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礦工作聯係製度
榆家梁煤礦工作聯係製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證生產建設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本製度適用於礦屬各單位及相關單位。
第三條 職責與權限
(一) 礦長全麵負責礦行政工作。
(二)各分管領導在礦長領導下按照工作分工,組織本職範圍內的生產、技術、經營等工作。
(三) 業務部門、生產及輔助單位負責本職範圍內的工作及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工作。
第二章管理製度
第四條 工作聯係管理
(一)礦各項工作均由礦級領導分工負責,各部門及生產、輔助單位具體實施,其管屬權限按其各自的職責行使權利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全礦各項工作由黨政一把手全麵主持,主管礦領導出差後由主管礦領導委托其他領導主持全麵工作。
(三)各項工作按職權範圍堅持請示、彙報製度,分管領導能解決的要及時解決定案,不能解決定案的要請示主管領導決策。如需會議研究決定的,要交辦公室統一列入會議研究決定。
(四) 工作時間以外,由值班礦領導全麵負責各項日常事務的安排和處理,保證生產及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
(五) 各部門及生產輔助、駐礦單位、施工等單位的日常工作請示彙報,圍繞生產需協調解決的問題,要在每日生產調度會上提請解決,屬於機關事務的在早晨碰頭會上提請解決,一般不另行請示、彙報。
(六) 提高會議效率,各項常規性工作能在其職權範圍內解決的決不列會研究,不具有普遍性的工作不在調度會上安排,能口頭電話通知部署落實的決不再發文通知。
(七)反映生產調度、安全、質量、經營核算資料的各類計劃統計報表按規定定期報送。
(八) 處行政的決議事項的落實情況由辦公室負責督查催辦,並將執行情況及時反饋有關領導。
第五條 會議管理
(一)基本要求
礦長全麵負責行政會議主持和研究事項的確定,副礦長受礦長委托主持會議,提出本職範圍內需解決的議題和意見。會議內容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收集提交主持人,同時負責會議記錄和紀要整理,並負責會議督查催辦工作。凡是請求研究的問題,各部門要事先拿出書麵材料交綜合辦彙總後,提交主持人。
(二)礦長辦公會議
1、內容:研究製定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措施,討論決定對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聽取指定部門(單位)的工作彙報,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及其它須經會議討論的問題。
2、參加人:礦級領導、安監處長、礦長助理、副總及有關單位負責人。
(三) 礦務會議
1、 會議內容:
傳達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和重要會議精神。
貫徹黨委決議,研究製定具體貫徹落實措施。
研究審定重大問題(遠景規劃、年、季、月生產計劃、計劃的調整和下達、重大措施的製定和實施、規章製度的建立和廢除、年度工作安排和重要報告及其它重大事宜)。
研究員工教育培訓計劃及人力資源的規劃和調配。
聽取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麵的專題彙報,並做出相應決定。
其他須經礦務會議討論的重大問題。
2、 參加人員:礦領導、安監處長、礦長助理、副總工程師出席會議,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列席礦務會議。
3、 會議時間: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