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主通風機停風安全技術措施
主通風機停風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保證全礦井的通風,必須安裝主要通風機,主要通風機因檢修、停電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風時,針對我礦實際,特製定礦井停風安全技術措施:
1、變電所在停電以前,必須將預停電時間通知礦調度。
2、礦調度室接電通知後,必須及時通知主扇房、井下和礦長。
3、礦長接到停電通知後,根據礦井情況,是否啟動備用電源。
4、啟動備用電源時,必須注意安全,應先切斷外線電源,以便發生短路火苗回串。
5、啟動備用電源後,立即開啟主扇,向井下送風。
6、若不啟動備用電源,必須立即停止井下一切采掘工作,切斷電源。
7、井下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中,全礦井停止生產,迅速撤出井外。
8、通風工應在停風期間,必須打開井口防爆門和有關風門,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風。
9、若外線恢複電後,應立即關閉備用電源,關閉防爆門及風門。
10、恢複正常通風30分鍾後,礦長帶鄰安全員、電工、瓦檢員先到風井測量回風流中的有害氣體,超過〈01manbetx
〉規定不能下井。有害氣體降低後,才能恢複向井下供電,從主井到各工作地點檢查局扇及開關地點的瓦斯濃度,低於0.5%才能開啟。
11、通風機檢修時,停止井下一切生產,打開防爆門和有關風門。
12、檢修完畢後,正常開啟主扇30分鍾後,經檢查後,方可恢複井下正常生產。
13、局扇和啟動設備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回風口不小於10米,並且指定專職人員管理,保證經常運轉,無論工作班或交接班都不準停。
14、因檢修停風、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15、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局扇和開關地點附近10米內風流中CH4濃度不能超過0.5%,方可啟動局扇。
16、局扇損壞,應立即撤出進行修理、更換,不能無風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