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監控監測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瓦斯監控監測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操作人員必須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測,當煤礦的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發生故障時,應按以下規定執行。
1、當煤礦的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值班礦長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立即處理。
2、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並將實施情況記錄在冊。
3、在故障發生後,應積極組織搶修,盡快恢複正常。並將發生故障時間、現象、原因、處理辦法、恢複時間等做好記錄。
4、當煤礦的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發生故障時,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超過1小時應向縣級主管部門報告,超過4小時應向市(地)主管部門報告,超過8小時應向省局主管部門報告。
5、堅持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故障上報製度,否則視為係統無故障停止運行,要按規定對值班人員進行處罰。
6、為保證我礦瓦斯監控係統正常運行,及時處理係統故障,特製定本辦法;
①如遇網絡故障,不能上傳數據,應立即通知網絡維護人員進行修理。
②如遇電信線路故障,應立即通知縣監控中心進行處理。
③如遇電腦主機故障,或數據接口故障應在10分鍾內起動備用主機和接口,保證數據正常上傳。同時通知網絡維護人員進行修理。
④當電腦軟件出現錯誤,應立即通知網管人員進行維護,十分鍾內不能修複的故障,應啟用備用主機。
⑤如發現井下 傳感器數據傳輸中斷,立即通知井下當班電工進行維修,同時通知當班瓦斯檢查員加強故障地點的瓦斯檢查。並如實填寫故障記錄,並上傳。
⑥所有維修操作都要留有記錄,詳細說明故障類型,現象,以及處理方式,並製定故障期間采取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