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聚煤業防治水工作管理製度彙編
永聚煤業防治水工作管理規定
第一部分 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搞好我礦的防治水工作,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安全程度評估辦法》等有關規定,特製定永聚煤業防治水工作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是防治水工作的規章和依據,全礦員工必須嚴格執行。
第三條:為了加強防治水工作的領導,公司成立防治水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建成
副組長:張雙聯
成 員: 王厚金 郝軍 廖忠林 梁慶義 紀慶才
薑衛兵 朱立業
防治水辦公室設在地測部,薑衛兵兼任辦公室主任。李海清為聯絡員。
礦長為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總工程師對防治水工作負技術責任,礦分管領導對防治水措施負落實責任。地測部門負責水情、水害預測預報、探放水設計、規劃,安監科負責防治水安全的監督檢查,采掘技術部門對其分管業務內防治水安全工作負責,調度室負責井下防治水工程調度協調落實指揮責任,機電部門負責防治水工程的防排水設計和雨季三防相關的責任,計劃財務部門負責防治水工程項目計劃、資金的落實,施工單位對防治水工程和有關方案、設計及措施有負責現場落實的責任。
第四條:領導小組要定期進行活動,研究指導防治水工作,解決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檢查各項防治水工程的進展情況,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麵的檢查、部署、督促、落實。每月由礦長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一次重大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工作。
第五條:加強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把防治水工作作為煤礦技術管理、生產管理、安全管理的重點,重點調度,並將礦井水文地質工作納入生產計劃管理,每個月必須有采掘工作麵的水文地質預報。
第六條:加強水文地質工作調查、觀測工作,查明礦井的各種充水因素,03manbetx 研究地下水的規律。建立健全井上下水文地質觀測係統,合理布置水文地質觀測孔,對L5灰岩、奧灰等含水層水位進行長期觀測。
第七條:按照《煤礦安全程度評估辦法》,根據礦井實際逐年進行礦井水害因素03manbetx 和水害預測,並納入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水文地質工程的施工措施,由技術、安監、地測等部門會批,總工程師審批後,組織實施。
第八條:防治水工作由地測部門提供水情預報,由機電部門編製排水設計,落實水泵、水管選型及安裝和配電等相關工作,采掘部門負責工程施工,安監處監督執行,采、掘、運、機電等有關區隊對分管區域的防排水設施安裝、維護及水情監測負有責任,調度室負責調度、協調、落實。
第三部分 地麵防治水
第九條:地測部門要掌握查清礦區及其附近地麵水流係統的彙水情況,疏水能力及有關水利工程,掌握當地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資料,以便結合實際情況建立防水、排水係統。
第十條:每年在雨季前由雨季“三防”領導小組對雨季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麵布置檢查,同時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數量的防洪搶險物資。防洪搶險物資必須專管專用,並且每年組織進行一次防洪搶險救災演習。
第十一條:每年雨季前,機電部門安排對井上下排水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全麵檢修,並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采掘 部門安排對井下排水溝、沉澱池、水倉進行一次清挖。後勤服務部門安排對地麵的水溝、水渠進行一次全麵清挖。
第十二條:對相鄰煤礦的開采情況每季必須調查一次,並在井上下對照圖上標出其井田位置、開采範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等。可能威脅我礦安全時,必須采取措施。
第四部分 井下防治水
第十三條:加強井下防治水排查工作,每月由礦長組織對井下逐頭、逐麵進行水患排查,將隱患排查情況納入計劃和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加強地質、測量工作,礦圖填繪要及時、準確,內容要齊全。躲避洞、絞車房要填繪清楚。地質工作要多做03manbetx ,探索水文地質規律,提高預測水平,體現地質工作的超前性、預測性。
第十五條:搞好地質“三書”編製工作。水文地質部分既要有水文地質條件03manbetx 、水量預計,又要有防治水措施。防治水措施要具體,便於操作。
第十六條:受水威脅的采掘工作麵,必須對水情水害等情況排查清楚,編 寫水情水害預報,並進行探放水工作,確保無水患威脅時,方可正常生產。
第十七條:嚴格按礦井初步設計和上級批準的開采上限進行回采。淺部采掘工作麵,必須留足防水煤(岩)柱,以防相關水源潰入井下。各種煤(岩)柱若需變動,必須按規定報批。
第十八條:井下存在各種積水區時,必須將積水範圍、外緣標高和積水量等及時填繪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地測部門每月對井巷主要出水點的水量進行觀測,及時填繪到相關曲線圖上。對出水不穩定的地點要進行分析,保證觀測次數,提出預防措施。
第十九條:采掘工作麵通過封閉不良鑽孔要預先分析鑽孔的導水性,積極處置不合格鑽孔,確保安全。
第二十條:掘進工作麵或其它地點發現透水預兆(掛汗、掛紅、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變渾有臭味等異狀)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報告調度室和地測部門,如果情況危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第二十一條:探放水措施和采掘作業01manbetx 都必須有防治水工作內容,並規定避災路線,讓每個員工都掌握,並按規定組織職工熟悉路線,一旦突水,能夠安全撤離。
第二十二條:礦井、采區、采掘工作麵必須建立健全排水係統,增強抗災搶險能力。仰采工作麵,必須配備足夠、完好、成套的排水設備,排水管道不得小於Ф108mm,排水能力滿足最大湧水量要求,現場要有備用水泵,否則不得進行生產。
第二十三條:通風工區在各采掘工作麵進行密閉後,必須將有關密閉情況以書麵形式報地測一份,並將有關密閉位置填繪到采掘工程平麵圖上。
第二十四條: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前,必須全麵檢修一次,配足所有的零配件。並對全部工作的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一次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二十五條:水倉、沉澱池和水溝中的淤泥,礦上組織人員每年至少清理兩次。在雨季前,必須全部清理一次,水倉的容量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
第二十六條:探水隊負責老空區的探放水工作,要求建立井下探放水台帳,對探放水量進行統計,並分月報地測部門。
第二十七條:通風工區負責井下密閉牆的布設,要求對密閉牆按設壓力表和控製閘閥,並負有監測水位的責任,並將密閉牆位置及相關資料分月報地測部門。
第二十八條:機電一區應建立井下供水台賬,對礦井工業用水進行統計,並分月報地測部門。
第五部分 探放水
第二十九條:做好水害分析預報,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探放水工作必須有專人負責,必須有專門的設計,並有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等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批準後實施。
第三十條:開采工作麵上覆含水層賦水性不清,影響工作麵開采;老空區存在積水,威脅采掘工作麵的安全;采掘工作麵揭露可能導水的斷層和鑽孔等情況,均要進行探放水工作。
第三十一條: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煤岩層厚度等在探放水設計中明確規定。
第三十二條:做好安鑽探水前的準備工作,主要探水孔位置、方位、角度以及鑽孔深度,由測量和負責探放水人員親臨現場共同確定。
第三十三條:鑽探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按要求丈量鑽具、校核孔深,做好岩芯鑒定,編錄,認真、全麵填寫原始記錄表,嚴格按設計施工,工程結束後,施工單位將原始記錄、岩芯編錄、施工總結等資料提交地測部門審查、存檔。
第三十四條:水壓較大的地區,正式探水前,必須先按好孔口管和控製閘閥。應采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孔口管長度,應根據水壓和圍岩性質在探放水設計中明確規定。
第三十五條:鑽進時,發現煤岩鬆軟、片幫、來壓或鑽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鑽等異常時,必須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杆。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向調度室彙報,並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人員,然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機電部門應根據地測部門提供的水情,搞好排水設計,機電、供應部門準備好排水設備。采掘部門安排施工,調度室進行協調落實,形成排水係統。
第三十七條:鑽孔放水時,應根據排水能力控製放水量。施工單位按地測部門要求,及時掃孔,定期進行水壓、水量、氣體觀測,做好記錄,遇有水量突然變化時,必須進行處理。並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第三十八條:探放水結束後,地測部門寫出探放水總結。探放水期間要求通風工區派專人監測瓦斯。
第六部分 排水設施
第三十九八條:礦井井下排水設施,主要排水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檢修水泵,水泵的工作能力符合《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中的規定。
2、水管: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兩路水管,水管的能力應與水泵匹配,符合《煤礦01manbetx 》。
3、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並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水泵。
4、雨季前,要做水泵性能測定及聯合試運轉。
第四十條:礦井必須建立災害預防儲備倉庫,所儲備排水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機電部門負責對設備性能等定期檢測,排水設備要專物專用,未經礦長、總工程師批準,任何人不得動用。
第七部分 獎懲
第四十一條:凡違反本規定,應按其危害程度追究責任。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1)發布的指令、命令及決定違反本規定;
(2)沒有按期完成當年防治水計劃;
(3)防排水設備與設施失修或不完善而造成水害02manbetx.com ;
(4)發生水害02manbetx.com 後,不積極組織搶險的;
(5)隨意決定采動和破壞煤柱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或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02manbetx.com 的;
(2)發現有突水征兆,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彙報的;
(3)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
(4)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的;
(5)工作失職造成事故的;
(6)不認真按探放水設計和施工措施施工的;
(7)不執行本規定。
第四十二條:凡認真貫徹本規定,對煤礦安全生產做出積極貢獻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按其貢獻大小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附:永聚煤業防治水
水崗位責任製
永聚煤業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防治水工作的管理和製度落實,進一步搞好礦井水害的防治,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根據《煤礦01manbetx 》、《煤礦安全程度評估辦法》、《礦井防治水安全監察實施細則》、《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要求及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技術規範等,結合礦井實際,製定鑫國公司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一、防治水部門責任製
(一)防治水專職機構管理責任製
1、負責全礦井的防治水管理工作。
2、負責編製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年度防治水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根據礦井實際逐年進行礦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預測,並納入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4、負責定期搜集、調查和核對礦區內地方小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掌握其位置、開采煤層、開采範圍、老空區積水等情況。將相鄰礦井100m以內的采掘工程和積水情況標繪在本礦采掘工程平麵圖等有關圖紙上,並建立正常資料交換關係。
5、負責建立礦區井上下水位動態觀測係統,進行地下水動態觀測,湧水量觀測,水情水害預測預報,並製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6、負責礦井隔離煤柱,采區隔離煤柱,斷層防水煤柱及其它防水煤柱的設計計算,並嚴格按要求監督執行。
7、負責各采掘工作麵水患威脅程度分析,對受水威脅的工作麵,必須編製專門的探放水設計。
8、負責水文補勘工程、水文鑽探工程、注漿堵水工程、探放水工程及防水閘門(牆)的施工設計、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竣工驗收和總結。
9、負責對井下湧水點的湧水量大小、水質分析等資料的搜集編錄、分析工作。
10、提供礦井和采區設計中的水文地質條件分析報告,包括湧水量計算及防治水措施。
11、組織防治水項目的檢查驗收。
12、負責防治水設計、成果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和水文地質資料圖紙管理工作,滿足質量標準化要求。
13、負責防治水方麵先進技術、設備、工藝、成功經驗的學習、推廣和應用。
14、負責每年雨季前分析排查礦區河流、溝渠、地麵塌陷區等滲漏地段,采取堵漏或溝渠改道等措施。
15、負責編製各類地質報告、水文地質條件評價等防治水重要工作。
(二)機電科防治水管理部門責任製
1、協助機電副總對上級機電防治水工作的文件、指示、意見、規定進行傳達和落實。
2、認真搞好全礦機電防治水設備、供電等設施的安全管理、技術管理,並監督使用和維修,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3、認真編製好礦機電防治水設備的需用、大修、電力負荷計劃,做好現場設備的備用,對損壞設備及時組織大修,滿足現場需求。定期組織水泵技術測定和雨季電器試驗。
4、負責編製雨季三防計劃,並積極組織落實,參加礦組織機電防治水專項大檢查,配合機電副總組織好雨季前排水設備聯合試運行,確保排水設備安全運轉。
5、負責井下各水平泵房和采區泵房的管理工作,使之達到《煤礦01manbetx 》有關防排水的規定要求。
6、區隊幹部必須每周對泵房查崗一次,對設備安全、司機上崗、現場變化等認真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立即落實處理。
7、落實好維修工包機製和固定司機製度。按包機製安排責任心強、有工作能力的維修工負責維修,無特殊原因必須固定本泵房的司機。
8、維修工必須每天上崗進行日檢工作。對設備的保護、完好等方麵認真檢查,重點對提引水裝置和供電作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彙報。
9、司機必須現場交接班,對提引水裝置和設備運行情況認真交接班和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彙報。搞好設備運行期間的巡檢工作,杜絕高水位排水。
10、檢修前隊長和包機維修工必須定期對排水管路進行檢查,對采區泵房做到每天一查,對中央泵房做到每周一查,對查出的問題立即進行處理和彙報。
11、搞好礦井防排水設計,安排落實防排水物資和工程,並做好係統排水能力的核查工作。
(三)探水隊防治水管理責任製
1、在礦防治水機構的業務領導下,負責完成井下的礦井地質及水文地質鑽孔的鑽探工作。
2、負責對本區隊鑽探工人的技術培訓和指導,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水平、應變能力和處理事故能力。
3、對鑽孔事故及時彙報並分析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
4、對各類防治水監測係統和設施及時進行設置、維護、保養和管理。
5、負責防治水工程原始記錄整理、鑽探成果的編錄。內容要齊全、詳實,並及時上報。
6、負責編製年、月度設備、工具、材料、配件等計劃,並建立鑽探設備台帳、卡片。掌握設備的使用情況,保證設備的正常維修、保養,確保完好和良好運轉。
7、完成礦領導及分管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各項防治水工作。
(四)安檢科防治水管理責任製
1、負責全礦安全製度的編製和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工作。
2、負責全礦年度災害預防計劃的製定和應急預案的編製,並督促實施和現場落實。
3、參加水災事故分析會議,查明事故原因,製定嚴密的防範措施。
4、負責全礦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並全過程檢查督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製度和責任追究製度,建立隱患庫,實行掛牌管理。
5、負責防治水安全監督檢查的責任。
(五)調度室防治水管理責任製
1、負責井下防治水工程調度協調落實責任。
2、負責組織礦井水災演習,編製避水災演習計劃和總結報告。
3、負責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處理和落實。
4、負責雨季三防工程的調度、協調、落實,並組織礦井搶險救災演習。
(六)通風隊防治水管理責任製
1、負責井下密閉牆的布設,要求密閉牆按設壓力表、水截門等。
2、負責井下探放水期間的瓦斯檢測。
3、負責老空區的監管工作,要求對老空變化情況進行統計,並報地測部門。
(七)供應科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保證防治水計劃安排及水害突出事件所需要的設備材料及時供貨。
(八)財務科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保證防治水計劃安排及水害突出事件所需資金及時到位。
(九)采掘生產區隊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采掘區隊:要嚴格按照采掘作業規程進行施工,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初壓、周壓期間礦壓顯現情況、麵後懸頂處理情況、底板滲水出水等情況。
二、防治水個人崗位責任製
(一)礦長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礦長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在人力、物力、資金等方麵保證投入,便於積極開展防治水工作。
2、負責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項管理製度,並督促有關人員切實履行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3、負責對上級各項防治水規定的貫徹執行。組織落實經研究確定的礦井防治水方案和各項防治水措施。
4、組織並領導有關人員編製專門性的防治水工程計劃(如重大堵水、疏水降壓、專題調查等)。
5、每年雨季前成立雨季“三防”領導小組,設置雨季“三防”辦公室,督促抓好雨季“三防”工程計劃的落實。
6、對防治水技術人員反映存在的問題及時做出批示。重大問題專門召開會議進行研究,製定處理方案。
(二)總工程師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主抓全礦的防治水技術工作,對防治水工作負技術責任。認真貫徹落實礦長及公司的一係列文件和指示精神。
2、負責組織防治水安全檢查,並督促有關單位認真整改落實。
3、主持年度防治水工程計劃和中長期防治水規劃的編製。
4、負責組織編製雨季防排水計劃。每遇大到暴雨時必須認真組織人員進行地麵防洪,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督促有關部門按照雨季防排水計劃備齊必要的防洪搶險物資和工具。
5、主持水文圖紙和台帳的修改工作,修改時間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
6、負責定期組織學習《水文地質規程》、《防治水工作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時研究落實各項防治水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
7、負責組織礦井月、年度水情分析、水害隱患排查。
8、負責組織每月一次的月度水情分析會議,總結上月工作,部署下月計劃,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完成。
9、負責製定防治水各項管理製度,並保證各項製度有效實施。
10、負責各項防治水工程方案設計、措施的審批工作,並督促防治水措施落實到位。
11、負責組織編製煤礦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計劃。
(三)生產副礦長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工作,在煤礦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必須加強對分管職能科室(部門)的領導,對職能科室(部門)提出需要解決的防治水問題,要協調好相關的工作,及時發現、解決有關問題。
3、組織相關人員編製各專業安全管理規章製度等,並組織實施。
4、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煤礦生產區隊長例會,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的重大問題和隱患、製定解決措施、檢查上一次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5、定期組織進行生產係統中防治水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保證人員、時間、資金、措施、質量“五落實”。
6、堅持開展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7、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害治理工作負監督檢查的責任,經常深入現場,及時組織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防治水專業安全生產(質量)大檢查,督促相關部門(人員)整改安全隱患。
(四)安全副礦長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監督、檢查過程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協助礦長督促檢查各分管礦長、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副總工程師、業務部門、人員的業務保安、安全崗位責任製、安全管理製度等的落實情況。
3、組織編製煤礦安全管理方麵的規章製度,並組織實施。
4、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監察工作會議,及時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隱患、製定解決的措施、檢查上一次安全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
5、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害治理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發現、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6、組織02manbetx.com 的調查處理,提出主導意見。
7、及時監督煤礦進行“礦井災害預防和救災演習”、“反風演習” 、“水災演習”方案、措施的落實。
8、審查、監督煤礦按計劃如期、保質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9、監督礦井防治水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五)機電副總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負責對上級防治水有關機電工作的文件、指示、意見、規定的傳達貫徹落實。對全礦防治水機電方麵管理工作負責。
2、負責全礦防治水機電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參加指揮事故搶險和事故的分析、處理。
3、負責審核全礦井的排水、供電能力。
4、負責全礦排水設備、供電設施的現場使用、維修等方麵的監督檢查,保證排水設備供電可靠,安全運轉。
5、負責組織審定礦井排水設備的需用計劃和長遠規劃,以及設備更新改造計劃等。
6、協同其它礦領導搞好相關的防治水工作,協同總工程師安排落實雨季三防工作,完成礦長交辦的其它防治水工作任務。
(六)地測副總工程師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防治水方麵的文件、規定和總工程師下達的各項任務,並保證各項措施行之有效,協助總工程師搞好防治水技術工作。
2、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好防治水安全檢查,並督促有關單位認真整改落實。
3、組織編製年度防治水工程計劃和中長期防治水規劃。
4、協助總工程師組織每月一次的月度水情分析會議,並督促認真完成下月工作計劃。
6、負責落實防治水各項管理製度,並保證各項製度有效實施。
7、組織人員編製各項防治水工程方案設計和措施,嚴格把關,並督促防治水措施落實到位。
(七)地測科長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並保證各項措施行之有效,協助總工程師搞好防治水工作。
2、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好防治水安全檢查,並督促有關單位認真整改落實。
3、具體組織編製年度防治水工程計劃和中長期防治水規劃。
4、負責分工範圍內防治水基礎資料的修改工作,並督促有關人員按規定時間進行,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5、參加每月一次的月度水情分析會議,並督促完成下月工作計劃,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
6、負責製定、落實防治水各項管理製度,並保證各項製度有效實施。
7、具體組織人員編製各項防治水工程方案設計和措施,嚴格把關,並督促防治水措施落實到位。
(八)機電科長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負責全礦的防治水機電方麵的技術工作,協助機電副總搞好防治水機電管理。
2、負責編寫和審閱防治水機電技術性報告和安全技術措施。
3、負責防治水機電方麵的工程設計、計劃編製、審核及監督現場施工。
4、深入現場,研究處理防治水工作中的技術管理問題。
5、參與和指導排水設備技術測定。
6、負責係統的建立本礦各種防治水機電方麵的技術圖紙、圖表及資料並存檔。
7、完成領導交辦的防治水其它任務。
(九)地質工程師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負責組織本組室專業人員完成本部門所承擔的防治水工作。按照防治水各項技術政策、規程、條例、細則等規定,認真組織人員貫徹實施。協調好本組室與其它部門之間的工作聯係,積極開展防治水工作。
2、負責製定本組室各分管人員的防治水管理責任製,並督導分管人員嚴格履行管理職責。
3、負責組織編製井上下水文補充勘探設計及防治水工程設計,年度防治水計劃和中長期防治水規劃。
4、組織人員進行地麵和井下水文地質調查。對查出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提出具體的處理措施。
5、負責審批地質“三書”、防治水工程設計及措施,落實各項管理規定。
6、負責檢查、督促地測業務,保證防治水基礎資料完整、準確,並按規定時間補充、完善。
7、參加年度、月度水情分析,有針對性提出防治水計劃,並按計劃實施。
8、協助副總工程師和科長組織防治水安全檢查,並督促有關單位認真落實整改意見。
(十)水文地質技術員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水文地質規程》、《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防治水安全示範礦井建設標準實施細則》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
2、負責水文地質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確保水文地質資料真實、準確、可靠,按規定做好原始記錄和專門報告的編製。
3、滿足生產需要,提供為礦井采掘、開拓、延深、改擴建所需的水文地質資料和專門報告。
4、負責專門的水文補充勘探和防治水工程設計,並監督檢查施工質量。對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製止,並提出書麵整改意見。
5、負責月度水情分析和防治水重點監控,編製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工程計劃;在采掘過程中進行水情分析、預報和防探水工作。
6、為補充和改善礦區生產、生活用水,進行調查、勘探,提供水源資料。
7、編製各種台賬、卡片、圖紙及各類水文地質資料,並做好入檔保存工作。
8、搞好儲量計算、采礦權變更、地質報告的修編等工作。
9、參加年、月度防治水計劃審查,有針對性提出防治水工程計劃。
10、負責編製月度防治水工作總結,提出下月防治水工作計劃並及時上報。
11、負責月度水情分析,對受水害威脅的煤層、采區、采掘工作麵提出治理措施,排除隱患,杜絕水害事故的發生,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水文地質資料。
12、負責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隱患排查,並積極落實整改措施。
13、負責《煤礦安全規程》、《礦井水文地質規程》規定的各種水文圖紙的編製及填繪工作。健全完善各種水文地質技術成果台帳並及時補齊更新。及時完成分工範圍內的微機製圖工作。
14、負責編製探放水設計,對受各類水患威脅的采掘工作麵進行水情水害預報,同時製定預防和處理措施。
15、負責對井下湧水量及各水文觀測孔進行觀測,並做到湧水量每月觀測兩次,特殊情況下加密觀測次數。觀測的數據要準確、可靠,出現異常及時彙報並提出處理措施。
16、負責定期對各類防治水設施(包括水閘牆、水閘門、測水堰口)和防治水檢查出的問題進行檢查複查,並認真督促整改意見的落實。
17、搞好防治水日常業務工作。
(十一)地質技術員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礦井地質規程》、《防治水實施細則》、《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
2、負責井下巷道地質構造、煤層厚度觀測,積極解決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地質問題,並按規程規定和地測達標要求做好原始記錄。
3、負責井巷素描圖的繪製,繪製內容要齊全、準確,反映實際情況。
4、積極進行井田範圍內的地質構造和采區地質構造分析、研究,為合理布置巷道提供依據,並提出建設性意見。
5、負責編製回采、掘進地質說明書,凡受水威脅的必須有具體的防治水措施。
6、負責井田範圍內各類地質台帳、卡片的補充填繪,並符合檔案化管理要求。
7、及時完成分工範圍內的微機製圖,按標準繪製齊全。
8、參加礦年、月度計劃的審查,提出礦井地質工作計劃。
9、研究分析礦區地質構造、煤層厚度和煤質的變化規律,查明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各種地質因素。
10、編製勘探計劃,合理布置鑽孔,擴大儲量範圍,提高儲量級別。
11、負責采區地質說明書的編製,為方案設計提供可靠的地質資料。
12、進行井田及區域構造分析,研究影響礦井的水文地質因素。
13、負責各種地質圖件的填繪和管理工作,填繪要符合規程要求,管理要到位。
14、具體負責地質報告的修編。
15、協助水文地質技術員搞好水文地質和防治水工作。
(十二)探水隊長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探水隊隊長是本工區的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對本工區在防治水工作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探水隊隊長必須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探水隊隊長必須合理組織進行防治水工程施工,保證安全。
1、 保證在進行防治水施工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 組織本區隊開展防治水工作,嚴格按照防治水計劃、規劃、安全措施的規定組織施工。
3、 根據公司製定的各項工作標準、質量標準,組織防治水工程的施工。
4、 組織好班前會,及時安排有關工作,傳達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會議要求。
5、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問題。
6、 合理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用品等,合理組織施工。
7、 負責組織製定本區隊各操作崗位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8、 組織本工區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及時處理現場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隱患。
9、 參加安全生產會議,並對防治水工作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10、 負責防治水注漿改造設計、施工措施、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11、 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業務知識學習和培訓,開展工區安全教育,負責本工區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12、 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13、 要如實、及時彙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4、 組織落實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15、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16、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十三)防治水工區副區長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防治水工區副區長是本工區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是工區現場跟班管理人員所帶班次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必須積極協助防治水工區區長在分工範圍內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所帶班次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防治水工區副區長必須熟練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在防治水工區區長的領導下合理組織生產,保證安全。
1、 保證所帶班次在防治水工程施工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 協助防治水工區區長抓好本工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防治水工區區長不在崗位時,根據安排承擔防治水工區區長職責。
3、 抓好所帶班次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按照防治水設計、計劃、規劃和相關安全措施的規定組織施工。
4、 協助區長、黨支部書記組織好班前會,傳達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會議要求。分析、研究班組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布置落實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5、 合理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用品等。合理組織施工。
6、 協助防治水工區區長製定本工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7、 每班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及時排查防治水工作中的安全隱患,並組織治理。負責處理當班現場安全生產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工區區長彙報。
8、 組織所帶班次落實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相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
9、 負責組織落實所帶班次現場交接班、質量驗收等各項安全管理製度。
10、 負責所帶班次員工的安全教育,監督管理員工正規操作,保證所帶班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11、 組織參加事故搶救、分析,如實、及時彙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2、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十四)鑽探技術員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在防治水機構的領導下,負責全礦井的水文、礦井地質鑽探技術工作。
2、負責對本區隊鑽探工人的技術培訓和指導,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水平、應變能力和處理事故能力。
3、對發生的鑽探事故及時彙報並分析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
4、根據鑽孔布置、施工目的,編製施工設計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組織鑽探人員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鑽探任務。
5、負責防治水工程原始記錄的整理、鑽探成果的編錄,內容要齊全、詳實,水位、水量觀測要準確,並及時上報。
6、負責編製年、月度設備、工具、材料、配件等計劃,並建立鑽探設備台帳、卡片。掌握設備的使用情況,保證設備的正常維修、保養,確保完好和良好運轉。
7、負責完成礦領導及分管業務部門交辦的各項防治水工作。
(十五)防治水班組長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防治水班組長是防治水班組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者,對本班組現場安全管理全麵負責,要按照三大規程組織施工。防治水班組長必須掌握相關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熟悉避災路線,嚴格按照防治水作業規程和相關設計組織施工,保證安全。
1、 保證本班組在防治水施工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 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每班開始工作以前,對施工現場安全狀況進行全麵的檢查(負責檢查瓦斯、支護質量等),發現隱患立即處理,確保安全。
3、 組織本班組工人熟悉掌握鑽探設備性能和操作要求,並按規定操作。
4、 根據當班出勤人員數和特長,合理安排人員,完成防治水任務。
5、 及時收集整理鑽探資料,並及時填寫彙總上報。
6、 安裝或操作鑽探設備時必須進行敲幫問頂,防止冒頂、片幫傷人。
7、 掌握鑽孔設計技術參數,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鑽探,保證防治水施工項目的工程質量。
8、 及時組織班組安全教育,組織落實班組勞動安全競賽,開展班組安全質量標準化等活動。
9、 監督本班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帶領全班人員參加班前會。
10、 施工地點發生險情,不適宜進行作業時,要及時命令工人撤離危險區域,保證安全。
11、 本班組施工過程中缺乏安全設施、防塵措施等,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12、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十六)測量工程師防治水崗位責任製
1、主持測量組的業務工作,參加防治水專業會,具體安排各項測量任務。
2、嚴格按《煤礦測量規程》及《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的規定,對測量組範圍內的測量工作進行檢查、落實。
3、負責基本控製測量、防治水工程標定測量的實測工作,確保測量精度。
4、負責抓好測量資料、台帳的計算及整理。
5、負責及時提供有關的防治水測量基礎資料。
6、檢查、督促分管人員及時下達透巷、貫通、停掘、停采通知書。
7、負責本組範圍內的各種測量技術工作。
8、負責分工範圍內的各種測量工作及導線成果計算、工程解算,各種測量資料、台帳的整理。
9、認真進行業務學習,提供技術業務素質,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
10、負責各種測量圖紙及資料的填繪和整理。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防治水測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