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進一步精簡會議,縮減會務費開支,近日,龍門峽南煤礦結合實際,出台會務管理辦法,對會議的召開進行有效管控。
該礦規定,會議召開應遵循精簡、高效、開短會、講短話、注重效果的原則進行。凡已發文明確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召開會議進行部署;能集中開的會議,應安排一並召開;能開小會解決的事不可開大會;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凡通過文件、聯絡函、電話、碰頭及其他方式能辦到的事情,不召開會議。
該礦出台此辦法,旨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精簡會議的精神,同時,順利完成2014年會務費環比降低15%的總體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