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豐礦業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2.5.1 礦井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2.5.1.1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危類型
我礦各煤層均具有煤塵爆炸危險性。經中煤科工集團重慶研究院2012年7月煤塵爆炸性鑒定報告:我礦-350水平四層煤煤塵爆炸指數33.85%;-510水平二層煤煤塵爆炸指數36.12%,-510水平四層煤煤塵爆炸指數34.55%,-350水平十一層煤煤塵爆炸指數40.78% 。
1.2煤塵02manbetx.com 發生的地點
主要發生在采掘工作麵及其運輸係統等有煤塵產生的地點。
2.5.1.2煤塵事故危害的嚴重程度
煤塵爆炸能夠造成大量人員傷亡、設備毀壞、停產、資源浪費等,尤其是有可能將積塵揚起,造成二次、三次的連續爆炸事故,連續爆炸是煤塵爆炸的一個重要特征,它會使礦井遭受嚴重破壞,甚至有可能造成礦井報廢。
2.5.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5.2.1堅持以人為本、保護人員安全優先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切實把職工生命安全作為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優先保護人員安全撤離。
2.5.2.2堅持積極搶救、控製事故蔓延優先的原則。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在保證災區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有效防止和控製事故危害蔓延擴大,千方百計把事故造成是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5.2.3堅持自救互救、通訊暢通的原則。現場人員應當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開展自救、互救工作,調度監控中心必須確保通訊暢通。
2.5.2.4堅持統一指揮、高效協調的原則。礦成立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充分調動各方麵的救援力量,落實責任,科學組織,保證搶險工作快速、有序的進行。
2.5.3.組織機構及職責
2.5.3.1應急組織體係(見附圖2、3)
2.5.3.2指揮機構及職責
2.5.3.2.1成立事故現場處置指揮部
2.5.3.2.1.1救災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
指揮部總指揮:礦長、黨總支書記
副總指揮:經營副總經理、工會主席、黨總支副書記、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
成員:掘進礦長、回采礦長、機電礦長、安監站站長、調度室主任、生產技術科長、機電科長、通防科科長、通防工區區長。
2.5.3.2.1.2現場處置指揮部下設九個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1)搶險救災組
組長:安全礦長
成員:安監站長、通防科科長、通防工區區長和事故單位分管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③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④合理組織和調動戰鬥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2)技術專家組
組長:總工程師
成員:通防副總工程師、通防科科長、通防工區區長、技術科長。
主要職責:
①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迅速製定搶險與救災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後實施。
②製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③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的技術難題。
④審定事故原因03manbetx 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礦衛生室主任、調度室主任、黨政辦公室主任、運搬工區區長。
主要職責:
①立即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
②組織醫療救治,負責製定醫療救護方案;
③負責提出傷員臨時救治、醫療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議;
④負責將受傷人員從井下運送到地麵。
(4)物資供應組
組長:經營副總經理
成員:經營辦主任、供應部部長、倉庫主任
主要職責:
①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②籌集、調集應急救援供風、供電、給排水設備。
③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5)警戒保衛組:
組長:黨總支副書記
副組長:保衛部部長
成員:全體治安保衛人員。
主要職責:
①組織治安保衛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戒嚴和維持秩序,維護事故發生區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
③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6)信息發布組
負責人: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調度室主任、黨政辦公室主任及黨政辦公室全體成員。
主要職責:
①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要按照指揮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會公告事故發生性質和救援進展情況。
②向上級政府部門、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等主要新聞媒體彙報現場救援工作。
③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7)善後處理組:
組長:黨總支書記
成員:工會、黨政辦公室、勞動人事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
①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置。
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撫恤等善後處理工作。
③承辦指揮部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8)後勤保障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保衛部部長、汽車隊隊長、食堂主任和事故單位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負責組織擬定保障方案。
②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供電、通訊暢通工作。
2.5.3.2.2部門職責
2.5.3.2.2.1調度室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及時準確的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命令。
②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響應的準備工作。
③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災害情況和現場采取的救護措施。
④核實和統計災區人數,按照指揮部命令和通知災區人員撤離。
⑤整理搶險救援命令,要做好詳細應急處置記錄,及時掌握搶險事故現場進展情況和救援情況。
⑥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全麵協調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調用應急救援物資、救護隊伍、設備和有關專家。
⑦按指揮部的命令,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⑧負責起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⑨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他任務。
2.5.3.2.2.2黨政辦公室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及時向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傳達總指揮關於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
②接受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領導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報總指揮閱批並負責督辦落實。
③保證事故搶險需要的車輛。④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5.3.2.2.3安監站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及時向指揮部彙報事故信息。
②按照總指揮指示,組織工會等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調查報告。
③參與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的事故調查,負責向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提供事故有關情況、資料,重要事項必須向總指揮請示。
④負責現場安全措施的督辦落實。⑤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2.5.3.2.2.4救護大隊及其消防隊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在任何時間接到指揮部命令或生產經營單位緊急災情召請時,大隊值班負責人必須率隊及時趕赴現場,聞警出動時間不得超過1分鍾;
②快速處理井下火、瓦斯、煤塵、水和頂板等災害事故和地麵滅火工作,積極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③在處理事故時,應迅速而正確地完成指揮員的命令,並與之保持經常的聯係;
④引導和救助遇險人員脫離災區;
⑤從災區撤出後,應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告救護隊任務完成情況和災區情況。
2.5.3.2.2.5礦衛生室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時刻做好應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後迅速組建現場救治醫療隊伍,3分鍾內派出救護隊伍。
②籌集調集應急救援救治急救藥品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2.5.3.2.2.6供應部、倉庫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保障事故搶救物資的供應,確保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5.3.2.2.7技術科、通防科、通防工區、運搬工區
①提供災區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
②根據指揮部命令完成現場相關檢測、測量工作。
③結合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技術方案、防範措施。
④負責起草事故原因03manbetx 報告。
⑤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它任務。
2.5.3.2.2.8監控中心
①負責保障指揮部外網、內網暢通運行,確保能及時通過網絡發布事故信息及救援進展情況。
②提供技術支持,協助處理和解決現場遇到通訊設施技術難題。
2.5.3.2.2.9黨政辦
①按指揮部的命令,負責安排事故現場拍攝、采訪等。
②負責向指揮部及時提供氣象資料。
③承辦指揮部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任務。
2.5.3.2.2.10財務部
保證為事故救援配備救援設備、器材提供經費支持和事故善後處理所需資金及時到位。
2.5.3.2.2.11工會
參與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2.5.3.2.2.12其它
相關部門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5.4 預防與預警
2.5.4.1危險源監控
2.5.4.1.1危險源監控的方式方法
(1)礦井安設了粉塵在線監測係統,在各采掘工作麵及主要運輸係統等地點安設了粉塵傳感器,對各產塵點進行在線監測。
(2)礦製定了粉塵監測製度,對作業場所(包括地麵洗煤廠等地點)的各工藝的粉塵濃度每月測定2次;采、掘工作麵的呼吸性粉塵每3個月上級粉塵監測中心鑒定一次;粉塵中的遊離SiO2含量、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由粉塵監測中心鑒定一次。
(3)還製定了綜合防塵製度,采區軌道上、下山、水平運輸大巷每周至少衝刷一次;區回風道、水平總回風道每周至少衝刷一次;掘進工作麵爆破地點30米範圍內,爆破前後必須進行灑水滅塵,衝刷巷幫;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皮帶轉載點、卸載點必須有灑水噴霧裝置,並做到正常使用;回采工作麵回風巷每天至少灑水滅塵一次,並做好衝刷記錄;回采工作麵運輸機道每班必須至少衝刷滅塵一次,並做好衝刷記錄;掘進工作麵巷道每班至少灑水滅塵一次;以上地點要及時進行巷道衝刷、清掃煤塵,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長度超過5m以上的煤塵堆積地點。
(4)采掘工作麵必須執行綜合防塵措施:濕式打眼,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數量要符合要求,放炮前後必須衝洗煤幫,放炮時要正常使用各類噴霧;按規定配備齊全的放炮噴霧、全斷麵淨化水幕;加強個體防護,接塵人員按要求佩戴防塵口罩;地麵洗煤廠、篩選樓每天有專人負責進行清掃煤塵並灑水防塵。
2.5.4.1.2粉塵防治措施
(1)完善綜合防塵製度,加強綜合防塵管理。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主要運輸巷、帶式輸送機斜井與平巷、上山與下山、采區運輸巷與回風巷、采煤工作麵運輸巷與回風巷、掘進巷道、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載點等地點都必須敷設防塵供水管路,並安設支管和閥門。采掘工作麵防塵係統不形成,不準生產。
(2)主要防塵管路不得小於Φ108mm,機采工作麵防塵管路管徑不得小於Φ54mm,掘進工作麵防塵管路管徑不得小於Φ40mm,三通閥門數量要符合規定,並保證水壓、水量滿足要求。
(3)開采時,必須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否則不準生產。
(4)采麵敷設防塵軟管、各類噴霧裝置齊全霧化好,出煤時正常使用。
(5)必須按計劃對井巷進行定期清掃、衝洗煤塵。
(6)所有采掘工作麵,必須濕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後、扒裝、出煤時執行灑水除塵製度。
(7)井下所有運煤轉載點、煤倉(溜煤眼)放煤口、裝載點及卸載點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要求設施齊全,閥門容易操作,噴頭位置正確並固定,出煤即噴霧,能有效消滅煤塵。
(8)采掘作業01manbetx 必須有綜合防塵規定,對防塵係統及防塵設施做出具體要求。
(9)嚴格按礦防塵製度要求落實井巷衝刷防塵質量。
(10)定期對井下各產塵點進行粉塵測定,至少每半月測定一遍,並正常開展個體呼塵測定。
(11)采掘工作麵接塵人員,做好個體防護,用好放塵口罩。
(12)采煤工作麵防塵措施:
①采煤工作麵開工前必須有完善的防塵係統和防塵設施,使用正常。進回風巷距安全出口50米範圍內各安設一道淨化水幕。要求水幕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②采煤工作麵必須配齊專用防塵軟管,並製定專人負責管理使用。
③堅持濕式打眼,嚴禁幹打眼(粉塵監測眼除外)。
④放炮使用水炮泥,有灌水炮泥的裝置,並有水炮泥存放箱。
⑤隔爆設施標準化,首列隔爆距工作麵距離不得小於60米,不得大於200米。
⑥機采工作麵采煤機使用隨機噴霧,內外噴霧裝置齊全有效、霧化好,割煤、運煤時正常使用。
(13)掘進工作麵防塵措施:
①采用濕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
②定炮必須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後,對距工作麵迎頭30米範圍內巷道周邊進行衝刷防塵。。
③煤巷、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實行短壁靜壓注水。
④在距迎頭50米處設水幕一道,放炮撤人時將該水幕打開。距迎頭10米範圍內設放炮自動噴霧。
⑤扒裝過程中要邊扒裝邊灑水。
⑥錨噴作業堅持潮料噴漿和個體防塵保護,必須使用好噴霧和除塵風機降塵。
⑦首列隔爆水棚距工作麵的距離在60-200米之間。
⑧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風鑽、風煤鑽打眼。
(14)其它嚴格執行礦通防管理規定。
2.5.4.1.3防治煤塵災害事故的係統
(1)礦井建立完善的防塵係統,礦井防塵係統現采用1個地麵靜壓蓄水池(容量為240m3),供水壓力通過流量調節,壓力保持在8MPa以上。
(2)采煤工作麵上下巷、掘進工作麵按規定要求安設齊全的隔爆設施,水量充足,質量符合規定。
(3)采掘工作麵安設全斷麵噴霧、放炮自動噴霧、轉載點噴霧,保證風流及時淨化,消滅塵源。
(4)采煤工作麵安設降塵效果較好的風水噴霧,對第一塵源及時滅塵;各轉載點噴霧安設齊全、固定可靠,使用正常。
(5)礦井對所有巷道製定詳細的灑水製度,並嚴格考核落實,確保每條巷道及時防塵。
(6)礦井安設了粉塵在線監測係統,在各采掘工作麵和主要運輸機巷道等地點安設了粉塵傳感器,並製定了粉塵監測係統檢查、維修等管理製度。
2.5.4.2預警行動
2.5.4.2.1預警條件
井下采煤工作麵回風巷、掘進工作麵回風巷、主要帶式運輸機巷等地點按規定按設好粉塵傳感器,當粉塵濃度達到並超過10mg/m3時開始報警。
2.5.4.2.2預警方式、方法
(1)預警方式:通過語音廣播係統、調度通訊係統、無線通訊係統
(2)預警方法
a、調度監控中心發現安全監控係統有粉塵傳感器報警時,及時通過內部電話聯係報警地點及其上風側,並安排報警區域內的安監人員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煤塵爆炸發生跡象時,立即通過語音廣播係統撤出所有受威脅區域人員。
b、煤塵爆炸會產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氣體,井下施工人員發現CO傳感器報警時,立即電話彙報調度指揮中心,由調度指揮中心調查處理。電話:9 ; 6000
2.5.4.2.3煤塵爆炸事故預警信息的發布程序
礦調度室接到煤塵爆炸災情報告後,必須立即通知礦長、總工程師、副礦長、技術科、安監站長、通防科長、通防區長、救護隊長及有關部門,由礦長負責全權指揮,礦長下達相關命令,調度室值班人員采用電話下達命令。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搶險,並立即報告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
正常上班期間,當班調度副主任首先用固定電話通知上述應通知到的個人,並記錄通知時間。固定電話無人接聽時,通知個人手機。
2.5.5 信息報告程序
2.5.5.1報警係統及程序
2.5.5.1.1我礦調度應急指揮係統平台建設符合要求,人員定位係統、通訊信息係統、語音報警係統、安全監測係統等係統實現井下工作地點全覆蓋,各監測係統都具備自動報警功能。
2.5.5.1.2出現災情後,通過監測監控和報警係統實現在調度室自動報警。
2.5.5.1.3事故發生後,災害現場負責人(班組長、安監員或和施工人員),立即電話彙報調度室,彙報清事故發生的性質、時間、地點、災區人數,危害程度及現狀。
2.5.5.1.4礦井語音預警係統圖和信息報告程序圖(附後)。
彙報程序:煤塵爆炸事故地點→礦調度室→值班領導→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新泰市煤炭局領導→救護隊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新泰市煤炭局和新泰市人民政府生產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新泰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生產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5.5.2現場報警方式
2.5.5.2.1現場施工人員或安監員發現粉塵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報警時,立即通過礦井內部電話彙報調度室值班人員,井下電話直接撥“9”。
2.5.5.2.2調度室值班人員接的井下報警電話後,立即通過通訊信息係統或語音報警係統查詢井下是否發生火災事故,當發生煤塵爆炸事故時,立即使用語音報警係統通知受災區域人員緊急撤離。
2.5.5.3通訊、聯絡方式
2.5.5.3.1井下各地點均安設電話,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煤塵爆炸征兆後,必須及時組織人員撤離並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電話彙報調度室。調度室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7511266,井下電話直接撥“9”。安監站24小時值班電話8226。
2.5.5.3.2當班調度副主任首先用固定電話通知應急指揮人員及有關人員並記錄通知時間。應急指揮人員及有關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手機開機。為了保持井上下電話暢通,電話維修組必須隨時待命,當電話需要移機時,電話維修組及時下井處理。
2.5.5.3.3井下所有作業地點、機房硐室必須安裝直通調度室的電話。井下電話直接撥“9”。
2.5.5.4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2.5.5.4.1災害事故確認發生後,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電話彙報。
2.5.5.4.2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彙報後,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彙報。
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2.5.5.5向外求援的方式
總指揮部通過電話向新泰市煤炭局、救護大隊求援。
2.5.6 應急處置
2.5.6.1響應分級
按照事故災害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事故應急相應級別分為四級:
Ⅰ級(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Ⅱ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Ⅲ級(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Ⅳ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5.6.1.1應急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由低到高依次分為IV、Ⅲ、Ⅱ、Ⅰ四級。
(1)IV級響應:發生一般事故,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啟動煤礦、泰豐集團或新泰市地方政府應急預案。
(2)Ⅲ級響應:發生較大事故,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啟動泰安市級地方政府應急預案。
(3)Ⅱ級響應:發生重大事故,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由泰安市級地方政府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預案。
(4)Ⅰ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由省級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啟動應急預案。
報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響應前,應首先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響應。
2.5.6.2響應程序
2.5.6.2.1應急指揮
2.5.6.2.1.1發生非傷亡、經濟損失較小的事故,啟動基層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煤礦專項應急預案進入預備狀態。
2.5.6.2.1.2發生一般事故,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向新泰市煤炭局等有關部門報告。
2.5.6.2.1.3發生較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請求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啟動相應預案。
2.5.6.2.1.4調度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向單位主要領導(值班領導)彙報,由單位主要領導(值班領導)下達命令,啟動相應的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調度值班人員接到啟動預案命令後,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集合或趕赴指定地點。
2.5.6.2.2應急行動
2.5.6.2.2.1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或指定地點後,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03manbetx 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範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2.5.6.2.2.2按照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險救災組(救護隊),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2.5.6.2.2.3專家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製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搶險指揮部批準後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2.5.6.2.3資源配置
根據事故性質、影響範圍、災害程度,及時調集專業救援隊伍、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成員等救援資源;同時,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物資資源的調配工作。
2.5.6.2.4應急避險
(1)井下發生煤塵事故時,可能會引發火災,處在進風流中的現場人員必須停止作業,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火災威脅地點的人員,撤離時必須按指定的避災路線撤離。
(2)井下發生煤塵事故時,可能會引發火災,處在回風流中的現場人員必須停止作業,並迅速的配到好自救器,按按指定的避災路線盡快撤離到進風流中。
(3)救護隊隻能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才能進入災區搶險救災。
2.5.6.2.5擴大響應
在啟動各相關應急救援預案實救過程中仍確定事故未能有效控製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部門提出啟動上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議。
事故處置過程中,應每隔4小時續報一次。
必要時,有總指揮下達向上級請示協調或增援命令。
2.5.6.3處置措施
2.5.6.3.1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後,迅速組織搶險施救、保護職工、防止事故擴大等應急行動。並及時向新泰市煤炭局報告處置情況。
(1)發生事故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組織開展自救和互救,並立即向礦調度室和本區隊值班室彙報。報告內容簡單、扼要,盡可能說明事故性質、地點、範圍、主要原因和傷亡情況。並保持與礦調度室的聯係。
(2)礦調度室接到井下事故彙報後,調度員必須按照《授予煤礦調度員十項應急處置權》等規定,立即通過井下語音廣播係統、無線通訊係統、調度通訊係統等,3分鍾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
(3)總指揮部立即研究製定搶險救援方案,明確具體措施、實施人員等。
2.5.6.3.2統一指揮
(1)總指揮接到彙報和到達現場後,統一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2)現場各工作組開展救援行動,合理高效配合使用應急資源。
(3)總指揮作出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以及控製事態必須的各種決定,盡一切力量控製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4)總指揮根據事故嚴重程度,作出事故應急範圍、應急啟動程序等相應決定。
(5)指揮部為現場處置工作組之間建立暢通有序的協調配合機製
2.5.6.3.3自救互救
井下發生煤塵爆炸等重大事故時,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的性質、地點及遇難人員情況,調度室接到電話後,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和總調度室彙報。並按照如下要求積極展開應急避災自救工作:
⑴當災害發生時,一定要鎮靜清醒,不要驚慌失措,亂喊亂跑,當聽到或感覺到爆炸聲響或空氣衝擊波時,應立即背朝聲響和氣浪傳來的方向,臉朝下,雙手置於身體下麵,閉上眼睛,迅速臥倒。頭部要盡量低,有水溝的地方最好爬在水溝邊上或堅固的障礙物後麵。
⑵立即屏住呼吸,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溫氣體,避免中毒和灼傷氣管、內髒。
⑶用衣服將自己身上的裸露部分盡量蓋嚴,以防火焰和高溫氣體灼傷皮肉。
⑷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使用方法戴好,以防止吸入有毒氣體。
⑸高溫氣浪及衝擊波過後,應立即辨別方向以最短的距離進入新鮮風流,並按照避災路線盡快逃離災區。
⑹已無法逃離災區時,應立即選擇避難硐室,充分利用現場的一切器材和設備來保護人員及自身安全。進入避難硐室後,要注意安全,最好找到離水源近的地方,設法堵好硐口,防止有害氣體進入,同時要注意節約礦燈用電和食品,室外要做好標記,有規律的敲打連接外部的管子、軌道等,發出求救信號。
2.5.6.3.4回采工作麵發生爆炸事故時現場人員的自救、互救應急措施
當回采工作麵發生小型爆炸事故時,進、回風巷一般不會被堵死,通風係統不會造成大的破壞,所產生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較易被排除。當遇這種情況時,處於采麵進風側的人員一般不會嚴重中毒,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經最近的路線進入新鮮風流中。
當回采工作麵發生嚴重爆炸事故,爆炸形成嚴重的塌落冒頂,通風係統被破壞時,爆源的進、回風側都會聚集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所有在該範圍的人員都會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為此,在爆炸後,沒有受到嚴重傷害的人員,要立即打開自救器佩戴好。在進風側的人員要逆風撤出,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設法經最近路線,撤退到新鮮風流中。如果由於冒頂嚴重撤不出來時,首先要把自救器佩戴好,並協助重傷員在較安全地點待救。當附近有獨頭巷道時,可進入暫避、並盡可能用木料、風筒等設立臨時避難場所,把礦燈、衣物掛在顯眼處,靜臥待救。
2.5.6.3.5掘進工作麵發生煤塵爆炸事故時現場人員的自救、互救應急措施
掘進工作麵一旦發生煤塵爆炸事故,風筒往往被摧毀、風機移位、通風設施破壞、支架倒塌、巷道局部或大部垮落,使巷道變成不通風巷道。這些盲巷內充滿了爆炸後所產生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遇險人員極易中毒。據此,現場人員應該做好以下工作:
當掘進工作麵發生小型煤塵爆炸,支架和井巷基本未遭破壞時,在盲巷內的遇險人員在未受到直接傷害或受傷不重的情況下,要立即打開隨身攜帶的自救器,按操作方法佩戴,迅速撤出盲巷到新鮮風流中。對於附近的傷員,要協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幫助其撤出險區。對於不能行走的傷員,在靠近新鮮風流30~50m範圍的,要設法抬運到新風中。對距離遠的重傷員,隻能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運;遇到這種情況,災區人員撤出後,要立即向調度室報告。
當掘進工作麵發生大的煤塵爆炸,井巷遭到嚴重破壞,退路被阻時,遇險人員在受傷不太嚴重的情況下,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計疏通巷道,盡快撤出到新鮮風流中。如果巷道難以疏通,要坐在支護良好的地方,穩定情緒,等待救護隊員前來搶救。對於受傷嚴重的傷員,也要給其佩戴好自救器靜臥待救。並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待救。
2.5.6.3.6現場救援具體措施
⑴選擇最短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進行偵察、搶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二是沿進風方向進入災區。選擇哪條路線進入災區,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確定。一般來說,救護力量少時,要沿進風方向進入災區,因為在空氣新鮮的巷道中行進,對保護救護隊的戰鬥力,減少隊員體力有利。如果爆炸後,進風巷道垮塌、冒項和堵塞,一時難以清理、維修,也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但在回風中行進,有煙霧和有毒氣體的威脅,救護隊員的行進速度較慢。可是,這一帶往往也是遇險人員較集中的地點。救護力量多時,可以進、回風兩側同時派人進入。
⑵迅速恢複災區通風。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迅速恢複災區的通風,排除爆炸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氣體,讓新鮮空氣不斷供給災區,是搶救遇險人員最有效方法。恢複通風時,要有外向裏,先偵察、後恢複,偵察一段、恢複一段。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查明恢複通風段有無火源存在。否則會再次引起爆炸。
⑶反風。在緊急搶救遇險人員的特殊情況下,爆炸產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氣體,嚴重威脅到回風方向的工作人員時,並在保證進風方向人員已安全撤退出井的情況下,可考慮是否采用反風。但對此必須十分慎重。不經過周密分析,盲目行動,往往會造成擴大事故。
⑷清除災區巷道的堵塞物。煤塵爆炸後產生冒頂,造成巷道堵塞,且通過其它相鄰巷道無法及時到達災區,影響救護隊員進行偵察搶救時,應考慮清理堵塞物的時間。若巷道堵塞嚴重,救護隊員在短時間內不能清除時,應考慮其他能盡快恢複通風救人的可行政黨政辦公室法,同時要恢複堵塞區外的通風,讓不佩帶呼吸器的人員能夠參加此項工作。在此情況下,救護隊員應在旁進行監護並要作好準備,一旦通路打開,立即進入災區搶救遇險人員。
⑸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為了搶救遇險人員,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在災區內發現火災或殘留火源,應立即撲滅。火勢很大,一時難以撲滅時,應製止火焰向遇險人員所在地蔓延,特別是在火源地點附近有瓦斯聚積的盲巷、窒息區,尤應千方百計防止火焰蔓延到盲巷、窒息區附近引起煤塵爆炸。待遇險人員全部救出後,再進行滅火工作。火區內有遇險人員時,應全力滅火。火勢特大,並有引起煤塵爆炸危險,用直接滅火法不能撲滅,並確認火區內遇險人員均已犧牲無法救出活人時,可考慮先對火區進行封閉,控製火勢,用綜合滅火法滅火。待火災熄滅後,再尋找遇難人員的屍體。
⑹發生連續爆炸時,為了搶救遇險人員或封閉災區,救護隊指戰員在緊急情況下,也可利用兩次爆炸的間隔時間進行搶險。但應嚴密監視通風和瓦斯情況並認真掌握連續爆炸中時間間隔的規律,考慮在災區內的停留時間。當間隔時間不允許時,嚴禁進入災區,否則,難以保證救護人員的自身安全。
⑺最先到達事故礦井的小隊,擔負對災區進行全麵偵察,查清遇險遇難人員數量及分布地點,發現幸存者立即佩戴自救器救出災區,發現火源要立即撲滅的任務。在煤塵大、煙霧濃的情況下進行偵察時,救護隊員應沿巷道排成斜線分段式前進。發現還有可能救活的遇險人員,應迅速救出災區。發現確已犧牲的遇險人員,應標明位置,繼續向前偵察。偵察時,除搶救遇險人員外,還應特別偵察火源、瓦斯以及爆炸點的情況,頂板冒落範圍,支架、水管、風管、電氣設備、局部通風機、通風構築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動方向及其蔓延情況,
災區風量、風流方向、災區氣體成份等,並做好記錄,供救災指揮部研究全麵搶救方案。
⑻恢複通風設施時,首先恢複主要的最容易恢複的通風設施。損壞嚴重,一時難以恢複的通風設施可用臨時設施代替。恢複獨頭通風時,除將局部通風機安在新鮮空氣處外,應按照排放瓦斯的要求進行。
2.5.6.3.7技術支持
技術組對事故處置過程中事態的發展、危險程度以及對人員的傷害、環境影響進行評估,為指揮部作出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各種決定及救援方案提出建議和技術支持。
2.5.6.3.8應急搶險
(1)統一指揮、科學組織,合理安排,科學施救,結合現場條件,按相應搶險救援技術方案和應急措施組織搶險,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現場有序施救。確保救護人員的自身安全和遇險人員的緊急撤離,營救事故現場的受害人員,防止搶險施救過程中的次生成事故發生。
(2)涉及危險物資的泄漏、火災、爆炸事故,其消防和搶險各種的難度和危險性十分巨大,對消防和搶險工作的組織、搶險措施、器材物資、行動方案、人員要求以及現場指揮必須做好周密安排和精心準備。
2.5.6.3.9應急控製
(1)采取有效措施,控製事態發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進一步擴大。在事故處置過程中,必須安排專業人員對事態的發展進行24小時監測,對任何可能產生的危害,必須以各種方式、手段、措施以最快速度預警信息傳達給職工,采取措施保護職工安全,同時,采取必要手段遏製事態發生和發展。
(2)對可能的二次反應有害物進行監控,組織有關技術人員論證,製定有效措施,妥善處理。
2.5.6.3.10現場維護與穩定
(1)為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按照指揮部的命令。結合實際情況立即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必要的警戒範圍。
(2)警戒範圍根據事態發展及時進行相應調整。
(3)現場安全與維護穩定有警戒保衛組負責。
(4)必要時,可請求屬地政府公安、交通、武警部門支援。
2.5.6.3.11人員疏散與安置
(1)根據事故大小、持續時間及後果嚴重程度,確定人員疏散範圍。
(2)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維護穩定,搞好宣傳,正確引導媒體輿論。
2.5.6.3.12妥善安撫與善後
在組織搶險救援工種的同時,信息發布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適時看望慰問受傷人員及死亡、失蹤人員家屬,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好,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和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5.6.3.13信息發布
事故發生後,指揮部要指定新聞發言人,並明確信息發布的審核和批準程序,信息發布工作由指揮部統一負責。必要時召開會議,準確、統一發布。
2.5.6.3.14現場恢複與應急結束
(1)現場搶險施救工作基本結束、事故的危險源被排除、事故發展事態被控製住以後,及時將事故現場恢複到一個基本穩定的狀態,總指揮下達現場恢複命令。
(2)由技術組會同現場搶險組擬定現場恢複報告。
2.5.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2.5.7.1消防器材庫物資數量
序號備品名稱單位數量備注
1Ф65mm消火水龍帶米300
2消防鍁張6
3麻袋條100
4Ф65mm普通消火水搶支2
516×75鏍栓公斤10
63寸膠圈付37
73寸快速接頭付37
86寸膠圈付10
96寸快速接頭付10
1018″管鉗把2
11救生繩根4每根繩長20米
12刀鋸把2
13伸縮梯付1
1410升清水滅火器台10
15CO2滅火器台10
168kg幹粉滅火器台10
171211型滅火器台4
18滅火岩粉噸0.5
19石棉毯塊4
20風筒節50Ф600mm
21水泥噸1
22Ф159mm鋼管米100
23Ф75mm鋼管米500
24Ф75mm膠管米300
25Ф52mm膠管米500
26Ф500mm伸縮風筒米150
27Ф15mm膠管米100
28安全帶條5每條長20米
29繩梯付2
30磚塊600
31砂子立方米1
32方木立方米2
33木板立方米5
34鐵釘(2″、4″)公斤10
2.5.7.2裝備保障
(1)礦井建立完善的防塵係統,有兩個防塵泵房分別是中央泵房和一采防塵泵房和奧灰水源井。
(2)采煤工作麵上下巷、掘進工作麵、各個裝車站通道按規定要求安設齊全的隔爆設施,水量充足,質量符合規定。
(3)采掘工作麵安設炮區噴霧、衝擊波水幕、淨化水幕,保證風流及時淨化,消滅塵源。
(4)采煤工作麵安設降塵效果較好的風水噴霧,對第一塵源及時滅塵;各轉載點噴霧安設齊全、固定可靠,使用正常。
(5)礦井對所有巷道製定詳細的灑水製度,並嚴格考核落實,確保每條巷道及時防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