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材料驗收管理製度
第一條 材料驗收是倉庫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環,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是對所購材料進行質和量的鑒定,驗收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把好物資驗收關。
第二條 要求各單位及下屬項目部建立物資驗收小組,由調度、安檢、技術、材料、財務、計劃等部門組成,負責對水泥、砂、石、水泥添加劑以及批量購買的柴油、鋼材、瀝青、商品砼等大宗物資的驗收;每次驗收,參加驗收人數不得低於兩人,材料人員必須有人參與,參與驗收人員實施聯合會簽。
第三條 水泥、砂、石、水泥外加劑、商品砼等驗收,以子(分)公司材料科(物資供應公司)統一使用印製的收料單據,土產材料驗收單的製作,必須核對到貨記錄並核銷記錄,付款聯必須附收料單的客戶聯經項目經理簽字後交付財務人員進行賬務處理;
第四條 各單位及下屬項目部倉庫必須配備必要的驗收工具,確保保管員具備起碼的驗收手段。驗收單據必須認真填寫清楚名稱、規格、單位、單價、數量、發票號、經辦人、驗收票據(材料交接單),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入賬報銷。
第五條 材料到庫後,必須認真核實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仔細檢查質量、包裝、件數、標記、發貨單位、產品合格證、審核發票和料單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料款的準確性,並詳細做好驗收入庫登記工作;做到日清月結,保管員應及時驗收,發現數量短缺、貨物損壞、質量低劣或有質量缺陷和資料不全等情況暫不辦理驗收手續,應及時反饋給采購員或提料員,分清是采購或提料人員的責任,依據標識、記錄進行追溯糾正,以便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索賠、退貨或拒付貨款。經驗收無誤的物資要及時上架、堆碼、建卡、登帳,對不能驗收的材料應另行存放,妥善保管,不準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