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豐礦業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2.3.1、礦井火災02manbetx.com
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2.3.1.1礦井火災02manbetx.com 類型分為外因火災和內因火災
2.3.1.2礦井外因火災危險源辨識
2.3.1.2.1井上各生產辦公場所因違章用電造成電源短路等原因出現電火花造成火災02manbetx.com
2.3.1.2.2井上各辦公場所、生產崗位、設備庫、油脂化驗室因火種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火災02manbetx.com
2.3.1.2.3違章使用火爐及電爐子等原因造成的地麵潛在火災事故
2.3.1.2.4井下因電氣失爆、電器設備運轉不良、電源短路、電纜老化擊穿等原因造成火災事故
2.3.1.2.5井下使用非阻燃性電纜、皮帶、性支護材料等原因造成火災事故
2.3.1.2.6井下違章放炮作業引起的火災事故
2.3.1.2.7機械摩擦、電焊、氣焊、照明、違章燒焊、照明攝像等明火引起的火災事故
2.3.1.2.8因職工正規操作意識差,防火意識淡薄(如將棉襖、棉紗等可燃物放置在電器設備上麵,造成電器設備不能散熱,溫度升高,有可能引燃可燃物)引發的火災事故
2.3.1.3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煤層最短自燃發火期鑒定、礦井內因火災危險源辨識
2.3.1.3.1經中煤科工集團重慶研究院2012年7月對我礦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350水平4層和-510水平的2、4、11煤層均為Ⅱ類自燃。
2.3.1.3.2經中煤科工集團重慶研究院2012年7月對我礦煤層最短自燃發火期鑒定,一采區四層煤最短自燃發火期為65天,五采區四層煤最短自燃發火期為60天,五采區二層煤最短自燃發火期為67天,下組煤十一層煤最短自燃發火期為64天。
2.3.1.3.3礦井內因火災危險源辨識
2.3.1.3.3.1采區結束後,采區內留有各種煤柱,若采空區密閉不嚴、漏風可能引起煤層自燃事故
2.3.1.3.3.2開采工藝、巷道布置、通風係統不合理可能引起煤層自燃事故
2.3.1.4礦井火災危害
2.3.1.4.1井下發生火災時,產生一氧化碳,使人中毒或死亡
2.3.1.4.2使礦井局部或全部停產,直接影響礦井安全生產
2.3.1.4.3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2.3.1.4.4封閉火區、凍結大量可采煤量
2.3.1.4.5燒毀設備和煤炭資源;
2.3.1.4.6撲滅井下火災,消耗大量人力物力
2.3.1.4.7產生火風壓,破壞通風係統,擴大事故,並給撲滅火災帶來困難。
2.3.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3.2.1堅持以人為本、保護人員安全優先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切實把職工生命安全作為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優先保護人員安全撤離。
2.3.2.2堅持積極搶救、控製事故蔓延優先的原則。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在保證災區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有效防止和控製事故危害蔓延擴大,千方百計把事故造成是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3.2.3堅持自救互救、通訊暢通的原則。現場人員應當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開展自救、互救工作,調度監控中心必須確保通訊暢通。
2.3.2.4堅持統一指揮、高效協調的原則。礦成立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充分調動各方麵的救援力量,落實責任,科學組織,保證搶險工作快速、有序的進行。
2.3.3組織機構及職責
2.3.3.1應急組織體係(見附圖2、3)
2.3.3.2指揮機構及職責
2.3.3.2.1成立事故現場處置指揮部
2.3.3.2.1.1救災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
指揮部總指揮:礦長、黨總支書記
副總指揮:經營副總經理、工會主席、黨總支副書記、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
成員:掘進礦長、回采礦長、機電礦長、安監站站長、調度室主任、生產技術科長、機電科長、通防科科長、通防工區區長。
2.3.3.2.1.2現場處置指揮部下設八個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1)搶險救災組
組長:安全礦長
成員:安監站長、通防科科長、通防工區區長和事故單位分管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③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④合理組織和調動戰鬥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2)技術專家組
組長:總工程師
成員:通防副總工程師、通防科科長、通防工區區長、技術科長。
主要職責:
①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迅速製定搶險與救災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後實施。
②製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③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的技術難題。
④審定事故原因03manbetx 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礦衛生室主任、調度室主任、黨政辦公室主任、運搬工區區長。
主要職責:
①立即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
②組織醫療救治,負責製定醫療救護方案;
③負責提出傷員臨時救治、醫療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議;
④負責將受傷人員從井下運送到地麵。
(4)物資供應組
組長:經營副總經理
成員:經營辦主任、供應部部長、倉庫主任
主要職責:
①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②籌集、調集應急救援供風、供電、給排水設備。
③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5)警戒保衛組:
組長:黨總支副書記
副組長:保衛部部長
成員:全體治安保衛人員。
主要職責:
①組織治安保衛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戒嚴和維持秩序,維護事故發生區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
③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6)信息發布組
負責人: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調度室主任、黨政辦公室主任及黨政辦公室全體成員。
主要職責:
①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要按照指揮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會公告事故發生性質和救援進展情況。
②向上級政府部門、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等主要新聞媒體彙報現場救援工作。
③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7)善後處理組:
組長:黨總支書記
成員:工會、黨政辦公室、勞動人事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
①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置。
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撫恤等善後處理工作。
③承辦指揮部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8)後勤保障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保衛部部長、汽車隊隊長、食堂主任和事故單位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負責組織擬定保障方案。
②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供電、通訊暢通工作。
2.3.3.2.2部門職責
2.3.3.2.2.1調度室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及時準確的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命令。
②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響應的準備工作。
③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災害情況和現場采取的救護措施。
④核實和統計災區人數,按照指揮部命令和通知災區人員撤離。
⑤整理搶險救援命令,要做好詳細應急處置記錄,及時掌握搶險事故現場進展情況和救援情況。
⑥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全麵協調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調用應急救援物資、救護隊伍、設備和有關專家。
⑦按指揮部的命令,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⑧負責起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⑨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他任務。
2.3.3.2.2.2黨政辦公室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及時向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傳達總指揮關於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
②接受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領導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報總指揮閱批並負責督辦落實。
③保證事故搶險需要的車輛。④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3.3.2.2.3安監站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及時向指揮部彙報事故信息。
②按照總指揮指示,組織工會等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調查報告。
③參與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的事故調查,負責向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提供事故有關情況、資料,重要事項必須向總指揮請示。
④負責現場安全措施的督辦落實。⑤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2.3.3.2.2.4救護大隊及其消防隊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在任何時間接到指揮部命令或生產經營單位緊急災情召請時,大隊值班負責人必須率隊及時趕赴現場,聞警出動時間不得超過1分鍾;
②快速處理井下火、瓦斯、煤塵、水和頂板等災害事故和地麵滅火工作,積極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③在處理事故時,應迅速而正確地完成指揮員的命令,並與之保持經常的聯係;
④引導和救助遇險人員脫離災區;
⑤從災區撤出後,應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告救護隊任務完成情況和災區情況。
2.3.3.2.2.5礦衛生室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時刻做好應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後迅速組建現場救治醫療隊伍,3分鍾內派出救護隊伍。
②籌集調集應急救援救治急救藥品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2.3.3.2.2.6供應部、倉庫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保障事故搶救物資的供應,確保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3.3.2.2.7技術科、通防科、通防工區、運搬工區
①提供災區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
②根據指揮部命令完成現場相關檢測、測量工作。
③結合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技術方案、防範措施。
④負責起草事故原因03manbetx 報告。
⑤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它任務。
2.3.3.2.2.8監控中心
①負責保障指揮部外網、內網暢通運行,確保能及時通過網絡發布事故信息及救援進展情況。
②提供技術支持,協助處理和解決現場遇到通訊設施技術難題。
2.3.3.2.2.9黨政辦
①按指揮部的命令,負責安排事故現場拍攝、采訪等。
②負責向指揮部及時提供氣象資料。
③承辦指揮部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任務。
2.3.3.2.2.10財務部
保證為事故救援配備救援設備、器材提供經費支持和事故善後處理所需資金及時到位。
2.3.3.2.2.11工會
參與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2.3.3.2.2.12其它
相關部門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3.4、預防與預警
2.3.4.1危險源和隱患的監控
⑴外因火災危險源監測監控措施:嚴格監督檢查,加強可燃物管理,防止井下明火、放炮火焰、電氣火花等火源。
⑵內因火災危險源監測監控措施:建立束管自動監測係統,落實密閉定期檢查製度。
⑶每季度對井上、下消防管路係統,每月對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⑷每周檢查一次采空區密閉牆,建立檢查記錄檔案,發現問題立即彙報處理。
⑸每周一次對井下易發火地點觀測數據進行03manbetx ,對發火情況預測預報。
⑹對所有煤層進行自燃傾向性鑒定。
⑺回采工作麵回風流中安設CO監測傳感器。
⑻每周對回采工作麵采空區氣體取樣分析一次,發現問題立即彙報處理。
2.3.4.1.1火災事故的監測監控方法
2.3.4.1.1.1安全監測監控係統
⑴回采工作麵回風流中安設CO監測傳感器,按照《01manbetx 》要求設置氣體的告警值。告警時必須在井下傳感器和地麵主機同時發出聲光信號。
⑵對於采空區密閉設置束管監測係統並進行氣體分析,發現發火征兆,要發布預警預報。
2.3.4.1.1.2人工係統
⑴加強人工檢測、觀察和分析
1)發現氣體超限、溫度升高等現象,通防部門要加強跟蹤觀察,進行氣體分析,做出判斷。如確係明顯的發火征兆,要做出預警預報,並采取應對措施。
2)專職瓦斯檢查員、消防滅火工和攜戴標校合格的瓦斯和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檢儀器儀表的其他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或一氧化碳濃度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達到或超過《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上述告警值時,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並按《01manbetx 》要求采取相應措施。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2.3.4.1.1.3加強瓦斯檢測
1)上述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達到《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的上述斷電值時,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實施斷電程序,並按《規程》要求停止超限區域的一切作業並撤離人員。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2)調度室負責人要根據井下人員的彙報,按照《規程》要求立即核對情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濃度或一氧化碳濃度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恢複《規程》要求的正常狀態。如出現嚴重超限,或瓦斯濃度或一氧化碳濃度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快速增大,要立即彙報礦技術負責人,采取進一步的預防處置措施。
2.3.4.1.1.4火災隱患排查
按照內、外因火災的預兆,進行常態化、製度化隱患排查,發現發火征兆要盡快分析,做出判斷,及時發布火災信息。
2.3.4.1.2火災事故的預防
2.3.4.1.2.1 預防外因火災的主要措施
⑴執行好井口檢身製度,嚴禁帶煙、火等發火物品入井。
⑵井口房附近20米內禁止煙火和火爐取暖。
⑶井口房附近及井下各峒室內嚴禁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棉紗不得亂丟,應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
⑷井下充電使用硫酸,必須在地麵稀釋後方可下井,禁止濃硫酸進入井下。
⑸物資供應部門負責把好皮帶進貨關,嚴禁可燃性皮帶下井使用,防止皮帶摩擦著火。
⑹井下所有電器設備的選擇、安裝、使用,必須符合規程規定要求,杜絕電氣火源,禁止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⑺電纜的敷設、懸掛及排距要符合規程規定要求,機電科負責電纜選擇和負荷計算,使用單位要經常檢查,發現破損和絕緣不好的電纜要及時更換,防止電纜漏電、擊穿。
⑻電器設備不得失爆,防爆性能不好的要立即處理或更改,井下供電嚴格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堅持使用漏電繼電器。
⑼推廣使用電纜冷補工藝,杜絕“羊尾巴”、明接頭。
⑽皮帶運輸轉載點全麵推廣使用皮帶煙霧報警係統和自動灑水滅火係統,以期早發現、早處理。每個皮帶運輸轉載點按規定配備MFL-8幹粉滅火器2個,配備消防沙箱和消防沙銑。
⑾嚴禁使用變質炸藥,嚴禁放糊炮和淺眼放炮、明火放炮,炮眼內炮泥封填要符合規定。
⑿消滅放炮器失爆和放炮母線明接頭。
⒀禁止使用非抗靜電塑料管當壓風管。
⒁井下焊接工作嚴格按有關規程進行,確保不引起瓦斯爆炸和火災。
⒂井下巷道支護積極推廣應用不可燃材料。
⒃井下配電所機電峒室必須用不可燃材料支護,並按規定安設防火門,配備MFL-8幹粉滅火器,每20平方不得少於1個,並按規定配備消防沙箱和消防沙銑。
⒄各個井口、井下生產各水平、各硐室防火門要保證完好、靈活、使用可靠,按規定配備MFL-8幹粉滅火器,並按規定配備消防沙箱和消防沙銑等消防設施。
⒅井口、井下各生產水平、采區消防材料庫配齊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更換,由相關單位負責運送、看管、發放。主井、副井安設防火鐵門,每月檢查一次,做到靈敏可靠,並建立台帳。
⒆做好自救器使用培訓工作,佩帶人員做到會使會用。
2.3.4.1.2.2預防煤炭自燃的主要措施(內因火災預防措施)
(1)合理布置巷道:采用岩石巷道。開采自燃煤層,特別是自燃發火嚴重的厚煤層或近距離煤層群、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采區上、下山、集中運輸平巷和集中回風平巷等服務時間較長的巷道,通常布置在岩石中,其距煤層的距離應根據岩性、礦山壓力等來決定。如果布置在煤層中,一是要留有大量的護巷煤柱,二是煤層受到嚴重切割,開采後,煤柱受壓破裂,煤層與空氣接觸麵增大,自燃發火率增加;區段巷道分采分掘,減少聯絡道;區段煤巷采用垂直重疊布置。
(2)合理的采煤方法:合理的采煤方法能夠提高礦井先天抵抗自燃發火能力。多年來的實踐表明,降低煤層自燃發火的可能性應從以下幾方麵著手:少丟煤或不丟煤;控製礦山壓力、減少煤柱破裂;合理布置采區;回采時應盡量避免過分破碎煤體;加快回采速度,使采空區自燃源難以形成;及時密閉已經采完的工作麵和廢棄的舊巷;注意選擇回采方向,不使采區回風巷過分受壓或長時間維護在煤柱裏。控製礦山壓力、減少煤體破碎;控製礦山壓力集中,不僅有利於巷道的維護,而且可以減少煤體的破碎,減少煤粉、碎霄的存在,防止漏風供氧引起煤的自燃。
(3)合理的通風係統:開采自燃煤層時,合理的通風係統可以大大減少或消除自燃發火的供氧因素,無供氧蓄熱條件,不會發生自燃。合理的通風係統是指:礦井通風網絡結構簡單;風網阻力適中;主扇與風網匹配;通風設施布置合理;通風壓力分布適宜,推廣無煤柱開采;堅持正常的回采順序。
(4)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製定專門的防火措施,落實到礦井生產和管理的各個環節,從掘進、回采各方麵采取防火措施。
①有自然發火煤層的采區設計、回采、掘進工作麵的作業規程,必須有預防煤層自燃發火的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施工。在采區開采設計中,必須預先選定構築防火門的位置。采煤工作麵投產和通風係統形成後,必須按設計選定的防火門位置構築好防火門牆。
②采(掘)工作麵開工前,通風、防滅火係統不完善,不得開采(或掘進)。
③巷道高冒區、斷層附近施工不得使用木垛,工作麵回撤時,不得采用替棚法。
④嚴格落實防火觀測製度,開展自燃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
⑤工作麵結束或過石門後及時封閉,密閉牆質量符合要求。
⑥建立束管監測係統,對井下易發火老空區進行連續監測。
(5)采掘期間預防煤層自燃
①掘進施工中防治自然發火措施
a.所有開采自然發火煤層的掘進工作麵必須安設雙風機雙電源,並能自動切換,保證風機正常運轉。
b.石門揭露煤時,必須采用錨噴支護,並采用U型鋼支架做為第二次支護,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做為第二次支護。
②采煤期間防治煤層自燃發火措施
a. 采煤工作麵投產和通風係統形成後,必須按設計選定的防火門位置構築好防火門牆,並儲備足夠數量的封閉防火門的材料。
b.工作麵在安裝前,各施工單位必須完善該工作麵的防滅火供水係統,否則不準生產。
c.工作麵切眼不采側在開采前應進行防火處理,因特殊原因不能處理時,需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d.工作麵在推采過程中,上平巷上幫錨杆、錨盤不得回撤,以保護區段煤柱;上平巷自上肩窩處將背網剪斷,使頂板冒落完全,減少漏風;四層工作麵不允許留有頂煤。
e.按照《王家寨煤礦采煤工作麵噴灑阻化劑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定期噴灑阻化劑。
2.3.4.2預警行動
2.3.4.2.1預警條件
井下采煤工作麵回風巷、采區回風巷、帶式運輸機滾筒下風側等地點按規定按設好CO傳感器,當CO濃度達到並超過24ppm時開始報警(放炮時除外)
2.3.4.2.2預警方式、方法
(1)預警方式:通過語音廣播係統、調度通訊係統、無線通訊係統
(2)預警方法
a、調度監控中心發現安全監控係統有CO傳感器報警時,及時通過內部電話聯係報警地點及其上風側,確認是否進行爆破作業,如未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立即通知通防科,並安排報警區域內的安監人員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火災發生跡象時,立即通過語音廣播係統撤出所有受威脅區域人員。
b、井下施工人員發現CO傳感器報警時,立即電話彙報調度指揮中心,由調度指揮中心調查處理。電話:9 ; 6000
2.3.4.2.3火災事故預警信息的發布程序
礦調度室接到火災災情報告後,必須立即通知礦長、總工程師、副礦長、技術科、安監站長、通防科長、通防區長、救護隊長及有關部門,由礦長負責全權指揮,礦長下達相關命令,調度室值班人員采用電話下達命令。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搶險,並立即報告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
正常上班期間,當班調度副主任首先用固定電話通知上述應通知到的個人,並記錄通知時間。固定電話無人接聽時,通知個人手機。
2.3.5、信息報告程序
2.3.5.1報警係統及程序
2.3.5.1.1我礦調度應急指揮係統平台建設符合要求,人員定位係統、通訊信息係統、語音報警係統、安全監測係統等係統實現井下工作地點全覆蓋,各監測係統都具備自動報警功能。
2.3.5.1.2出現災情後,通過監測監控和報警係統實現在調度室自動報警。
2.3.5.1.3事故發生後,災害現場負責人(班組長、安監員或和施工人員),立即電話彙報調度室,彙報清事故發生的性質、時間、地點、災區人數,危害程度及現狀。
2.3.5.1.4礦井語音預警係統圖和信息報告程序圖(附後)。
彙報程序:火災事故地點→礦調度室→值班領導→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新泰市煤炭局領導→救護隊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新泰市煤炭局和新泰市人民政府生產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新泰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生產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3.5.2現場報警方式
2.3.5.2.1現場施工人員或安監員發現一氧化碳傳感器報警時,立即通過礦井內部電話彙報調度室值班人員,井下電話直接撥“9”。
2.3.5.2.2調度室值班人員接的井下報警電話後,立即通過通訊信息係統或語音報警係統查詢井下是否發生火災事故,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進行處理,並使用語音報警係統立即通知受災區域人員緊急撤離。
2.3.5.3通訊、聯絡方式
2.3.5.3.1井下各地點均安設電話,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火災征兆後,必須及時組織人員撤離並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電話彙報調度室。調度室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7511266,井下電話直接撥“9”。安監站24小時值班電話8226。
2.3.5.3.2當班調度副主任首先用固定電話通知應急指揮人員及有關人員並記錄通知時間。應急指揮人員及有關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手機開機。為了保持井上下電話暢通,電話維修組必須隨時待命,當電話需要移機時,電話維修組及時下井處理。
2.3.5.3.3井下所有作業地點、機房硐室必須安裝直通調度室的電話。井下電話直接撥“9”。
2.3.5.4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2.3.5.4.1災害事故確認發生後,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電話彙報。
2.3.5.4.2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彙報後,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彙報。
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2.3.5.5向外求援的方式
總指揮部通過電話向新泰市煤炭局、救護大隊求援。
2.3.6、應急處置
2.3.6.1響應分級
按照事故災害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事故應急相應級別分為四級:
Ⅰ級(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Ⅱ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Ⅲ級(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Ⅳ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3.6.1.1應急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由低到高依次分為IV、Ⅲ、Ⅱ、Ⅰ四級。
(1)IV級響應:發生一般事故,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啟動煤礦、泰豐集團或新泰市地方政府應急預案。
(2)Ⅲ級響應:發生較大事故,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啟動泰安市級地方政府應急預案。
(3)Ⅱ級響應:發生重大事故,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由泰安市級地方政府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預案。
(4)Ⅰ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由省級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啟動應急預案。
報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響應前,應首先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響應。
2.3.6.2響應程序
2.3.6.2.1應急指揮
2.3.6.2.1.1發生非傷亡、經濟損失較小的事故,啟動基層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煤礦專項應急預案進入預備狀態。
2.3.6.2.1.2發生一般事故,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向新泰市煤炭局等有關部門報告。
2.3.6.2.1.3發生較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請求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啟動相應預案。
2.3.6.2.1.4調度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向單位主要領導(值班領導)彙報,由單位主要領導(值班領導)下達命令,啟動相應的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調度值班人員接到啟動預案命令後,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集合或趕赴指定地點。
2.3.6.2.2應急行動
2.3.6.2.2.1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或指定地點後,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分析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範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2.3.6.2.2.2按照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險救災組(救護隊),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2.3.6.2.2.3專家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製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搶險指揮部批準後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2.3.6.2.3資源調配
根據事故性質、影響範圍、災害程度,及時調集專業救援隊伍、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成員等救援資源;同時,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物資資源的調配工作。
2.3.6.2.4應急避險
(1)井下發生火災時,處在進風流中的現場人員必須停止作業,立即發出警報,火勢不大時,現場人員必須采取適當措施進行滅火,控製火勢。撤出所有受火災威脅地點的人員,撤離時必須按指定的避災路線撤離。
(2)井下發生火災時,處在回風流中的現場人員必須停止作業,並迅速的配到好自救器,按按指定的避災路線盡快撤離到進風流中。
(3)救護隊隻能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才能進入災區搶險救災。
2.3.6.2.5擴大響應
在啟動各相關應急救援預案實救過程中仍確定事故未能有效控製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部門提出啟動上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議。
事故處置過程中,應每隔4小時續報一次。
必要時,有總指揮下達向上級請示協調或增援命令。
2.3.6.3處置措施
2.3.6.3.1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後,迅速組織搶險施救、保護職工、防止事故擴大等應急行動。並及時向新泰市煤炭局報告處置情況。
2.3.6.3.2統一指揮
(1)總指揮接到彙報和到達現場後,統一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2)現場各工作組開展救援行動,合理高效配合使用應急資源。
(3)總指揮作出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以及控製事態必須的各種決定,盡一切力量控製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4)總指揮根據事故嚴重程度,作出事故應急範圍、應急啟動程序等相應決定。
(5)指揮部為現場處置工作組之間建立暢通有序的協調配合機製。
2.3.6.3.3應急措施
2.3.6.3.3.1一般措施
當井下發生火災後,現場作業人員進行直接滅火,並立即將起火地點、原因、火勢等情況彙報調度室,同時通知受火災威脅工作地點的人員撤出,撤出人員,根據火情派專人去采區消防材料庫取滅火材料。救火時,應及時切斷災區電源,若電器著火,用沙子、矸石或用濕工作服蓋住進行直接滅火;油類著火時,嚴禁用水撲滅,隻能用幹粉,沙子滅火。如果火災範圍大或火勢猛,則應在撤出災區人員,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穩定風流、控製火勢發展,防止人員中毒和瓦斯煤塵爆炸的措施。如果現場人員無力搶救,同時人員安全受到威脅時或接到撤退命令時,就要立即撤退,撤退時,要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首先戴好自救器,有組織地向火災燃燒的相反方向撤離,最好利用平行巷道,迎著新鮮風流饒過火區,進入安全地點。在有煙霧的巷道裏撤退時,應當注意:
A、在有煙霧的巷道停留避難或是建立避災場所的可能性不大,要采取果斷措施,撤到有新鮮風流的巷道裏。
B、必須及時戴好自救器,如自救器失效,應用濕毛巾捂住口鼻。
C、位於火源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新鮮風流撤離。如果位於火源回風側的人員距火源較近,附近有脫險的巷道,而且又有脫險的把握時,可以逆煙撤退,迅速穿過火區撤到火源的進風側。如果在撤退過程中遇到煙氣有中毒危險時,應迅速戴好自救器,盡快通過捷徑繞到新鮮風流中去。
D、撤退中,如果有平行並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時,應靠有平行巷道或交叉巷道口的一側撤退,並隨時注意這些出口的位置。在煙霧大、視線不清楚的情況下,要摸著巷道幫壁前進,以免錯過出口。在煙霧不嚴重的情況下,應盡量躬身彎腰,低頭快速前進,如煙霧大,視線不清或溫度高時,則盡量貼著巷道底板或巷道壁,摸著鐵道爬行撤退。
E、在高溫濃煙的巷道撤退時,還應利用巷道積水浸濕毛巾,衣物或身上淋水等辦法進行降溫,或利用隨身衣物遮擋頭部,以防高溫煙氣的刺激。
F、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時間內不能安全撤離時,應迅速找有壓風管路的地點,用壓風呼吸。
G、無論逆風或順風撤退,都無法躲避著火巷道或火災煙氣的危害時,應迅速進入附近避難硐室,或構築臨時避難所,等待救援。
H、無論在多麼危險緊急的情況下,都不要驚慌, 不要狂奔亂跑,那樣很容易疲勞,降低抵抗能力, 分析能力、行動能力,過度的緊張和恐慌還會造成精神及行動失常。
調度室接到起火彙報後,立即召集救災指揮部成員,及通風工區有關技術人員,礦山救護隊成員到調度室集合。根據起火的具體情況,采取有效救援方案,命令救護隊及通風工區技術人員攜帶滅火器材,瓦斯煤塵檢測儀器、風表等去現場。通風工區技術員根據現場火情,巷道所處位置及CH4、CO2、CO濃度,風量大小等具體情況采取繼續滅火,在適當位置砌築密閉牆隔離火區,開啟、關閉風門,調節風量、風流方向等措施控製火勢,減輕損失。人員撤離時要聽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嚴禁驚慌失措,到處亂跑,要配載好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擋住口鼻,盡快繞到新鮮風流中去,然後迎風安全撤離。現場管理人員由礦山救護隊配合通風技術員完成,要求采取有利措施,向被困地點輸送新鮮空氣,防止被困人員中毒。機電部門必須保證救災指揮部(調度室)電話與井下起火位置附近電話暢通,要有2名礦山救護隊員在電話旁,隨時向指揮部彙報火情變化情況。被困人員情況及其它情況,救災指揮部根據彙報情況,及時研究調整搶救方案,救護車及救護人員備齊救護器材、藥物在副井口外等候,運搬區長必須安排運送救火器材,運送受傷人員的運輸專線,嚴禁耽隔搶救時間。
2.3.6.3.3.2確定井下通風製度:在進風口、大巷、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可采用反風或使風流短路的措施。如果停風後,能使風流逆轉,可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行;在進風下山巷道發生火災時,必須有防止由於火災而使風流逆轉的措施;在有瓦斯湧出的回采麵或掘進工作麵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保持事故前的風流方向,必要時可適當增加風量或采取局部區域性反風;在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改變原有通風狀態,需進入巷道偵察或直接滅火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風流方向,控製火區供風量。
2.3.6.3.3.3火災初期,應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製火勢,直接滅火時應采取隔離滅火法控製火區。封閉火區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火區封閉後,要采取均壓措施,促使火區早日熄滅。
2.3.6.3.3.4必要時,應將排放水管路、防塵管路或壓風管路改為消防管路。
2.3.6.3.4技術支持
技術組對事故處置過程中事態的發展、危險程度以及對人員的傷害、環境影響進行評估,為指揮部作出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各種決定及救援方案提出建議和技術支持。
2.3.6.3.5應急搶險
(1)統一指揮、科學組織,合理安排,科學施救,結合現場條件,按相應搶險救援技術方案和應急措施組織搶險,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現場有序施救。確保救護人員的自身安全和遇險人員的緊急撤離,營救事故現場的受害人員,防止搶險施救過程中的次生成事故發生。
(2)涉及危險物資的泄漏、火災、爆炸事故,其消防和搶險各種的難度和危險性十分巨大,對消防和搶險工作的組織、搶險措施、器材物資、行動方案、人員要求以及現場指揮必須做好周密安排和精心準備。
2.3.6.3.6應急控製
(1)采取有效措施,控製事態發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進一步擴大。在事故處置過程中,必須安排專業人員對事態的發展進行24小時監測,對任何可能產生的危害,必須以各種方式、手段、措施以最快速度預警信息傳達給職工,采取措施保護職工安全,同時,采取必要手段遏製事態發生和發展。
(2)對可能的二次反應有害物進行監控,組織有關技術人員論證,製定有效措施,妥善處理。
2.3.6.3.7現場維護與穩定
(1)為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按照指揮部的命令。結合實際情況立即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必要的警戒範圍。
(2)警戒範圍根據事態發展及時進行相應調整。
(3)現場安全與維護穩定有警戒保衛組負責。
(4)必要時,可請求屬地政府公安、交通、武警部門支援。
2.3.6.3.8人員疏散與安置
(1)根據事故大小、持續時間及後果嚴重程度,確定人員疏散範圍。
(2)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維護穩定,搞好宣傳,正確引導媒體輿論。
2.3.6.3.9信息發布
事故發生後,指揮部要指定新聞發言人,並明確信息發布的審核和批準程序,信息發布工作由指揮部統一負責。必要時召開會議,準確、統一發布。
2.3.6.3.10現場恢複與應急結束
(1)現場搶險施救工作基本結束、事故的危險源被排除、事故發展事態被控製住以後,及時將事故現場恢複到一個基本穩定的狀態,總指揮下達現場恢複命令。
(2)由技術組會同現場搶險組擬定現場恢複報告。
2.3.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2.3.7.1應急物資
序號備品名稱單位數量備注
1Ф65mm消火水龍帶米300
2消防鍁張6
3麻袋條100
4Ф65mm普通消火水槍支2
516×75鏍栓公斤10
63寸膠圈付37
73寸快速接頭付37
86寸膠圈付10
96寸快速接頭付10
1018″管鉗把2
11救生繩根4每根繩長20米
12刀鋸把2
13伸縮梯付1
1410升清水滅火器台10
15CO2滅火器台10
168kg幹粉滅火器台10
171211型滅火器台4
18滅火岩粉噸0.5
19石棉毯塊4
20風筒節50Ф500mm
21水泥噸1
22Ф159mm鋼管米100
23Ф75mm鋼管米500
24Ф75mm膠管米300
25Ф52mm膠管米500
26Ф500mm伸縮風筒米150
27Ф15mm膠管米100
28安全帶條5每條長20米
29繩梯付2
30磚塊600
31砂子立方米1
32方木立方米2
2.3.7.2裝備保障
①井下建立自燃發火觀測網點,對礦井的自燃危險區進行係統的定期的觀測。觀測點設在: 采空區回風側防火牆內,工作麵上隅角、見煤線附近及工作麵的回風流中。觀測內容:CO氣體成分、空氣溫度及密閉牆質量等。
②通防工區按照月初排查的發火隱患點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CO、空氣溫度及防火密閉牆質量,檢查次數由總工程師確定。檢查人員發現問題立即彙報工區,上井後填寫有害氣體檢查表報通防科。
③建立束管監測係統,對各采麵回風隅角、采空區進行連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