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泰煤業危害防治規章製度
榮泰煤業危害防治規章製度
1、每次招收的新職工在上崗前,必須在醫院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由綜合辦公室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健康檔案,對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得接收,必須嚴把入口關。
2、每次招收的新職工在崗前安全知識培訓時,必須把職業病防治知識及勞動衛生知識列入培訓內容,使其充分掌握。
3、嚴格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對在崗接觸粉塵作業的工人,按周期進行拍片檢查。
4、接塵人員每季度必須配發防塵口罩、手套及其它勞保,勞資科要建立勞保發放檔案。
5、各部門必須按照分管範圍及工作場所,定期清理巷道中的浮煤,確保作業場所工業衛生符合職業衛生標準。
6、嚴格按照《01manbetx
》規定,建立健全防塵係統,完善噴霧降塵設施,減少作業場所內的浮塵,濕潤作業場所內的落塵,使其不能飛揚。
7、對於噴霧降塵不能到達的地方,每周至少要進行一次灑水,確保巷道濕潤。
8、掘進工作麵必須采取濕式鑽眼、衝洗井壁巷幫、水炮泥、爆破噴霧、裝岩(煤)灑水和淨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
9、采煤工作麵應采取煤層注水、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後衝洗煤壁、爆破時噴霧降塵、出煤時灑水等降塵措施,回風巷應安設風流淨化水幕。
10、嚴格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對生產性粉塵進行監測,對作業場所內的粉塵濃度每月測定2次,對粉塵的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1次,粉塵中的遊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測定方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11、在地麵設製專門的曬衣場,升井人員能及時曬幹衣物,以防潮濕時間過長,導致風濕病發生。
12、接觸粉塵及有害物質的人員作業時,必須佩戴防塵、防毒口罩等個體勞動防護用品。
13、嚴格落實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從事接塵作業:
(1)活動性肺結核病及肺外結核病。
(2)嚴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氣管疾病。
(3)顯著影響肺功能的肺髒或胸膜病變。
(4)心、血管器質性疾病。
(5)經醫療鑒定,不適於從事粉塵作業的其他疾病。
14、嚴格落實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從事井下工作:
(1)風濕病(反複活動)。
(2)嚴重的皮膚病。
(3)經醫療鑒定,不適於從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15、癲癇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嚴禁從事煤礦生產工作。
16、綜合辦公室必須加強職業病信息收集和溝通,掌握本單位職業病危害的基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