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隊翻車機司機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翻車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2、熟悉本崗位的機械設備性能、供電係統、信號聯絡方式及一般故障處理方法。
3、翻車機司機上崗時應穿著規定的勞保用品。接班後應向各部軸承、回轉部位等處注油,並檢查減速器油位是否合適。
4、檢查各部機件和注油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轉,並掛上停電作業的標誌牌。
二、翻車前檢查
1、填罐前,應對礦車及裝車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礦車嚴重變形、裝車超高、車內有雜物及大塊矸石時,都必須進行處理。
2、檢查電動機、減速器、製動裝置、阻車器、滾圈、滾輪、軸承、灑水除塵裝置、回轉部位保護罩、危險部位護欄、開關及信號裝置等應完好。
三、翻車作業
1、翻車前應先開空車運轉,以便觀察各部機構運轉情況,確認無誤再進行翻車。
2、翻車前向下倉口崗位人員發送翻車聯絡信號,待收到準許翻車的信號後,才能翻車。
3、向翻車機內推車時,推進速度不能大於1m/s。
4、在翻車機前摘鏈時必須停車,待車停穩後方可進行,並應使用專用工具操作。
5、開動翻車機到裝車位置(即內外軌道對正)停穩,打開阻車器;推進重車,頂出空車後,再進行翻車。
6、設備運轉時,翻車工不得離開操縱台;注意監視運行狀態,發現異常現象,立即停機。
7、礦車翻完後,推出礦車,待礦車完全出來罐籠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必須在一列車全翻完且所有礦車停穩後,方可連車。
8、聯合運轉的翻矸係統,在翻車前必須發出預警信號。待收到準許翻車的信號或閉鎖解鎖後,方可啟動翻車係統。
9、礦車在翻車機內掉道時,必須切斷電源,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並設專人監護,方可進行處理。
10、當處理故障必須進入倉內時,應關閉外阻車器,切斷並閉鎖電源,采取防翻轉、防墜物等措施,係好安全帶後再進行處理。
11、翻車過程中如煤塵較大時,應灑水除塵。
四、收尾工作
工作結束後,打掃設備和環境衛生,整理工具,填寫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