,筆者希望省天燃氣總公司相關部門結合市民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住戶天然氣使用期間的各項有效處理措施,尤其是天燃氣表盤不顯示數據期間的規範合理計算方法;以及健全每年定期對全市天燃氣用戶燃氣表安全使用檢查、監管登記製度,及時發現天燃氣表盤不顯示數據的情況,做到及時處理,減少與住戶之間的糾紛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