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宛其煤業瓦斯抽采管理辦法
大宛其煤業瓦斯抽采管理辦法 接收回傳
為強化鑽孔施工、抽采管理,提高礦井抽采率,從源頭消除礦井通風瓦斯02manbetx.com ,特製定本辦法。
一、鑽孔施工及考核
1、鑽孔設計
(1)瓦斯抽采鑽孔、防突預測鑽孔由安全科共同負責設計,地質鑽孔、防水孔由技術科負責設計。
(2)各種鑽孔設計必須說明鑽孔的性質、目的、用途、參數(包括方位、傾角、孔深、開孔位置、終孔位置、孔徑、封孔長度、抽采鑽孔投抽時間等)。
(4)鑽孔設計必須與現場相一致,按比例進行設計,要有正規的圖紙資料。
(5)現場條件發生變化需修改設計,原則上是誰設計誰修改。
2、鑽孔施工管理
(1)放線
地質孔、防水孔、由地測人員負責放線,瓦斯抽采孔、防突預測孔由通風科技術員、分管鑽探班的管理人員負責放線。放線必須現場標明鑽場編號和每個鑽孔的頭尾。鑽孔誰放線誰校核。
(2)施工與終孔
A.施工現場必須懸掛設計施工圖表。
B.開孔時施鑽人員必須核對孔號及參數,確認無誤後方可開鑽。
C.鑽孔施工時,必須作好原始記錄,準確記錄鑽孔實際參數、長度、瓦斯湧出、見煤(岩)情況和在施鑽過程中出現的其它異常情況等。原始記錄和鑽孔施工明細表必須實事求是記錄,嚴禁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通風科每月將原始記錄和鑽孔施工明細表報安全科。
D.順層鑽孔未達到設計深度見岩的必須停止施工,並重新補孔,如經三次調整仍不能達到設計深度則停止施工,將資料報安全科修改設計後施工。對前三個孔按實際長度結算進尺。
E.順層鑽孔施工若遇噴孔嚴重,鑽孔深度達不到設計深度,經安全科同意後方可終孔,但進尺按如下規定結算:深度達設計孔深的90%或達到50米以上的按實際長度結算進尺;達設計孔深的80%但小於50米的按孔深的1/2結算進尺;小於設計孔深的80%不結算進尺。
F.穿層鑽孔達到設計孔深但未達到設計終孔層位不得終孔,否則不結算進尺。若超設計孔深10米以上,經安全科同意後方可終孔,鑽孔按實際長度結算,同時將資料報安全科。由安全科牽頭會同地測部門研究03manbetx 修改設計後施工。
G.現場條件變化需修改設計參數,必須經安全科同意,否則不得施工。施工單位將資料抄報安全科後,安全科必須24小時內修改好設計交施工單位。特殊情況施工單位可自行修改設計,但8小時內必須向安全科彙報。
H.抽采鑽孔、防突預測孔必須按礦、部室安排順序和要求施工,否則所打鑽孔不結算進尺,並對安排者罰款150元。
(3)封孔與投抽
A.有瓦斯湧出的鑽孔,應臨時封堵或引排到巷道風流中,不得出現瓦斯超限,若瓦斯湧出量大則采取臨時封堵抽放解決,對造成瓦斯超限而未按上述要求處理,一次處罰責任人200元。
B.每一鑽場鑽孔施工結束後,一周內必須按質量標準封孔結束,封孔後一周內必須投抽;順層孔(指無鑽場的順層孔)每十個孔為一組,一組中最後一個孔終孔後5天內封孔投抽,否則按每孔30元扣減結算工資。
(4)文明生產
A.鑽機入井前必須檢修保證完好,入井後安設穩固,發現缺件或安設不牢,對現場機長(班長)(班長)罰款30元,當月出現2台次則對分管隊幹罰款50元。
B.打鑽材料、工具設備應擺放整齊,每一鑽場施工結束應料盡場清。經檢查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每次罰款50元。
C.打鑽地點必須將鑽屑清理運走,或堆碼在鑽場內。有出矸條件時其堆碼高度不得超過500mm,無出矸條件時其堆碼高度不得超過鑽場高度的三分之一。堆碼必須整潔,其餘鑽屑運至不影響行人、通車、運輸的地方堆碼或裝車運出地麵。
D.各施工鑽場、封孔灌漿作業地點必須懸掛便攜式瓦檢儀檢測瓦斯,否則對現場負責人罰款50元。
3、鑽孔檢查考核
(1)查孔:地質鑽孔、防水孔由通風科、技術科、安全科負責;抽(排)放鑽孔、防突預測孔由通風科、安全科、技術科負責。
(2)抽查比例:查孔不小於10%。
有瓦檢員作業的區域施工鑽孔,每孔施工結束時由作業區域瓦檢員進行驗收簽字,施工人員參加。
(3)查孔標準:按《-----礦鑽孔質量與效果標準表》進行檢查,檢查標準見附表一。
(4)查孔記錄的填寫:
①瓦檢員查孔重點是鑽孔的深度、孔徑,並如實填寫好安全科下發的抽﹙排﹚放排鑽孔查孔記錄表。
②瓦檢員填寫查孔記錄表時,其備注欄必須填寫施工中的異常情況,由現場施工機長(班長)負責提供。
③查孔記錄表隻能由查孔人員在井下填寫,嚴禁代寫。填寫真實,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對查孔人員和代寫人員分別處罰200/孔,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礦籍。
④查孔人員在填寫查孔記錄表時,必須一式兩份,查孔現場填寫好後,由現場機長(班長)簽字交通風科保存,一份出班交安全科保存;月底結算進尺時,凡沒有查孔記錄表的孔或記錄表簽字不全的孔,將一律不給結算進尺。
(5)檢查考核:
①瓦檢員在接到通風科鑽孔施工人員聯係30分鍾內必須到現場進行查孔,否則對瓦檢員處罰20元/次,查孔前施工人員不得取鑽杆,必須經瓦檢員同意後方可取鑽杆,否則不結算進尺。若遇到特殊情況瓦檢員不能離開作業現場,如工作麵放炮等,瓦檢員必須請示安全科同意後可推遲驗收,不及時聯係耽誤工期對瓦檢員處罰50元/次,為減少對施鑽影響在請示安全科同意後,可取出鑽杆,但要作好記錄以便補查。
②凡影響時間超過30分鍾以上,可以視情況在查孔進尺基礎上加乘0.1—0.3的係數,但必須在查孔記錄上注明,影響時間由查孔人員負責填寫。
③查孔時,必須實事求是,嚴禁一切弄虛作假行為,一旦發現將對查孔人員和施工班分別處罰100元/次;查孔人員不得刁難施工人員及出現吃、拿、卡、要等行為,一經發現對查孔人員處罰200元/次;施工人員不得設置障礙阻礙查孔和威脅查孔人員強要進尺,一經發現將處罰200元/次,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礦籍。
④通風科、安全科每月末將查孔記錄報安全科。通風科自查不合格的鑽孔可以自行報廢但必須及時通知安全科,對自查合格而安全科、安全科查出不合格的,每孔對自查人員處罰20元。抽查比例達不到規定要求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
⑤采掘工作麵防突預測施工結束後,由安全科牽頭,安全科、施工隊參加現場驗收,出現≥3個不合格鑽孔對施工負責人按50元/孔處罰。
⑥鑽孔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各種參數即方位、傾角、孔長、開孔層位和開孔位置抽查誤差超過規定的,鑽孔按不合格孔處理,不予結算進尺,並按抽查不合格率扣減總進尺。
⑦抽采鑽孔投抽一周後,由安全科組織,安全科、施工隊參加進行預抽考核,考核標準如下:
A.孔口抽放負壓≥13Kpa。
B.單孔抽采瓦斯濃度≥20%為合格孔,結算全部進尺。
C.單孔抽采瓦斯濃度在10~20%為半合格孔,扣減該孔進尺50%。
D.單孔抽采瓦斯濃度<10%為不合格孔,扣減該孔進尺。
E.對不合格抽采孔,必須無條件在限期內進行整治,達到考核要求,在限期內整治完後進行複核,複核達到考核標準,可補回扣減進尺,但對不合格孔按50元/孔進行處罰。對不合格抽采鑽孔不積極組織人員在限期內進行整治,對通風科隊長罰款100元,對通風科分管副職罰款50元,對鑽探班集體罰款1000元。
二、瓦斯抽采係統管理
1、抽采係統管理
(1)安全科每月組織一次對抽采係統進行全麵檢查,查出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並作好記錄,如未檢查或無記錄,以及該查出的問題沒有查出,一次對責任者罰款50元,查出的問題未按期整改一處對責任者罰款50元。
(2)安全科必須嚴格按質量標準化要求,按時對礦井幹支管、鑽場、單孔等抽采參數進行檢測並按時上報周、月報,未按規定檢查一處對責任者罰款30元,漏檢一次對分管領導罰款30元。
(3)根據采掘生產、防火、治災、瓦斯湧出量等情況,及時合理調整分配抽采負壓。
(4)嚴禁隨意停抽和調整抽采負壓,發現該抽未抽、抽采孔口負壓<13Kpa或無負壓對責任者按礦“三違”處罰。
(5)新鑽孔投抽、抽采負壓進行調整後,必須當天將測定參數報安全科,否則對責任者每次處罰30元。安全科抽采技術員必須及時審核報表,發現問題立即安排處理。
(6)抽采管路出現漏氣、損壞、無負壓等機電隊(負責主管)通風科(負責幹、支管)必須立即安排人員進行處理,否則對責任者處罰50元。
(7)通風科要按井下抽放點湧水情況確定調整放水箱容積,製定放水製度,作好放水記錄,杜絕抽采管路水堵。
2、抽采管路管理
(1)抽采管路設計
A.凡安設直徑大於159mm管徑,長度達100米以上的抽采管路,由安全科負責管路設計。
B.設計前由安全科牽頭,生產技術科、機修隊、調度室、機電隊、通風科參加對管路安設條件進行現場調查,使設計符合現場條件,減少人力和物力的浪費。
C.管路設計中,主要包括安設位置、高度、長度、管徑、孔板流量計和放水箱安設位置及數量、門框架設方式等內容。
D.管徑設計由總工程師審查簽字後生效。
(2)抽采管路施工質量要求
A.管路安設必須平直,平巷中的管子沿氣體流動方向有3‰的坡度,斜巷中的管子必須與腰線平行,管子由低變高的變換坡點處應安設放水箱,否則根據積水情況罰款50~100元,並重新安設。
B.抽采管路跨巷時,必須按設計要求安設門框架,同時在門框架進氣端最低處安設放水箱,否則罰款20~50元。
C.湧水量大的鑽場必須安設放水箱,放水箱的大小應根據該鑽場的湧水量的多少和巷道條件而定,否則罰款20~50元。
D.有條件的地方必須安設自動放水箱,否則根據情況罰款20~50元。
E.安設放水箱的三通必須采用同徑三通,以利於放水,否則根據情況罰款20~50元。
F.流量檢測裝置必須安設在前後5米平直的管路上,以提高流量檢測的精度,否則根據情況罰款50元。
G.管路安設必須嚴密不漏氣,采用20Kpa的負壓試壓應聽不到漏氣聲,否則一處罰款30元。
H.采掘工作麵巷道內安設的抽采管路距地板高度≮300mm,且必須靠幫。
﹙3﹚抽采管路
3、抽采管路安設必須嚴格按礦月度計劃安排執行,凡未完成月度計劃或重點單項工程,對抽采隊處罰100~500元。
三、抽采設備管理
1、地麵抽采泵站管理
A.抽采泵站設備運行狀態必須保證良好,嚴格按規定時間進行檢查和維修,凡是出現故障的設備必須立即安排檢修,直至修好。備用設備和機械設備必須全部處於完好狀態,確保隨時投入使用。
B.機修隊每旬對抽采泵站內各種電氣設備、抽采係統、供水係統檢查不少於一次,並有記錄可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C.機修隊對泵房內的管路良好接地負責,要求接地電阻小於4歐姆,並且每六個月測定一次,作好記錄。
D.抽采泵司機每小時測定一次抽放參數(正壓端瓦斯濃度每小時檢查一次)、觀察各種電氣設備運行參數(電壓、電流和溫度)和機電設備運行參數(軸溫、水溫、轉速或聲響),發現異常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調度室根據情況向有關領導和部門請示安排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E.抽采泵司機應不定期觀察抽放管路中的放水箱,發現水滿及時放水,且每小班不少於三次放水。
F.抽采泵司機不定期觀察真空泵供水情況,要求真空泵供水處於最佳狀態。
G.隨時保證抽放站的整潔衛生。
2、移動抽采泵設備管理
A.移動抽采泵安設由安全科確定,負責抽采參數的檢測調整。移動抽采泵日常管理由通風科安排就近的瓦檢員負責。移動抽采泵運行,由安全科編製技術安全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後執行。
B.移動抽采泵入井前由機修隊負責防爆驗收,符合防爆要求,並貼上防爆合格證後方可入井使用。
C.管理移動抽采泵的瓦檢員必須經過移動抽采泵01manbetx 01manbetx 、運行技安措施的培訓、學習及實踐操作,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移動抽采泵管理。
D.移動抽采泵屬瓦斯抽放專用設備,由瓦檢員負責停、開,嚴禁任意開、停,凡非故障停抽必須向礦調度室彙報。
E.對移動抽采泵運行狀態,瓦檢員必須每班進行不少於三次檢查,並向礦調度室彙報,其內容包括:泵溫、進出水情況、負壓、泵運行狀況等,發現異常立即彙報,並采取相應措施處理。瓦檢員對移動抽采泵的管理必須實行手上交接班製度。
F.移動抽采泵必須安設在全負壓通風、頂幫支付完好、無淋水的巷道內,其排氣端必須接入礦井抽放係統或工作麵、采區、礦井回風道的鐵柵欄內或安全科指定的其它巷道內。以利於移動抽采泵停運後自排瓦斯或利用礦井抽采係統抽采瓦斯,同時將抽采瓦斯均勻釋放到巷道風流中,防止巷道瓦斯積聚。抽采瓦斯與巷道風流均勻混合後風流瓦斯濃度不大於1%(排放瓦斯專用巷道不得大於2.5%),否則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G.移動抽采泵安設地點必須嚴格按井下臨時機電硐室進行管理,每次啟動抽采泵前必須先檢查瓦斯,當電機附近2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1%時方可啟動,正常運行中若風流瓦斯達到1.5%則立即停止抽采泵運行。
H.移動抽采泵采用局扇專用電源供電(采煤工作麵可利用移變供電),並盡可能采用單獨的供水支管進行靜壓供水,若采用動壓供水或與其它施工隊共用一條供水支管時,則生產技術科必須製定保障連續、穩定供水的措施,嚴禁中斷抽采泵供水或降低抽放泵供水量,以防抽采泵空轉發熱引爆瓦斯。凡需停電、停水,必須辦理操作票,經安全科、生產技術科、機修隊同意後並到現場與瓦檢員聯係好後方可實施。臨時非計劃性停水、停電後礦調度室必須立即通知現場瓦檢員。停電、停供水不辦操作票,對責任者罰款50元。
I.機電隊每周對移動抽采泵防爆和完好進行兩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有記錄可查。
J.安全科每周對移動抽采係統抽放參數檢測調整兩次。
K.移動抽采泵停止運轉,瓦檢員必須加強抽采區域的瓦斯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安排處理。
L.在移動抽采泵進氣端的主管上接三通,並安設閘門,如果停泵,要立即打開閘門,使主管內的瓦斯自然釋放,排出瓦斯不得造成巷道風流瓦斯積聚超限,否則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移動抽采泵恢複運轉後必須立即將進氣端三通閘門關上。
四、其他
1、安全科必須認真組織全麵完成集團煤礦下達的年度抽采計劃,對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必須即時給予解決,出現影響施工時必須作為重點進行調度,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處罰100~500元罰款。
2、涉及鑽孔、瓦斯抽采量考核、結算均由安全科出據,礦總工程師審定。
3、本辦法涉及資金由財務科設專帳管理,獎罰均列入專項資金內,由礦總工程師掌握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