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四樓煤礦礦井反風演習管理製度
1、生產礦井每年應進行一次反風演習,礦井通風係統變化較大時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
2、反風演習持續時間不應小於人員從礦井最遠地點撤退到安全地點所需的時間,且不得少於兩小時。
3、礦井主要通風機必須裝有反風裝置,並滿足以下要求:①結構簡單,堅固可靠;②所有操作開關應集中安設,動作靈活可靠,便於值班司機操作。③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④當風流方向改變後,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不應小於正常供風量的40%;⑤反風風門(閘門)的起重量大於1t時,應采用電動、手搖兩用風門絞車,並集中操作。
4、反風演習持續時間內,在反風後出風井口附近20m範圍內以及反風後出風井口相連通的井口房等建築物內,都必須切斷電源,禁止一切火源存在,並禁止交通。
5、礦井反風演習前,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製反風演習計劃,報永煤股份公司批準。反風演習計劃內容包括:①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要求規定火災發生的假設地點;②確定反風演習開始時間和持續時間;③明確反風設備的操作順序;④確定反風演習的觀測項目及其方法;⑤預計反風後的通風網絡、風量和瓦斯情況;⑥規定參加反風演習的人員分工和培訓工作;⑦明確恢複正常通風的操作順序和製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5、礦井反風演習後,必須在一周內完成反風演習報告的編製,並報永煤公司生產部備案。反風演習報告應包括:①礦井通風情況;②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③井巷中風量和瓦斯濃度;④反風演習時空氣中瓦斯或二氧化碳達到2%的井巷;⑤反風操作時間和恢複正常通風的操作時間;⑥礦井通風係統(包括反風前和反風時的通風係統);⑦反風演習參加人數;⑧經驗與教訓;⑨存在問題,解決辦法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