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培訓管理實施細則(討論稿)
一、 培訓目的:為規範和促進公司各煤礦培訓工作持續、係統的進行,通過知識、經驗、能力的積累、傳播、應用與創新,提升員工職業技能與職業素質。
二、 培訓原則:以符合煤礦生產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為基本原則,並注意前瞻性和係統性。
三、 適用範圍:公司所屬煤礦全體員工
四、 培訓組織管理
(一)礦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公司培訓管理製度的貫徹和實施;
2.根據煤礦生產經營管理需要,組織培訓需求03manbetx
,製定年度培訓計劃,經礦委會審核後,報公司審批後組織實施;
3.負責煤礦培訓管理工作的實施,培訓檔案的建立、保管;培訓效果的跟蹤管理;培訓費用的核報;員工培訓協議的簽訂;
4.負責組織煤礦新入職員工的入職培訓,並對新入職員工進行煤礦簡況及公司規章的培訓。
5.搜集、整理、整合培訓資源,並向各部門推薦內、外部培訓資源。
(二)各部門主要職責:
1.作好本部門員工培訓需求的調查、03manbetx
和統計工作;
2.根據本部門工作計劃,製定本部門員工的年度培訓計劃和培訓經費預算,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報礦辦公室彙總;
3.負責本部門新入職員工的崗前培訓、技能培訓、安全培訓;
4.組織實施各種專業培訓。
五、 培訓管理流程(詳見附件1):
1.每年11月份各礦辦公室進行本礦培訓需求調查,填寫《培訓需求調查表》(附件2),形成03manbetx
報告;
2.礦辦公室根據培訓需求製定《年度培訓計劃表》(附件3),包括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培訓師資安排、培訓費用預算等;
3.煤礦年度培訓計劃經礦委會審核後,於每年12月1日前報公司進行審批;
4.礦辦公室根據公司批準後的年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培訓。
5.受訓時數及培訓結果進入個人資料檔案。
6.將培訓情況登記在《培訓月報表》(附件4)中於每月5日前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管理流程圖示如下:
七、 入職培訓
1.礦辦公室是員工入職培訓的管理部門。
2.入職培訓的目標旨在幫助新員工全麵認識和了解煤礦,熟悉煤礦各項規章製度,重點是煤礦管理製度和安全管理製度,入職培訓由礦辦公室承辦,礦辦公室協調安全科、用人部門負責實施培訓。
3.新員工入職上崗前,必須通過煤礦安全培訓,入職安全培訓不得少於72小時,嚴格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登記表》(見附件5),參加培訓時數不夠或培訓結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培訓合格員工由礦辦公室發放《上崗證》,方可上崗。
4.員工入職的專業性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並認真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登記表》。
八、崗位培訓
1.崗位培訓是一種在職培訓,是有針對性地對員工的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和基本素質進行的培訓,最終實現員工素質與崗位技能要求的匹配。
2.根據員工的工作職責和發展方向,崗位培訓可分為管理技能培訓、專業技術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主要針對管理係列人員,專業技術技能培訓主要針對生產係列、技術係列專業人員。
3.根據煤礦的人員結構、層次,管理技能培訓可分為中層管理人員培訓和基層管理人員培訓。中層管理培訓內容側重於組織、計劃、溝通、協調、控製等管理技能的培訓,基層管理人員培訓側重於操作層次的管理技能及實戰操作技能。
4.崗位培訓由礦辦公室負責組織,填寫培訓記錄表,並跟蹤培訓效果,填寫《培訓效果評估表》(附件6),培訓效果評估合格講師方可領取課時費。
5.崗位培訓堅持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相結合,並逐步開發、編寫公司的培訓教程。
九、 外部培訓
1.外部培訓分為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參加的培訓和其他相關部門、培訓機構安排的培訓。
2.行業主管部門安排持證、換證培訓、資格證複訓、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等的培訓,由礦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填寫《培訓申請表》(附件7),經礦長審批後實施。
3.員工參加外部培訓所取得的上崗證、培訓證、資格證等原件須交礦辦公室保存。
4.煤礦經營班子成員礦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等的培訓,由礦辦公室填寫《培訓申請表》(見附件7)報公司審批。
5.其他政府部門、培訓機構等組織的培訓,由礦辦公室填寫《培訓申請表》(附件7)報公司審批。
十、公司不報銷員工學曆教育費用。
十一、 培訓資料和培訓總結
1.員工參加外部培訓後,應將培訓期間所獲取的教材及相關資料交礦辦公室備案,以便其他員工學習參考,實行信息資料共享。
2.員工參加培訓後,應完成培訓總結,就學習內容如何運用到實際工作中提出書麵建議並交礦辦公室備案,礦辦公室視實際情況與相關部門認真03manbetx
建議的可行性,實施相應的改善措施,並把培訓總結歸入個人檔案。
十二 、 培訓記錄、資料的保存
1.培訓記錄、資料是公司員工參加各類培訓的憑證,包括培訓通知、簽到表、考核結果、培訓效果評價、取得的資格證書等。
2.礦辦公室負責保管培訓記錄,並根據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對外部培訓記錄進行歸檔、備查。次月5日前按照公司要求製作月報表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十三 、 培訓考核
1.培訓考核是根據參訓員工培訓過程中投入程度、出勤狀況及培訓目標的實現程度進行評估。對於培訓考核不合格的,給予其口頭或書麵批評,
2.員工培訓結果將作為員工上崗、任職、晉升及今後繼續培訓的重要依據,並記入員工檔案。
十四、 培訓效果評價
培訓效果評估的依據有:培訓記錄、考試考核、培訓日誌、培訓心得、培訓總結、實際操作等。煤礦辦公室每季度進行培訓計劃實施情況的自查,同時以書麵總結形式報人力資源部。自查內容包括:培訓計劃完成情況,培訓效果如何、如何改善。
十五、培訓費用及培訓協議
(一)培訓經費預算
1. 煤礦培訓經費預算采用各自預算、統一審核、集中管理的原則。各礦辦公室負責本礦培訓經費的預算和使用;
2. 每年12月1日前,煤礦辦公室負責本礦下年度培訓經費的預算及申報。培訓經費的預算,要按照煤礦培訓計劃中具體培訓項目所需經費來進行預算,礦委會審核後報公司審批後執行;
3.在培訓經費預算外的費用:
交通費、食宿費等:培訓部門統一安排的,根據發票據實報銷;培訓部門不統一安排的按照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培訓費、資料費等:根據培訓發票統一報銷。
(二)培訓經費使用
1.礦辦公室負責煤礦年度培訓經費的使用和把關;未經礦辦公室審核的培訓,其費用不在培訓費用中列支;
2.在培訓計劃內的培訓經費經煤礦礦長審核後方可使用,超出計劃的支出,必須事先報公司審批。
3. 行業主管部門安排的持證、換證培訓、資格證複訓、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等的培訓經費由礦長審批實施。
4.煤礦經營班子成員礦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等的培訓經費,必須報公司審批。
5.其他政府部門、培訓機構等組織的培訓經費,報公司審批。
6.培訓經費審批權限表:
7.由礦長審批的培訓費用由出納在備用金中支付,次月5日前煤礦辦公室將當月培訓費用支出明細填寫在《培訓月報表》、《付款申請表》,報公司審核後補足備用金。
(三)培訓協議
1.參加培訓人員須與煤礦簽訂《培訓協議》(見附件8),服務期限至合同期滿終止;受訓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要按比例(未履職期限)承擔培訓費用,在離職工資中進行結算;
2.若參加人員不能獲得相關合格證明,該項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十六 、 培訓期間待遇
培訓期間,計時崗位按基本工資發放薪酬;計件員工按30元/天(雲南地區)、40元/天(貴州地區)計發薪酬。
十七、 為在煤礦內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分享知識經驗,公司鼓勵進行內部培訓,部門內部或跨部門培訓,並給予培訓講師80元/課時的課時費。
由煤礦辦公室填寫《內部培訓講師課酬申請表》(見附件9),由礦長審核後,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由礦辦公室按季度發放內部培訓師資費。
十八、本實施細則自2011年6月1日起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附:1. 培訓管理流程圖
2.《培訓需求調查表》
3.《年度培訓計劃表》
4.《培訓月報表》
5.《新員工入職培訓登記表》
6.《培訓效果評估表》
7.《培訓申請表》
8.《培訓協議》
9.《內部培訓講師課酬申請表》
10.《員工培訓檔案表》
11.《員工培訓簽到表》
二0 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