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構建企業和諧的勞動關係,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根據《勞動法》、《工會法》、《集體合同條例》、《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精神,結合攀煤運銷公司勞動關係的實際情況,公司工會就煤炭銷售含量工資、效益工資分配等問題與公司行政進行協商。形成《攀枝花攀煤運銷有限責任公司工資集體協議》(草案),並召開二屆六次職工代表大會全票審議通過此草案。
3月31日,職工方代表與公司方代表對工資集體協議確認無異議後,雙方首席代表簽訂了《2014年攀煤運銷有限責任公司工資集體協議》。通過工資集體協議的簽訂,既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又促進了企業的和諧穩定、健康發展。
攀煤運銷公司:韓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