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經營綜合黨支部黨員大會製度
煤礦經營綜合黨支部黨員大會製度
支部黨員大會是支部的領導機關,凡屬支部重要問題都應提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支部黨員大會是支部全體黨員都參加的會議。定期召開支部大會是黨支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製的主要形式和製度。
一、支部大會的任務
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製定本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討論接受入黨申請和預備黨員的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選舉支部委員會;討論決定其他需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
二、支部大會的會期
支部黨員大會3個月召開一次。
三、支部大會的準備
召開支部大會前,支部委員會要為支部大會的召開進行認真的準備。
1、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支部大會的議題;
2、將會議內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體黨員。
四、支部大會的舉行
1、支部大會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支部書記因故不能到會,也可由副書記或委員主持;
2、組織黨員就大會準備決定的問題,進行充分的醞釀討論;
3、按照規定的表決方式舉行表決,形成決議。
4、支部大會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記載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會議議題、每名黨員發言內容、決議的內容及表決情況等。
五、支部大會的要求
1、支部大會要充分發揚民主,到會黨員應充分發表意見。並按著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對經過討論不能統一認識的問題,不要急於做出決議,會後可進一步醞釀,待下次會議再議,必要時可報上級黨組織。
2、支部大會進行表決時,讚成票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半數,會議有效。召開黨員大會換屆改選時,到會有選舉權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
3、召開支部大會進行黨的委員會換屆改選和補選委員前要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在答複後再決定會期。
4、支部大會通過的決議需要上級黨組織審批的,應及時上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後向全體黨員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