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礦集團量化考核紀檢監察工作
落實工作責任 強化執紀監督
徐礦集團量化考核紀檢監察工作
為推進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各項工作有效落實,日前,徐礦集團出台考核管理辦法,對基層單位的專兼職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組長進行量化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的,予以免職。
考核實行百分製,分為重點工作、工作創新、工作態度、民主評議四個部分。其中重點工作占80%,主要包括協助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圍繞企業中心任務強化監督檢查、持之以恒糾正不正之風、加強信訪處理和案件查辦、履行監督教育職責等五方麵內容,對查辦案件、督查製度規定執行情況、廉潔隱患排查等紀檢監察工作的具體數量和質量都進行了詳細規定。凡考核60分以下一律為不稱職。徐礦集團還對直接確定為不稱職的情況進行詳細規定,比如隱瞞不報本單位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或者壓案不查、幹擾妨礙辦案的;疏於監督管理,致使領導班子成員或者直接管轄的下屬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所在單位年度內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的;所在單位被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或司法機關查到嚴重違法違紀案件,而本單位沒有發現,或沒有及早采取措施的;本人受到黨紀、政紀處理的等等。
考核結果直接與經濟收入掛鉤,專職紀委書記年度績效薪酬的30%、兼職紀委書記年度績效薪酬的25%作為考核基數。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和稱職的,按全額兌現績效薪酬;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按考核基數全額扣除;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以實際考核扣分的百分比計算扣罰數額。(徐匡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