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設備電氣檢修技術標準
固定設備電氣檢修技術標準
1、固定設備電氣維修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常識,熟悉固定設備的供電係統、控製係統及其工作原理。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檢修高壓開關供電電纜,應填寫第一種工作票,對檢修項目內容、地點、時間、負責人、應停電開關的台數,具有反送電可能的開關名稱編號,采取的安全措施,要填寫清楚,不準塗改,進行審批。
3、嚴格執行“停電、驗電、放電”製度。
停電:必須拉開隔離開關,或將手車拉出,嚴禁在隻拉開斷路器的情況下檢修電機,開關櫃等高壓電器;驗電:必須使用與線路電壓等級一致的驗電器,並在未停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確實正常,方可驗電。驗電必須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台上;放電:經驗電證明確實無電後,方可將導體對地放電,如在井下,放電前必須經瓦檢員檢查瓦斯,濃度小於1%時,方可放電。
4、放電後,封短路接地線時,應先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封時應先拆導體端,後拆接地端。
5、檢修電氣設備,必須在停電開關的操作手把上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警示牌,隻有負責該項檢修的人,才有權取下此牌並恢複送電。
6、檢修固定設備的控製回路時,應切斷控製電源,拆卸、更換電器元件,應對各控製線作好標記,不得弄錯,以便恢複。
7、禁止在帶電設備周圍使用鋼卷尺,或金屬絲進行測量。
8、使用電氣測量儀表進行測量時,要謹慎操作,先明確測量項目,選好檔位、量程,確認無誤後,再將表筆與導體接觸,防止造成短路,或損壞儀表。
9、檢修結束後,應對檢修項目,部位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恢複送電。
10、檢修完畢必須進行試車,檢查動作程序是否正確,安全保護是否投入使用,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11、工作人員若需蹬高2.0米以上作業,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帶且拴係在無相對運動牽固可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