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運輸專業嚴重三違行為
機電運輸專業嚴重三違行為
設備安裝、拆除或檢修
1、 起吊鋼絲繩磨損嚴重或斷絲超限。
2、 作業人員身體探入重物下方。
3、 帶電搬遷、移動電氣設備。
5、 擅自調整電器設備保護整定值。
6、 約時停送電。
7、 特種設備監測、檢驗不合格,強令安裝使用的。
8、 當現場2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超過1%時,送電試車的。
電氣試驗
9、 開關打木契或用銅、鋁、鐵絲鉤保險。
10、 檢查高壓開關或變壓器時,拉開短路器時未拉開隔離插銷、隔離刀閘、不裝絕緣隔板、不閉鎖的。
11、 供電係統施工不按規定掛接地線(手車式高壓開關在手車拉出後除外)。
12、 高壓開關“五防”裝置失效的。
提升機操作
13、 緊急製動開關失效扔運行。
14、 未聽清或看清開、停車信號,未按規定信號開停車。
15、 接到緊急停車信號後,未及時采取緊急停車措施。
16、 在提升過程中司機換人。
高壓電器操作
17、 帶負荷停送隔離開關。
18、 約時停送電。
通風機運行
19、安全保護裝置不完好,不彙報處理仍運行的。
空壓機運行
20、安全保護裝置不完好仍運行的。
21、 未按規定順序操作閥門。
22、 開機前未開啟冷卻水。
23、 未按規定定期試驗安全閥。
24、 出現緊急情況未及時停機。
25、 未按規定使用潤滑由。
鋸床操作
26、 未停車就變速、更換鋸條。
27、 鋸床未停穩,鋸工將手或其它部位靠近鋸條。
鉗工操作
28、 使用不完好起重設備。
29、 使用手電鑽時未使用1:1隔離變壓器。
30、 用油加熱組裝件,人隨意離開現場。
電氣焊操作
31、 焊接現場50米範圍內有易燃、易爆物品。
32、 井下作業前沒有檢查瓦斯濃度就進行作業。
33、 未釋放容器或管道內的壓力,未消除容器密閉狀態進行工作。
井口信號操作
34、 誤發信號。
井口把鉤
35、 誤發信號。
電機車操作
36、 機車運行時遇拐彎、行人或風門時,不鳴笛、不減速或用車頂撞風門。
37、 司機無照明運行或停運時不開大燈、不殺閘。
內齒輪絞車操作
38、 未按信號開車或無信號開車。
39、 放飛車。
40、 司機在操作過程中換人的。
41、 違反“六不開”規定開車的。
斜巷運輸
42、 違反“六不掛”規定掛鉤的。
43、 未按規定使用安全設施。
44、 在斜巷中摘掛勾、裝卸物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45、 誤發開車信號。
膠帶輸送機操作
46、 膠帶輸送機未經驗收達標就運行的。
47、 儲煤井圍欄、篦子或警示缺損不及時處理的。
48、 機頭、機尾滾筒處防護欄不合格或缺損沒有及時處理的。
49、 機頭的消防設施不齊全、不完好沒有及時處理的。
50、 轉載點噴霧裝置不完好啟動膠帶輸送機的。
51、 輸送機運行時清理滾筒的轉動部位浮炭或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