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采取措施提高煤炭行業管理和服務水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近日印發《關於加快煤礦生產能力登記和公告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加快推進煤礦生產能力登記和公告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抓緊對本地區煤礦生產能力及相關信息進行整理,根據原煤炭生產許可證的證載生產能力、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鑒定書確認的生產能力,對生產煤礦的生產能力進行建檔登記,並按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生產能力情況。現有生產煤礦的生產能力登記和公布工作應於2014年4月底前完成。
《通知》稱,山西、內蒙古、黑龍江、江蘇、安徽、貴州、雲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等省(區)要加快推進轄區內中央管理企業所屬煤礦生產能力登記工作,並及時將登記信息抄報國家能源局煤炭司。
《通知》強調,各地要積極推進煤礦生產能力管理信息係統建設,及時將煤礦生產能力及相關信息錄入信息數據庫。請各地將煤礦生產能力管理信息係統建設及信息錄入情況,於2014年4月底前函告國家能源局煤炭司。
《通知》要求,各地要將煤礦生產能力登記公告作為煤炭行業管理的基礎工作,進一步完善煤礦生產能力管理相關辦法,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製,提高煤炭行業管理和服務水平。申請改建、擴建、產業升級、安全改造的煤礦項目,應已按規定完成煤礦生產能力登記公告相關工作。
《通知》最後表示,各地要嚴格依據登記公布的煤礦生產能力對煤礦生產實施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依規查處超能力生產等違規行為。國家能源局將適時組織各地煤礦生產能力管理情況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