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業大學安全工程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實施辦法(試行)
中國礦業大學安全工程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實施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提高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質量,規範本科生學術行為,科學引用文獻,杜絕畢業設計(論文)的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發生,加強本科生學術道德建設,根據我校《關於做好2013屆本科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特製定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實施辦法。
一、檢測對象
安全工程和消防工程專業本科畢業生,包括應屆、申請提前畢業和外院修讀我院專業的本科生。
二、抽查範圍
所有擬參加答辯的畢業生,各專業按不低於30%的比例進行隨機抽查檢測。
三、檢測時間
初次檢測時間預定為答辯前第三周周一;初次檢測不合格的學生,可進行為期1周的修改,最終檢測時間截止至答辯前第二周周末。
四、檢測標準
1、本科畢業設計檢測結果文字複製比≤30%的視為合格(安全工程專業礦井概況及基礎資料部分不參加檢測;消防工程專業建築概況及基礎資料部分不參加檢測)。
2、本科畢業論文檢測結果文字複製比≤30%的視為合格。
五、檢測結果的處理
1、初次檢測時如無法提交設計(論文),取消答辯資格。
2、初次檢測合格的學生,可以直接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
3、初次檢測不合格的學生,需填寫《安全工程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抽檢修改說明》。
4、修改後,經學術不端檢測仍然不合格的學生,原則上不能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
5、修改後,經學術不端檢測仍然不合格,但確實存在爭議的畢業設計(論文),可申請由學院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討論,以確定能否參加答辯。
六、關於申報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和免試研究生
1、申報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和免試研究生必須通過學術不端檢測。
2、推薦校優的文字複製比≤15%,推薦省優的文字複製比≤10%。
3、檢測不合格經修改後答辯的畢業設計(論文)取消評優資格。
七、本辦法自2013屆本科畢業生開始試行。
八、其他未盡事宜由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安全工程學院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