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一煤礦架空乘人裝置安全運行管理規定
一五一煤礦架空乘人裝置安全運行管理規定
為了減輕入井人員的勞動負荷,保證架空乘人裝置安全運行和乘座人員的安全,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相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製定本管理規定。
一、乘人裝置安全運行基本要求
1.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不得小於0.7m;運行速度不得超時1.2m/s;乘座間距為得小於10.0m。
2.驅動裝置的製動器必須靈敏可靠。
3.吊杆和牽引鋼絲繩之間的連接不得自行脫扣。
4.在下人地點的前方,必須有能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
5.在上、下人員地點10m之內應有照明。梯步必須規範,其長度滿足人員上、下的要求,最短不低於5m。
6.檢修或緊急停車後,第一次起動,檢修人員或上車人員必須用手在傳感器下晃動幾下(機頭處可以按控製台上猴車啟動按鈕),先是三聲鈴聲響後,人車開始起動運行。人員上車後,經過紅外線傳感器下方,傳感器將信號傳到控製係統,實現自動控製;若傳感器未檢測到(無人)信號,則7分鍾後自動停車或下完人後自動停車。
7.各種保護裝置動作停車。如:掉繩脫槽、越位、人車欠速、過速保護等動作,沿線異常時的拉點停車,必須查明原因,解除故障後,先要按下控製台上的複位按鈕,係統複位後,才能重新正常啟動。嚴禁使用檢修按鈕強行啟動人車運行(特殊情況下,確保係統無機械故障或檢修過程中可使用檢修按鈕強行啟動人車運行)。
8.緊急停車,如遇意外情況時可以拉動沿線的拉點停車線(或控製台上的急停按鈕),使整個係統斷電緊急停車。
二、人員乘座規定
1.正確的乘車標準:上車時先雙手握住吊椅的直線(或彎曲)杆,跨上吊椅坐下,雙腳置於腳踏杆上,雙腿並攏,雙手握牢椅杆,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車時先雙腳著地,臀部離座,然後雙手鬆開吊杆。
2.所有乘車人員必須在規定的上、下車地點排隊上、下人車,不禁擁擠。
3.運行中,乘車人員要坐穩不得前後、左右擺動吊椅,不得用抓牽引鋼絲繩和觸摸托(壓)繩輪,以防傷人。
4.架空乘人裝置在運行時,任何人不得在中途隨意上下;中途相遇時不得嬉鬧、握手等。
5.乘車人員攜帶物品不得過長,攜帶時順著鋼絲繩方向平行放置,不得拖動運行或使吊椅擺動;禁止攜帶特別笨重的機件,材料乘車。
6.嚴禁同時運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員。
7.所有乘車人員要愛護公共財物,嚴禁損壞吊杆、傳感器及其它各種保護設施,對故意損壞者一律給予從重處罰。
8.乘車人員在乘車時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不得打瞌睡,一旦發生緊急情況隨即拉動沿線的拉點停車線,並通知調度室派人處理故障,正常後再乘坐。
9.乘車人員到達下車地點前,語音係統將會提醒乘車人員下車,到達下車地段必須及時下車,不得乘車超位,以防發生危險。
10.上、下人車時要動作標準、迅速,並注意後方行進中的吊椅,以防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