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木樹礦業有限公司黨支部參與重要決策和重大問題的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黨支部是黨最基層的一級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公司各黨支部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圍繞生產經營開展工作,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組織、本單位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帶領全體黨員和員工,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第二條 為了規範黨支部參與本單位重要決策和重大問題的方法和程序,建立黨支部發揮作用長效機製,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公司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規則。
第二章 黨支部參與重要決策和重大問題遵循的原則
第三條 堅持平等協商,民主科學決策的原則。
第四條 圍繞安全生產經營這個中心,堅持有利於促進本單位工作,有利於三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的原則。
第五條 堅持有章可循,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六條 堅持代表企業和員工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三章 黨支部參與重要決策和重大問題的範圍和內容
第七條 關係到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包括安全生產重要的規章製度、工作規劃、考核辦法的製定,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重點工程、專項工程的落實和考核。
第八條 關係到經營的重大問題。包括工資分配方案、單項獎分配方案、材料節超等有關經營獎懲辦法的製定。
第九條 關係到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包括工資分配、員工獎懲的討論和審核、基層民主管理製度、員工教育培訓製度、為員工辦實事方案等涉及員工切身利益製度的製定和監督實施。
第十條 關係到隊伍的重大問題。包括本單位班組設置、人員配備、人員調整、班組長任免、隊伍穩定等問題及其它需要討論決策的重大事項。
第四章 黨支部參與重要決策和重大問題的途徑、程序和保障措施
第十一條 參與重要決策和重大問題的途徑:
1、黨政聯席會;
2、經濟仲裁會;
3、安全生產例會;
4、行政辦公會;
5、班組長會;
6、員工代表大會。
第十二條 參與重要決策和重大問題的基本程序
1、決策前,將擬定決策的有關議題通報黨支部;
2、黨支部收到決策和討論的有關議題後,應開展調查研究,並進行論證;
3、召開支委會或黨員大會,對行政的意見或建議進行認真研究,作出集體決議;
4、個別需要及時決策的重大問題,隊長應及時與黨支部書記溝通,達成共識,形成主導意見;
5、決策過程中,如行政與黨組織的意見或建議出現嚴重分歧,除需要立即決定的事項外,應暫緩研究。
第十三條 參與重要決策和重大問題的保障措施
1、建立督查製度。由綜合部、紀監審負責,每季度對黨支部參與重要決策和重大問題進行一次檢查;
2、黨支部書記要努力學習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基層管理知識,提高自身素質,增強參與重要決策的能力;
3、參與決策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若違反規定發生泄密行為,造成負麵影響,要追究責任;
4、發現重要決策和決策執行脫離實際,不符合有關政策和上級有關規定,黨支部應及時提出意見。如得不到糾正,要負責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5、黨支部要支持行使職權,保證行政各項規章製度和工作的貫徹落實,為行政創造政通人和、政令暢通的環境。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規則從二00六年七月一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