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運輸專業一般“三違”行為界定與處罰標準
機電運輸專業一般“三違”行為界定與處罰標準
1. 防爆設備不經檢查沒有簽發防爆合格證就擅自入井使用的,罰款200元。
2. 各種安全保護裝置不按時試驗的,罰款200元。
3. 擅自啟動機電設備的,罰款200元。
4. 非檢修人員或電氣值班人員擅自操作電氣設備的,罰款200元。
5. 沒有避開輸送帶主副滾筒做接頭的,罰款200元。
6. 皮帶機接頭有脫扣現象不及時處理;皮帶機破口達到皮帶寬度5%的,罰款200元。
7. 帶式輸送機防跑偏使用木料、鐵管等不轉動物體的,罰款200元。
8. 帶式輸送機綜合保護不齊全仍開車的,罰款200元。
9. 刮扳機不按規定安裝停車和開車信號的,罰款200元。
10.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不使用絕緣用具的,罰款200元。
11. 不執行“兩票三製”規定的,罰款200元。
12. 不執行停電操作順序;高壓倒閘操作不認真執行唱票監護製和監護複審製的,罰款200元。
13. 供電係統施工時不按規定掛接地線的,罰款200元。
14. 電器設備保護整定值與設計不符的,罰款200元。
15. 電纜破口或劃傷已失爆而使用自粘膠布綁紮的,罰款200元。
16. 檢修高壓開關或變壓器時,切斷斷路器未拉開隔離插銷、隔離刀閘的,罰款200元。
17. 接、掐運輸機鏈條不用緊鏈器的,罰款200元。
18. 斜巷絞車不送信號開車的,罰款200元。
19. 斜巷鋼絲繩不符合規定仍然使用的,罰款200元。
20. 司機在操作期間離開操作台的,罰款200元。
21. 司機在操作過程中換人的,罰款200元。
22. 崗位人員中,絞車司機與扒鉤工相互兼任的,罰款200元。
23. 在礦車運行過程中摘掛鉤的,罰款200元。
24. 坡度超過7%,人工推車或放飛車的,罰款200元。
25. 用車頂撞風門的,罰款200元。
26. 在停止運轉的帶式輸送機上行走或檢修時未將啟動開關閉鎖或留人看管的,罰款50元。
27. 主副井未按規定驗繩(包括檢驗)、、檢查井筒設施的或記錄不規範的,罰款50元。
28. 檢修機械時沒將啟動開關閉鎖或閉鎖後無人看管或未掛停電牌的,罰款50元。
29. 電纜線帶電盤圈或“8”字(采掘機組電纜除外)的,罰款50元。
30. 起吊重物時重物或吊臂下方,或重物運行前方有人的,罰款200元。
31. 輸送帶運轉時更換托輥的,罰款50元。
32. 井筒或登高作業時不佩帶保險帶或不用繩拴牢的,罰款50元。
33. 跨越皮帶機不走過橋的,無過橋或過橋不合格的,罰款100元。
34. 耙裝機鋼絲繩不符合規定仍然使用的,罰款50元。
35. 耙裝機耙鬥卡接不合格,罰款50元。
36. 斜巷鋼絲繩沒有定期驗繩或驗繩不作記錄的,罰款50元。
37. 刮板輸送機頭、尾未打壓柱、或地錨固定不符合規定的,罰款50-200元。
38. 斜巷運輸時不設警戒紅燈的,罰款50-200元。
39. 平巷推車一次推多輛或同方向推車間距小於10米的,罰款50元。
40. 副井上口把鉤工不執行檢身製度或對裝車不符合規定允許入井的,罰款50-200元。
41. 用空鉤頭拖拉物料的;拉空鉤頭無人牽引的,罰款50-200元。
42. 副井上下口推車機區域內,工作時有人行走的,罰款50元。
43. 井口存放車輛超過規定的,罰款50元。
44. 副井上下口不正常使用反向阻車器的,罰款50元。
45. 爬繩、咬繩使用絞車的,罰款50元。
46. 把斜坡作停(存)車場的,罰款200元。
47. 絞車無勾頭專用掛勾的或有勾不掛的,罰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