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隊礦井維修電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礦井維修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2、必須熟知《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標準》中的有關規定。
3、應熟悉礦井巷道布置,了解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熟悉在災害情況下的停送電順序及人員撤離線路。
4、高壓電器設備停送電操作,必須填寫工作票。
二、作業前的準備
1、入井前檢查、清點應帶工具、儀表、零部件、材料等,檢查驗電器是否保持良好狀態。
2、必須熟悉所維修範圍內的供電係統、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的主要技術特征以及電纜的分布情況。
3、供電幹線需要停電檢修時,必須事先將停送電時間及影響範圍通知調度室,以便有關單位采取措施。
三、檢修作業
1、井下電器設備在檢查、修理、搬移時嚴禁帶電,不少於兩人協同工作,相互監護,並與司機配合好。檢修前必須切斷電源,經驗電確認已停電後再放電、裝設接地線,操作手把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告牌,然後才允許檢修電氣設備。
2、在距離檢修地點20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3、工作期間,應佩帶電工常用工具及與電壓等級相符的驗電設備。
4、設備的維修質量應達到《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高低壓電纜的懸掛應符合有關電纜懸掛的要求。設備檢修或更換零部件後,應達到原有性能。電纜接線盒的製作及連接應符合有關工藝要求。
5、運行中饋電開關的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應保持完整,整定值正確,動作可靠。
6、移動變電站的安裝、運行、維修和管理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執行,其漏電保護主、輔接地極的安裝、維護必須符合要求。
7、各類電機綜合保護器、線路脫扣器按產品技術要求和負載的有關參數正確整定和定期校驗,嚴禁任意更改。
8、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開路,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短路,二次側接地線不準斷路。在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進行通電試驗時,應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向一次反送電。
9、在檢查和維修過程中,發現電氣設備失爆時,應立即停電進行處理。對在現場無法恢複的防爆設備,必須停止運行,並向值班領導彙報。
10、電器設備檢修中,不得任意改變原有端子序號、接線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護裝置,嚴禁任意更改整定值。
11、檢漏繼電器調閘後,應查明跳閘原因和故障性質,及時排除後才能送電,禁止在甩掉檢漏繼電器的情況下,對供電係統強行送電。
12、電器設備的接地螺栓與接地引線的連接必須接觸可靠,不準有鏽蝕。連接的螺母、墊片應鍍有防鏽層,並有防鬆墊圈加以緊固。局部接地極和接地引線的截麵尺寸、材質應符合規定。
13、鎧裝電纜芯線連接必須采用冷壓連接方式,禁止采用綁紮方式。
14、連接屏蔽電纜時,其半導體屏蔽層應先用三氯乙烯清洗劑(阻燃清洗劑)將導電顆粒洗幹淨。對於金屬屏蔽層,不允許金屬絲刺破芯線絕緣層。
15、井下使用普通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1)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隻準在瓦斯濃度為0.5%以下的地點使用。
2)在測定設備或電纜絕緣電阻後,必須將導體完全放電。
3)被測設備中有電子插件時,在測量絕緣電阻前,必須拔下電子插件。
16、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並在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電”警告牌。
17、在同一饋電開關控製的係統中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多點同時作業時,要分別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標誌牌,並有一個總負責人負責聯絡、協調各環節的工作進度。工作結束後,恢複送電前,必須有專人逐點檢查,全部完工並各自摘掉自己的停電牌後,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
18、當發現有人觸電時,應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後就地進行人工呼吸搶救,同時向地麵調度彙報。
19、當發現電氣設備或電纜著火時,必須迅速切斷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或砂子滅火,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四、收尾工作
工作完畢後,工作負責人對檢修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拆除臨時接地線和摘掉停電牌,清點工具,恢複正常供電,並對檢修設備進行試運行,填寫記錄,向接班人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