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教學:
清點人數 、填寫日誌
複習舊課:
附記:
本節課參考《煤礦職工防突專項培訓通用教材》
教學方法
教 案 內 容 手 段
時間分配
一、我國煤礦煤與瓦斯突出現狀
煤與瓦斯突出是指在壓力作用下,破碎的煤與瓦斯由煤體內突然向采掘空間大量噴出,是另一種類型的瓦斯特殊湧出的現象。它具有極大的破壞性。每次突出前都有預兆出現,但出現預兆的種類和時間是不同的,熟悉和掌握預兆,對於及時撤出人員、減少傷亡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煤與瓦斯突出防治技術的發展
盡管煤與瓦斯突出現象發生已經經曆了一個半世紀,我國的煤與瓦斯突出防治技術起步較晚。隨著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撫順煤炭研究所的成立而開始起步,縱觀其發展過程,大致可以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五十年代,以安全防護措施為主的階段,防突目的即在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避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該階段提出的防突措施主要有震動性放炮。即在作業人員遠離工作麵的條件下放震動炮,誘導煤層發生突出,以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
第二階段,即防突措施研究試驗階段,從五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初。在該階段,提出了多種區域性和局部性防突措施,其中防突效果比較成功的的區域性防突措施主要有開采解放層和預抽煤層瓦斯;局部性防突措施有超前鑽孔、鬆動爆破、煤層注水、水力衝孔、水力衝刷以及石門揭煤架設金屬骨架等等,其中開采解放層在六、七十年代在北票、中梁山等局得到了最為廣泛的應用,技術在運用過程中趨於完善,而鬆動爆破和超前鑽孔措施是目前突出礦井應用最為普遍的局部防突措施,並起到了很好的防突效果。
第三階段,即突出預測階段,從七十年代開始到八十年代初。撫順分院在國內首先與北票礦務局、白沙礦務局合作,從七十年代開始進行煤層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提出了預測煤層突出危險性的單項指標△P、瓦斯壓力為P,堅固性係數f和綜合指標D、K。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撫順分院又在國內率先提出了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鑽屑解析指標△h2、鑽屑量S。1984年重慶分院也提出了工作麵突出危險性瓦斯解吸指標K1值。
第四階段,即四位一體綜合防突階段。從1988年開始,以《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頒布為標誌,我國的防突技術全麵進入以預測、措施、措施效果檢驗和人身安全防護措施四位一體綜合防突階段。該階段將突出預測和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引入到防突工作中來,以法規的形式將預測、防突技術措施、措施效果檢驗和安全防護措施結合起來在全國突出礦井推廣應用。為了貫徹四位一體防突技術,原煤炭部責成撫順分院和重慶分院組成專家組在全國統配局礦和部分地方煤礦進行技術宣講,從此我國的防突技術水平有了質的飛躍,突出次數由八十年代初的全國每年上千次下降到目前的200多次。而一些防突技術水平較高礦務局,年突出僅幾次。
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
1.《防突規定》修訂出台的主要背景
1)、我國煤礦開采深度的不斷加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越來越重要,
(一)是煤礦突出危險性越來越嚴重,2008年煤礦瓦斯等級鑒定,全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計754處,比2007年增加了55處;
(二)是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仍時有發生,2008年,全國煤礦發生重大(一次死亡10人以上)突出事故10起,占重特大瓦斯事故的55.6%。
2)、為體現煤礦防突技術、裝備和管理的進步,並與近年來有關新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2005年9月3日國務院令第446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及與一批煤礦安全生產新法規和標準相銜接,進一步加強防突工作,對原煤炭工業部1995年發布的《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進行修訂。
堅持源頭治理的原則,立足於超前治理,即揭、掘、采煤前確認區域性消除突出危險並達標後,方準許揭掘采。《防突規定》充分吸納了近年來科技攻關成果,將已經成熟的經驗和措施納入規定之中,重點強化區域防突措施,提升防突理念,同時進一步完善了局部防突措施。
堅持依法治突的原則,立足於嚴格管理。修訂後的內容與近年來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相銜接,與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標準、規範相銜接,與行政許可和現行管理體製相銜接,並將規定上升到部門規章,體現權威性。
2.《防突規定》的製定原則
《防突規定》在《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基礎上製定,製定的總體思路概括起來有十二個字:以人為本、源頭治理、依法治突。
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立足於安全第一。
堅持源頭治理的原則,立足於超前防治。
堅持依法治突的原則,立足於嚴格管理。
3.《防突規定》的特點
《防突規定》的主要特點體現在三個方麵,即強製性、超前性、完整性。
煤礦企業及職工防突職責
煤礦企業隻要負責人和礦長職責: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突出礦井的礦長是本單位放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有突出礦井的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突出礦井礦長應當分別每季度、每月進行防突專題研究、檢查、部署防突工作,保證防突科研工作的投入,解決防突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確保抽、采、掘平衡,確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實。
煤礦企業、礦井的技術負責人對防突工作負技術責任,組織編製、審批,檢查防突工作規劃、計劃和措施,煤礦企業、礦井的分管責任人負責落實所分管的防突工作。
煤礦企業、礦井的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對本職範圍內的防突工作負責。
區隊長、班組長對管轄範圍內防突工作負直接責任。
防突人員對所在崗位的防突工作負責。
煤礦企業、礦井的安全檢查部門負責對防突工作的監督檢查。
課程名稱:煤與瓦斯突出分類及其規律 審閱人
教學對象:全隊幹部職工 學時 10
授課時間 年 月 日 星期
教學目的與要求 1、了解瓦斯地質的相關知識;
2、掌握煤與瓦斯突出的類型及預兆;
3、掌握煤與瓦斯突出機理及規律。
教學重點 煤與瓦斯突出的概念、分類及危害
教學難點 煤與瓦斯突出規律及預兆
授課方法 講授
教具儀器 多媒體,電教室
組織教學:
清點人數 、填寫日誌
複習舊課:
煤礦防突規定與煤礦企業防突的主體責任
附記:
本節課參考《煤礦職工防突專項培訓通用教材》
一、概述
含義:煤礦地下采掘過程中,在極短的時間內(幾秒到幾分鍾),從煤、岩層內以極快的速度向采掘空間內噴出煤(岩)和瓦斯(CH4、CO2)的現象,稱為煤與瓦斯突出。
世界上首例煤與瓦斯突出事例發生在1843年法國。1879年4月17日比利時阿拉波二號井上山眼掘進時發生了世界上第一例大強度突出,突出強度420噸煤,噴出50萬立方米以上的瓦斯。世界上最大的一次突出發生在1969年7月13日蘇聯頓巴斯加加林礦710m水平主石門揭穿L3煤層時,煤層厚僅1.03m,突出煤量1.42萬噸,瓦斯25萬立方米。
迄今為止,世界各主要產煤國家幾乎都發生煤與瓦斯突出,這些國家主要有中國、前蘇聯、波蘭、日本、法國、美國、匈牙利、比利時、德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其中,中國、蘇聯、法國、波蘭、日本是突出在千噸以上的較嚴重的國家。
2、危害:煤與瓦斯突出是煤礦嚴重的自然災害之一,是煤、岩和瓦斯參與下的一種複雜的動力現象。具體表現為在數秒至幾十秒鍾極短的時間內向巷道、采麵等采掘空間拋出大量的煤岩,並噴出大量的瓦斯。煤量從幾噸到上萬噸,瓦斯量從幾十立方米到數百萬立方米。危害輕的摧毀巷道支架,推倒礦車,破壞通風設施,引起局部地區風流反風,嚴重的使井巷充滿煤岩和瓦斯,造成人員窒息、埋人,甚至可能引起礦井瓦斯爆炸等煤礦惡性傷亡事故。
如1879年4月17日比利時阿拉波二號井上山眼掘進時發生了世界上第一例大強度突出,突出強度420噸煤,噴出50萬立方米以上的瓦斯,逆流瓦斯從提升井口23m處絞車房附近的火爐引燃瓦斯,火焰高達50m,井口建築一片廢墟,在2小時後火焰將要熄滅時,又連續發生了7次惡性瓦斯爆炸,造成124人喪生,其中地麵燒死3人,燒傷11人的特大惡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二、突出的機理
對煤與瓦斯突出的機理認識:
1、傳統認識分為四個階段,即:①能量積聚,瓦斯壓力梯度提高和岩體阻力降低。②地應力狀態突然發生變化,煤體卸壓而透氣性增大,瓦斯開始形成,吸附瓦斯大量解吸,加強瓦斯流。③煤與瓦斯拋出,在高速瓦斯的作用下,粉碎煤塊,加強瓦解角吸。④由於堵塞和突出孔洞周邊圍岩平衡,突出停止。
2、突出機理假說:
(1)瓦斯作用說:認為煤體內瓦斯在突出中起重要作用。
(2)地應力說:認為突出主要是地應力作用的結果。
(3)綜合說:認為突出是地應力,瓦斯壓力與含量的結構性綜合作用。突出的機理是關於解釋突出的原因和過程的理論。突出是十分複雜的自然現象,它的機理還沒有統一的見解,假說很多。多數人認為,突出是地壓、瓦斯、煤的力學性質和重力綜合作用的結果。
3、掌握煤與瓦斯突出的三個條件:
(1)在一定區域內積聚了大量瓦斯。
(2)瓦斯區域內的煤(岩)體在應力作用下已經受到損壞,煤(岩)體基本失去傳遞壓力的能力,瓦斯處於承壓狀態。
(3)承壓狀態瓦斯壓力突然失去平衡。
4、應熟悉突出煤層的基本特征
(1)突出煤層具備較高的變質程度。
(2)突出煤層具有較高的瓦斯壓力和瓦斯含量。
(3)突出煤層的透氣性較低,頂底板一般為封閉型,頂板多為泥岩,一般為煙煤和無煙煤。
(4)突出煤層的破壞程度較高、強度低(ⅲ——v類)。
(5)突出煤層的放散初速度較大。
(6)突出煤層的表麵積較大。
(7)突出煤層的大、中孔隙容積之和在總的孔隙容積比較大。
三、突出的一般規律
1、突出發生在一定的采掘深度以後。每個煤層開始發生突出的深度差別很大,最淺的礦井是湖南白沙礦務局裏王廟煤礦僅50m,始突深度最大的是撫順礦務局老虎台煤礦,達640m。自此以下,突出的次數增多,強度增大。
2、突出多發生在地質構造附近,如斷層、褶曲、扭轉和火成岩侵入區附近。據南桐礦務局統計,95%以上的突出(石門突出除外)發生在向斜軸部、扭轉地帶、斷層和褶曲附近。北票礦務局統計,90%以上的突出發生在地質構造區和火成岩侵入區。
3、突出多發生在集中應力區,如巷道的上隅角,相向掘進工作麵接近時,煤層留有煤柱的相對應上、下方煤層處,回采工作麵的集中應力區內掘進時,等等。
4、突出次數和強度,隨煤層厚度、特別是軟分層厚度的增加而增加。煤層傾角愈大,突出的危險性也愈大。
5、突出與煤層的瓦斯含量和瓦斯壓力之間沒有固定的關係。瓦斯壓力低、含量小的煤層可能發生突出;壓力高,含量大的煤層也可能不突出。因為突出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國30處特大型突出礦井的煤層瓦斯含量都大於20m3/t。
6、突出煤層的特點是強度低,而且軟硬相間,透氣係數小,瓦斯的放散速度高,煤的原生結構遭到破壞,層理紊亂,無明顯節理,光澤暗淡,易粉碎。如果煤層的頂板堅硬致密,突出危險性增大。
7、大多數突出發生在放炮和落煤工序。例如,重慶地區132次突出中,落煤時124次,占95%。放炮後沒有立即發生的突出,稱延期突出。延遲的時間由幾分鍾到十幾小時,它的危害性更大。
8、突出前常有預兆發生,突出預兆:
1、煤層結構和構造
層理紊亂,煤軟硬不均或變軟,煤暗淡無光,煤層受擠壓,厚度變大,傾角變陡,煤層幹燥等。
2、地壓增大
如來壓聲響,支架折斷,煤炮聲,煤岩開裂,煤壁外鼓,片幫,掉碴,底鼓,打鑽時頂鑽、夾鑽等。
3、瓦斯及其它
瓦斯湧出異常,忽大忽小,悶人,煤塵增大,煤或氣溫變冷,頂鑽噴瓦斯、噴煤等。
課程名稱: 煤與瓦斯突出管理 審閱人
教學對象:全隊幹部職工 學時 6
授課時間 年 月 日 星期
教學目的與要求 1、掌握煤礦防突工作的原則和基本要求;
2、掌握煤礦防突管理的一般規定;
3、熟悉煤礦防突管理的相關知識;
4、熟悉煤礦防突管理措施的相關知識。
教學重點 煤礦防突工作的原則和基本要求
教學難點 煤礦防突管理製度的相關知識
授課方法 多媒體
教具儀器 多媒體教學係統
組織教學:
清點人數 、填寫日誌
複習舊課:
煤與瓦斯突出分類及其規律
附記:
本節課參考《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管理規定》
煤礦防突工作原則
《防突規定》在總則中,提出了防突工作的原則,並對防突工作的基本原則、采掘作業時的防突原則、區域防突的指導思想、發生突出時的處置原則作了明確規定。
防突工作堅持區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補充的原則。突出礦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頭、不采突出麵。未按要求采取區域綜合防突措施的,嚴禁進行采掘活動。
區域防突工作應當做到多措並舉、可保必保、應抽盡抽、效果達標。
突出礦井發生突出的必須立即停產,並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強化實施綜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隱患後,方可恢複生產。
非突出礦井首次發生突出的必須立即停產,按本規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機構和管理製度,編製礦井防突設計,配備安全裝備,完善安全設施和安全生產係統,補充實施區域防突措施,達到本規定要求後,方可恢複生產。
二、一般規定
1、突出礦井必須建立健全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各級崗位責任製,嚴格執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各項規定。
2、突出礦井的礦長對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負全麵責任,定斯檢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決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財、物,保證防治突出工作的實施。
3、突出礦井的總工程師防治突出工作負全麵技術責任,負責組織措施的編製、審批,負責製定礦井防治突出工作計劃、規劃,負責措施的落實、檢查、監督。
4、副礦長負責落實所分管範圍的防突工作,駐礦安監處長負責監督檢查;礦各級職能部門負責人對本職範圍內的防治突出工作負責;區、隊、班、組長對管轄範圍的防突工作負直接責任;防突人員對所在崗位防突工作負責。
5、突出礦井要建立專門的防突施工隊伍,人員配備要符合統一規定。蘆嶺、朱仙莊、海孜、祁南四對突出礦井應成立瓦斯科,瓦斯科由工程技術人員和有防突實踐經驗的人員組成。瓦斯科負責擬定礦井月、季、年度瓦斯治理工程計劃、防突抽放方案設計,參與防突措施的審批,負責突出危險性預測預報及防突效果檢驗工作及抽放防突工程的監督檢查驗收。
6、突出礦井的井下作業人員,必須接受防治突出知識的培訓,熟悉突出預兆和防突的基本知識,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個月。
7、突出礦井在編製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的同時,必須編製防治突出計劃。開采突出煤層時,必須采取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等綜合防治突出措施。
8、突出煤層新采區設計前必須進行三維地震勘探,勘探的重點要放在對突出煤層的控製及小構造探查上,嚴重突出危險區的布網密度要適當加密。突出礦井所有可采煤層地質勘探鑽孔均要采集煤層瓦斯樣,測定瓦斯基本參數。
9、有突出危險的新建礦井,突出礦井的新水平、新采區,必須編製防治突出的設計報集團公司審批。
10、突出礦井設計必須優先開采保護層,保護層和被保護層的巷道工程設計要同時進行;瓦斯治理必須超前回采工作麵巷道工程施工。保護層工作麵確需跳采,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因跳采出現非保護區域的瓦斯治理工程的方案設計要與跳采改造方案設計同時製定。開采保護層時必須同時對被保護層進行瓦斯抽放。
11、單一的突出危險煤層和無保護層可采的突出的煤層群;必須采用預抽煤層瓦斯防治突出的措施。
12、突出礦井的主要巷道應布置在岩層或非突出煤層中;應盡可能減少石門揭穿突出煤層的次數,揭穿突出煤層地點應避開地質構造帶。在突出煤層頂底中布置的運輸大巷、回風大巷、采區上下山等,巷道距突出煤層的法線距離,原則上不得小於20m。
13、突出礦井應掌握突出動態和規律,填寫突出卡片,建立突出檔案。每年第一個月,將上年度的突出資料報集團公司。
14、在同一突出煤層的同一區段的集中應力影響範圍內,嚴禁布置2個工作麵相向回采和掘進。
15、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開展瓦斯地質研究。礦井地測部門、防突專門機構、通風部門必須共同編製礦井瓦斯地質圖,每兩年修改完善一次;采區瓦斯地質圖(圖中必須標明采掘關係、煤柱位置、被保護範圍、煤層賦存條件、地質構造、突出點的位置、突出強度、瓦斯基本參數等)必須根據實際揭露資料及時填繪、修改、每月上報集團公司通防處。
16、采掘工作麵距保護區邊緣30M以前,礦井地測部門必須向有關采掘區提交采掘工作麵臨近未保護區通知單,並報告礦總工程師。采掘區負責人接到通知後必須簽收,按有關規定執行。
17、突出礦井必須對煤層進行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防突措施的效果檢驗。各礦突出危險性臨界值指標應根據各礦井煤層實際情況由權威部門鑒定,暫未鑒定的按《防突規定》的規定執行。突出危險性預測及效果檢驗單經礦總工程師簽字後方可生效。
18、開采突出煤層或石門揭穿出煤層時,每個采掘工作麵的專職瓦斯檢查工必須隨時檢查瓦斯,掌握突出預兆,當發現有突出預兆時,瓦斯檢查工有權停止采掘作業,協助班組長立即組織人中按避災路線撤出,同時報告礦高度所。
19、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建立獨立、可靠的通風係統。
20、突出煤層中的突出危險區、突出威脅區的采掘工作麵嚴禁使用風鎬落煤。突出礦井的入井人員必須攜帶隔離式自救器。有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爆破前,所有不裝藥的眼,孔都應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不小於爆破孔深度的1.5倍。
21、鑽孔施工,必須在施工地點懸掛圖牌板,牌板內容:鑽場編號、鑽孔類別、設計鑽孔參數(孔號、方位角、傾角、孔深、孔徑等);當實際施工鑽孔參數與設計參數不符合時,必須及時彙報、查明原因、製定措施。
22、鑽工必須隨身攜帶鑽工手冊,防突區必須建立鑽孔原始記錄及台帳,做到手冊、記錄及台帳三對口,發現不符時,以弄虛作假論處。
23、鑽孔施工必須實行現場聯合驗收,驗收人員由施工單位班組長、瓦斯檢查工、掘進班隊長、安監員(或瓦斯辦)組成,由安監員(或瓦斯辦)牽頭組織現場簽收。
24、外委施工單位不得從事突出煤層石門揭煤、突出煤層掘進,其他相關防突工作必須納入礦統一管理,礦必須加強對外委施工單位的管理。
25、突出礦井,回采工作麵瓦斯治理工程不到位的不得納入回采煤量計算可采期;準備、開拓煤量可采期,要根據瓦斯治理工程相應延長;“三量”可采期不能滿足瓦斯治理工程需要,必須加快開拓、準備施工進度,同時采取相應措施。
三、突出危險區、威脅區近距離岩巷掘進
1、突出煤層新采區施工設計前,礦要編製采區瓦斯地質圖。
2、突出煤層新采區設計要編製專門的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設計,同時報集團公司審批。
3、凡在突出煤層頂底板中布置巷道,開工前必須繪製巷道與突出煤層關係預想地質剖麵圖,否則不得開工。
4、異常地帶地質預想剖麵圖要懸掛礦調度室,施工單位要將施工進度每天填繪到預想剖麵圖上。
5、礦井采用雙岩巷布置時,應優先施工距突出煤層法距較遠的巷道。
6、在運輸大巷、回風大巷、采區上下山掘進過程中,為防止因隱伏構造導致巷道誤揭突出煤層,必須采用邊探邊掘措施。
7、發現隱伏未知斷層時,必須停止掘進進行探查,控製斷層及煤層賦存並采取措施。
8、當巷道距突出煤層法距≤10m時,必須采用邊探邊掘、鑽孔超前控製煤層層位,杜絕誤揭煤層。
9、巷道距突出煤層法距不大於5米時,必須編製專門的防治突出設計、措施報集團公司審批。
10、若需揭穿煤層,要嚴格按照石門揭煤規定執行。
11、在接近已知斷層帶100m時,必須采用邊探邊掘、鑽孔超前控製煤層層位,直至穿過斷層帶。
12、發現瓦斯異常、岩層產狀異常、有煤炮聲、圍岩裂隙發育、頂底板發生淋(湧)水等現象時,必須停止掘進進行探查,堅持先探後掘,不探不掘。
13、地質(煤層賦存)探查鑽孔每組孔數不應少於3個,應控製煤層全厚。
14、探查工程心須編製探查設計、探查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15、每次探查工程結束後,通風副總均要組織地測、技術、防突部門編製探查報告,明確允許巷道施工長度,報礦總工程審批。
16、井下突出煤層近距離岩巷掘進必須懸掛《瓦斯地質管理牌板》,探查點編號、距煤層法距、允許進尺數等內容要填寫齊全。
17、探查點要做明顯標記並編號。《瓦斯地質管理牌板》、探查報告允許進尺數與現場標記要一一對應,嚴禁超挖超掘。
18、《瓦斯地質管理牌板》由掘進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嚴格按照探查報告允許巷道進尺長度組織施工。
四、石門揭穿突出煤層規定
1、石門揭穿煤層程序嚴格按《防突規定》的規定執行。
2、突出煤層石門揭煤要避開地質構造帶和應力集中區,石門拔門前必須首先探明煤層賦存狀況,探查孔不得少於3個。
3、礦必須製定石門揭穿煤層防突設計,報集團公司批準。
4、礦必須編製石門揭煤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查後上報集團公司批準。礦必須將作業規程、施工措施、集團公司批複一並貫徹到施工單位的每位揭煤作業人員,揭煤作業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方可上崗。
5、礦總工程師要對揭煤全過程進行技術監督指導,石門揭煤開工前,必須組織相關單位對通風、供電等係統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係統及設施必須符合《防突規定》要求,否則不得開工。
6、地測部門必須繪製石門揭煤預想地質剖麵圖,並懸掛礦調度。
7、石門施工及揭穿煤層的全過程,均必須做到先探後掘,準確控製煤層賦存情況,每組探查孔數不得少於3個。
8、當石門迎頭距煤層法距10~15m時,礦應測定煤層瓦斯壓力、煤層突出危險性參數,對突出危險性進行評定。預測有突出危險,必須取預抽措施,預抽鑽孔控製範圍至巷道輪廓線15米以外,預抽率不小於50%,預抽期應小於6個月。
9、石門迎頭距煤層法距5米時,施工預測鑽孔,有突出危險,必須采取補充防突措施,並進行校果檢驗,措施有效方可施工。
10、石門施工至煤層法距不小於3米位置時應采取金屬骨架、煤體固化、前探支護等措施,並必須進行校果檢驗。
11、石門至煤層法距3米時,礦總工程師必須組織相關部門對安全揭煤準備工作進行全麵檢查,並將安全揭煤準備工作完成情況報集團公司通防處備案。
12、石門施工至距煤層法距2米(緩傾斜煤層留1.5米岩柱;如果岩石鬆軟、破碎,應當增大預留岩柱)采用震動放炮(或遠距離放炮)揭開煤層。
13、震動放炮揭煤嚴格按《防突規定》的規定執行,若一次沒有揭開煤層全厚,應在24小時以後方可再次進行震動放炮。
14、厚煤層、緩傾斜煤層穿煤(一次不能揭穿全厚)施工的每一循環均必須采取防突措施並進行效果檢驗,隻有經效果檢驗有效後方可進行下一循環施工,直至穿透煤層。
15、施工過程中,要密切注意突出預兆,如有異常必須立即停頭撤人,采取措施。
16、永久支護必須緊跟迎頭,煤層與頂底板連接處前後5米的巷道必須采取強化支護措施。
17、石門揭穿厚度小於0.3米的突出煤層,可直接采取震動放炮措施。
突出煤層立眼揭煤按照石門揭煤規定執行。
18、突出煤層井筒揭煤按《防突規定》的規定執行。
19、石門與突出煤層已掘巷道貫通時,已掘巷道必須超過石門貫通位置5米以上,並保持正常通風。
20、石門揭煤竣工後,隱蔽工程記錄等資料要歸類存檔,地測部門要及時填圖。
21、安全礦長必須對揭煤工作全過程嚴格監督、檢查,確保措施落實到位。揭煤工作結束,通風副總必須組織人員編寫總結報告,報集團公司通防處備案。
五、突出煤層巷掘進防突管理規定
1、必須編製瓦斯綜合治理專項設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嚴格落實。作業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突出危險區煤巷掘進前應先采取區域防突措施,在區域防突措施的基礎上再采用局部防突措施。
3、突出危險區沒有開采保護層的煤巷掘進,必須同時采取巷幫抽放與迎頭排放等防突措施。
4、在第一次執行局部防突措施,必須采取小直徑(42mm)淺孔排放,工作麵前方形成不小於5m的安全屏障後方可進入正常的防突措施循環。
5、抽放鑽孔必須要留有不小於10米超前距;抽放鑽場間距必須小於最短有效抽放鑽孔孔深10米以上,兩幫鑽場應錯開布置;抽放孔控製範圍至巷道輪廓線外不小於10m。
6、迎頭排放孔要留有不小於6m的超前距,控製範圍至巷道輪廓線外不小於3m,應有足夠的排放時間。
7、抽放鑽孔孔底間距一般不得大於3m,排放孔孔底間距一般不得大於2m;抽放孔、排放孔應控製煤層全厚。
8、嚴格按設計要求布置鑽孔,岩麵開孔間距應大於300㎜,煤麵開孔間距應大於400㎜,鑽孔應均勻布置。
9、采用壓風排碴,孔口必須采取除塵設施;打鑽期間孔口必須安設防噴孔設施。
10、嚴禁超突出指標掘進。效果檢驗允許進尺數,必須同時保證巷道軸線方向留有不少於6m的措施孔超前距、巷道前方及輪廓線外不小於2m的檢驗孔超前距;效果檢驗單必須經礦總工程師審批。突出指標超過臨界值時,必須采取補充防突措施。
11、嚴禁超挖超掘。檢驗位置必須編號並作明顯標記,施工現場必須懸掛防突管理牌板,效果檢驗單、防突管理牌板必須一一對應。
12、遠距離放炮,回風係統必須停電撤人,炮後30分鍾後方可允許進入工作麵進行檢查。
13、附近地點煤破時,突出煤層掘進工作麵人員必須撤離至新鮮風流中,人員集中地點必須設有直通調度的電話,並設置有壓風自救係統。
14、打鑽施工前掘進單位必須清底交窯加強支護,對鑽場及前後5m範圍內的巷道進行加固,對後路進行巡視,確保後路巷道排水、排渣暢通,行人安全,及時清理喳粉,消除巷道積水、煤塵堆積。
15、發現鑽孔或巷道見斷層、瓦斯異常、煤層突然變厚、變薄、煤層分叉合並、產狀異常,必須立及停止掘進,製定補充防突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16、必須建立礦井防突動態跟蹤係統。
(1)編製措施前,地測部門必須繪製巷道預想地質剖麵,施工中必須及時收集資料認真分析,定斯向總工程師彙報,發現問題及時反饋。
(2)掘進單位要密切注視施工過程中煤岩層、瓦斯等變化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頭,及時彙報礦調度;礦調度值班人員必須及時向礦領導回報並通知相關單位;安檢處及相關職能部門必須及時深入現場調查處理。
(3)防突區技術員必須及時將掘進巷道、巷幫鑽場進尺、巷幫抽放鑽孔、迎頭排放鑽孔、效果檢驗孔及突出指標最大值填繪到設計平、剖麵圖上,至少每周向通風副總彙報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六、突出煤層回采工作麵防突管理規定
1、放頂煤工作麵,必須編製瓦斯綜合治理措施,預抽工作麵瓦斯,預抽鑽孔必須控製整個工作麵,工作麵內不得留有抽采“盲區”,且工作麵瓦斯預抽率不得小於30%,經權威部門論證解除突出危險,並編製解突報告。必須報集團公司審批後,方可進行回采。
2、突出煤層的炮采、機采工作麵,必須編製瓦斯綜合治理措施,由礦總工程師審批。並預抽工作麵瓦斯,工作麵內不得留有抽采“盲區”,裝麵前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對工作麵的防突工程進行全麵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回采。
3、工作麵在回采過程中,遇到斷層、煤層突然變厚或變薄等地質構造異常地帶、采場應力集中區,都必須製定補充防突措施,並對補充措施進行效果檢驗,確保工作麵消除突出危險。
4、同一區段的突出煤層進行采掘進作業時,相向采掘的兩個工作麵間距不得小於100m。相向掘進的兩個工作麵間距不得小於60m,並且在小於60m之前實施鑽孔穿透,隻允許向一個方向掘進。
5、回采過程中堅持采用連續預測,始終保持預測超前距不小於2m,預測孔間距不大於15m,當預測值超過突出危險臨界值時,必須立即停止生產,采取補充防突措施,並進行效果檢驗,措施有效後回采。
6、工作麵回采結束後礦總工程師必須組織相關人員編寫瓦斯治理總結報告,報集團公司通防處備案。
教 案 用 紙
課程名稱:區域綜合防突 審 閱 人
授課對象 全隊幹部職工 學時 30
授課時間 年 月 日 星期
教
學
目
的
與
要
求 1、了解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技術措施的原則和要求;
2、掌握區域性防治突出的技術措施;
3、熟練掌握區域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區域驗證方法及要求。
教學重點 區域性防治突出的技術措施
教學難點 區域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區域驗證方法及要求
授課方法 講授+案例分析
教具儀器 多媒體,電教室
教學過程、內容分析、授課提綱
組織教學:
清點人數 、填寫日誌
複習舊課:
煤與瓦斯突出管理
附 記
參考《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
教學方法
教 案 內 容 手 段
時間分配
危險性預測
區域預測一般根據煤層瓦斯參數結合瓦斯地質分析的方法進行,也可以采用其他經試驗證實有效的方法。
根據煤層瓦斯壓力或者瓦斯含量進行區域預測的臨界值應當由具有突出危險性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試驗考察。在試驗前和應用前應當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
區域預測新方法的研究試驗應當由具有突出危險性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並在試驗前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
突出危險性預測:即利用煤層結構、力學性質、瓦斯地應力等變化特征和突出前的預兆,預測煤層突出的危險程度。
(1)預測分類:區域性預測、工作麵預測。
(2)突出危險性劃分:危險區域、威脅區域、無突出危險區。
(3)突出危險性預報指標:
煤的瓦斯放散指數ΔP: 一般情況下,ΔP>15~25時有突出危險。
煤的堅固係數f : 當f0.6~0.8時有突出危險;f>1.2時,無突出危險。
軟煤比 軟煤分層厚度與煤層總厚度之比稱軟煤比,亦稱揉皺係數。該值越高,煤層越不穩定,突出可能性越大。
二、區域性防突措施
區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層進行采掘前,對突出煤層較大範圍采取的防突措施。
防突措施分類:
區域性防突措施:實施以後可使較大範圍煤層消除突出危險性的措施,稱為區域性防突措施;
局部防突措施:實施以後可使局部區域(如掘進工作麵)消除突出危險性的措施稱為局部防突措施。
(一)區域性防突措施:用於煤層開采前的預防。主要有開采保護層、預抽煤層瓦斯及煤層注水等。
(1)開采保護層
l—保護層;2—被保護層;3—巷道
保護層:在突出礦井中,預先開采的、並能使其它相鄰的有突出危險的煤層受到采動影響而減少或喪失突出危險的煤層。
被保護層:後開采的煤層。
開采保護層的作用
①地壓減少,彈性潛能得以緩慢釋放。
②煤層膨脹變形,形成裂隙與孔道,透氣係數增加。所以被保護層內的瓦斯能大量排放到保護層的采空區內,瓦斯含量和瓦斯壓力都將明顯下降。
③ 煤層瓦斯湧出後,煤的強度增加。據測定,開采保護層後,被保護層的煤硬度係數由0.3~0.5增加到1.0~1.5。
保護範圍:指保護層開采後,在空間上使危險層喪失突出危險的有效範圍。劃定保護範圍,也就是在空間和時間上確定卸壓區的有效範圍
保護層與被保護層間的有效垂距
名 稱 上保護層,m 下保護層,m
急 傾 斜 煤 層
緩傾斜與傾斜煤層 60
50 80
100
沿傾斜的保護範圍 確定沿傾向的保護範圍就是沿傾向劃定被保護層的上、下邊界。
ψ1=180°-β-Δ-α
ψ2=180°- -Δ+α
式中 ψ1、ψ2──岩石冒落角;
β──傾斜方向采空區下邊界岩石移動角;
γ──傾斜方向采空區上邊界岩石移動角,γ=90°+α/2;
Δ──冒落角與移動角之間的夾角,參見表8-5-3;
α──煤層傾角。
沿走向的保護範圍: 超前距一般不得小於兩個煤層之間垂直距離的兩倍,至少不小於30m。(ψ2=60°、ψ3=45°)
沿走向的保護範圍。超前距一般不得小於兩個煤層之間垂直距離的兩倍,至少不小於30m。
(2)預抽煤層瓦斯
對於無保護層或單一突出危險煤層的礦井,可以采用預抽煤層瓦斯作為區域性防突措施。
預抽煤層瓦斯防突的實質:通過一定時間的預先抽放瓦斯,降低突出危險煤層的瓦斯壓力和瓦斯含量,並由此引起煤層收縮變形、地應力下降、煤層透氣係數增加和煤的強度提高等效應,使被抽放瓦斯的煤體喪失或減弱突出危險性。
預抽煤層瓦斯可采用的方式有:地麵井預抽煤層瓦斯以及井下穿層鑽孔或順層鑽孔預抽區段煤層瓦斯、穿層鑽孔預抽煤巷條帶煤層瓦斯、順層鑽孔或穿層鑽孔預抽回采區域煤層瓦斯、穿層鑽孔預抽石門(含立、斜井等)揭煤區域煤層瓦斯、順層鑽孔預抽煤巷條帶煤層瓦斯等。
(3)煤層注水
煤層注水防突實質:通過注水煤體的力學性質破壞,增大煤的可塑性和卸壓帶寬度,降低煤的彈性模量和彈性能釋放速度,減小煤與瓦斯突出的危險性。
2)局部防突措施:用於石門揭煤、煤巷掘進、采煤工作麵等預防突出。主要有超前鑽孔、水力衝孔、震動放炮、鬆動爆破、專用支架、煤層注水等。
(1)超前鑽孔排放瓦斯機理:在煤巷掘進工作麵的前方,打直徑為75—300mm的鑽孔,排放瓦斯,並在鑽孔周圍形成卸壓帶,以防止發生突出。一般鑽孔深15—20m,超前鑽孔常用於煤層較厚,賦存穩定,煤質較軟,透氣性較好的情況下。但在打鑽時,易出現夾鑽、垮孔、甚至孔內突出等現象。
石門揭煤排放瓦斯超前鑽孔布置
3、防突出效果檢驗:根據煤層瓦斯突出綜合指標和瓦斯壓力等,檢驗防止瓦斯突出措施的效果。嚴格執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相關規定。
4、安全防護措施:即利用遠距離爆破、設置反向風門、配設隔離式自救器和風壓自救係統等措施,加強安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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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課題: 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審 閱 人
授課對象 全隊幹部職工 學時 30
授課時間 年 月 日 星期
教
學
目
的
與
要
求 熟練掌握工作麵突出危險性的預測;
熟練掌握局部防治突出技術措施;
熟練掌握石門揭煤工作麵、煤巷掘進工作麵、采煤工作麵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
掌握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安全防護措施。
教學重點 局部防治突出技術措施
教學難點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安全防護措施
授課方法 講授+案例分析
教具儀器 多媒體,電教室
教學過程、內容分析、授課提綱
組織教學:
清點人數 、填寫日誌
複習舊課:
1、煤與瓦斯突出技術措施的原則和要求;
2、區域性防治突出的技術措施;
3、區域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區域驗證方法及要求。
附 記
一、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
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以下簡稱工作麵預測)是預測工作麵煤體的突出危險性,包括石門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麵、煤巷掘進工作麵和采煤工作麵的突出危險性預測等。工作麵預測應當在工作麵推進過程中進行。
采掘工作麵經工作麵預測後劃分為突出危險工作麵和無突出危險工作麵。
未進行工作麵預測的采掘工作麵,應當視為突出危險工作麵。
突出危險工作麵必須采取工作麵防突措施,並進行措施效果檢驗。經檢驗證實措施有效後,即判定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麵;當措施無效時,仍為突出危險工作麵,必須采取補充防突措施,並再次進行措施效果檢驗,直到措施有效。
無突出危險工作麵必須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並保留足夠的突出預測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條件下進行采掘作業。
1、突出危險工作麵綜合防突措施實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1)、防突措施;
2)、措施效果檢驗;
3)、檢驗有突出,采取措施,直至突出危險消除;
4)、無突出工作麵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進行采掘作業。
2、采掘工作麵應保留的超前距
1)、最小預測超前距:2m;
2)、最小措施超前距:掘進工作麵5m(地質破壞7m);回采工作麵3m (地質破壞5m)。
1-煤層巷道;2-措施孔
圖 1 掘進工作麵超前鑽孔防突措施孔超前距示意圖
3、工作麵每次措施後繪製措施竣工圖
要求采掘工作麵每次實施完防突措施後,對措施實施的情況(包括鑽孔孔口間距、鑽孔方位、鑽孔長度、鑽孔直徑、工作麵煤層產狀及厚度、工作麵超前距、工作麵瓦斯湧出等)要繪製成圖件和附上文字說明,記錄措施實施過程所有可能獲取的信息。這個圖紙可以用來檢查措施的實際施工情況與措施設計的符合程度。它還可以起到檢查措施設計是否科學合理以及突出事故發生後事故原因的分析與處理。這是采掘工作麵防突措施動態管理的內容。
4、石門(井筒)工作麵前方被揭煤層賦存情況探測的規定。
1)、打鑽法 石門工作麵距煤層最小法線距離10m(地質構造複雜、岩石破碎區)之前,至少打2個穿透煤層並進入其頂(底)板0.5m的前探取芯孔(控製工作麵到煤層的距離,探明煤層、瓦斯賦存情況,岩性、地質構造等)測壓孔(取芯孔可兼作測壓孔);如圖2所示。
2)、物探法 用於突出預測的物探方法主要有瑞利波探測法、地質雷達、電磁波等。
圖2 控製突出煤層的前探鑽孔布置示意圖
1、2-控製煤層層位鑽孔;3、4-測定煤層瓦斯壓力鑽孔;5-突出危險煤層
5)、石門(井筒)工作麵揭煤過程及其作業規定
1、揭煤過程 石門工作麵到煤層最小法線距離5m起到穿透煤層進入煤層頂(底)板2m的全部工作。
2、作業規定
⑴由具有相應能力專業隊伍施工
⑵工作程序
①繼續探明石門工作麵和煤層的距離;
②石門工作麵距煤層適當位置(垂距5m,見六十三條)預測煤層突出危險性(區域驗證);
③煤層有突出危險,采取防突措施;
④實施工作麵措施效果檢驗;
⑤掘進到放揭煤炮位置時,預測或檢驗驗證突出危險性;
⑥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揭煤;
⑦在岩石巷道與煤層巷道連接處加強支護。
7)、石門工作麵揭煤過程應采取遠距離爆破
遠距離爆破是局部綜合防突措施中安全防護的內容之一,采用遠距離爆破是考慮到石門揭煤的突出危險性大、突出強度大。為了確保石門爆破揭開煤層時作業人員的安全,規定采用遠距離爆破,即石門工作麵放揭煤炮時,人員撤離到距工作麵較遠的地方,以避免爆破時發生突出而造成人員傷亡。爆破地點至工作麵距離由礦井技術負責人確定 ,但不得小於300m。本規定中取消了石門揭煤采用震動性爆破的規定。規定工作麵與被揭煤層保留一定安安全岩柱的條件下采用遠距離爆破揭開煤層,這一規定與原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或《煤礦煤礦規程》中規定石門揭煤工作麵必須使用震動性爆破揭開煤層沒有本質區別。震動性爆破揭開煤層,其目的是在工作麵與被揭煤層之間保持一定的岩柱(可以稱之為最小安全岩柱)的情況下,在工作麵多打眼、多裝藥、一次起爆,把岩柱一次爆落揭開煤層,這種爆破方式無疑會使工作麵煤岩體一定範圍內產生巨大的震動,伴隨著這種震動可能誘發突出,借助突出的作用衝破岩柱,達到揭開煤層的目的。就石門震動爆破揭開煤層的發展過程而言,早期是在采取工作麵撤人、停電等安全防護措施的前提下進行,這完全是一種被動的誘導突出揭煤的做法,這種做法總的來說是不安全,而且也不科學;後來發展到在工作麵采取排放鑽孔、抽放瓦斯、水力衝孔(衝刷)等措施,使工作麵突出危險性得到消除或減弱的情況下,采用震動性揭開煤層,這不僅在做法上更科學,而且安全上有很大的改善;自1988年《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第一次頒布,工作麵預測、防突措施、措施效果檢驗和安全防護“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的提出,石門揭煤技術更趨完善,石門揭煤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控製,更安全。在綜合防突技術更為完善、更為有效的的下,石門揭開煤層技術也將更加成熟和完善,安全程度大大提高。在防突措施有把握從根本上消除突出的情況下,石門揭煤就有可能如同一般巷道掘進一樣,無需特殊規定。因此淡化或退出采用震動性爆破揭開煤層是可行的、也是符合技術發展規律的。
二、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
對於各類工作麵,除本規定載明應該或可以采用的工作麵預測方法外,其他新方法的研究試驗應當由具有突出危險性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在試驗前,應當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
應針對各煤層發生煤與瓦斯突出的特點和條件試驗確定工作麵預測的敏感指標和臨界值,並作為判定工作麵突出危險性的主要依據。試驗應由具有突出危險性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在試驗前和應用前應當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
在主要采用敏感指標進行工作麵預測的同時,可以根據實際條件測定一些輔助指標(如瓦斯含量、工作麵瓦斯湧出量動態變化、聲發射、電磁輻射、鑽屑溫度、煤體溫度等),采用物探、鑽探等手段探測前方地質構造,觀察分析工作麵揭露的地質構造、采掘作業及鑽孔等發生的各種現象,實現工作麵突出危險性的多元信息綜合預測和判斷。
工作麵地質構造、采掘作業及鑽孔等發生的各種現象主要有以下方麵:
(一)煤層的構造破壞帶,包括斷層、劇烈褶曲、火成岩侵入等;
(二)煤層賦存條件急劇變化;
(三)采掘應力疊加;
(四)工作麵出現噴孔、頂鑽等動力現象;
(五)工作麵出現明顯的突出預兆。
在突出煤層,當出現上述第(四)、(五)情況時,應判定為突出危險工作麵;當有上述第(一)、(二)、(三)情況時,除已經實施了工作麵防突措施的以外,應視為突出危險工作麵並實施相關措施。
采用綜合指標法預測石門揭煤工作麵突出危險性時,應當由工作麵向煤層的適當位置至少打3個鑽孔測定煤層瓦斯壓力P。近距離煤層群的層間距小於5m或層間岩石破碎時,應當測定各煤層的綜合瓦斯壓力。
測壓鑽孔在每米煤孔采一個煤樣測定煤的堅固性係數f,把每個鑽孔中堅固性係數最小的煤樣混合後測定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Δp,則此值及所有鑽孔中測定的最小堅固性係數f值作為軟分層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和堅固性係數參數值。綜合指標D、K的計算公式為:
D=(0.0075H/f-3)×(P-0.74)(1)
K=△p/f (2)
式中D—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綜合指標;
K—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綜合指標;
H—煤層埋藏深度,m;
P—煤層瓦斯壓力,取各個測壓鑽孔實測瓦斯壓力的最大值,MPa;
△P—軟分層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
f—軟分層煤的堅固性係數。
各煤層石門揭煤工作麵突出預測綜合指標D、K的臨界值應根據試驗考察確定,在確定前可暫按表1所列的臨界值進行預測。
表1 石門揭煤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綜合指標D、K參考臨界值
綜合指標D 綜合指標K
0.25 無煙煤 其他煤種
20 15
當測定的綜合指標D、K都小於臨界值,或者指標K小於臨界值且式(1)中兩括號內的計算值都為負值時,若未發現其他異常情況,該工作麵即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麵;否則,判定為突出危險工作麵。
[注] D=(0.0075H/f-3)×(P-0.74) (1)
K=△p/f (2)
式中 D—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綜合指標;
K—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綜合指標;
H—煤層埋藏深度,m;
P—煤層瓦斯壓力,取各個測壓鑽孔實測瓦斯壓力的最大值,MPa;
△P—軟分層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
f—軟分層煤的堅固性係數。
0.0075—岩石平均容重與岩石的單向抗壓強度的換算值;
3—應力集中係數;
0.74—從大量的突出資料中統計出來的礦井發生突出的臨界壓力值。
煤巷掘進工作麵R值指標法預測指標值的現場測定方法、臨界值確定和危險性判定。
R=(Smax-1.8)(qmax-4) (3)
式中 Smax—每個鑽孔沿孔長的最大鑽屑量,L/m;
qmax—每個鑽孔的最大鑽孔瓦斯湧出初速度,L/min。
當所有鑽孔的R值有R﹤6且未發現其他異常情況時,該工作麵可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麵;否則,判定為突出危險工作麵。
1-巷道; 2-預測鑽孔
圖3合指標法和R值指標法預測鑽孔布置示意圖
三、工作麵防突措施
工作麵防突措施是針對經工作麵預測尚有突出危險的局部煤層實施的防突措施。其有效作用範圍一般僅限於當前工作麵周圍的較小區域。
石門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層的專項防突設計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石門和立井、斜井揭煤區域煤層、瓦斯、地質構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況;
(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獨立通風係統及加強控製通風風流設施的措施;
(三)控製突出煤層層位、準確確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測定煤層瓦斯壓力的鑽孔等工程布置、實施方案;
(四)揭煤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及防突措施效果檢驗的方法、指標,預測及檢驗鑽孔布置等;
(五)工作麵防突措施;
(六)安全防護措施及組織管理措施;
(七)加強過煤層段巷道的支護及其他措施。
在石門和立井揭煤工作麵采用預抽瓦斯、排放鑽孔防突措施時,鑽孔直徑一般為75~120mm。石門揭煤工作麵鑽孔的控製範圍是:石門的兩側和上部輪廓線外至少5m,下部至少3m。立井揭煤工作麵鑽孔控製範圍是:近水平、緩傾斜、傾斜煤層為井筒四周輪廓線外至少5m;急傾斜煤層沿走向兩側及沿傾斜上部輪廓線外至少5m,下部輪廓線外至少3m。鑽孔的孔底間距應根據實際考察情況確定。
揭煤工作麵施工的鑽孔應當盡可能穿透煤層全厚。當不能一次打穿煤層全厚時,可分段施工,但第一次實施的鑽孔穿煤長度不得小於15m,且進入煤層掘進時,必須至少留有5m的超前距離(掘進到煤層頂或底板時不在此限)。
預抽瓦斯和排放鑽孔在揭穿煤層之前應當保持自然排放或抽采狀態。
石門和立井揭工作麵煤金屬骨架使用的規定:
1、在石門上部和兩側或立井周邊以外0.5~1.0m內布置骨架;
2、骨架進入煤層頂(底)板深度≮ 0.5m ;
3、鑽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層時,孔深≮ 15m ;
4、骨架密度:單排≯ 0.3m ,雙排≯0.2m ;
5、骨架材料:8kg/m型鋼或φ50mm鋼管;
6、骨架要固定;
7、骨架不許拆除。
石門揭煤金屬骨架布置如圖4所示。
圖4 石門揭煤金屬骨架布置示意圖
授課課題: 岩石與二氧化碳(瓦斯)突出防治 審 閱 人
授課對象 全隊幹部職工 學時 4 4
授課時間 年 月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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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掌握岩石與二氧化碳(瓦斯)突出的基礎知識;
掌握岩石與二氧化碳(瓦斯)突出防治措施。
教學重點 岩石與二氧化碳(瓦斯)突出的基礎知識
教學難點 岩石與二氧化碳(瓦斯)突出防治措施
授課方法 講授
教具儀器 多媒體,電教室
教學過程、內容分析、授課提綱
組織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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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麵突出危險性的預測;
局部防治突出技術措施;
掌握石門揭煤工作麵、煤巷掘進工作麵、采煤工作麵防治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