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豐礦業礦井供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礦井供電02manbetx.com 專項應急預案
2.7.102manbetx.com 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地麵供電係統
王家寨煤礦地麵設有35kV 變電站一座,兩路35kV電源均來自220KV翟鎮變電站,導線型號為JL/G1A-120mm2長度2.835km;兩路同時供電,一用一備(熱備用狀態)。地麵變電站35kV供電係統在室外,采用雙母線分段、加聯絡控製兩台5000kVA變壓器,各種保護齊全有效,按要求進行了各種檢測;地麵變電站6kV供電係統在室內,采用雙母線分段、加聯絡,並列運行,控製礦井地麵主提升、通風、壓風、地麵主變以及下井雙回路電源,各種保護齊全有效,按要求進行了各種檢測,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
井下供電係統
王家寨煤礦井下分-350、-510兩個水平開采,在兩個開采水平設有中央變電所兩座、采區變電所三個,各變電所、泵房均實現了雙回路供電,供電線路上無任何分接負荷,控製設備各種保護齊全有效,按要求進行了各種檢測,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
-350中央配電所Ⅰ回路供電來自地麵降壓站13#盤,電纜型號YJV42-6KV-3×120,長度為720米,Ⅱ回路供電來自地麵降壓站7#盤,電纜型號為YJV42-6KV-3×120,長度為720米;首采區EB-2#移動變電站供電來自-350中央變電所23#高壓櫃,電纜型號為YJV22-35/6,長度為980米,專為回采工作麵供電,首采區EB-5#移動變電站供電來自-350中央變電所79#高壓櫃,電纜型號為YJV22-35/6,長度為980米,專為掘進工作麵供電;-510中央變電所Ⅰ回路供電來自-350中央變電所80#高壓櫃,電纜型號為YJV22-70/6,長度為696米,Ⅱ回路供電來自-350中央變電所24#高壓櫃,電纜型號為YJV42-95/6,長度為750米;三采變電所為雙回路供電,Ⅰ回路供電來自-510中央變電所GY-37#高壓櫃,電纜型號為MYJV22-50/6,長度為1378米,Ⅱ回路供電來自-510中央變電所GY-47#高壓櫃,電纜型號為YJV22-35/6,長度為1400米;五采變電所為雙回路供電,Ⅰ回路供電來自三采變電所G-3#高防開關,電纜型號為YJV32-50/6,長度為820米,Ⅱ回路供電來自三采變電所G-6#高防開關,電纜型號為YJV22-35/6,長度為810米;八采區變電所Ⅰ回路供電來自-510中央變電所36#高壓櫃,電纜型號為MYJV22-35/6,長度為1500米,Ⅱ回路供電來自-510中央變電所48#高壓櫃,電纜型號為YJV22-35/6,長度為1350米;各采區供電使用KBSGZY-630/6型移動變電站,獨立供電,采掘分開,各種保護齊全有效,按要求進行了各種檢測,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
礦井的主通風機、主排水泵、升降人員的立井提升機等設備均為第一類負荷,礦井用電負荷因突然停電,會造成礦井停風、排水中斷、正在提升人員的提升機突然停止,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重要設備損壞,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根據危險源評估,35KV、6KV停電的02manbetx.com 類型有:
2.7.1.1 地麵變電站35KV供電電源----上級220KV翟鎮變電站發生停電02manbetx.com 都會造成全礦井停電事故。
2.7.1.2 變壓器事故
變壓器是礦井供電係統中改變電壓和傳遞能量的主要設備,運行一般比較穩定,但有時其各部件接線頭發熱、變壓器油麵下降或變壓器油變質、絕緣降低引起內部閃絡、過電壓等原因,致使變壓器發生故障或損壞,造成礦井全部或部分停電。
2.7.1.3 供電係統設施事故
35KV、6KV係統的供電設施由於線路設施老化,關鍵設備、係統故障或接地導致高壓供電設施線路存在不安全隱患,造成供電係統全部或部分停電。
2.7.1.4 雷電的形成與危害
當不同的電荷雷雲對架空線路及地麵供電設施放電接觸一定程度時,會產生激烈放電閃絡。由於放電溫度高達2萬度以上時空氣受熱劇烈膨脹,產生雷擊電流,可達數百千安,雷電放電時間短,電壓高,具有很大的破壞力,會造成礦井全部停電。
2.7.1.5電纜著火事故
動力電纜積塵過厚長期高溫過負荷絕緣老化擊穿引燃、電纜在運行中受到機械損傷、運行中的電纜接頭氧化、電纜接頭絕緣物質灌注存有空隙或裂紋侵入空氣使絕緣擊穿爆炸起火、電纜接頭瓷套管破裂及引出線相間距離小導致閃絡起火等,造成礦井全部或部分停電。
2.7.1.6人為誤操作造成事故
操作人員操作思路不清操作錯誤、違章操作、未嚴格執行操作票製度及一人操作一人監護製度、造成弧光短路等停電事故。
2.7.1.7可能發生的季節:雷雨季節是供電係統停電的高發季節。
2.7.1.8嚴重程度:以上類型事故,均可造成高壓供電係統停電,其後果相當嚴重,根據停電範圍不同,會造成礦井主扇、局扇停風,井下瓦斯積聚,井下空氣成分惡化,含氧量降低;排水設備無法正常工作,隨著礦井水的不斷湧出而不能將礦井水排至地麵,會造成淹井;提人設備因無電而無法正常運轉,致使井下工作人員無法快速上井,若提升中突然停電,會導致滾筒抱閘,人員受傷,嚴重情況下可導致提升鋼絲繩斷繩,造成罐籠墜井、人員傷亡。
2.7.1.9電氣設備老化造成絕緣降低,短路,出現漏電現象或短路現象,造成人員觸電或發生火災
2.7.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7.2.1堅持以人為本、保護人員安全優先的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切實把保護職工生命安全作為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有效防止和控製事故危害蔓延擴大,千方百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在確保搶險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最快而有效的恢複保安負荷(提升機、主通風機等)的供電。
2.7.2.2堅持積極搶救、控製事故蔓延優先原則
2.7.2.3堅持自救互救、通訊暢通的原則。
2.7.2.3.1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現場人員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7.2.3.2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按照相關規定,迅速組織搶救。
2.7.2.3.3實施快速應急響應和快速搶險,相關部門、救援機構必須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發生地,相應的救援搶險設備也必須迅速到達。
2.7.2.4堅持統一指揮、高效協調的原則
根據指揮部總指揮的命令,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調動各方麵的救援力量,落實責任,科學組織,保障搶險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進行。
2.7.3組織機構及職責
2.7.3.1應急組織體係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係,以礦黨政領導及有關部門、相關單位組成。指揮部下設八個小組:即現場指揮組、搶險救災組、技術專家組、物資供應組、警戒保衛組、醫療救護組、信息發布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在統一指揮下,實行分口負責,各盡其責進行應急救援處理行動。
附:應急組織體係圖(見附圖2、3)
2.7.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在發生生產事故時,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
指揮部總指揮:礦長、黨總支書記
副總指揮:經營副總經理、工會主席、黨總支副書記、機電礦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
成員:機電科長、調度室主任、安監站站長、生產技術科長、通防工區區長、經管辦主任及上下運轉工區區長、製修廠廠長、運搬工區區長、各生產工區機電區長、變電站站長等。
2.7.3.2.1現場指揮組
組 長:機電礦長 成 員:機電科長、上下運轉工區區長。
具體職責:(1)負責指揮現場救援救治隊伍;
(2)組織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3)協助總指揮研究製定變更事故處理方案;
2.7.3.2.2搶險救災組
組 長:安全礦長
成 員:調度室主任、安監站長、生產技術科長、通防工區區長。
具體職責:(1)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署搶險救災和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4)合理組織和調動戰鬥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2.7.3.2.3技術專家組
組 長:總工程師成 員:生產技術科長、機電科長
具體職責:
(1)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迅速製定搶救與救援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後實施;
(2)製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3)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4)審定事故原因03manbetx 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2.7.3.2.4物資供應組
組長:經營副總經理
成員:機電科長、經營辦公室主任、物資供應部部長、財務部部長
具體職責: (1)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2)籌集、調集應急救援供風、供電、給排水設備;
(3)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7.3.2.5警戒保衛組
組長: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保衛部部長、黨政辦公室主任
具體職責:
(1)組織治安保衛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戒嚴和維持秩序,維護事故發生區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2)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3)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7.3.2.6醫療救護組
組長:黨總支書記 成員:衛生室主任、黨政辦公室主任。
具體職責:(1)立即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
(2)組織醫療救治,負責製定醫療救護方案;
(3)負責提出傷員臨時救治、醫療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議;
(4) 負責將受傷人員從井下運送到地麵。
2.7.3.2.7信息發布組
組長: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黨政辦公室主任
具體職責:
(1)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要按照指揮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會公告事故發生性質和救援進展情況;
(2)向上級政府部門、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等主要新聞媒體彙報現場救援工作;
(3)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2.7.3.2.8後勤保障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黨政辦公室主任、財務部部長、調度室主任。
具體職責:
(1)負責組織擬訂保障方案;
(2)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供電、通訊暢通等工作。
2.7.3.10有關人員及單位的職責
2.7.3.10.1礦長: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生產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及其他人員的協助下,批準預案的啟動與終止,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7.3.10.2生產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須的材料設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2.7.3.10.3機電礦長:是所屬管轄內處理機電事故應急的全權指揮者。在機電科長及有關部門協助下,製定事故的處置計劃。
2.7.3.10.4總工程師:組織製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製定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2.7.3.10.5機電科長:是現場處理機電事故應急的指揮者。在機電專業各部門及有關部門協助下,現場處理事故。協助機電礦長負責事故現場處置,並準備必要的圖紙、資料,完成其有關任務。提供災區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結合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技術方案、防範措施;負責起草事故原因03manbetx 報告;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它任務。
2.7.3.10.6黨總支書記、工會主席:在不妨礙事故單位有效工作的原則下,參加搶救事故應急的指揮工作,並根據需要從礦所屬單位調動人員、設備和器材等物資。
2.7.3.10.7安監站站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應急措施及計劃,以及按照《01manbetx 》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2.7.3.10.8調度室:及時準確的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命令;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負責提供事故報告,事故單位有關資料、圖紙;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災難情況和現場采取的救護措施;核實和統計災區人數,按指揮部命令通知災區人員撤離;整理搶險救援命令,做好詳細應急處置記錄,及時掌握搶險事故現場進展情況和救援情況;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全麵協調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調用應急救援物資、救護隊伍、設備和有關專家;按總指揮命令,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負責起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它任務。
2.7.3.10.9運轉工區:盡快排除故障,恢複主扇運行,根據入井人員領取的礦燈、自救器編號和安監站提供的打卡記錄,查清在井下的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調度室。
2.7.3.10.10通防工區區長、生產技術科長。協助機電礦長負責事故現場處置,並準備必要的圖紙、資料,日常工作中對各專業人員組織進行避災培訓教育,完成其有關任務。
2.7.3.10.11經營辦公室主任、物資供應部長、黨政辦公室主任、財務部主任。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負責材料準備、計劃到位情況的落實,外協單位協調,外來救助人員安置情況,保障資金投入及時。保障事故搶救物資的供應,確保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7.3.10.12治安保衛部長、衛生室主任。負責現場安全保衛工作,傷病員的及時救助。
2.7.3.10.13調度室電訊組:確保指揮部門與各地點電話暢通,並在較短時間內將電話延至距事故點最近的地點,以便調度室同現場隨時取得聯係,確保井上下通訊暢通。
2.7.3.10.14黨政辦公室: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及時向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傳達總指揮關於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接收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領導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報總指揮閱批並負責督辦落實;保證事故搶救需要的車輛;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7.3.10.15安監站: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及時向指揮部彙報事故信息;按總指揮指示,組織工會和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調查報告;參與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的事故調查,負責向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提供事故有關情況、資料,重要事項必須向總指揮請示;負責現場安全措施的督辦落實;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2.7.3.10.16礦衛生室: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時刻做好應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後迅速組建現場救治醫療隊伍,3分鍾之內派出救護隊伍;籌集調集應急救援救治急救藥品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物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
2.7.4預防與預警
2.7.4.1 危險源監控
2.7.4.1.1 監測監控方式方法
(1)地麵變電站
為防止線路因外力影響受到機械損傷,我礦規定每月由各單位對所屬供電線路及設備、設施進行巡查一遍,特別要注意對處於運輸大巷兩側電纜的檢查、接線盒以及接地係統的檢查,發現電纜落地以及接地極埋設不合格的要及時彙報相關單位,並及時處理,對不及時處理的單位要對其進行嚴厲處罰。對地麵架空線路,每年對線路的兩側的樹木生長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影響供電安全的樹木及時修剪,確保礦內架空線的安全供電。
(2)按規程要求對用電設備及電纜線路定期檢查,並進行絕緣搖測,對不合格的及時更換。
(3)加強繼電保護的試驗整定計算及供電管理,縮小停電影響範圍,對各類高壓電器設備的保護進行完善。
(4)搖測35KV係統和6KV 係統避雷接地情況,對不合格的避雷器、避雷線立即更換,嚴防雷電波對各類供電線路的衝擊。
(5)嚴格執行高壓停送電製度。安排架空線線路清掃,避雷器檢測,供電電纜搖測及打壓試驗,井上下配電所及地麵變電站繼電保護整定及高壓電動機電氣試驗等內容
2.7.4.1.2主要預防措施
(1)加強井上、下各機電崗位人員管理和設備管理,機電科加強主供電線路的巡查清掃,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同時機電科、上運轉、下運轉及各生產采掘工區要對所屬供電線路、設備、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檢修,確保設備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2)機電部門要嚴格按《煤礦01manbetx 》和《保安規程》等要求對用電設備及供電線路定期檢查和檢測,對絕緣達不到要求的應立即處理,確保供電線路可靠運行,同時對電氣設備的各種繼電保護及時整定與校驗,確保各種保護靈敏可靠符合要求。
(3)檢修好主要通風設施、設備、提升設施和主要排水設施,保持良好狀態。
(4)嚴格執行《安全01manbetx 》,嚴格製度落實,杜絕違章作業和違章操作行為誘發的各類事故。
(5) 當翟王線2#發生停電故障時(根據供電協議翟王線2#為主供電線路,翟王線1#帶電熱備用),礦井供電處於單回路運行,礦井供電可靠性相對較差,因此地麵變電所要及時彙報應急供電管理小組,機電礦長、機電科長、變電所值班員、值班站長等人立即采取措施,切換備用電源,盡快恢複礦井供電,保證在10分鍾內主扇風機正常運行,同時要立即查清故障回路造成停電事故的原因,保證盡快消除隱患,恢複供電。
(6)電氣設備老化會造成絕緣降低,短路,出現漏電現象或短路現象,造成人員觸電或發生火災;具體措施為:每半年電氣設備升井維修,定期檢查,每半年做一次設備預防試驗,每月對電氣設備進行搖測其絕緣紙,每月檢查其防爆性能。
2.7.4.2預警行動
2.7.4.2.1預警的條件
(1)35KV單相接地
(2)6KV母線接地信號常響
(3)風井運行電流異常
(4)35KV一回路故障,單回路運行時
(5)主變有異常現象時
2.7.4.2.2預警的方式
(1)落雷、絕緣降低造成35KV線路有接地信號
(2) 6KV線路電纜絕緣破壞,造成6KV有接地信號
(3)線路故障
(4)上級供電部門停電造成單回路運行
(5)主變出現輕瓦斯動作,溫度急劇上升。
預警的方法
(1)事故鈴響,顯示器顯示35KV接地。
(2)事故鈴響,顯示器顯示6KV 接地。
(3)電流異常,跳閘笛響,顯示器顯示風井線路跳閘
(4)一路站變無電壓輸出。
(5)事故鈴響,顯示器顯示變壓器輕瓦斯溫度報警
2.7.4.2.3信息發布程序
當事故突發後,降壓站值班員立即向工區、機電科、礦調度室電話彙報。
2.7.5 信息報告程序
2.7.5.1確定報警係統及程序
報警係統為聲光報警
2.7.5.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電話、信號等)
報警方式為直通電話、座機及手機聯係
2.7.5.3通訊、聯絡方式
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聯係電話
調度值班內部電話 9 6000
調度值班座機 7511266
變電站、主、副井、-350中央變電所、-510中央變電所直通調度中心的電話
2.7.5.4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內部聯係電話(祥見附表)
上運轉工區 6067 機電礦長(趙西棟) 13581197087
下運轉工區 6068 總工(劉忠偉) 13954847753
機電科 6066 6096 安全礦長(王安群) 13854873650
調度室 09 6000 礦 長(董玉超) 13854838099
安監站 6069 8226
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外部聯係電話
泰安地調供電部尉立新科長:15666761888
泰安低調值班電話:6502620 6502986
2.7.5.5 向外求援方式
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現場人員向工區值班人、調度室、機運部彙報,由值班人向礦領導、專業領導彙報,由礦領導決定下達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命令。並在1小時內向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電話彙報,請示是否向更高一級部門彙報。
求援電話
新泰市煤炭工業局值班電話:7222956 13953830871
新泰市煤炭工業局總工(張偉):13562829869
新泰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周慶進):13953810619
泰安市煤炭工業局值班電話:6991585
魯中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值班電話:0531-85697639
傳真電話:0531-85687638
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值班電話: 0531—85686222,
山東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值班電話:0531—85685581
2.7.6應急處置
2.7.6.1 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製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2.7.6.1.1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災難度和影響範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將事故分為四級:
2.7.6.1.1.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7.6.1.1.2重大事故(Ⅱ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7.6.1.1.3較大事故(Ⅲ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7.6.1.1.4一般事故(Ⅳ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7.6.1.2應急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由低到高依次分為IV、Ⅲ、Ⅱ、Ⅰ四級。
(1)IV級響應:發生一般事故,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啟動煤礦、泰豐集團或新泰市地方政府應急預案。
(2)Ⅲ級響應:發生較大事故,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啟動泰安市級地方政府應急預案。
(3)Ⅱ級響應:發生重大事故,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由泰安市級地方政府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預案。
(4)Ⅰ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由省級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啟動應急預案。
報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響應前,應首先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響應。
2.7.6.2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2.7.6.2.1應急指揮
(1)發生非傷亡、經濟損失較小的事故,啟動基層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王家寨煤礦專項應急預案進入預備狀態;
(2)發生一般事故,立即啟動本預案,執行Ⅳ級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有關人員到位、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通知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包括應急隊伍和物資、裝備等),成立現場指揮部等。並在1小時內向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彙報。積極響應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及啟動王家寨煤礦應急預案。
(3)發生較大及以上傷亡事故,執行Ⅲ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調集相應的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內,事故信息報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積極響應地(市)、縣級政府預案和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並啟動本預案。
(4)調度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向單位主要領導彙報,由單位主要領導下達命令,啟動相應的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調度值班人員接到啟動預案命令後,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集合或趕赴指定地點。應急響應級別確定後,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集合或趕赴指定地點。
(5)發生重大事故,執行Ⅱ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調集相應的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內,事故信息報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積極響應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級政府預案和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
(6)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執行Ⅰ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調集相應的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內,事故信息報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總局。積極響應國家總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級政府預案和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
2.7.6.2.2應急行動
(1)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或指定地點後,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03manbetx 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範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2)按照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險救災組(救護隊),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專家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製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搶險指揮部批準後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2.7.6.2.3資源調配
根據事故性質、影響範圍、災害程度,及時調集專業救援隊伍、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成員等救援資源;同時,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物資資源的調配工作。
2.7.6.2.4應急避險
發生停電事故後,應急處置及井下偏遠地點應急處置措施為:
(1)因雙回路同時停電,主通風機停止運轉。停電超過十分鍾時,上運轉工區應打開風井防爆門,已形成自然通風。
(2)停風在20分鍾以上30分鍾以內時,調度中心應通知井下所有人員撤職大巷或副井底,隨時預備撤出上井。
(3)偏遠地區如遇到停電事故後,且伴有停風、氣溫上升,經電話聯係確認後,根據停風時間,確定是否撤人,執行礦井停風事故撤人預案。
(4)如果電話也同時停電,則立即執行撤人方案。
(5)撤人路線按照礦井停風事故撤人預案中的撤人路線。
(6)如果發生停電事故後,僅是一個采區停電,未停止礦井供風,則將采區全部人員撤至軌道巷或撤至-350水平大巷。
2.7.6.2.5擴大應急
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35KV兩回路停電四小時以上停電事故造成的礦井災害,由上級供電部門35KV停電造成的生產事故;超出本礦應急處置能力,立即向新泰市煤炭局請示,請求援助。
2.7.6.3處置措施
2.7.6.3.1 35KV供電係統發生停電事故時,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2.7.6.3.1.1 當35KV運行回路供電中斷時,地麵變電站失電,變電站值班人員迅速驗證備用電源是否有電。如備用電源有電,作如下操作即可恢複供電:
(1)斷開運行的35KV斷路器、隔離刀閘;
(2)合上35KV備用電源隔離刀閘、斷路器;
(3)合上備用主變進線刀閘和斷路器;
(4)合上6KV進線隔離刀閘、斷路器;
(5)合上6KV母線聯絡開關;
(6)按負荷重要程度(主通風機、副井絞車、井下水泵……)依次恢複各分盤的供電。
2.7.6.3.1.2 35KV兩回路停電時,變電站值班站長立即向機電科、調度室、礦領導彙報,同時與泰安電力調度中心聯係。由泰安電力調度中心組織搶修並恢複供電。在因停電發生生產事故時,立即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係,迅速有秩序處理事故,及時地將事故控製在最小範圍。地麵變電站值班人員全麵檢查變電站內的設備,並做好記錄。
2.7.6.3.1.3 若全礦停電時間超過10分鍾,啟動礦井停風預案,進行撤人避災。
2.7.6.3.2 6KV及低壓供電係統發生停電事故時,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2.7.6.3.2.1供電係統一類負荷均為雙回路供電,當運行回路的電源及開關部分發生停電事故時,立即倒入備用電源及開關運行;若是電動機故障,立即更換備用電機。
2.7.6.3.2.2 非一類負荷發生停電事故時,可根據事故原因進行搶修。
2.7.6.3.3 事故現場工作人員進行搶修或處置時,嚴格執行各項規定,以防事故的擴大和二次發生。
2.7.6.3.4 如發生電力火災時,發現火災人員應立即設法通知相關地點人員切斷電源或直接切斷電源,在初起火源的進風側撲滅火源,或運用現場的滅火器及防火沙直接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應注意: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對準火源掃射。當火勢未能得到控製時,立即彙報調度室,聯係消防部門請求支援。當威協脅到工作人員安全時,要緊急疏散現場工作人員,擴大隔離範圍。火災撲滅後,搶修人員盡快排除事故、恢複送電。滅火後,應立即組織進行事故現場的隔離和保護,並進行廠房抽排風,確保事故處置人員恢複送電的安全。
2.7.6.3.5 主變壓器損壞時,由指揮部現場指揮處置,並通過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傳真等上報新泰市煤炭局應急救援黨政辦公室。
2.7.6.3.6 根據現場位置和情況,以保人身、保電網、確保生產安全為原則,采取隔離措施確定停電的範圍。
2.7.6.3.7 及時向當地電力公司、重要用戶通報事故情況及可能造成的後果。
2.7.6.3.8 製定恢複實施方案,先逐步恢複未受損傷的部分設備,盡快恢複重要負荷供電。
2.7.6.3.9 本應急救援程序以全部設備恢複正常供電為結束點,應急救援任務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結束的命令。
由於降壓站供電設備造成停電,停電時間在半小時以上,四小時以下時,礦井兩回路35KV停電、電廠故障無法發電時,啟動本礦應急預案。由於負荷衝擊造成半小時以內的停電事故,由機電專業組織人員恢複供電。
2.7.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礦井總停電事故)
救援物資和裝備由後勤保障組負責。由運轉工區管理和維護
物資名稱
數量
日常管理維護責任單位
備注
25#變壓器油
170Kg
運轉工區
絕緣瀝青
25Kg
運轉工區
環氧樹脂
10盒
運轉工區
黃蠟帶
20盤
運轉工區
白布帶
10盤
運轉工區
高壓防水膠布
10盤
運轉工區
黑膠布
10盤
運轉工區
絕緣漆
10kg
運轉工區
絕緣導杆
2套
運轉工區
避雷器
6支
運轉工區
120絕緣架線
100m
運轉工區
絕緣子
6個
運轉工區
架線接頭卡子
10副
運轉工區
高壓中間接線盒
2個
運轉工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