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鎣山廣能公司龍門峽南礦規範管理人員外出請假製度
作者:李興兵
2014-03-19 16:02
來源:龍門峽南煤礦
本網訊 為嚴肅組織紀律,切實加強管理人員外出管理,轉變管理人員作風,近日,龍門峽南煤礦結合實際,進一步規範了管理人員外出請假製度,明確了管理人員外出請假範圍、形式、手續和管理,並對管理人員外出請假提出了具體要求。
該礦規定,礦領導班子黨政正職因事離開礦區外出,除必須歸口向廣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請假外,還應向礦綜合辦告知去向,以便掌握情況,方便聯係。礦領導班子副職因事離開礦區外出,除歸口向礦黨、政主要領導和公司分管領導請假外,還應向礦綜合辦公告知去向。
各連隊、部門的黨、政主要領導離開礦區外出,除必須歸口向礦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請假外,還應向本連隊、部門人員告知去向,以便工作聯係;離開廣安外出,應同時向礦黨委書記、指揮長請假。各連、部門的副職離開礦區外出,除必須向本連隊、部門黨政主要領導請假外,還應向礦分管領導請假;離開廣安外出,應同時歸口向礦黨政主要領導請假。各連隊、部門的一般管理人員離開礦區外出,必須向本單位、部門黨政主要領導請假;離開廣安外出,應同時向礦分管領導請假。
該礦規定,凡查出不假外出者,將在全礦範圍內通報批評;再次違規者,提交組織處理;影響正常工作開展,造成不良影響的,實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