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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規範與手指口述

地測防水 2014-03-16 0
軟件名稱: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規範與手指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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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時間: 201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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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規範與手指口述




王家嶺透水事故分析

第八章 探放水作業安全操作規範與手指口述

本章培訓與考核要點:

*掌握探放水作業安全生產職責

*掌握探放水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掌握探放水作安全業操作標準及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操作內容

第一節 探放水作業安全生產職責

(1)堅守崗位,嚴格執行標準和打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2)完成各項鑽探施工任務,並保證鑽孔施工質量。

(3)打鑽過程中要精力集中,認真操作,監視設備運轉情況和鑽孔內的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停止進行處理,保證鑽機正常運轉。

(4)掌握鑽機的構造和性能,做到正確操作和保養鑽機和鑽杆等,保證設備完好。

(5)施工地點做到文明生產,工具、鑽具等擺放整齊,鑽物附近無煤塵飛揚和沉積。

(6)做好鑽孔數據原始記錄和打鑽描述,做到數據準確、回報及時。

第二節 探放水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井下探放作業必須具備鑽探技術基礎知識或經過考核,並取得合格證後,方許上崗操作。

(2)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遵守下井須知,在有水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區,必須熟知預防災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災路線。

(3)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須認真了解該工程設計的目的、任務、施工方法與質量要求。一台鑽機組人員的配置不得少於3人。

二、探放水設備安裝

(1)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①鑽機安裝前要清楚浮煤、浮矸,整平底板,設置底梁木,選擇適當位置安放鑽機。

②鑽機主軸中心線對準鑽孔位置,擺正鑽機架,機座與底梁木之間用螺栓連接,固定與機台木上,打上立柱。

③垂向鑽孔需挑頂作鑽窩,安裝天輪時應設置安全擋板。

④鑽機立軸、天輪前緣切點與鑽孔必須在一條中心線上,立軸角度必須與鑽孔設計一致。

(2)井下鑽場應保持整潔,鑽杆用木架要墊起、排放整齊。


(3)井下鑽場必須具備的安全設施條件如下:

①在上山工作麵或獨頭巷道探水時,應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離措施。②井下鑽場應設專用電話。

③放水前要疏通事先挖好的水溝。

④探水人員應備有自救器。

⑤工作人員進入鑽場必須首先檢查鑽場周圍的支架、頂板、工作麵及兩幫的安全情況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4)設備拆卸與運輸中必須做到以下三點:

①鑽機在車盤上必須捆綁結實,不準超高或超長。拆下的螺釘等零件,要用有蓋的木箱或鐵箱裝好。易於丟失的零件,由鑽工自帶,不得裝車。

②在拆卸搬運時,設備的氣孔、油眼必須堵嚴,各連接螺栓、螺母、軸座、銷子等應裝回原處。裝卸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用錘直接敲打。

③井下工人搬運設備時,設備要用繩子係牢,並要輕抬輕放,要有專人統一指揮,起落行動一致。


三、井下鑽機運轉

(1)鑽機開工前,必須由機(班)長親自檢查立軸的方位,傾角是否與設計相符,檢查鑽機各部件安裝是否穩固,並進行試運轉。

(2)正式開鑽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①操作係統各手把、按鈕、儀表是否齊全、靈活可靠。

②液壓係統的油量和各油管接頭控製閥密封是否完好,油壓係統要調整到“0”位。

③製動裝置、摩擦離合器、鎖緊裝置是否正常,必要時進行調整。

④水泵轉動是否正常,排量壓力應達到要求。

四、探水作業

(1)安設探水鑽孔管及固定的方法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采用膠塞或水泥止水時,應先按設計要求試壓,達到規定抗水壓力,並保持30min後,套管不鬆動、不漏水,再安裝止水閥門,方可鑽進。

(3)止水套管的接頭必須用棉絲、鉛油嚴加密封,防止漏水。

(4)鑽進中一旦發現“見軟”、“見空”、 “見水”和變層,要立即停鑽,丈量殘尺並記錄其深度。

(5)每竣工一個探放水鑽孔,都必須核實該鑽孔的方位、孔斜角度,並重新丈量鑽杆長度,核實鑽孔實際深度。撤鑽時,應在原孔所在的幫或頂位置打上明顯標記,並通知測量部門測出該標記點的坐標、標高。

(6)在鑽進中,若發現孔內湧水、應測定水位(壓)和耗水、湧水量。

(7)鑽孔內水量、水壓過大時,應立即停鑽,但不拔出鑽杆,需繼續鑽進時,必須采取反壓和防噴措施。

(8)為防止埋鑽,鑽具下至距孔底1-2m時,立即開泵送水,見返水後才能鑽進。


(9)正常鑽進時,應保持壓力均勻,要隨時觀察儀表,注意鑽速、鑽井液消耗量和回水顏色變化等。若發現孔內有異狀物,應及時處理。

(10)每次升降鑽具前,都要認真檢查升降機的製動和離合裝置、提引器、天平、鋼絲繩等是否安全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升降鑽具時,不得用手直接接觸鑽杆和鋼絲繩,操作升降機時,禁止強拉猛提鑽具。

(12)孔口人員抽、插墊叉時,禁止手扶墊叉底麵或用腳勾墊叉。

(13)升降鑽具時,必須使用墊叉,禁止用牙鉗、鏈鉗代替。

(14)開動升降機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①用升降機拉起或放倒鑽具時,鑽具下麵不準站人。

②開動升降機時,嚴禁將左右抱閘同時閘緊,將升降機手把和製動手把同時閘緊。

③機器運轉時,嚴禁拆卸和修理。

④鬆緊手動卡盤時,必須把離合器開關固緊,並有專人負責。

⑤立軸鑽具提出孔口後,立即蓋上孔口蓋。不準用手摸或眼看管內的岩芯。


(15)操作鑽機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①打開立軸箱時,橫、立軸齒輪應加防護罩。合立軸時,應待齒輪停止轉動後進行。

②禁止用手和腳直接製動機械的運轉部件。

③操作高壓電器設備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腳踏絕緣墊。

④在探放水鑽機後麵和前麵的給進手把活動範圍內,不準站人,防止高壓水將鑽具頂出傷人或給進手把翻起打傷人。

⑤操作人員應穿戴整齊,紮緊袖口,防止被傳動部件鉸著。嚴禁戴手套掛皮帶,皮帶輪必須設有防護裝置。

(16)取芯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不準猛敲、亂打岩芯管,避免造成人為破壞。

②岩芯從岩芯管內應循序推出。

③岩芯必須用水清洗後,按順序擺放在岩芯箱內。

④岩芯在岩芯箱內的排放次序是自上而下、自左而右,不得顛倒和混淆。⑤岩芯長度超過5cm的應用紅油漆在岩芯上按順序編號。

(17)鑽進時,記錄員必須在現場邊施工邊用鋼筆逐項填寫班報,不得漏記和補記。




五、井下透老空及防水要求

(1)透老空後,如孔內無水流出,經瓦檢員檢查有有害氣體溢出時,應立即用木塞、黃泥封閉。

(2)若發現煤岩鬆軟、片幫、來壓或鑽孔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等鑽等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拔出鑽杆。

(3)疏通鑽孔時,操作人員不準直對鑽杆站立操作。

(4)放水地點值班人員要認真監測鑽孔水量和有害氣體變化情況,做好記錄,遇有異常變化時,應立即報告調度室。

第三節 探放水作業安全操作標準及 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操作內容

(一)打鑽前準備工作

(1)根據工作安排,準備、檢查,帶足本班所需工具、材料等。

(2)安全鑽機前的準備工作如下:

a.檢查安裝地點的巷道支護和通風情況,發現情況及時處理。

b.清理幹淨雜物,挖好清池,疏通水溝。

c.做到通風無死角處,在打鑽過程中不準停風,且要有可靠的風電閉鎖裝置。

d.水壓、機件電源開頭等均應良好,符合要求。

(3)安裝鑽機時應注意如下問題:

a.鑽場麵積要保證鑽機周圍有足夠的安全間隙。

b.按巷道中線、腰線擺正鑽機,做到安裝地點底板平整,地木梁臥入底板平穩,四周打上壓柱及斜樁,防止鑽進過程中機身晃動。

c.機身安放平穩後,應上緊底固螺絲,機械轉動部分要安設防護攔、保護罩。

(4)鑽孔前的準備工作如下:

a.鑽機空載調試運行10min。確認各轉動部分運轉正常,開關啟動靈活可靠後,方可接鑽杆,並接通水源。

b.檢查排水泵係統是否完善。

c.鑽孔前供水、供風,後加壓鑽進,並停止鑽進時,先停鑽後停止供水、供風。


(二)鑽孔

(1)嚴格按照測量人員標定的孔位和給定的方位、、孔深等進行施工,不經測量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2)安裝鑽杆應注意以下問題:

a.檢查鑽杆是否堵塞,彎曲絲口磨損,不合格的鑽杆不得使用。

b.連接鑽杆要對準絲口,避免歪斜和漏水。

c.裝卸鑽杆時,應在完成第一要後,再安裝第二根。

d.裝卸鑽頭時,,不得操作合金片、鑽頭和鑽杆。

(3)開始鑽進時,要輕壓慢鑽,等鑽頭工作平穩後,壓力再逐步增大。

(4)開始前先供水,水返回並有足夠的流量後,才能給壓鑽進,不得鑽幹孔。孔內岩粉多時,應加大水量,衝好孔後方可停鑽。

(5)鑽進時,認真觀察給排水情況、鑽孔內的震動情況,認真觀察鑽機各部是否有超溫、違章異常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6)鑽進時,當鑽進10米或複換鑽具時,必須量一次鑽杆,核實孔深。

(7)臨時停鑽時,要將鑽頭退離孔底一定距離,停鑽8h以上,應鈄鑽杆拉出來,以防止煤(岩)粉卡住鑽杆。

(8)提出鑽具時,有如下注意事項:

a.提出鑽具時,要丈量機上餘尺,做好鑽機以及緊卸工具的準備工作。

b.提鑽前必須用清水衝孔,排淨煤岩粉。

c.提鑽前操作過程要輕而穩,不得猛刹猛放、超負荷作業,人員必須站在鑽具起落範圍以外。

d.鑽杆提出後要用棉絲纏住兩端,防止鑽杆孔堵塞或絲口被破壞。

(三)操作鑽機的注意事項

(1)啟動時,要求手不離按鈕,眼不離鑽機,動作要及時、準確、迅速。

(2)鑽機速度不得隨意改變。

(3)鑽機進仰角超過25度時,不準在套管下方操作,以免套管滑落傷人。

(4)鑽機運轉時,禁止用手、腳或其他物件製動運轉部分,禁止將任何物品放在鑽機、水泵電機防護罩上。

(四)下班前的收尾工作

(1)下班前應將本班工作情況及各種數據,如鑽孔角度、深度套管下至深度、設備運轉情況等,全麵準確地記錄下來。

(2)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

(3)鑽孔完工後,做好善後工作,為下次施工做好準備工作。

二、井下探放水作業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操作內容

手指口述就是要求現場作業人員在作業和操作中,運用心想、眼看、手指、口述等一係列行為,對與安全有關的每一道關鍵工序、第一處關鍵部位、每一個關鍵環節進行確認,使人員的注意力高度集中,避免操作失誤,從而減少事故實現安全操作的方法。

手指口述的動作要求是上身保持直立姿勢,眼睛緊緊注視著需要確認的對象,右手用力揮動手臂由上而下,食指指向需要確認的對象,刺激大腦思考,把最關鍵的話大聲說出來,最後喊“OK”結束該確認動作。手指口述的作用是有以下幾個方麵:

(1)集中操作者的注意力,促使操作者保持高度的注意力。

(2)增強操作者的定力和穩定性,使操作者強製自己排除各種幹擾。

(3)快速啟動作業,使操作者迅速進入作業狀態,並把注意力穩定在作業狀態。

(4)強化對操作程序的記憶再現,增強作業的係統性、條理性及完整性。

(5)實現記憶的清晰化,提高操作的精確度,達到作業養分點的明晰準確,減少誤差偏差。

(6)嚴密審慎地分析當前的作業狀況,及時準確地做出思考判斷,進行正確的選擇。

(7)解決作業者對操作行為的過度自信和放心的問題。

(8)有利於對關鍵性操作或問題、錯誤多發點的提醒。

第四節 井下鑽探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井下鑽探施工都要遵守本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2)本操作規程適用於地質施工。其他用途的鑽孔施工(如抽采瓦斯孔、探水放水孔、滅火不習慣等)可參照執行,但需針對其具體情況做出補充規定。

(3)每個鑽孔開鑽前,都要認真了解設計和施工的要求,否則不能開鑽。

(4)井下鑽探工,特別是司鑽和鑽場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證書後才能上崗。

(5)井下鑽探是一個多工種、多崗位(如安裝工、泥漿工、司鑽、司漿等)互相有機聯係的複雜工作。要求每個鑽工一專多能,受氣各工種的操作技術。

(6 )在井下鑽場的施工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統一服從司鑽人員的指揮和安排

二、設備的運輸與安裝

(1)利用超重設備裝卸機器和其他重物時,要有專人指揮。應檢查超重設備的可靠性,以及鋼絲繩和繩結的牢固性,超重機工作時,起落和轉動範圍內禁止站人,更不允站在生物上隨吊起落。

(2)裝卸機器設備時,嚴禁摔、碰、撞、擊,機器設備裝入礦車時,要墊上木板,以防損壞。

(3)設備在整體裝運時,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 的規定,不得超長、超高、超寬、超重。

(4)搬運機器設備時,要使設備處於正常狀態,不得傾斜或代表團,並要裝穩、捆紮牢固。

(5)在運送較長的管材時,要同時裝上比管材略長的圓木,以保護管材。

(6)設備搬運時,不得磕碰各操縱拖把,更不得硬性扳扭。

(7)在25度以上的陡坡斜巷中我去機器設備時,斜巷的上、下方不得同時作業,坡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和,坡上人員不得向坡下滾放任何物體。

(8)在主要運輸大巷運送設備材料時,必須事先與調度部門聯係,並用電機車運輸。當車行至風門、岔口、硐室、出口、彎道和坡度較大以及易生產高噪聲的地段時,,應減低速度,並發出警號,機車行進時,務必依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執行。

(9)機器設備分裝、分運時,要對油管及接頭、液壓閥、齒輪、齒條、滑移導軌等易損部件采取特殊保護措施,運輸時不允許在地上拖拉。

(10)天梁材質及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案值人員不得隨意改變。天梁和天車必須安裝牢固,天梁兩端插入梁窩深度不得小於500mm.

(11)在井下特殊地段施工,需要加安鑽塔時,鑽塔的各部分構件、附件、螺栓等都必須按出廠說明書的規定備齊,不準以小代大,以劣代優。

(12)安裝鑽塔時要統一指揮,由下向上逐層進行,塔上、塔下不準同時作業,非工作人員嚴禁在現場逗留。


(13)上塔工作首先應係好安全帶,並將所用的工具用繩索係好,塔上、塔下傳遞工具及其他物體時不準拋扔;提放器材時,鑽塔下不準站人。

(14)在斜巷施工時,首先應在下方打擋柱,擋柱兩端要插入巷道兩幫,然後鋪設基台木和台板,整個基台要穩固、水平,並用扒釘牢固地連接成一體。如不使用鑽塔,則台板要與鑽窩岩壁靠緊。

(15)鑽機、泥漿泵、泥漿攪拌機、動力設備等都必須安裝平穩、牢固。在容易積水處施工時,,設備要適當墊高,以防水淹。

(16)打直立鑽孔時,安裝天輪要保證水平,然後由天輪吊線,使鑽機的立軸置於鉛直線上。

(17)對鑽機的傳動部分如傳動皮帶、傳動鏈條以及天輪等,要安裝防護裝置。

(18)在上山施工斜孔時,需打一排密集的點柱,防止鑽機下滑。

(19)鑽場的動力設備應與風機連鎖,確保停風即停電。

(20)施工承壓水的鑽孔時,鑽機安裝的位置與孔口距離應適當加大,鑽機要敷設反壓裝置,孔口要安裝防噴器具。

(21)對於水平孔,導輪拉環的安裝必須牢固可靠,且拉環至少要有兩個固定點。

(22)鑽探設備安裝完畢後,應與附近作業采區聯係好停、送電時間,然後接電。

(23)在安裝、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不得帶電作業,作業時必須有兩以上在場。

(24)接電前應先檢查電源的電壓是否與電機規定電壓相符,電纜有無漏電現象等。

(25)電器設備的安裝,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規程的規定。安裝完畢,在搬開動力設備旁邊的物體、無關人員遠離動力設備後,方可送電。

(26)停電時,在開關上需掛上“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牌子,並加鎖。

(27)電源接好,先用手盤車試轉,判明無卡阻後再送電試運轉,並檢查電機的正反轉及運轉情況。

(28)電纜要用電纜鉤吊掛整齊,消除“雞爪子”、“羊尾巴”和明線接頭。


三、開外前的準備

開機前,司鑽人員應做好下列檢查和準備工作:

(1)每個班次都應有專人檢查鑽窩壁及窩頂棚子是否牢固,當確認安全可靠後,方能進行工作。

(2)檢查場地安全設施,如防水、防火、通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3)檢查機組安裝是否平穩,防護裝置是否完好,各部件連接是否可靠,油管連接是否正確無誤。

(4)檢查油管油是否在限定位置以上,並向各油嘴及潤滑部位加注適量的潤滑油。

(5)檢查卷揚機製動帶鬆緊程度是否合適,各部件是否堅固有效。

(6)檢查各操縱手把是否靈活,定位是否準確可靠。

(7)檢查鑽機和泥漿各旋轉件轉動是否靈活,方向是否正確,有無阻力過大或提升和鑽進。

(8)扳動立軸給進與鑽機移動操縱手把,使活塞來回運動,以排除液壓係統內的空氣。

(9)檢查鑽機移動裝置是否可靠。當鑽機移動到位後,固緊斜塊楔緊,方可提升和鑽進。

(10)操作液壓手把,檢查各接頭是否漏油,觀察壓力表是否在規定的技術參數內工作,嚴禁無表操作。

四、鑽機及泥漿泵的操作

(1)鑽機運行時,司鑽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並遵守下列規定:

a.扳動分動手把或變速手把時,必須先斷開離合器,待齒輪停止轉動後再操作,操作時應將手把置於定位孔中。

b.在鑽進中,手不得離開給進手把,必要時須用保險卡板將製動手把鎖住。

c.在升降鑽具時,提升抱閘和製動抱閘不準同時閘緊,卷揚機不得超負荷工作。

d.提升機上立軸鑽杆時,應先將回轉哭卡盤鬆開。

e.用立軸給進油缸下降鑽具時,卷揚機鋼絲繩要處於鬆弛狀態。

f.前後移動鑽機時,應首先將底座滑道麵擦拭幹淨,然後加適量的潤滑油。

j.在鑽進或提升過程中,不得扳動鑽機移動手把。

h.用旋轉高壓手輪提高油壓時,若調壓閥發出噪聲,應稍降低壓力,再緩緩提高油壓,若仍未消除噪聲,應停車檢查。

i.鑽機運轉中如出現震動聲音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待故障消除後方可繼續工作。


(2)升降鑽具時要精力集中,不準離開升降機或做其他工作。禁止在敞車升降時調整操作手把螺釘;不得坐在操作升降機(有儀器操作台的除外)上;不準雙手離開升降手把;不準扶摸、腳蹬鋼絲繩和皮帶。

(3)在鑽進中,因故停鑽時,應及時設法將鑽具提出孔口或提到至安全孔段;若停鑽時間較短,也應將鑽具提至安全孔孔段,並經常提動鑽具。

(4)升降鑽具時,塔上、塔下、機前、機後要互相聯係配合,待提引器與鑽具方可提升;操作升降機要穩、準,嚴防跑鑽。衝孔、掃孔、掃脫落岩芯或鑽進不正常時,均須由班長可熟練鑽式操作。

(5)下鑽前應對泥漿泵作以下檢查:

a.檢查泥漿泵吸水管底閥和濾水器,並要衝洗;進水孔不得被髒物堵塞;底閥開閉裝自如,關閉嚴密;吸水管和濾水器及泵吸入口連接處應保證密封,一得漏氣。

b.檢查各堅固部件的連接是否可靠,特別是活塞、柱塞壓帽及十字頭與活塞拉杆的連接處是否可靠。

c.檢查離合器手把是否靈活、離合是否可靠,對泵休各潤滑部位加注潤滑油脂。


(6)在鑽進中,隨時觀測泥漿泵壓力表的變化,其壓力表指針不得超過所規定的壓力。

(7)泥漿泵在運轉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吸水籠頭的過水情況,保證其過水暢通。吸水籠頭應高出泥漿池底麵0.3米以上,以防岩粉及汙物吸入。

(8)應定期對鑽機、泥漿泵進行維護、保養。

(9)下鑽前必須嚴格檢查鑽頭鑲焊質量,鑽頭內、外、底出刃是否符合鑽進要求,不合格者禁止下入孔內。

(10)鑽頭離孔底一定距離時,應提前開泵緩慢下放,慢速掃孔,待鑽具到孔底鑽進正常後,再給予所需的壓力與轉速。正常鑽進時,嚴禁無故提動鑽具。發現孔內有異常時,如憋泵、岩芯堵塞或回轉阻力增大立即處理。

(11)硬質合金鑽進時常用鑽壓、轉速、衝洗液參照表。

(12)孔內殘留岩芯超過0.3米或有脫落岩芯時,禁止下入新鑽頭。不允許用新鑽頭掃孔、舊鑽頭鑽進,以防止縮徑。

(13)擰卸鑽頭時,嚴防管鉗咬傷合金或夾扁鑽頭。取岩芯時,必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卡料,嚴禁猛墩鑽具。

(14)掌握合理鑽程,嚴格控製回次進尺時間,嚴禁打“懶鑽”。

(15)硬質合金與金剛石鑽頭分層鑽進時,硬質合金鑽頭的內外徑 應與金剛石鑽頭的內外徑一致。


(16)金剛石鑽進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a.使用金剛石鑽進的鑽孔,禁止使用鋼粒鑽進,每次下鑽前要認真清除殘留岩芯及孔底渣物,確保孔底幹淨。

b.鑽具絲扣處應塗絲扣油或纏棉線,以減少絲扣磨損,並防止衝洗液漏失。

c.擰卸金剛石鑽頭與擴孔器時,應使用專門的自由鉗,不得使用牙鉗。禁止將鑽頭在地麵上拖拉。

d.下鑽速度要均勻,避免衝撞孔壁。鑽具下放遇阻時,應立即提鑽排除障礙,以防碰壞金剛石鑽頭。發生墩鑽或跑鑽事故,應取出鑽具,檢查鑽頭。

e 當孔內有掉塊、脫落岩芯或殘留岩芯長度超過0.2米時,要進行掃孔,但不得用金剛石鑽頭。擴孔時,不得使用正常鑽進用的金剛石鑽頭,可以用提高了金剛石鑽頭或硬質合金鑽頭。

f.下鑽至鑽頭距孔底1.5~2米時開始進行掃孔,距孔底0.3~0.5米時調好水量,以輕壓、慢轉掃至孔底再進行鑽進,等鑽進0.1~0.2米後方準給予正常壓力和正常轉速鑽進。正常鑽進時,不得隨意提動鑽具,以防造成岩芯脫落。


j.每一回次應由一個人操作,以便於掌握孔內情況,操作人員要精力集中,注意鑽進速度、返大小和泵壓高低,發現異常及時提鑽處理。

h.當鑽頭在孔底時,開車一定要減壓,慢慢開啟離合器。

i.地層變軟時,要控製壓力,不得盲目追求進尺。當孔內發出燒鑽征兆、岩芯堵塞、金剛石麿鈍或明顯下降等情況時,應立即提鑽。

g.應對使用的鑽頭、擴孔器進行編號、登記、建卡,按照外徑先大後小的順序使用,外徑相同的鑽頭,按照內徑先小後大的順序使用。將每個回次的數據和情況登記在卡片上。

k.每次下鑽前都要對金剛石鑽頭和擴孔器進行檢查,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使用:

鑽頭內徑或外徑較名義尺寸小0.3~0.4mm;孕鑲鑽頭的胎體金剛石層麿完者。

表鑲鑽頭的金剛石露出部分磨損超過1/3,有脫落危險或發現崩裂、掉落現象者

胎體發現有裂紋、崩落、水口憋水、鑽頭體變形、鑽頭底部或圓周嚴重磨偏者

擴孔器外徑小於鑽頭外徑名義尺寸者

(18)金剛石鑽進的技術見表


(19)繩索取芯鑽進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a.繩索取芯鑽具運輸時要輕拿輕放,上好絲扣套。應防止絲扣損壞,鑽具彎曲和碰傷。

b.下鑽前要認真檢查內管、外管和打撈器。

內管主要檢查如下內容:

絲扣部分是否鬆動。

將內管放入外管後,卡簧座和鑽頭內台階間隙是否符合要求。

各機構如單動機構、卡取岩芯機構等是否靈活可靠。

外管主要檢查如下內容:

扶正環、座環、彈卡擋頭

彈卡室是否損壞。

打撈器主要檢查撈鉤的開合是否靈活。

c.下鑽前應認真檢查鑽杆,彎曲、絲扣損壞和有凹陷的鑽杆不得政孔內。下鑽時,絲扣處應塗絲扣油,鑽杆上扣時必須用管鉗擰進1~2扣後,再用機動擰管。

d.下鑽完畢,投入內管。開泵將內管衝送到預定位置後方可正常鑽進。如鑽具有到位報信機構,一定要有專人觀察泵壓變化。


e.鑽進中,如果發生岩芯堵塞或內管充滿岩芯時,應立即停止鑽進,打探內管,進行檢查,如再次下入後仍不進尺,則應立即提鑽檢查原因。

(20)在鑽進操作中,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a.下鑽至鑽具離孔底0.5米時,應開泵衝孔,待衝洗液從孔口返回後,才能開動鑽機鑽進。

b.在水平孔及斜孔中上、下鑽具時,操作人員不準站在與孔內鑽具成一直線的位置上,防止鑽杆拉出傷人。

c.認真做好“三看、二聽、一及時 ”,仔細判斷孔內情況;看水接頭情況。“二聽”即聽機器運轉聲音;聽孔內震動聲。“一及時”即發現異狀及進處理。

d.起下鑽具時禁止用牙鉗、鏈鉗代替墊叉和用腳鉤墊叉。

e.岩芯管提出孔口後,應立即蓋上孔口蓋,不準用手摸或眼看管內岩芯。

f.掃孔內岩芯和擴孔時,不得開車過猛,以防扭斷鑽杆或損壞鑽頭。

j.采用擰管機擰卸鑽具時,不論出現何種情況,都禁止同時用牙鉗擰卸鑽具,必須在擰管機停止工作後再人工處理。

h.台板上的軟泥和泥漿要及時清除,以防滑倒傷人。


五、鑽孔防斜操作

(1)在打垂直孔時,為確保鑽孔打直,必須首先正好孔口護管,其長度為4米左右。孔口管中心必須與鑽機立軸、天輪中心線一致,孔口管上下兩端必須用砂漿固結封閉,嚴禁用亂石充填。

(2)在易斜或急傾斜地層中鑽進,應以環狀平底鑽頭為主,以粗徑加重鑽具為導向管。粗徑鑽具長度應大於20米,鑽具與鑽孔的一頭間隙應小於5mm.

(3)在鑽進中遇有老窖、溶洞、縱向節理發育的岩層時,應加長粗徑鑽具。

(4)軟硬岩石互層時,要減小孔底壓力,等鑽頭全部進入下層岩石時,再給正常壓力鑽進。

六、岩、煤芯采取

(1)為保證岩、煤芯采取率,應遵守下列規定:

a.回次進尺不得超過岩芯管有效長度。

b.不使用彎曲的粗徑鑽具,以減少對岩芯的震動、破碎、堵塞及磨損。

c.采取岩芯時,應根據岩性和岩芯長度確定卡料的規格和數量,並充分衝孔,保證卡取牢固。提升鑽具要穩。

(2)為保證煤層質量防止打丟、打薄煤層,應遵守以下規定:

a.在見煤通知書預告的孔段內,司鑽人員應認真操作,並做到準確判層。

b.在煤層頂板中鑽進,必須嚴格執行“見軟就提鑽,不準試試看”的製度。

c.采取煤層頂板樣時,禁止用金屬卡料卡取岩芯。

d 煤層頂板鬆軟、破碎時,可采用雙管鑽進。

e.取煤管以雙管單動和三管單動為好,下入孔內前要認真檢查,內管應轉動靈活、水路暢通,鑽頭高差合適,內外管間隙配合適當。

f 在煤層中鑽進,應適當控製第一個回次進尺的長度,以便及時調整鑽進參數,確保煤芯質量。

(3)煤芯長度就在煤管內原狀丈量,對於半全管取煤器則應打開取煤管丈量。煤芯直徑不得小於45mm,所取岩、煤芯應按順序排列、編號、清理、填寫岩芯回次票,將岩芯裝入岩芯箱。

七、簡易水文觀測、校正孔深和原始記錄

(1)凡設計要求進行簡易水文觀測的鑽孔,觀測器具必須齊全、合格,衝洗液循環係統應符合要求。

(2)簡易水文觀測鑽孔要做到:

a.每個回次提鑽後、下鑽前各觀測一次水位。因故停鑽的時間較長時,可根據要求進行觀測。灌孔、打煤或處理孔內事故時,可不進行觀測。

b.正常鑽進時每小時觀測一次衝洗液消耗量。發現漏失(孔口仍然上水)時,每10~30min觀測一次,並進行最大消耗量觀測,調整泥漿時不進行消耗量觀測。

c.鑽進過程中,如遇有嚴重湧水、漏水或喀斯特溶洞、老窖、大裂隙、破碎帶、流砂等現象,應準確記錄其起止深度,並測定湧水量或最大消耗量,填寫通知報送有關部門。


(3)在下列情況下需丈量鑽具全長以校正鑽孔深度:

a.每鑽進100米及見可采煤層底板後。

b.見到重要標誌層或劃分地層時代的層位,遇含水層、喀斯特溶洞等特殊層位時。

c.下套管和終孔後。

(4)每個班必須填寫小班班報,包括作業時間、鑽程記錄、交接班記錄等原始記錄。記錄員要經過專門培訓,記錄要真實反映生產情況,做到全麵、準確、詳細和整潔。必須使用鋼筆填寫,不得追記、塗改或寫畫與生產無關的內容。各種原始報表,需經班長、機長、鑽探記錄員、地質編錄員檢查、校對,並簽名蓋章。終孔後彙訂成冊歸檔。

(5)小班記錄必須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做到作業時間與內容分別記錄。

八、鑽孔封孔

(1)終孔電測前應進行衝孔,並向測井人員介紹孔內情況。

(2)根據鑽孔封閉設計書進行封孔,封孔前應衝洗鑽孔。

(3)封孔時,應將鑽具下到距離封閉層位下部2~3米處。用泵灌注砂漿,應采用邊灌邊提升鑽具的方法進行,但鑽具下端不得提離砂漿麵。

(4)砂漿灌注完畢後,應泵入定量清水,把泥漿泵體中和鑽具中的砂漿全部衝出。

九、孔內事故的預防

(1)嚴格執行鑽具檢查製度,做到鑽具三不下:

a.鑽具磨損超過規定不下(直徑63.5mm鑽杆磨損不得超過3.5mm;直徑50mm鑽杆磨損不得超過3mm;直徑42mm鑽杆磨損不得超過2.5mm;岩芯管壁厚磨損不得超過1/5.)

b.各種接手及其連接部分絲扣不在中心線上,絲扣不合格不下。

c.鑽杆嚴重彎曲不下(直徑50mm鑽杆每米不得超過3mm;岩芯管每米彎曲不得超過2mm).

(2)在水平孔鑽進中,起下鑽具必須單根擰卸,不準二根以上同時卸。

(3)封孔下水木塞時,不準用異徑接頭直接下壓木塞,以防超過木塞而卡住鑽具。

十、孔內事故處理

(1)孔內事故發生後,司鑽人員必須認真丈量機上餘尺,詳細分析和記錄孔內情況,並將事故情況向機長彙報,待文案確定後方可處理。處理事故過程中,班長必須親自操作,並做到“三清、二慎、一勤、一穩”。

三清:事故深度要清;孔內鑽具要清(規格、種類、數量);事故部位和孔壁的穩固程度要清。

二慎:慎重決定事故的處理方法;慎重選擇打撈工具。

一勤:勤召開研究會,分析事故變化情況。

一穩:升降鑽具要穩。

(2)在處理孔內事故前,應認真檢查鑽機、天輪及提升係統是否完好。發現不合格時應及時處理解決。

(3)處理孔內鑽具時,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使用安全接頭:

a.鑽具絲扣過緊。


b.鑽具多頭“插蠟”。

c.反鑽具接近鑽鋌或粗徑鑽具。

d.鑽孔衝洗液中的岩粉發生沉澱。

(4)矢錐下到一定深度與斷在孔內的鑽具接觸後,應選用鉗子慢慢轉動鑽具,如上部鑽具過重,應當減壓上扣。在處理過程中應送水循環,提升鑽具前,應先稍提一下,檢查絲扣是否擰緊,提升鑽具時要穩,避免撞擊震動以防鑽具脫落。

(5)在處理鑽具折斷事故、跑鑽事故時,所下矢錐在對上鑽具後應立即提鑽,嚴禁帶錐鑽鑽進或套取岩芯。

(6)孔內發生卡鑽時,不準超負荷強行提拔。

(7)利用液壓油缸頂拔鑽具時,不準同時用卷揚機提拉。

(8)在處理孔內事故時,應有專門事故記錄,詳細記錄發生原因和性質、處理的方法和步驟、所用的工具和鑽具的組配及數量,以及處理的時間和效果,並畫出孔內事故示意圖。


十一、起下套管

(1)下套管前須詳細檢查套管、接頭質量和絲扣,不合格者不準使用。事先配好長度並詳細記錄在班報表內,準備好下套管所用的用具,如麻棉線、絲扣油、套管夾板和卡瓦等。

(2)為使套管容易超拔,套管下入前必須先用濃泥漿或鋸末、石墨泥漿注滿鑽孔,套管底端應下入黏土搗實封閉;套管外壁應塗抹黃油,其上端必須嚴密封閉,並用套管夾板夾住。

(3)下套管遇阻時,禁止猛蹾套管。

(4)在套管區段內,提升鑽具要穩,減少對套管的撞擊,防止提鑽時帶出套管。

(5)起套管時,嚴禁超負荷超拔,以防套管拉斷,可分段切割套管,分段超拔。

十二、泥漿的使用


(1)根據施工鑽孔設計要求需要使用泥漿,而巷道內又有條件布設泥漿循環係統時,必須使用泥漿。

(2)每班至少測定一次泥漿性能,並記錄泥漿的相對密度、含砂量、黏度等所測試的數據。不準隨便向調整好的泥漿中加清水。

(3)必須及時清除泥漿中的岩粉,並將其裝入礦車及時運走;水源池內要確保無雜物,沉澱池內沉積物不得超過其容積的1/5,並要嚴防巷道淋水或采區進入泥漿循環係統。

(4)調整孔內泥漿,嚴禁在回次末進行,以防岩粉沉澱或提鑽時噴漿、塌孔。

十三、堵漏

鑽進不發現衝洗液漏失影響正常鑽進時,應準確弄清漏失層位和具體情況,以的衝洗液進行處理。

十四、全液壓鑽機的安裝與操作

(1)首先擦洗油管接頭,然後按照油管連接示意圖,連接所有的油管。連接時不得將髒物混進液壓係統內,油管必須排列整齊。

(2)開機前應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a.檢查油箱是否加足液壓油。

b.檢查鑽機各部堅固件是否鬆動,主機安裝是否牢固。

c.檢查各油管連接是否正確無誤,安放是否妥當。

d.檢查各操作手把和手輪是否放置正確位置。

e.接通電源,觀察點動試轉電動機轉向是否符合油泵要求(注意,在油管未連接完,不得點動試轉)。

f.在各需潤滑部位加注潤滑油。

(3)電動機啟動後,應做以下檢查:

a.觀察油泵運轉是否正常。


b.檢查各部件有無漏油。

c.檢查回轉器運轉是否正常、平穩。

d.檢查卡盤和夾持器開合是否靈活,動作是否準確。

(4)升降鑽具時,司鑽人員要精力集中,操作手把位置要準確到位,嚴防誤操作。

(5)鑽進電動機由司鑽操作,其他人不得隨意扳動操作手把和手輪。司鑽不得遠離操縱台,鑽進過程中要隨時注意觀察知壓力表的壓力變化,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6)操作中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a.不允許電動機反轉。

b.孔內有鑽具時,除按規定程序卸鑽杆外,絕不允許回轉器反轉。

c.停止鑽進時,要及時打開截止閥使夾持器夾住鑽杆,防止跑鑽。

d.機械擰、卸鑽杆時,為保護鑽杆絲扣、卡盤和夾持器,不得夾住鑽杆絲扣部分。

e.液壓係統的油溫過高(一般規定不得大於55攝氏度)時,應立即接通冷卻水。

f.升降鑽具時,夾持器如不能完全打開,則應檢修夾持器,不許調整係統安全閥,防止鑽具震掉岩芯。


十五、鑽機的維護保養

使用中的維護保養應做好以下幾點:

(1)必須使用液壓油,不得使用其他油代用,以免影響液壓元件的壽命。

(2)在井下不許打開油箱和隨便拆卸液壓元件,以免混入髒物。

(3)必須經空氣濾清器處加油。

(4)定期檢查液壓油的汙染和老化程度,超過規定應及時更換。

(5)機身導軌表麵,應在每次起下鑽前加注潤滑油。夾持器滑座部位也應經常加注潤滑油。

(6)有鏈傳動機構的,每小班均應在鏈輪、鏈條處加注潤滑油。

第五節 煤礦注漿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煤礦注漿施工必須有嚴密的組織和嚴格和管理。注漿前必須對各崗位的工作人員進行上崗訓練,考核合格方可準予上崗。

(2)注漿作業可分列以下崗位:

工程總指揮工程項目的質量、技術安全與組織管理。

值班技術指揮協調技術作業,負責當班的質量、安全,並處理班上事務。

施工領班按值班指揮的指令組織實施。

漿液配製崗按施工領班的安排、按照指令要求配製漿液。

司泵按領班指令進行作業,停泵時間負責檢修設備,保證完好運轉。

管路係統崗按領班指令連接和變量注漿管路係統。

水文地質觀測崗按設計規定,在注漿工地進行水文地質觀測。

機電運轉崗保證作業時間內設備正常安全運轉,停機時間內進行日常保養、檢修工作。

(3)煤礦注漿封水工作開始之前首先應編製好與施工設計。為了避免設計的繁瑣,對注漿施工中具有共性的措施、方法與要求,凡本技術作業規程已有的規定的,均可按本規程執行,不必在設計中重複列出。

二、注漿封水不水文地質觀測與資料積累

(1)礦井發生突水後,為了進行治水複礦,必須進行不間斷的水文地質觀測試驗與分析工作。

(2)礦井發生突水後,對重點地麵觀測的水位,礦井突、湧水量要定時觀測,並繪製動態曲線。如礦井被淹,要詳細記錄淹井過程中的突水量及治水量,定時觀測、記錄礦井淹沒水位。

(3)鑽進過程中,對孔內衝洗液消耗量、漏水深度,以及遇斷層、喀斯特溶洞、換層、掉塊、掉鑽等情況要詳細記錄,作為分析鑽孔情況、指導注漿的依據。

(4)注漿過程中,對鄰近暫不注漿的孔要加密觀測水位、水色、渾濁度等情況,以便確定注漿孔之間是否串漿和是否需要采取相應措施。同時還要觀察礦井下湧水點是否變渾、有無水泥漿。以確定是否跑漿。有條件的礦井,應設專人在井下突水點附近觀察,以便了解各注漿孔與突水點的連通關係,確定跑漿時間,指導地麵注漿。

三、注漿鑽孔準備

(1)鑽孔位置、結構、止水層位、鑽孔偏斜、孔深等均應按施工設計嚴格執行。受注層為喀斯特裂隙或鬆散含水層時,終孔直徑一般不小於91mm;受注層為砂岩裂隙或鬆散含水層時,終孔直徑一般不小於110mm;便於足夠揭露含水裂隙的斷麵,以利注漿封堵。注漿孔口必須下入孔口管和注漿層段上部的護壁止漿套管。孔口管和護壁管和直徑應滿足終孔鑽孔直徑的需要。孔口的深度應視地表衝積層及風化破碎帶之厚度而定,一般情況下均應下列基岩位置。注漿層段以上的護壁套管一般應下至注漿層位以上1米處,並用水泥封固止漿、止水,以防鑽孔坍塌、掉塊堵塞注漿慘無人道和串漿、串水,為了保證止水、止漿質量,套管下入並進行封固後,應掃孔至孔底;並進行注水和壓水耐壓檢查。壓水耐壓檢查的孔口壓力應略大於注漿時的終孔壓力,並保持穩壓15min,耗水量Q穩定不大於20L/min為合格。若發現隨壓水時間增加,耗水量有增大趨勢,應延長穩壓時間,直到測得最大值為止。若此時Q超過20L/min消耗量,則應用稀水泥漿注漿封堵,然後掃孔,再作試驗,直到合格為止。

(2)各鑽孔下提擴孔套管止水之前,必須隨鑽進行測斜和一次測井分層。若發現孔斜與設計要求不符,要隨時組織糾偏,必要時要返工。打突水點的鑽孔,要求孔底達到出水點標高,落點與設計落點的水平偏差不得超過3米。後期加固點的落點的水平偏差距不得大於5為。

(3)鑽孔達到可注漿的要求後,在不注漿時,孔口應加蓋封閉,等待注漿或其他測試。

四、鑽孔注漿前綜合水文地質測試

(1)鑽孔分層分段壓(注)水試驗 。鑽孔各注漿層段若采取下行法注漿,應進行分層或分段壓(注)水試驗,以求得受注層段的單位吸水量(q); 若采取上行法注漿,則鑽孔達到設計深度後,一次進行各受注層段的垂向流速測井或流量測井,以計算出各含水層受注段的單位吸水量(q)

(2)鑽孔分層分段壓(注)水試驗。

(3)鑽孔內各注漿層、段鑽進完成後,應分別進行溫度及水平流速、流向測井,以便綜合確定主要導水通道的位置。

(4)為提高堵水效果,正確地判斷和布設堵水鑽孔,選擇正確的材料配方,必要時鑽孔在注漿前進行連通試驗,由各注漿孔投入指示劑,在湧水點接收,以確定其連通程度與水流速度。

五、鑽孔注漿工藝設計

(1)為了防止堵孔和保證注漿質量,在各層段注漿前均應根據水文地質試驗資料及單位吸水量的大小選擇注漿漿液的配比。

如按上述選擇注入10min後,就有升壓過快現象,說明選擇過稠,應選用降低1~2級的漿液再注。若注入後30min不起壓或不變化,應改變配比,提高一級稠度再注。

(2)采用上行法注漿時,在注漿前應先選擇孔壁完好地段正好止漿塞,若下止漿塞而無法注入骨料或砂,則宜采用間歇注漿法。

六、造漿注漿係統的準備及運轉

(1)造漿係統的準備。造漿係統應具有機械化程度高、信號集中控製、操作方便、低汙染、勞動作業環境良好等特點。它包括以下設備及設施:膠帶運灰機或螺旋輸灰機;一次攪拌機(射流攪拌,機械攪拌,風動攪拌);二次機械攪拌;高位水箱;中壓清水泵及清水管路。單位時間造漿量應該是可調的,以滿足不同注漿量的要求。一次攪拌液必須經過篩選後才能進入二次攪拌池。

(2)造漿係統的運轉與維護。首先開動中壓泵,輸送清水,再開動膠帶運灰機或螺旋運灰機、攪拌機,最後啟動儲灰倉開始上料。如需要加入添加劑,則可在攪拌池內按一定的時間加入一定的添加劑。造漿係統的停止順序與啟動順序相反,首先關掉儲灰倉,等膠帶上或螺旋槽中的灰料全部進入攪拌池後,再關掉中壓清水泵及上料機,最後關閉攪拌機。若造漿係統某一環節再現故障,首先應關掉儲灰倉與上料機。造漿係統各部分要有專人負責,每次注漿後,要清洗一攪、二攪,打掃造漿現場,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保證造漿係統正常運行。

(3)注漿係統的準備。注漿係統至少配有可調注漿泵兩台,其中一台備用。可調水玻璃泵兩台,其中一台備用。配有一個清水池。一個水玻璃調配池。注漿泵龍頭應包有過篩網。公用注漿管路部分可采用直徑50mm或42mm鑽杆,通向各個注漿孔孔口裝置的管路要用直徑25~50mm的高壓膠管,膠管之間用快速接頭連接。選用膠管能承受的最大壓力應為最大最大泵壓的兩倍以上。

(4)注漿係統的運行與維護。注漿係統的運行要與造漿係統一直集中管理,開始注漿後,司泵工應注意觀察泵壓,發現異常立即通知值班班長。注漿過程中,龍頭要一直搖動,以免堵塞龍頭。注漿管理要人專人來回巡視。

(5)造漿係統各種顯示儀表須有專人維護。注漿過程中要按一定的表格定時記錄上灰量、水量、泵量、泵壓、漿液流量、孔口壓力、添加劑量、水玻璃量等,作為注漿原始資料存檔。


七、注漿作業

(1)臨注漿前的壓力,注漿前要用注漿泵向注漿孔內再作一次注(壓)水,壓入水量為鑽孔管路體積之和的3~5倍。其作用在於衝洗並檢查注漿泵、注漿管路,檢查注漿孔是是否通暢,有無堵塞現象,並衝洗受注層的喀斯特裂隙,以利注漿。

(2)壓水結束後,如壓水情況和原壓水試驗無變化,則可根據單位吸水量選擇例行的漿液開始注漿。否則要重新進行正規壓水試驗,注漿過程中要觀察井下是否跑漿,其他鑽孔水位是否異常,有無串漿現象。要根據注漿中的情況,隨時調整漿液配比及注漿延續時間,如鑽孔屬於逐步正常升壓,則應連續注漿,直至達到結束標準。

(3)注漿達到結束標準後,要延續15~20min閉漿,以保證質量。然後立即向孔內壓清水,壓水量略大於鑽孔體積與管路體積之和,其目的在於衝洗注漿泵、管路,把孔中漿液壓入受注層中,使堵水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水泥浪費。

(4)在注水泥-水玻璃雙液漿時,一定要先注水玻璃婁分鍾後再注水泥漿。結束時應先停水泥泵,後停水玻璃泵。

(5)每次注雙液漿,都要現場作水泥-水玻璃雙液漿凝結時間試驗,以便確定合適混合濃度,一般以雙液漿剛進入受注層位發生膠凝為宜。

(6)一般在連續注漿收效不大甚至起副作用、注漿孔之間相互串漿、注漿孔距出水口很近、跑漿嚴重時,可改變注漿方法,如采用間歇注漿法注漿,每次間歇,注漿孔要掃孔及壓水衝孔,以利下次再注。

(7)注漿時如發生設備、管路意外事故,應啟動備用設備續注,不能注時則要立即停止注漿,下鑽具衝洗鑽孔,排除故障後,再進行注漿。


(8)不論體積情況,凡注漿孔連續注漿未能達到結束標準的鑽孔,都要進行第二次注漿至多次複注,直至達到結束標準。每次停注都要衝洗管路及孔內受注層裂隙通道,防止堵孔,以便下次再注。為此,均應壓入一定量的清水,其壓入量應為鑽孔及管路體積之和的5~10倍,過少容易使孔內殘存漿液造成封孔,過多則浪費漿液。

(9)單孔注漿結束標準一般要求注漿壓力為含水層被揭露點或突水點承受該含水層最大靜水壓力的1.5倍以上。據此推算出各鑽孔壓水試驗和注漿結束時應達到的壓力值。當注漿壓力達到結束標準時,剩餘吸漿量也應小於50L/min.

(10)距離突水口、巷道很近但不漏水的的注漿孔,或鑽孔未揭露主要導水通道,或注漿孔注漿效果不佳時,為了充分利用這種鑽孔,可以采用對鑽孔中的受注層施行爆破後注漿。一般情況下爆破裂隙可溝通的範圍不超過3米。為此,采取爆破注漿時應考慮溝通的可能性,並選用合適的炸藥量。

(11)突水口位於采空區時,要求選用粗骨料對采空區進行填充,以防跑漿過多。顆粒的大小取決於鑽孔距突水口的遠近和采空區的壓實程度等,水砂比為(質量比)6:1~12:1,注骨料過程中要觀察孔口吸風情況。一般開始時吸風較強,隨著骨料的注入,吸風愈來愈弱,所注骨料應愈來愈細,當吸風較弱時,應停止注骨料,進行掃孔,以免堵孔。

(12)注骨料結束後,如需繼續鑽進,對采空區所注骨料要進行旋噴注漿固結,旋噴注漿要掌握好以下幾點:

a.配製的漿液量要與旋噴段高和旋噴柱半徑相匹配。

b.旋噴前要壓清水,檢查管路、旋噴嘴是否暢通。

c.先注漿液,等噴嘴噴出漿液後,再邊噴邊下,使旋噴頭向下進入骨料堆積物之中,下送速度為1~1.5m/min.旋噴頭下送和提出骨料堆積物之前,中間不得停泵和換擋,以免卸壓造成堵塞噴嘴。


d.旋噴注漿結束後,噴頭提至骨料堆積物以上後方可壓清水 衝洗管路和噴嘴。等凝固24h,旋噴固結體達初凝後,方可繼續鑽進。

(13)為了使一個鑽孔能夠揭露更多的過水通道,可采用定向導斜方法進行注漿。注完漿後,封死該段鑽孔,再從原偏斜拐點向其他方向定向鑽進,再進行注漿,以便提高深鑽孔的注漿利用率和提高堵水質量。

(14)封堵突水點工程質量的檢查分析如下:

a.各注漿鑽孔是否達到注漿結束標準。

b。突水水源含水層水位是否基本恢複到突水前狀態。

c.物探檢查。可用鑽孔無線電透視法檢查兩注漿孔間或封堵地段是否存在導水通道。

d.加密鑽孔,檢查過水通道的充填固結狀況。

e.減少總湧水後的效果是否達到設計要求。

(15)注漿孔驗收結束後可以起拔套管,進行封孔。要求用425號及其以上標號水泥對鑽孔所揭露的所有含水層、煤層進行永久性封閉,封一段起拔一段套管。




第六節 無線電波坑道透視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無線電波坑道透視儀(以下簡稱坑透儀),必須由經過專門崗位技術培訓、了解儀器工作原理和性能、熟悉操作程序並能獨立分析資料的人員進行操作。

(2)進行無線電波坑道透視(以下簡稱坑透)前,必須由礦地測科製定施工計劃,做出工作安排和製定詳細的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並由總總工程師組織地質、調度、機電、通風、采區(隊)等有關部門協同工作,為坑透的順利進行創造必要的工作環境。

二、無線電波坑道透視前的準備工作

(1)物探人員要全麵了解坑透工作麵煤層的結構、厚度、煤質、頂底板岩性,以及工作麵的地質構造、巷道環境(指金屬導體的分布)和走向、傾向等,以便確定具體工作方法及安全措施。

(2)坑透前要對坑透工作麵順槽及有關巷道進行編號,編號一般應從距切眼一定距離處開始,測點距一般以10m為宜,點號要書寫清晰,不得重號或漏號,現場點號位置要和圖紙相符。

(3)現場編號要用皮尺沿巷道路線量取,並用巷道中的測點來檢核其點距是否準確,誤差限製在0.5m以內。

(4)坑透工作由6~7人組成,其中發射機操作員1人,發射天線架設員2人;接收機操作員1人,記錄員1人,找點號員1人,聯絡員1人。

(5)坑透前必須進行地麵聯機檢查試驗,確保儀器在井下工作正常。檢查試驗內容包括以下幾下方麵:

a.將坑透儀的波段開關鈕扳至“電壓”檔,電壓指示應在表頭的紅點以上,其電壓值比額定值高2~3V.

b.架設發射天線後,發射機開機進行調諧,調至最大時,要求接收機與發射機的距離在10米以內,其場強值應達到100dB以上。

c.檢查接收機麵板各功能鍵是否有效。

(6)坑透前應由礦調度通知機電、采區(隊)等部門,派有關人員對影響坑透精度的金屬導體(電纜、水管、信號線等)進行斷開處理,並甩開20米左右。

三、無線電波坑道透視工作

(1)坑透測量前,應規定發射、接收起始及搬家時間,並列表。要求有關人員嚴格遵照規定的時間表,,按順序進行。

(2)發射機開機前應先架設發射天線,保持發射天線與發射機體接觸良好,天線框形麵應垂直巷道,呈四邊形,發射時嚴禁天線晃動。

(3)發射機調諧時,將表頭指示調至最大後,在指針複位瞬間,即打開“限流”保護開關,將表頭指示調諧調到紅點外一定範圍,並自始至終保持相對穩定。

(4)發射機應盡量布設在導體少、工作環境整潔的地點,其附近嚴禁有雷管、炸藥等危險品。發射機工作時,在其附近盡可能減少人員走動。

(5)接收機開機前,應首先安裝環狀天線。接收機操作員應認真、準確觀測場強值的數據顯示,待數字穩定後,再予以存貯。如發現有失誤或有懷疑,必須立即在現場重新測量。

(6)在有金屬導體的巷道中觀測時,接收機天線環麵應盡量遠離導體,將其置於適當的位置,嚴格將天線環麵垂直巷道接收。在每次測站搬家時,都允許接收機處於開機狀態。

(7)工作麵坑透測量完畢,發射機、接收機應先“複位”關機,再拆卸天線,蓋上機蓋,避免在搬運中被磕碰。

(8)不允許在同一工作麵(走向小於300米)或相信工作麵內設兩套頻率相同的坑透儀同時進行坑透測量。

(9)記錄員在測量時,要對巷道內的積水和淋水、支護、導體、煤層結構、地質構造、儀器狀況等做如實記載。當儀器在有、淋水處工作時,要確保儀器不受浸濕。

(10)在巷道中做條件試驗時,必須保證試驗區段內無金屬導體等,巷道坡度不大於8度。

(11)坑透儀一般應限於在已形成通風係統的工作麵中使用。當瓦斯儲量超過0.5%時,必須立即關機,並攜帶儀器撤離現場。

(12)井下坑透儀的操作人員必須配備便攜式瓦斯測定儀,並隨時觀測儀器周圍的瓦斯情況。

(13)禁止在支護條件差、有冒落危險或煤塵積聚的巷道內進行坑透測量。在進行坑透測量的巷道內,不得進行與坑透無關的其他工作。

(14)物探人員有責任抵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以確保人身、儀器的安全。

(15)在井下使用非防爆坑透儀,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及儀器使用說明書的注意事項。

第七節 探放水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在探放水過程中仍有許多未知的水源條件,隨時會發生突水,因此,探放水中應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1)探放水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未經審批單位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設計。

(2)選擇煤(岩)堅硬完整處施工,並加修探水工作麵的支護,以防高壓水衝垮煤壁及支架。

(3)探放水作業地點或附近必須安設專線電話與調度室保持聯係。

(4)檢查排水係統,調查排水線路,清挖好排水溝和相當窖的緩衝水倉,並進行聯合試運轉。

(5)鑽機安放平穩、牢固。

(6)地測和探水應填寫掘進通知單,做到記錄清晰,嚴格把握探放水鑽孔的方向、角度、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

(7)在可能出現突然大量湧水情況下探水時,應在探水工作麵附近設臨時水閘門。

(8)做好水壓、水量記錄;發現堵孔及時處理。

(9)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發現問題及時采取對策,施工人員應熟知水災避災路線。

(10)規定突水時的聯絡信號及對策,施工人員應熟知水災避災路線。

(11)鑽探過程中發現孔內顯著變軟,或有水沿鑽杆流出時,應立即停鑽檢查。孔內壓力很大時,應馬上將鑽杆固定,嚴禁移動及起拔。鑽機後麵嚴禁站人,以免鑽杆傷人。

(12)放水工作應盡量避免在雨季進行。

(13)水放完後,要考慮是否還要水電鑽補探。

(14)掘進距水作業地點0.5米時改用手鎬落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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