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現場複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一、合法性
序號 複核項目 複核內容 標準 複核情況 是否合格 複核人員簽名
1 采礦許可證 是否持有采礦許可證 持有有效期內的采礦許可證,合格;否則不合格。
2 工商營業執照 是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 持有有效期內的工商營業執照,合格;否則不合格。
3 開采方案(初步)設計 是否有批複(備案)文件 有批複(備案)文件,合格;否則不合格。
4 安全專篇 是否有批複(備案)文件 有批複(備案)文件,合格;否則不合格。
5 環評報告 是否有批複(備案)文件 有批複(備案)文件,合格;否則不合格。
6 水保方案 是否有批複(備案)文件 有批複(備案)文件,合格;否則不合格。
7 地災評估報告 是否有批複(備案)文件 有批複(備案)文件,合格;否則不合格。
其他
遵義市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現場複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二、安全管理 得分:
序號 複核項目 複核內容 標準 複核情況 得分情況 複核人員簽名
1 安全管理機構 是否按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機構 分值30分,每差1個機構扣5分(扣完本項分值為止,下同)。
2 安全管理製度 是否按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製定安全管理製度、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 分值30分,每缺1項扣5分。
3 人員配備 40分
(1) 礦長 核對礦長資格證及礦長安全資格證 分值10分。礦長持有貴州省頒發的有效期內的礦長資格證及礦長安全資格證,符合要求10分,否則“安全管理”不合格。
(2) 副礦長 按規定配齊安全、生產、機電、技術等副礦長並核對副礦長礦長資格證及其安全資格證 分值10分。副礦長持有貴州省頒發的有效期內的礦長資格證及安全資格證,分值10分,每有1名不符要求扣2分。
(3) 工程技術人員 參照《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州省中小型煤礦建設項目法人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黔府發〔2004〕4號)第八條 分值10分。每差1人或有1人不符要求扣2分。
(4) 特種作業人員 結合相關規定和《安全專篇》對照檢查 分值10分。配齊特種作業人員,每差1人扣2分。
其他
遵義市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現場複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三、開拓開采 得分:
序號 複核項目 複核內容 標準 複核情況 得分情況 複核人員簽名
1 井筒、大巷、上(下)山 開拓方式、井筒的數目、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及上(下)山布置層位等必須符合批準的開采方案(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的要求。 分值22分。1、開拓方式、井筒的數目及布置形式、大巷及上(下)山布置層位與設計相符,12分;否則,“開拓開采”不合格。2、井巷斷麵、支護及功能與設計相符或高於設計標準且引起的風速變化仍符合規定的, 10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
2 車場、硐室 車場、硐室的位置、斷麵及功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分值8分。每有1處不符設計要求扣2分。
3 采區巷道布置 采區巷道布置、采區接替、首采工作麵位置、工作麵參數、采煤工藝、采區煤倉及溜煤眼的設置等符合開采方案設計。 分值22分。1、采區巷道布置、采區接替、首采工作麵位置與開采方案設計相符,10分;否則“開拓開采”不合格。2、采區上(下)山,大巷等斷麵與設計相符,8分;否則每處扣2分。3、采區煤倉及溜煤眼的設置符合設計,4分;否則每處扣2分。
4 三量 開拓、準備、回采煤量符合有關規定。小型礦井開拓煤量可采期應大於2年,準備煤量可采期應大於8個月,回采煤量可采期應大於3個月。 分值8分。滿足要求8分,否則每有一項不符扣4分。
5 主要巷道斷麵 井底車場、主要運輸巷、主要回風巷斷麵及安全間距符合批準的設計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分值10分。每有1處不符扣2分。
6 回采工作麵 是否形成采煤工作麵,工作麵支護方式(含安全出口和距采麵20米範圍內巷道的支護)、采煤工藝、采場管理是否與設計相符或高於設計標準。 分值15分。1、按設計位置布置了采煤工作麵,8分;否則“開拓開采”不合格。2、采麵支護方式、采煤工藝、采場管理與設計相符,7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
7 接替工作麵 是否按設計位置開始布置接替工作麵。 分值15分。1、接替工作麵的兩個掘進工作麵已按設計布置(含掘進工作麵的獨立回風巷),8分;否則,“開拓開采”不合格。2、掘進工作麵掘進工藝、支護方式和斷麵設置與設計相符,7分;否則,每有1處扣2分。
其他
遵義市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現場複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四、礦井通風 得分:
序號 複核項目 複核內容 標準 複核情況 得分情況 複核人員簽名
1 通風係統 礦井、采區進回風巷道是否按設計建設完成;是否存在不符規定的通風方式;各采掘工作麵、變電所等是否形成獨立回風。 分值30分。1、礦井、采區進回風巷道是否按設計建設完成,15分;否則:主要進回風巷未形成的,“礦井通風”不合格,井巷斷麵不符設計要求,每處扣2分。2、不存在不符規定的通風方式,5分。否則,“礦井通風”不合格。3、采掘工作麵、變電所等形成獨立回風,10分;否則,“礦井通風”不合格。
2 通風設備 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的購置、安裝、運行是否符合要求。 分值30分。1、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選用與設計選型相符,或選用高於設計標準且引起的風速、供電等相應變化仍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的,15分;否則“礦井通風”不合格。2、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的安裝、管理符合規定,6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規定扣2分。3、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運行可靠,6分;否則,每有1次扣2分。4、主要通風機實現雙回路供電,3分;否則,“礦井通風”不合格。
3 通風設施 控製風流的風門、風橋、風牆、風窗等設施必須齊全可靠。 分值10分。風門、風橋、風牆、風窗等設施必須齊全可靠,10分;否則,每有1處扣2分。開采突出煤層時,工作麵回風側不應設置風窗,否則,此項不得分。
4 通風管理 製定測風製度並執行;編製了風量分配辦法並作好了風量分配、調節;製定了反風管理方案,主要通風機必須裝有反風設施,並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其反風風量不應小於正常供風量的40%。 分值15分。1、製定測風製度,按要求建立了測風站,按要求開展了測風,5分;2、編製了風量分配辦法並作好了風量分配、調節,5分;否則,未製定風量分配辦法,扣2分,未進行風量分配調節扣2分。3、製定了反風管理方案,主要通風機裝有反風設施,並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其反風風量不應小於正常供風量的40%,5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扣3分。
5 風機房 嚴禁主要通風機房兼做他用。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還必須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並有反風操作係統圖、司機崗位責任製和操作規程。 分值5分。每有1處不符扣2分。
6 風量和風速 井下各用風地點的風量和風速必須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外部漏風率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分值10分。1、井下各用風地點的風量和風速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6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規定扣3分。2、外部漏風率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4分;否則,不得分。3、存在微風、無風巷道,此項不得分。
其他
遵義市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現場複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五、瓦斯防治 得分:
序號 複核項目 複核內容 標準 複核情況 得分情況 複核人員簽名
1 瓦斯檢查製度及執行 礦井必須建立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檢查製度。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度和請示報告製度,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 分值20分。1、根據礦井實際製定瓦斯檢查製度,其內容符合規定,5分;否則,“瓦斯防治”不合格。2、配備有足夠數量的瓦斯檢查員和瓦斯檢查儀、便攜式瓦斯報警儀,5分;否則,每差1人扣2分,每差1台扣1分。3、按瓦斯檢查製度開展日常檢查(采掘工作麵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2次,高瓦斯礦井每班至少3次,有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有瓦斯噴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和瓦斯湧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每天至少檢查1次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周至少檢查1次擋風牆外的瓦斯濃度。其它有害氣體按有關規定檢查。)6分;否則,每有1次不符規定扣2分。4、瓦斯檢查員手記本、現場瓦斯牌板記錄及地麵瓦斯記錄台賬要真實一致,4分。否則,每有1次不符合扣2分。
2 瓦斯日報
審查 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閱。 分值5分。1、瓦斯日報表須由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實行日審閱製度,2分;否則,此項不得分。2、對瓦斯異常情況要及時作出處理意見,並有處理結果記錄,3分;否則,此項不得分。
3 瓦斯等有害氣體濃度 1、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0.70%。2、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巷風流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0%,二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1.5%。其它地點瓦斯及有害氣體濃度符合有關規定。 分值15分。1、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未超過0.70%,5分;否則,此項不得分。2、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巷風流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0%,二氧化碳濃度未超過1.5%,其它地點瓦斯及有害氣體濃度符合有關規定,5分;否則,此項不得分。3、未出現過瓦斯超限作業現象,5分;否則,此項不得分。
4 防爆隔爆措施 防爆隔爆措施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 分值5分。防爆隔爆措施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5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扣2分。
5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 分值30分(未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設計和管理的,此項自然得分)。
(1) 基本要求 1、突出礦井必須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編製並報批防突專項設計。2、突出礦井必須按照區域防突和局部防突的規定和要求,切實落實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3、采煤工作麵布置在突出煤層的礦井,移交生產前須作消除突出危險性的評估,並有書麵的評估報告。 分值15分。1.突出礦井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編製並報批了防突專項設計,5分;否則,此項不得分。2、突出礦井按照區域防突和局部防突的規定和要求,切實落實了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8分;否則,此項不得分。3、采煤工作麵布置在突出煤層的礦井,移交生產前作了消除突出危險性的評估,並有書麵的評估報告,2分;否則,此項不得分。
(2) 防突機構和儀器設備 突出礦井應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門機構或隊伍。煤與瓦斯突出危險預測預報和防突效果檢驗儀器滿足防突需要。 分值5分。突出礦井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門機構或隊伍,3分;否則,此項不得分。2、煤與瓦斯突出危險預測預報和防突效果檢驗儀器滿足防突需要,2分;否則,此項不得分。
(3) 瓦斯地質圖 突出礦井必須及時編製礦井瓦斯地質圖。 分值2分。突出礦井編製有礦井瓦斯地質圖,2分;否則,此項不得分。
(4) 安全防護措施 安全防護措施必須符合AQ1055-2008第4.4.2.6條規定。
突出礦井的入井人員必須攜帶隔離式自救器,數量應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和實際需求。 分值8分。1、安全防護措施符合AQ1055-2008第4.4.2.6條規定,6分;否則,此項不得分。2、突出礦井的入井人員攜帶隔離式自救器,數量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和實際需求,1分;否則不得分。
6 瓦斯抽采 分值25分(未要求開展瓦斯抽采的礦井自然得分)。
(1) 基本要求 礦井須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編製瓦斯抽采設計。抽采煤層瓦斯的抽采方法、抽采工藝、抽采參數符合瓦斯抽采設計和《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的要求,並製定了符合實際情況的安全措施。 分值10分。1、礦井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編製了瓦斯抽采設計,3分;否則,此項不得分。2、抽采煤層瓦斯的抽采方法、抽采工藝、抽采參數符合瓦斯抽采設計和《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的要求,並製定了符合實際情況的安全措施,7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規定扣2分。
(2) 泵站 永久泵站距井口和主要建築物、居住區不得小於50m;地麵泵房和泵房周圍20m範圍內,禁止堆積易燃物和有明火。瓦斯抽放泵、配套電機、鑽機台數、型號符合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要求並滿足礦井需要,泵站瓦斯濃度和管道瓦斯參數進行了監控。 分值8分。1、永久泵站距井口和主要建築物、居住區不得小於50m;地麵泵房和泵房周圍20m範圍內,禁止堆積易燃物和有明火。符合要求5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2、瓦斯抽放泵、配套電機、鑽機台數、型號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並滿足礦井需要,泵站瓦斯濃度和管道瓦斯參數進行了監控。符合規定3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
(3) 抽采管路 管徑、管材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管路敷設及附屬裝置應符合AQ1055-2008第4.4.3.2條規定。 分值5分。1、管徑、管材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3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2、管路敷設及附屬裝置符合AQ1055-2008第4.4.3.2條規定,2分;否則,此項不得分。
(4) 抽采鑽孔封孔 封孔質量必須符合AQ1055-200第4.4.3.3條規定。 分值2分。封孔質量符合AQ1055-2008第4.4.3.3條規定,2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1分。
其他
遵義市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現場複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六、粉塵防治 得分:
序號 複核項目 複核內容 標準 複核情況 得分情況 複核人員簽名
1 基本要求 礦井防塵供水係統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係統運轉正常;礦井製定了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 分值25分。1、礦井防塵供水係統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係統運轉正常,15分;否則,未建防塵水池、未安設防塵管路“粉塵防治”不合格,其餘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2、礦井製定了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10分;否則,未製定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製度各扣2分,未組織實施此項不得分。
2 粉塵測定 礦井應建立測塵製度,配備必需的儀器設備和專業測塵人員。生產過程中各作業場所粉塵濃度控製在國家有關規定允許範圍內。 分值10分。礦井建立了測塵製度,3分,否則不得分。2、配備必需的儀器設備和專業測塵人員,3分,否則每有1項不符規定扣1分。3、生產過程中各作業場所粉塵濃度控製在國家有關規定允許範圍內,4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1分。
3 隔爆設施 煤塵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或岩粉量以及安裝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分值15分。煤塵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或岩粉量以及安裝質量符合設計要求,15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
4 采煤機噴霧裝置 采煤機必須有內、外噴霧裝置。采煤機截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噴霧壓力不得小於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1.5MPa,噴霧流量應與機型相匹配。 分值15分(未設計選用采煤機、也未使用采煤機的礦井此項自然得分)。1、采煤機有內、外噴霧裝置,6分;否則,每少1處扣3分。2、采煤機截煤時實行了噴霧降塵,內噴霧壓力不小於2MPa,外噴霧壓力不小於1.5MPa,噴霧流量應與機型相匹配,9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3分。
5 掘進機噴霧裝置 掘進機必須有內、外噴霧裝置。掘進機內噴霧裝置的用水壓力不得小於3MPa,外噴霧裝置不得小於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於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分值15分(未設計選用掘進機、也未使用掘進機的礦井此項自然得分)。1、掘進機有內、外噴霧裝置,6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3分。2、掘進機內噴霧裝置的用水壓力不小於3MPa,外噴霧裝置不小於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於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使用了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9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3分。
6 液壓支架和破碎機噴霧裝置 液壓支架和放頂煤采煤工作麵的放煤口,必須安裝噴霧裝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時同步噴霧。破碎機必須安裝防塵罩和噴霧裝置或除塵器。 分值10分(無設計內容的礦井該內容自然得分)。1、液壓支架和放頂煤采煤工作麵的放煤口,安裝了噴霧裝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時同步噴霧,6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2、破碎機安裝了防塵罩和噴霧裝置或除塵器,4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
7 其它噴霧裝置 采煤工作麵回風巷應設風流淨化水幕。煤倉、溜煤眼放煤口、輸送機轉載點和卸載點,以及地麵篩分廠、破碎車間、帶式輸送機走廊、轉載點等地點,都必須安設噴霧裝置或除塵器。 分值10分(無設計內容的礦井該內容自然得分)。1、采煤工作麵回風巷設置了風流淨化水幕,3分;否則不得分。2、煤倉、溜煤眼放煤口、輸送機轉載點和卸載點,以及地麵篩分廠、破碎車間、帶式輸送機走廊、轉載點等地點,都安設了噴霧裝置或除塵器,7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
其他
遵義市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現場複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七、防滅火 得分:
序號 複核項目 複核內容 標準 複核情況 得分情況 複核人員簽名
1 防滅火係統 礦井綜合防滅火係統必須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係統運轉正常。 分值30分。礦井綜合防滅火係統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係統運轉正常,30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5分。
2 預測預報 礦井應建立防滅火管理和火情監測分析預報製度。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必須明確選定自然發火觀測站或觀測點的位置並建立監測係統、確定煤層自燃發火的標誌氣體和建立自燃發火預測預報製度。所有檢測分析結果必須記錄在專用的防火記錄簿內,並定期檢查、分析整理。 分值30分(無設計內容的礦井該內容自然得分)。1、礦井建立了防滅火管理和火情監測分析預報製度,10分;否則不得分。2、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明確選定了自燃發火觀測站或觀測點的位置並建立了監測係統、確定煤層自燃發火的標誌氣體和建立自燃發火預測預報製度,10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3分。3、所有檢測分析結果都記錄在專用的防火記錄簿內,並定期檢查、分析整理,10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3分。
3 防火構築物和消防材料庫 1.井下防火構築物和消防材料庫應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2.必須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鐵門全部敞開,不得妨礙運輸。鐵門上應裝設便於關嚴的通風孔。裝有鐵門時,門內可加設向外開的鐵柵欄門,但不得妨礙鐵門的開閉。3.從硐室出口防火鐵門起5m內的巷道,應砌镟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護。硐室內必須設置足夠數量滅火器材。 分值20分。1、井下防火構築物和消防材料庫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8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2、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鐵門全部敞開,不妨礙運輸。鐵門上裝設便於關嚴的通風孔,4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3、從硐室出口防火鐵門起5m內的巷道,采用砌镟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護,4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4、硐室內設置有足夠數量滅火器材,4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
4 硐室防火 井底車場、機電硐室、爆炸材料庫、風動工具清洗硐室等火災隱患嚴重的地點,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分值20分。井底車場、機電硐室、爆炸材料庫、風動工具清洗硐室等火災隱患嚴重的地點,配備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20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3分。
其他
遵義市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現場複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八、防治水 得分:
序號 複核項目 複核內容 標準 複核情況 得分情況 複核人員簽名
1 防治水係統 分值55分。
(1) 基本要求 1.煤礦應查明礦區和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健全防治水、探放水製度,編製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並組織實施。並按規定配備探放水設備。2.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必須有專門的防治水機構並配備相應工程技術人員,必須針對主要含水層(段)建立地下水動態觀測係統並建立觀測台帳。3、必須編製有探放水設計。 分值25分。1.煤礦查明了礦區和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健全了防治水、探放水製度,編製了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已組織實施。並按規定配備探放水設備,15分;否則,第有1處不符規定扣3分。2.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有專門的防治水機構並配備相應工程技術人員,已針對主要含水層(段)建立了地下水動態觀測係統並建立觀測台帳,5分;否則不得分。3、編製有探放水設計,5分;否則不得分。
(2) 排水設施 礦井防排水設施應符合批準的設計規定。排水係統應做聯合運轉試驗。 分值20分。1、礦井防排水設施符合批準的設計規定,10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設計規定扣2分。2、排水係統按要求做了聯合運轉試驗,10分;否則不得分,聯合排水試驗未按要求進行,每處扣2分。
(3) 防水煤柱 防水安全煤(岩)柱留設應符合批準的設計規定。 分值10分。防水安全煤(岩)柱留設符合批準的設計規定,10分;否則,未留設防水安全煤(岩)柱不得分,留設的防水安全煤(岩)柱每有1處不符規定扣5分。
2 地表水防治 礦區內容易積水的地點應修築溝渠,排泄積水。特別低窪地點不能修築溝渠排水時,應填平壓實;範圍太大無法填平時,可建排洪站排水,防止積水滲入井下。礦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脅時,必須采取修築堤壩、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的措施。 分值20分。1、礦區內容易積水的地點修築了溝渠,排泄積水,特別低窪地點不能修築溝渠排水時,填平壓實;範圍太大無法填平時,可建排洪站排水,防止積水滲入井下,10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規定扣2分。2、礦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脅時,采取了修築堤壩、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的措施,10分;否則不得分。
3 疏水降壓 疏水降壓措施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 分值5分。疏水降壓措施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5分;否則不得分。
4 帶壓開采 當煤層底板以下賦存高水壓、岩溶裂隙含水層(組)時,必須編製隔水層或相對隔水層等厚線圖(包括水文地質實際材料),對有突水可能的區域進行預測,並製定防治措施。 分值10分。當煤層底板以下賦存高水壓、岩溶裂隙含水層(組)時,編製了隔水層或相對隔水層等厚線圖(包括水文地質實際材料),對有突水可能的區域進行了預測,並製定了防治措施,10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規定扣4分。
5 封閉不良鑽孔 防治水措施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 10分。對礦區內鑽孔情況有準確的記錄資料,並對不良鑽孔進行封閉,10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
其他
遵義市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現場複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九、電氣係統 得分:
序號 複核項目 複核內容 標準 複核情況 得分情況 複核人員簽名
1 供配電係統 1、礦井必須實現雙回路供電,供電線路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2、礦井地麵和井下供配電係統應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3、地麵變電所主運行方式應符合規定,電氣設備不應超過額定值運行;電氣設備繼電保護整定要與實際負荷匹配並定期校驗,電纜所經路徑應采取防止電纜火災發生和蔓延的阻燃、隔離措施。4、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由地麵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井下電力網的短路電流不得超過其控製用的斷路器在井下使用的開斷能力,並應校驗電纜的熱穩定性。5、主通風機房、瓦斯抽放站電氣設備應符合AQ1055-2008第3.8.3條規定。6、礦井必須備有井上、下供配電係統圖。 分值65分。1、礦井實現雙回路供電,供電線路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15分;否則,未實現雙回路供電,“電氣係統”不合格,供電線路與規定不符的,每有1處扣2分。2、礦井地麵和井下供配電係統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15分;否則,每有1處扣3分。3、地麵變電所主運行方式應符合規定,電氣設備不應超過額定值運行;電氣設備繼電保護整定要與實際負荷匹配並定期校驗,電纜所經路徑應采取防止電纜火災發生和蔓延的阻燃、隔離措施,12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扣2分。4、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由地麵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井下電力網的短路電流不得超過其控製用的斷路器在井下使用的開斷能力,並應校驗電纜的熱穩定性,12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扣3分。5、主通風機房、瓦斯抽放站電氣設備應符合AQ1055-2008第3.8.3條規定,10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扣2分。6、礦井必須備有井上、下供配電係統圖,1分;否則,不得分。
2 防雷及照明 地麵建(構)築物防雷、照明及防雷電波侵入井下應符合AQ1055-2008第3.8.4條規定。 分值8分。地麵建(構)築物防雷、照明及防雷電波侵入井下應符合AQ1055-2008第3.8.4條規定,8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規定扣2分。
3 井下電纜 1.井下電纜的選用應符合AQ1055-2008第3.8.5條規定。
2.電纜敷設路徑應符合AQ1055-2008第4.8.7.1條規定。 分值8分。1、井下電纜的選用符合AQ1055-2008第3.8.5條規定,3分;否則不得分。2、電纜敷設路徑符合AQ1055-2008第4.8.7.1條規定,5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扣2分。
4 井下電氣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取得“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分值5分。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取得“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10分;否則,每有1件不符扣2分。
5 井下電氣保護接地 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含電纜的鎧裝、鉛皮、接地芯線)和局部接地裝置,應與主接地極連接成1個總接地網。主接地極應在主、副水倉中各埋設1塊。主接地極應用耐腐蝕的鋼板製成,其麵積不得小於0.75m2、厚度不得小於5mm。在鑽孔中敷設的電纜不能與主接地極相連接時,應單獨形成一分區接地網,其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Ω。 分值8分。每有1處不符規定扣2分。
6 通信 電話的設置地點必須符合規定。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礦井地麵變電所和地麵通風機房的電話,應能與礦調度室直接聯係。井下電話線路嚴禁利用大地作為回路。 分值3分。每有1處不符規定扣1分。
7 信號 1、礦井中的電氣信號,除信號集中閉塞外應能同時發聲和發光。重要信號裝置附近,應標明信號種類和用途。2、升降人員和主要井口絞車的信號裝置的直接供電線路上,嚴禁分接其他負荷。 分值3分。1、礦井中的電氣信號,除信號集中閉塞外能同時發聲和發光,重要信號裝置附近,標明信號種類和用途,2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扣1分。2、升降人員和主要井口絞車的信號裝置的直接供電線路上,未分接其他負荷,1分;否則不得分。
其他
遵義市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現場複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十、提升運輸與空壓機 得分:
序號 複核項目 複核內容 標準 複核情況 得分情況 複核人員簽名
1 提升裝置 1、主要提升設備型號、規格和數量符合批準的設計。2、主要提升裝置保護齊全、可靠,應裝設防止過卷、防止過速、過負荷和欠電壓、限速 、深度指示器失效、閘間隙、鬆繩、滿倉、減速功能等保護裝置。 分值20分。1、主要提升設備型號、規格和數量符合批準的設計,10分;否則,除高於設計標準且引起的供電等變化仍符合相關規定的,“提升運輸與空壓機”不合格。2、主要提升裝置保護齊全、可靠,應裝設防止過卷、防止過速、過負荷和欠電壓、限速 、深度指示器失效、閘間隙、鬆繩、滿倉、減速功能等保護裝置,10分;否則,每有1項不符要不扣2分。
2 鋼絲繩及連接裝置 1、各種用途的鋼絲繩懸掛時的安全係數必須符合AQ1055-2008第4.9.6.1條規定。2、斜井使用的連接裝置的性能指標必須符合AQ1055-2008第4.9.6.2條規定要求。 分值10分。1、各種用途的鋼絲繩懸掛時的安全係數符合AQ1055-2008第4.9.6.1條規定,5分;否則不得分。2、斜井使用的連接裝置的性能指標符合AQ1055-2008第4.9.6.2條規定要求,5分;
否則不得分。
3 提升信號與聯鎖 必須符合AQ1055-2008第4.9.7條規定。 分值10分。符合AQ1055-2008第4.9.7條規定5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扣3分。
4 帶式輸送機 主要井巷帶式輸送機型號、規格和數量符合設計要求,並取得煤安標誌和使用礦用阻燃膠帶。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過速、過電流和欠電壓、鋼絲繩和輸送帶脫槽、輸送帶局部過載、鋼絲繩張緊車到達終點和張緊重錘落地等保護;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應裝設防滑、堆煤、跑偏、溫度、煙霧、自動灑水、張緊力下降、防撕裂等保護裝置。 分值20分。1、主要井巷帶式輸送機型號、規格和數量符合設計要求,10分;否則,除選用標準高於設計且引起的供電等變化仍符合規定的外,不得分。2、取得煤安標誌和使用礦用阻燃膠帶,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裝設過速、過電流和欠電壓、鋼絲繩和輸送帶脫槽、輸送帶局部過載、鋼絲繩張緊車到達終點和張緊重錘落地等保護;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裝設防滑、堆煤、跑偏、溫度、煙霧、自動灑水、張緊力下降、防撕裂等保護裝置,10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扣2分。
5 機車與信號設施 采用機車運輸時,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後有紅燈。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運送物料時,列車製動距離不得超過40m;運送人員時,列車製動距離不得超過20m。 分值15分。1、采用機車運輸時,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前有照明、後有紅燈,5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規定扣2分。2、巷道內裝設路標和警標,5分;否則不得分。3、運送物料時,列車製動距離未超過40m;運送人員時,列車製動距離未超過20m,5分;否則,每有1次不符規定扣2分。
6 人車 1、用人車運送人員時,人員上下車地點應有照明,架空線必須安設分段開關或自動停送電開關,雙軌巷道乘車場必須設信號區間閉鎖。2、運送人員的傾斜井巷中,必須裝設使跟車人或乘坐人在運行途中任何地點都能向司機發送緊急信號的裝置。多水平運輸時,各水平所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人員上、下地點應懸掛信號牌。任一區段行車時,各水平必須有信號顯示。 分值10分。1、用人車運送人員時,人員上下車地點有照明,架空線安設了分段開關或自動停送電開關,雙軌巷道乘車場設有信號區間閉鎖,5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規定扣2分。2、運送人員的傾斜井巷中,裝設有使跟車人或乘坐人在運行途中任何地點都能向司機發送緊急信號的裝置。多水平運輸時,各水平所發出的信號有區別,人員上、下地點懸掛有信號牌。任一區段行車時,各水平有信號顯示,5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規定扣2分。
7 空氣壓縮係統 空氣壓縮係統應符合批準的設計要求。 分值15分。1、空氣壓縮機及管路選用和設計相符,8分;否則,除選用高於設計標準且引起的供電等化仍符合規定的外,不得分。2、空壓機能夠正常運轉,供氣供壓地點符合設計和需要,7分;否則每有1處不符要求扣2分。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