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平台創建工作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
安監總廳科技〔2014〕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各有關中央企業:
為有序推進《安全生產科技“十二五”規劃》各項重點工作,強化安全生產科技支撐保障能力建設,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科技創新工作的決定》(安監總科技〔2012〕119號)和《安全科技支撐平台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安監總廳科技〔2014〕35號)等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開展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平台創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和整體規劃
(一)總體目標。堅持深化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安全生產科技保障能力建設,著力提高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著力構建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係。
(二)整體規劃。緊緊圍繞有效防範和堅決遏製重特大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切實解決安全生產科技重大問題,在全國創建9大類150個安全科技支撐平台(全國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平台區域布局規劃見附件1),初步形成門類齊全、支撐有力、覆蓋全國的安全生產科技支撐體係。
二、遴選方式
安全科技支撐平台的遴選方式,采取“自下而上、自願申報”和“自上而下、專家推薦”(必須有同行業外單位3名以上的正高職稱專家聯合推薦)與現場核實相結合的方法,依照《安全科技支撐平台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遴選和評審原則、申報條件、申報方式和遴選程序進行。專家評審以資源配置、組織管理、運行服務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為主要指標(評審標準見附件2)。
三、進度安排
申報和推薦截止時間:2014年7月31日。
形式審查完成時間:2014年8月31日。
現場審核完成時間:2014年11月30日。
綜合評定完成時間:2014年12月初。
網上公示時間:2014年12月下旬。
四、其他事項
(一)組織好申報和初審推薦工作。各推薦單位要以強烈的事業心、高度的責任感,切實把握好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一係列安全生產科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嚴格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符合性和完整性,確保推薦項目的質量。
(二)加強聯係和信息溝通。對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平台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各有關單位要做到下情上達和上情下達,確保將代表行業先進水平、創新能力強、運行服務好、對安全生產支撐有力的平台遴選上來,打牢安全生產科技基礎,強化安全生產科技的內生動力。
(三)表格下載。《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平台創建申報書》和《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平台推薦彙總表》(見附件3、4)等相關表格可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www.chinasafety.gov.cn)“安全科技”欄目下載。
(四)材料寄送。請推薦單位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式3份、推薦函和電子版光盤1份,郵寄至華北科技學院科技管理處(地址:北京東燕郊學院路806號,郵編:101601)。
規劃科技司聯係人及電話:侯賢軍,010-64464109
華北科技學院聯係人及電話:陳紹傑,13463164210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