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性部分一般“三違”行為界定與處罰標準
共性部分一般“三違”行為界定與處罰標準
1. 班中睡覺的,罰款50-200元。
2. 班中打架的,罰款200-500元。
3. 固定崗位工種,班中脫崗、竄崗的,罰款50-200元。
4. 不執行交接班製度的,罰款50-500元。
5.01manbetx 、措施的編製與現場不符的,罰款50-200元。
6. 安排未通過01manbetx 、措施學習考試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職工上崗的,罰款50-200元。
7. 生產場所出現變化未及時修改補充安全技術措施的,罰款200元。
8. 司機不按規定信號操作的,罰款50-200元。
9. 造成各類主要隱患的相關責任人員未落實安全措施的,罰款200-500元。
10. 發放不合格儀器、儀表的,不按規定佩帶儀器、儀表的,佩帶不合格儀器、儀表的, 罰款50-200元。
11. 井下不按規定佩帶自救器的,罰款50-200元。
12. 穿化纖衣服下井的,罰款100元
13. 閑雜人員進入要害場所的,罰款50-100元。
14. 跨越輸送帶,不走專設過橋的,罰款50-100元。
15. 不按規定發送信號的,罰款50-100元。
16. 使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按規定安設的,罰款50-100元。
17. 消防器材不按期檢驗或失效後不及時更換的,罰款50-100元。
18. 井口及井下人員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隨意脫掉安全帽的、罰款50元。
19. 上井後不及時交回礦燈和自救器的,罰款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