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情況調研的通知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關於開展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情況調研的通知
煤安監司函辦〔2014〕4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99號)精神,研究嚴格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準入以及淘汰落後工藝設備的措施,定於2014年3月10日~4月15日組織開展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情況調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內容
1.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現狀,特別是中小型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現狀。
2.煤礦企業落實《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前三批)情況及下一步淘汰落後設備和工藝的建議。
二、調研方式和範圍
由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對駐在轄區煤礦進行全麵調研,在此基礎上,國家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會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研究中心赴部分省(區、市)進行現場調研。
三、有關要求
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按照調研內容和調研提綱(詳見附件)認真組織調研工作。要在彙總03manbetx 有關材料的基礎上形成調研報告,於2014年4月30日前將調查表和調研報告連同電子版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研究中心。
聯係人:崔偉傑,電話:010-64463499
電子郵箱:fzzx5@vip.sina.com
附件: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情況調研提綱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2014年2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