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麵一通三防管理標準
1.甲烷、溫度、一氧化碳等傳感器掛設標準見應垂直懸掛,距頂板(梁)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於200mm;風速傳感器應設置在巷道前後10m內無分支風流、無雜物,能準確計算測風斷麵的地點;風門開關、設備開停、煙霧、負壓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準確、可靠反映監測點實際情況的位置。
2.傳感器的設置及瓦斯斷電控製必須符合下列要求(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按照高瓦斯礦井設置監控設備):
(1)房采工作麵及其回風順槽,傳感器應按圖3所示設置。工作麵甲烷傳感器設置在風筒對側,距迎頭不大於5m的範圍內。
圖3 房采工作麵傳感器布置示意圖
T1、T2—房采工作麵甲烷傳感器。T1、T2報警濃度≥0.8%CH4,T1 、T2斷電濃度≥1.2%CH4, T1、T2複電濃度<0.8%CH4,斷電範圍:工作麵及回風順槽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T3—雙巷混合風流處增設甲烷傳感器,其報警濃度≥0.8%CH4,斷電濃度≥0.8%CH4,複電濃度<0.8%CH4,斷電範圍:包括局部通風機在內的雙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T4—雙巷回風溫度傳感器,T5—雙巷回風一氧化碳傳感器。T4報警溫度≥30℃,T5報警濃度≥24ppm。
高瓦斯礦井的房采回風巷道長度大於1000m時,必須在巷道中部增設甲烷傳感器,其報警濃度為≥0.8%CH4,斷電濃度為≥0.8%CH4,複電濃度為<0.8%CH4,斷電範圍為:工作麵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2)單巷掘進的工作麵,甲烷傳感器應按圖4所示設置。采用串聯通風的掘進工作麵,必須在被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前設置掘進工作麵進風流甲烷傳感器T3。
圖4 單巷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布置示意圖
T1—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T2—掘進工作麵回風巷甲烷傳感器,T3—工作麵進風流甲烷傳感器。T1、T2報警濃度≥0.8%CH4,T3報警濃度≥0.5%CH4,T1斷電濃度≥1.2%CH4, T2斷電濃度≥0.8%CH4,T3斷電濃度≥0.5%CH4、T3斷電濃度‚≥1.2%CH4,T1、T2複電濃度<0.8%CH4,T3複電濃度<0.5%CH4,T1、T2斷電範圍:掘進巷工作麵及其回風流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T3斷電範圍:當T3附近甲烷濃度≥0.5%CH4時:被串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當T3附近甲烷濃度≥1.2%CH4時:包括局部通風機在內的被串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高瓦斯礦井的單巷掘進巷道長度大於1000m時,必須在掘進巷道中部增設甲烷傳感器,其報警濃度為≥0.8%CH4,斷電濃度為≥0.8%CH4,複電濃度為<0.8%CH4,斷電範圍為:工作麵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3)低瓦斯礦井雙巷掘進的工作麵,甲烷傳感器應按圖5a所示設置。工作麵甲烷傳感器設置在風筒對側,距掘進迎頭不大於5m的範圍內。
圖5a 雙巷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布置示意圖
T1、T2—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T1、T2報警濃度≥0.8%CH4,T1、T2斷電濃度≥1.2%CH4, T1、T2複電濃度<0.8%CH4,T1、T2斷電範圍:掘進巷工作麵及其回風流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T3—回風流處甲烷傳感器,其報警濃度≥0.8%CH4, T3斷電濃度≥0.8%CH4, T3複電濃度<0.8%CH4, T3斷電範圍:包括局部通風機在內的雙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圖5b 高瓦斯礦井雙巷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布置示意圖
(4)高瓦斯礦井雙巷掘進甲烷傳感器必須按圖5b設置。
T1—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設置在距掘進迎頭不大於5m的範圍內。T2—掘進工作麵回風流甲烷傳感器。T1、T2報警濃度≥0.8%CH4,T1、T2斷電濃度≥1.2%CH4, T1、T2複電濃度<0.8%CH4,T1、T2斷電範圍:掘進巷工作麵及其回風流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T3—雙巷回風流混合處甲烷傳感器,其報警濃度≥1.2%CH4, T3斷電濃度≥1.2%CH4, T3複電濃度<0.8%CH4, T3斷電範圍:包括局部通風機在內的雙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高瓦斯礦井的雙巷掘進的回風巷道長度大於1000m時,必須在掘進回風巷道中部增設甲烷傳感器,其報警濃度為≥0.8%CH4,斷電濃度為≥0.8%CH4,複電濃度為<0.8%CH4,斷電範圍為:工作麵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5)掘進工作麵采用串聯風時,必須在被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前3-5m處設置掘進工作麵進風流甲烷傳感器,其報警濃度為≥0.5%CH4,複電濃度為<0.5%CH4,當甲烷濃度≥0.5%CH4,斷電範圍為:被串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當甲烷濃度≥1.2%CH4,斷電範圍為:包括局部通風機在內的被串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6)設在風流中的機電硐室及在回風聯絡巷中設置電氣設備的必須在其上風側3-5m處安裝甲烷傳感器,其報警濃度為≥0.5%CH4,斷電濃度為≥0.5%CH4,複電濃度為<0.5%CH4,斷電範圍:本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3.連采機、錨杆機、梭車、鏟車、運煤電瓶車、防爆裝載機等連采工作麵使用的設備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當甲烷濃度大於或等於0.8%時必須發出聲光報警信號,當甲烷濃度大於或等於1.2%時必須實現自動停機,停止作業進行處理。隻有當甲烷濃度降到0.8%以下時,方能重新啟動運行。
4.通風儀器儀表配備標準:
(1)需配備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有:未安裝機載式甲烷斷電儀的掘進機、梭車、運煤車、鏟車等。
(2)需配備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氧氣檢測儀的有:礦領導、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班(工)長、爆破工、流動電鉗工、安全監測工、電焊工、工程技術人員(通風部門除外)及高瓦斯礦井和高瓦斯區域流動排水工。
(3)需配備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氧氣檢測儀、一氧化碳檢測儀的有:礦技術負責人、通風管理人員、安監員、通風工、瓦斯檢查工,瓦斯檢查工下井時還需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報警儀。
5.雙巷或多巷掘進工作麵,掘進頭至全風壓風流之間的聯巷數高瓦斯礦井不得超過3個(含3個),低瓦斯礦井不得超過4個(含4個)。
6.煤巷、半煤岩巷、有瓦斯湧出的岩巷掘進麵,未封閉或未形成全風壓通風的綜采尾留巷道,必須安裝兩套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風機。一套工作、一套備用,並能自動切換,且必須做到“三專兩閉鎖”。
7.使用2台局部通風機供風的掘進工作麵,2台局部通風機都必須同時實現風電閉鎖。
8.風筒出風口距掘進工作麵迎頭的距離在保證此段瓦斯不超限且風速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可按下式計算:
Lp ≤(4—5)S1/2,m;
式中 Lp——風筒到掘進工作麵的距離,m;
S——掘進工作麵斷麵積,m2。
9.風筒實行貼標簽編號管理,吊掛平直,逢環必掛;風筒接口嚴密(手距接頭0.1m處感覺不到漏風)無破口(末端20m除外)無反接頭,軟質風筒接頭需反壓邊,應使用快速風筒接口器,硬質風筒接頭應加墊上緊螺釘。
10.風筒拐彎處應設彎頭或緩慢拐彎,不得拐死彎,異徑風筒連接應使用過渡節先大後小,不準花接。
11.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10m;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於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巷道的最低風速應符合:岩巷不小於0.15m/s、煤巷和半煤巷不小於0.25m/s。
12.風筒的選型必須遵循下述原則: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高瓦斯礦井的所有掘進工作麵(長度小於50m的掘進工作麵除外)至少選用∮800mm風筒供風;低瓦斯礦井局部通風機功率為11kw×2及其以上,供風距離超過500m的掘進工作麵選用∮800mm風筒供風。
13.嚴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麵供風,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兩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麵供風。
14.連采機、掘錨機作業時,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國產掘進機作業時,必須使用噴霧裝置。噴霧使用的水壓不得小於1.5MPa,除塵器應定期檢查和清理,保證除塵效果。
15.掘進工作麵采用爆破落煤時,爆破前後附近20m的巷道內,必須灑水降塵。
16.掘進巷道必須在距工作麵200m範圍內設置1道水幕,多巷掘進還應在回風巷風流彙合處下風側200m範圍內設置1道水幕。
17.避災線路指示牌製作有立體反光效果,間距設置合適,拐彎、交叉點都應設立,高度適中,靠升井方向的右手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