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井礦集團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冀中能源井礦集團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和省國資委、冀中能源關於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集團公司企業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根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幹規定》、《關於印發<河北省國資委監管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冀國資字[2012]41號)(以下簡稱《企業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和《關於印發<冀中能源集團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冀中能源紀字[2012]6號)等有關文件要求,決定對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公務用車問題進行專項治理。現製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專項治理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省第八次黨代會、省紀委八屆二次全會、省國資委係統和冀中能源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會議精神,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中,加強企業領導人員作風建設,認真開展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加強規範管理、建立健全製度,進一步提高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規範化、製度化水平,促進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推動國有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分級負責、齊抓共管。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所屬各單位要切實履行好對本企業公務用車管理的指導監督職責,逐級明確公務用車管理責任和工作任務,建立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責任製,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2、堅持總量控製、規範管理。根據《企業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結合單位生產經營實際,製訂本單位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分類控製公務用車的標準,嚴格編製核定、預算管理和按標準配置,從嚴控製公務用車數量和經費規模,加強和規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
3、堅持積極穩妥、注重實效。立足實際,著眼大局,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實事求是處理問題,不搞形式、不走過場,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企業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出台前,超標準購置的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在未達到更新年限或報廢標準情況下,可以繼續使用。
4、堅持標本兼治、糾建並舉。在清理糾正違紀違規問題的基礎上,注重治本和製度建設,把專項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經驗轉化為製度,構建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長效機製。
二、專項治理工作的範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工作範圍
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的範圍是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
本實施方案所稱公務用車是指用於企業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包括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和一般公務活動車輛。
(二)專項治理工作內容
1、超編製配備使用公務用車,是指違反《企業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的編製規定,超額配備使用、未經審批配備使用、不在編製內配備使用公務用車。
2、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是指超出《企業公務用車管理規定》中所規定的排氣量或價格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
3、違反規定換車、借車,是指擅自采取折舊變賣、轉送下屬單位、提前報廢等方式處理能夠正常使用的公務用車,利用職權以各種名義借用、調用、換用下屬單位或其他關聯方的車輛。
4、攤派款項購車,是指向下屬公司或其他關聯方攤派款項購買車輛,或擅自接受下屬單位或其他關聯方贈送的車輛,以及攤派、轉嫁車輛運行費用。
5、豪華裝飾公務用車,是指增加公務用車高檔配置或豪華內飾。
6、公車私用,是指將公務用車用於婚喪喜慶、探親訪友、度假休閑、接送親友、學習駕駛等非公務活動。
三、專項治理工作的步驟和方法
(一)動員部署(截至6月15日)
集團公司成立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見附件1)。
各單位要成立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召開動員會議,作出工作部署,建立工作機製,製定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方法步驟、政策界限和目標要求。請各單位將本單位工作方案、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人員名單和聯係方式於6月18日前報集團公司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查自糾(6月15日至7月15日)
各單位要對照《企業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對本單位公務用車問題進行自查,對公務用車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對公務用車使用情況進行登記,核實並填報《冀中能源井礦集團集團企業公務用車自查登記表》(見附件2);自查登記麵必須達到100%。請各單位將自查整改情況報告、《冀中能源井礦集團企業公務用車自查登記表》於8月1日前報集團公司公務用車治理辦公室。集團公司公務用車治理辦公室將對所報內容進行審核和抽查,對發現未如實上報的將嚴肅處理。
(三)建章立製(8月)
各單位要根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幹規定》和《企業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建立和完善公務用車管理規章製度。
一是編製管理製度。要嚴格按照《企業公務用車管理規定》要求核定的車輛編製,加強車輛編製的管理。
二是購置審批製度。建立和完善公務用車審批工作機製,進一步明確購置審批的工作程序、職責、分工、公開方式、違規責任等,力求做到規範有序、公開透明。企業如必需購置高檔公務用車,須按冀國資黨字[2011]36號文要求分別報集團公司、冀中能源和省國資委紀委核準。
三是經費預算管理製度。嚴格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經費預算管理,認真落實《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在保證企業正常經營的情況下,盡量減少車輛使用費用,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四是日常管理製度。全麵推行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等企業集中采購製度;嚴格落實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和公示製度、回單位停放製度和節假日封存製度;建立公務用車配備、更新、使用統計報告製度和公務用車管理信息係統。請各企業於8月31日前將本企業公務用車管理規章製度以正式文件報集團公司公務用車治理辦公室。
(四)檢查驗收(9月至10月)
集團公司公務用車治理辦公室將組成檢查組,對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工作要求落實情況、編製核定和配備標準情況、登記自查情況、糾正處理情況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尤其是在《企業公務用車管理規定》下發後,仍超編製、超標準購置公務用車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進行通報。
四、專項治理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在集團公司黨委領導下進行,成立集團公司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綜合工作部、發展規劃部、財務部、組織人事部、紀委監察部等部室主要負責人組成,負責指導和協調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研究製定有關政策規定和治理工作措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紀委,專項治理組織協調工作由紀委監察部負責,具體工作由綜合工作部牽頭組織落實。
各單位黨政領導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帶頭遵守有關規定,加強組織領導,及時成立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精心謀劃、精心組織、精心實施,確保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二)嚴格落實責任。所屬單位主要領導要對本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負總責。各單位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研究部署,明確任務分工,提出工作措施,及時開展摸底、自查、整改、材料上報等工作。要嚴肅處理公務用車違紀違規行為。
(三)強化督導檢查。集團公司和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加強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確保工作不走過場、不留死角;要注意掌握工作動態,加強溝通交流,及時彙總情況,以點帶麵,開展工作;要認真受理信訪舉報,嚴肅查處頂風違紀案件,推動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四)建立長效機製。要認真總結專項治理工作中的好經驗和做法,形成公務用車使用管理長效機製,鞏固專項治理工作成果。
附件: 1、冀中能源井礦集團企業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
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成員名單
2、冀中能源井礦集團企業公務用車自查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