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豔華:保護環境也是政績
幹事業、出政績,與廣大職工群眾共享企業改革發展的豐碩成果,是領導幹部追求的政績,值得大力發揚光大。“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清山。”這是一些地方和企業因生態環境遭到破壞付出沉重代價後而獲得的共識。
現實生活中,有的領導幹部目光遠大,既照顧眼前利益,也考慮長遠利益;既在任期內幹出成績來,又善於處理好與環保的關係,比如我們的企業就響亮地提出了建設環保型綠色礦山的科學發展目標。這是企業全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具體體現。而有的則不同。他們缺乏超前意識和生態眼光,隻顧眼前利益,喜歡幹一些“吹糠見米”的事,直到環境發起報複,才如夢初醒,有少數基層單位的領導幹部,把經濟利益放在第一位,對煤炭資源實行破壞性開發,把“殺雞取卵”的沉重代價留給別人去承受。這種贏得一時輝煌“政績”的人,隻會給後人留下罵名。
無數事實表明,少數人那種“先發展後治理”以及“汙染和破壞不可避免”的想法是極其錯誤的。為了一時之利而侵害大自然,破壞環境,不但無功,反而有過。環境保護是關係到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一環。我們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樹立營造好環境也是政績的觀念,樹立以給後人留下藍天碧水綠地為榮,以毀壞環境為恥的政績觀。對幹部的考核,不僅要看他任內做了哪些事,還要看這些事是否有利於環境保護。
記得一位環保專家曾對俗語“兔子不吃窩邊草”作過這樣的新解釋:兔子為什麼不吃窩邊草呢?它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存環境,為子孫後代著想啊!難道我們作為萬物之靈長的人類,真的還不如兔子清楚保護環境的重要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