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容、風紀、禮節及隊列操練的規則及扣分
隊容、風紀、禮節及隊列操練的規則及扣分
一、隊容、風紀、禮節
規則:
1、參賽人員著裝整齊一致;
2、著救護隊春秋製服,按規定戴隊帽,配帽徽,並配肩章、領花、綠襯衣、藍領帶、黑皮鞋、白手套、軍用腰帶。
3、隊帽要戴端正,蓄發不得露在帽外,不準留胡須。
扣分:
如不符合以上規定,有一人次扣2分;最多不得超過10分。
二、隊列操練
(一)基本規定
1、參賽7人(領隊指揮員1人,小隊6人)著裝按隊容、風紀、禮節具體規定執行;
2、隊列操練由領隊指揮員在比賽場外(指定位置)整理隊伍(按身高進行排列),縱隊跑步從場地入口進入場內,至出口側立正、看齊,開始操練;
3、項目操練按照本辦法排列順序依次進行,不得顛倒;
4、除領取與布置任務、整理服裝外,其餘各單項均操練兩次;
5、行進間隊列操練時行進距離不小於10米;
6、操練完畢,領隊指揮員請示後,將小隊縱隊跑步帶出比賽場地結束;
7、指揮員要做到:
(1)姿態端正,精神振作,動作準確熟練;
(2)口令準確、清楚、響亮;
(3)指揮員位置合適(即:停止間操練指揮員在橫隊中前方,行進間操練在指揮席對麵的場地邊緣正中)。
扣分:
1、指揮員位置不合適扣5分;
2、隊列操練項目,按規定每缺一項扣5分;多作一項扣2分;
3、項目順序顛倒一次,扣2分;
4、行進距離小於10米一次,扣5分。
(二)領取布置任務
規則:
1、參賽指揮員整好隊伍後,應跑步到總指揮處報告及領取任務,再返回向隊列人員布置任務;
2、報告前和領取任務後向總指揮行舉手禮;
3、參賽指揮員在報告和向隊列人員布置任務時,隊列人員應成立正姿勢,不許作其他動作;
4、在各項操練過程中,不許再分項布置任務和作口令、動作提示。
參賽指揮員報告詞:“報告指揮員同誌,×××救護隊操練隊列集合完畢,請指示!報告人:隊長×××!”總指揮指示詞:“請操練!”接受指示後答:“是!”行禮後返回隊列前,向隊列人員簡要布置操練的項目。
扣分:
1、指揮員在操練過程中有口令和動作提示,每次扣5分;戰鬥員提示指揮員口令或動作,每次扣5分。
2、隊列人員有一次不正確,扣2分;
3、報告詞有漏項或報告詞出現錯誤(多字、少字),扣2分。指揮員向隊員布置操練科目,說錯、重複、漏項,每有一次扣2分。
(三)解散
規則:隊列人員聽到口令後要迅速離開原位散開。
扣分:有1人次不按要求散開,扣2分。
(四)集合
規則:
1、小隊人員聽到集合預令應在原地,麵向指揮員,成立正姿勢站好;
2、聽到動令應跑步按口令集合(凡在指揮員後側人員均應從指揮員右側繞行)。
扣分:每有1人次不正確,扣2分。
(五)立正、稍息
規則:按要領要求分別操練,姿勢正確、動作整齊一致。
扣分:有1人次錯,扣2分。
(六)整齊(依次為:整理服裝、向右看齊、向左看齊、向中看齊)
規則:在整齊時先整理服裝一次(按“中國人民解放軍隊列條例”中整理隊帽、衣領、上口袋蓋、軍用腰帶、下口袋蓋的規定進行)
扣分:看齊時發現有1人與口令不符,扣2分;順序顛倒扣2分。整理服裝時,每有1 人動作不一致扣2分。
(七)報數
規則:報數時要準確、短促、洪亮、轉頭(最後一名不轉頭)。
扣分:報數不轉頭或報錯數,每一人次扣2分。
(八)停止間轉法(依次為:向右轉、向左轉、向後轉、半麵向右轉、半麵向左轉)
規則:動作準確,整齊一致。;
扣分:每有一人次轉錯,扣2分;順序顛倒扣2分。
(九)齊步走(橫隊)、正步走(橫隊)、跑步走(橫隊)
規則:隊列排麵整齊,步伐一致。
扣分:每有1人次走(跑)錯,扣2分。
(十)立定
規則:在齊步走、正步走和跑步走時分別作立定動作,要整齊一致。
扣分:有一人次錯,扣2分。
(十一)步伐變換(依次為:齊步變跑步、跑步變齊步、齊步變正步、正步變齊步)
規則:按要領操練,排麵整齊、步伐一致。
扣分:每有1人作錯,扣2分;順序顛倒扣2分。
(十二)行進間轉法(向右轉走、向左轉走、向後轉走)
規則:隊列排麵整齊,步伐一致。向後轉走完成後,可用稍息、立正,調整排麵一次。
扣分:有1人次轉錯、走錯,扣2分。
(十三)縱隊方向變換(停止間左轉彎齊步走、停止間右轉彎齊步走、行進間左轉彎齊步走、行進間右轉彎齊步走)
規則:隊列整齊,步伐一致。隊伍不許走出場外(以踏出邊線外為準),縱隊在場內橫向行走時,可不足10米。
扣分:方向轉錯、步伐走錯,每有一人次扣2分。走出場外一次扣5分。
(十四)隊列敬禮(停止間)
規則:排麵整齊,動作一致。(麵向指揮席)
扣分:每有一人作錯,扣2分。
說明
1、整齊分是針對隊列的動作、排麵整齊,在操練結束後,若幹名裁判根據自己所見情況綜合評定,最少扣2分,最多扣10分,最後取平均值。計算到小數點後1位。
2、隊容、風紀、禮節及隊列操練項目實得分:以兩項所扣分數相加為該項目成績。
隊列操練場地布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