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能源公司劉莊煤礦防治水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永安能源公司劉莊煤礦防治水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為了貫徹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集團礦井防治水工作規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礦井防治水管理辦法考核細則》,杜絕重大水害02manbetx.com ,保障職工安全,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保證公司生產持續穩定地發展,特製定本細則。
第2條 礦長負責領導礦井防治水工作,總工程師具體實施和主抓礦井水害的防治工作。生產科負責具體防治水日常業務工作,其他相關科室積極配合。
第3條 成立礦井防治水工作領導小組,設置防治水組織機構,配備能夠滿足生產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編製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4條 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防治水原則,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項規章製度,明確責任,獎罰分明。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5條 堅持防治水工作“年報、月報、日報製度”和“防治水月例會製度”,認真開展水害因素03manbetx 和水害預測預報工作,其基本要求是:
一、根據本礦井年采掘生產計劃,逐頭逐麵進行水害因素綜合03manbetx 評價,編製年度防治水計劃,經總工程師批準後,必須於前一年12月底以前報公司審批。
二、由礦每月初根據月采掘接續安排,召開綜合03manbetx 會及時提供當月采掘區域水情水害預報和防治水工程計劃,水情水害預報必須既有文字又有圖紙,預報內容應包括水情及處理意見,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正常生產。並對上月防治水工作進行總結。
三、為了加強我礦的礦井地質及防治水工作,促進地質人員的技術水平不斷提高,與其他礦在工作方法上做到取長補短、積累經驗,共同03manbetx 和研究當前地質及防治水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找出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和途徑。
第6條 各種防水煤柱的留設應嚴格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執行。斷層煤柱留設的實際寬度必須打鑽探測,確保其可靠性。
第7條 加強中央泵房、采區泵房排水設備的檢修、維護工作,確保設備台台完好。要保證防治水工作的資金投入和設備、材料、搶險物資的及時供應。水倉、水溝中的淤泥每年至少清理兩次,在雨季以前必須清理一次。
第8條 每月組織四次防治水安全檢查,本礦井水害進行兩次排查,檢查要有記錄,並有書麵整改意見。
第三章 礦井水文地質觀測
第9條 隨著礦井開拓延伸,要及時補充井上、下水文觀測孔,建立地下水動態觀測係統。具體要求如下:
一、各觀測孔要統一編號,設置固定觀測標誌,測定坐標和標高。觀測點標高每年要複測一次,如有變動,應隨時複測。
二、沒有水位自記儀的礦井,正常情況下每月觀測3次,遇有突水等異常情況,要根據需要增加觀測次數。觀測方法和精度要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的要求。
三、觀測資料必須及時整理成觀測台帳並繪製水位及相關曲線圖。
第10條 加強井下水文地質觀測工作,具體要求:
一、當采掘工程揭露含水層時,應詳細描述其產狀、厚度、岩性、構造、裂隙的發育和充填情況,揭露點的位置及標高、出水形式、湧水量、水溫等,並采取水樣進行水質分析。
二、對出水裂隙,應測定其位置、產狀、長度、寬度、數量、形狀、尖滅情況、充填程度及充填物,觀測地下水活動的痕跡,繪製裂隙玫瑰圖,並選擇有代表性的地段測定裂隙率。
三、突水點的觀測和編錄。應詳細觀測記錄出水的時間、地點、確切位置、出水層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圍岩破壞情況,測定湧水量、水溫、水質等。同時應觀測附近出水點和觀測孔湧水量、水位的變化,並分析突水原因。所有突水點都要編製卡片、附平麵圖和素描圖,主要出水點可作為動態觀測點。
四、對有底板突水威脅的采麵、掘進地點,為防止大的突水02manbetx.com 發生,要對采場底板突水征兆嚴加觀測,每班設立防治水安全檢查員,發現底板鼓起、開裂、滲水等異常現象,要立即報告礦調度室及有關礦領導,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的突水02manbetx.com 發生。
第11條 礦井湧水量觀測:
一、應分采區、分主要出水點設站進行觀測,每月觀測不少於3次。
二、對新揭露的出水點,在湧水量尚未穩定和尚未掌握其變化規律之前,一般應每天觀測1次。對潰入性湧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應每隔1~2小時觀測一次,以後可適當延長觀測間隔時間。湧水量穩定後,可按井下正常觀測時間觀測。
三、礦井湧水量的觀測,要注重觀測的連續性,每月觀測不少於3次,精度誤差不得超過±10%,具體采用浮標法、容積法、堰測法或其他先進的測水方法(根據實際情況,可在水倉進水口設堰觀測),最好采用兩種觀測方法進行對比,減少誤差。儀器工具儀表要定期效驗,以減少人為誤差。
第四章 井下防探水
第12條 劉莊煤礦水文地質條件雖然不屬複雜,但小斷裂構造發育,因此,井下防探水的重點是工作麵斷層引起的底板灰岩突水等。
一、在巷道掘進過程中,對可疑地區先用物探超前探測(主要用直流電法、瞬變電磁探測含水構造),疑有含水構造時,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提前作好探放水設計,提前打鑽進行超前探測及預注漿工作。重要探放水設計必須報公司批準後,方可施工。
二、在探防隊施工前,礦必須對探防隊的工作給予支持,將施工場地整理完好,並按照要求準備好各項配套的管路及設備,以便探防隊到礦後能順利進行施工。
三、采空區探放水之前必須準確掌握積水區的具體位置、標高、積水範圍和積水量。嚴格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等有關規定做好探放水工作。
四、防治水施工結束後,由生產科地測組寫出施工總結報告,報公司生產部備案。在施工過程中生產科要對施工進行監督檢查,並與技術人員根據施工情況,對不可靠的地點進行補充鑽孔。
第13條 在受水威脅的地區,采掘工程施工前,應對其周圍的地質構造、裂隙發育、水壓、采空區積水量等情況進行全麵調查,及時提出水情水患預報。對可疑區采用物探、鑽探等方法予以查清。
第14條 各項探放水工程必須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編製專門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認真研究施工方案,根據施工方案編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報公司批準後組織實施。
第15條 探放水鑽孔施工技術要求:
1、每個施工鑽孔必須安裝孔口管,一般長度為15~20m(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在孔口管安裝時,短節之間絲扣上要加生料帶並擰緊,杜絕出現漏水現象。
2、加強孔口管固管質量,當透孔並鑽進超過孔口管長度2m左右時,必須進行耐壓試驗,終壓應達到8Mpa以上無漏水現象時,方可繼續鑽進。否則,需再次注漿固管。
3、當鑽孔施工深度在30~50m時,要進行一次預注漿(可以使用井下注漿泵),其目的是在鑽孔沒有揭露含水層之前封堵該段岩層中的裂隙,防止鑽孔出水後發生孔口管周圍漏水或注漿時出現跑漿現象。
4、當鑽孔施工過程中揭露斷層及其破碎帶時,易發生塌孔埋鑽現象。因此,要進行注漿加固破碎帶,封堵導水裂隙,防止在鑽孔揭露含水層後,出現斷層裂隙帶跑水或跑漿現象,並能解決塌孔埋鑽問題。
5、在鑽孔未施工到設計孔深,出現孔內湧水量較大時(一般大於15m3/h),要分層進行注漿,每次注漿必須達到設計注漿壓力。等孔內漿液凝固後透孔鑽進,直到設計孔深。
第16條 井下注漿地點安全技術要求:
一、參加注漿人員必須是有經驗的專業注漿工。注漿時,注漿地點不得少於2人。另外並派專人巡視注漿管路及注漿段附近巷道有無底鼓、跑漿現象。
二、注漿地點要設專用電話,與注漿站保持聯絡暢通。
三、注漿管路鋪設好後,將所有注漿軟管兩端用鐵卡卡牢,並用雙股8#鐵絲將鐵卡與法蘭盤綁牢生根。每次注漿前都要對井下注漿管路做耐壓實驗,實驗壓力不得小於10MPa,穩壓時間30分鍾後,方可投入使用。
四、注漿前認真檢查孔口管4吋閘閥和2吋球閥是否堵塞、完好,開關是否靈活,安裝是否牢靠等,連接注漿三通泄壓閥口要朝下。
五、檢查完畢後,打開泄壓閥,關閉進漿閥,通知注漿站用3檔壓水,待管內空氣排盡後,打開4吋閘閥和2吋進漿閥,關閉2吋泄壓閥,對孔內壓水30分鍾。停止壓水後,打開泄壓閥,放水30分鍾,衝洗孔內雜質。
六、注漿期間,井下注漿工應每隔半小時記錄一次孔口壓力。注漿工站立位置不能正對泄壓閥和注漿三通。每隔1小時打開一次泄壓閥,放出少量漿液,以防時間過長,漿液凝固造成泄壓閥失靈,時刻關注並檢查注漿軟管連接是否牢靠。
七、當注漿壓力升壓過快或離注漿終壓差1Mpa時,應由快檔調至慢一個檔位繼續注漿,直到檔位降到3檔。當孔口注漿壓力離設計注漿壓力差0.5Mpa時(該數字要根據輸漿管路長度、孔內吸漿量等情況實驗得出),通知注漿站用3檔壓水,此期間如果壓力升至注漿終壓,應立即打開泄壓閥,再關閉進漿閥和4吋閘閥,結束注漿。如果壓水期間,壓力尚未升至注漿終壓,則以清水到達孔口作為結束標準。然後注漿封堵鑽孔,達到設計終壓。
八、每孔注漿結束後,注漿管路要用泥漿泵5檔進行衝洗。注漿結束16小時後,拆除法蘭盤和4吋閘閥,並掏洗幹淨。
第17條 利用井下注漿泵注漿嚴格按照《井下注漿泵01manbetx 01manbetx 》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18條 我礦防治水管理考核按照《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礦井防治水管理辦法考核細則》執行。
第19條 防治水工作按季度進行考核,完成本季度防治水工程計劃,不發生較大突水02manbetx.com ,沒有造成采區或工作麵被淹,保證礦井正常生產,按照工作業績,礦對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員每季度進行500-3000元獎勵。
第20條 本細則連同《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一並執行,凡與上述法規有抵觸處或未述及的內容,均以原法規為準。
附《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礦井防治水管理辦法考核細則》
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礦井防治水管理辦法考核細則
單位: 得分:
考核項目 |
考核內容 |
考核評分辦法 |
標準分 |
扣分及扣分原因 |
得分 |
1.礦井防治水規章製度 |
⑴防治水人員崗位責任製 ⑵生產安全聯係製度 ⑶水害隱患排查、分析、預報、檢查製度 ⑷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等的審批製度 ⑸防治水工作質量、事故分析及獎懲製度 ⑹煤業子公司、礦井防治水管理機構 |
檢查所有的製度,並采用抽查、詢問等方式檢查執行情況,缺一項扣0.5分,執行不好者扣0.1--0.3分;責任分工不明確不具體扣0.5分;製度執行不到位扣0.5分 |
5 |
||
2.各項技術規程的實施細則 |
⑴煤礦防治水規定實施細則 ⑵本單位防治水工作實施細則 ⑶本單位地測防治水質量標準化實施細則 |
缺一種技術規程實施細則扣1分;細則不細致扣0.2分;細則執行不到位扣0.2分 |
4 |
||
3.堅持定期會議製度 |
煤業子公司、礦井每月不少於一次的防治水專項例會,安排各時期的工作目標、任務、措施,並落實到人 |
檢查會議記錄,沒有記錄或堅持不好者扣0.5分,缺一次扣0.2分,記錄不詳實扣0.1分 |
2 |
||
4.年度防治水工作計劃 |
必須具有經過上級部門批準的年度防治水工作計劃 |
檢查工作計劃,無年計劃或未經批準者不得分 |
2 |
||
5.防治水資料的管理 |
(1)分門別類保管,有索引、有目錄,查找方便 (2)裝訂成冊,集中管理 (3)賬、卡相符,文字部分與基礎數據一致 (4)上級下達及本部門回複、上報的各種函件、審批文件、報表等,規範管理,信息傳遞和反饋及時有效 |
(1)管理不當,未分類保管,資料在個人手中未集中管理,無目錄索引,查找困難,每存在一個問題扣0.2分 (2)賬、卡、圖、文、數有矛盾者,每發現一處問題扣0.1分 (3)檢查來往文件管理,每發現一處問題扣0.1分 |
2 |
||
5.技術水平 |
(1)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數量必須足夠,滿足礦井正常工作需要; (2)防治水部門常規儀器裝備的品種及數量滿足工作需要 (3)礦井地質工作至少采用1~2種物探手段; (4)繪圖采用計算機製圖 |
按“地測防治水質量標準化達標技術人員、設備儀器配備參數表”的要求檢查現有設備,技術人員每缺1人扣0.5分,每缺一種設備扣0.5分,台數不夠者每缺一台扣0.2分 |
5 |
||
采用的新技術每少一項扣0.5分 |
|||||
6.水文地質圖紙 |
⑴必備的水文地質圖紙 ①礦井充水性圖,比例尺1:2000或1:5000 ②綜合水文地質圖,比例尺1:2000~1:10000 ③水文地質剖麵圖,比例尺1:1000~1:5000 ④綜合水文地質柱狀圖,比例尺1:500 ⑤主要含水層等水位(壓)線圖,比例尺1:2000~1:10000 ⑥礦井湧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 ⑵內容符合《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的要求 ⑶圖麵清潔,層次分明、線條均勻、色澤準確適度,符號、注記等要求符合《煤礦地質測量圖例》要求 ⑷各圖種之間內容無矛盾 |
⑴檢查全部水文地質圖紙 ①圖種不全者,每缺一種扣2分 ②每種圖圖幅不全者扣1分,不按規定期限及時填繪,按圖幅不全論處 ③各圖種都要有電子版,每年更新一次並備份存檔;隻有藍曬圖(或複印圖),無電子版者,缺一種扣1分,無存檔扣1分 ④比例尺不符合要求者(指小於規定的比例尺),一種圖扣1分 ⑤主要含水層等水位(壓)線圖要有電子版,每年修改一次,並備份存檔,無存檔扣1分;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的礦井,可以不做該圖 ⑵對圖紙的整幅內容進行全麵檢查 ①線條不符合圖例要求者,扣0.1分 ②色相不符合圖例標準者,扣0.1分 ③符號、注記達不到規範要求者,扣0.1分 ⑶圖麵有汙損者扣0.1分 ⑷各圖種內容有矛盾者,每發現一處扣0.2分 |
10 |
||
7.技術成果資料 |
⑴氣象資料台賬(煤係地層覆蓋隔水層較厚,礦井充水條件不受大氣降雨和地表水體影響的礦井可不做此台賬) ⑵鑽孔水位及井泉動態觀測台賬 ⑶礦井湧水量觀測成果台賬 ⑷抽水試驗成果台賬 ⑸井下水文鑽孔台賬 ⑹水質分析成果台賬 ⑺封閉不良鑽孔台賬 ⑻井下突水點台賬 |
①有缺項者,每缺一種扣1分 ②台賬內容不全,數字前後矛盾,字跡潦草不清,每頁劃改三次以上者,每發現一處扣0.1分;如有塗抹現象,每發現一處扣0.2分 ③台賬與原始記錄對照,每發現一次錯誤扣0.1分 ④當年的觀測成果應及時填寫,每發現一處沒及時填寫的,按缺項論處 |
12 |
||
8.原始資料 |
⑴有正規的分井上、井下和不同觀測內容的專用原始記錄本 ①保存有目錄、索引,便於查找 ②記錄本齊全,不少頁,每本每頁都按順序編號 ⑵水文地質記錄本上反映的外業工作情況,要符合《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的要求 |
⑴抽取檢查時段內的全部原始記錄本,無正規的專業記錄本扣0.5分,缺少一種記錄本扣0.5分 ①保管混亂、無目錄、索引,查找困難者,扣0.3分 ②發現丟本缺頁者,每少一本扣0.2分,每缺一頁扣0.1分 ⑵記錄本上反映的觀測方式、內容等達不到要求者,每發現一處扣0.2分 |
8 |
||
9.水情水害預報及治理 |
⑴生產礦井都必須建立水文觀測係統,並按規定時間堅持觀測 ⑵水情水害預報必須既有文字又有圖紙,應做到月有月報,年有年報,並按年裝訂成冊,必要時應做到臨時預報 ⑶預報的內容應包括水情及處理意見 ⑷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正常安全生產,不會出現因預報錯誤或未預報而發生突水(透)水事故現象 ⑸若當月生產計劃變更,存在水害隱患,要提前5~6天下發水害通知單到相關單位,采取相應措施 |
抽取檢查時段內的全部水情水害預報 ⑴未建立水文觀測係統或未進行定期觀測,扣2分,觀測係統不全,缺一處扣0.5分 ⑵缺報或未按要求發放水害通知單的扣1分 ⑶預報內容簡單、不準確、不能指導生產者,每一次扣0.2分,圖表不符,描述不準確,每發現一處扣0.1分 ⑷預報下發不及時,每發現一次扣0.2分 ⑸領導審批、接收手續不齊全,每發現一次扣0.1分 |
15 |
||
10、技術管理 |
⑴水文地質條件中等以上的礦井要設置防治水機構,並配置相應專職水文地質人員 ⑵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設計、施工措施,並按規定程序審批,工作結束後有總結報告 ⑶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防治水原則和防、疏、堵、排、截五項措施,凡不清楚或有懷疑的地段,都必須安排探放水,並有探放水工程設計及技術措施 ⑷防探水鑽孔有單孔設計,設計必須符合《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的要求 ⑸定期開展井田範圍內井上、下水文地質調查,準確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量變化及井下各湧水點水量變化 ⑹井田範圍內的小煤礦,特別是威脅大礦安全的小煤礦,坑口的位置和開采範圍必須清楚,存在問題應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 ⑺由子公司、礦井組織,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治水專項檢查,並有書麵整改意見和問題落實情況 ⑻水害威脅嚴重的礦井,探測掌握陷落柱、富水帶、斷層導水、老巷積水區等資料,對範圍、水量、補給途徑等要分析清楚 ⑼準確掌握鄰近煤礦邊界采空區積水、導水情況,鄰近煤礦建立適當的資料交換關係 ⑽定期對地表塌陷、裂隙等進行觀測記錄,雨季“三防”前集中采取防範措施 ⑽有突水危險的采掘頭麵,必須有防治水方案、施工措施和審批意見、施工原始記錄、成果台帳、驗收簽字記錄、總結報告 |
檢查現有的防治水工作文字材料 ⑴無防治水機構,扣2分 ⑵防治水工程無設計者或未經審批者,扣2分;因未探水發生透水事故者,此項不得分 ⑶無防探水鑽孔設計及說明書者扣2分 ⑷無單孔設計者,扣1分;鑽孔設計達不到條例要求者,扣0.5分 ⑸小煤礦坑口位置不清者,扣2分;危害情況反映不及時者,扣2分 ⑹沒有定期進行防治水檢查,每缺一次扣1分;沒有按期提交書麵整改意見者,每缺一次扣1.0分 ⑺防治水檢查,安全隱患整改不力者,每發現一處扣0.5分 ⑻無防治水方案、施工措施和審批意見、施工原始記錄、成果台帳、驗收簽字記錄、總結報告,缺一樣扣0.1分 |
20 |
||
11、工程質量管理 |
⑴威脅大礦安全的廢氣小窯及鑽孔等,均經過堵塞注漿、封堵處理,達到防水要求 ⑵礦井各類防隔水煤柱的留設,符合《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及《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的要求 ⑶水文地質條件複雜和有水害威脅的礦井應建立水情、水害監測係統,設備狀態完好 ⑷各類防探水鑽孔的質量,達到《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第六章第二節及《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第三節要求,底板加固質量達到本公司有關規定,不能出現因水害治理不力造成影響生產 ⑸有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提前進行物探或鑽探,必要時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水害事故發生 |
⑴檢查井上下鑽孔、小窯、煤柱及水害監測係統,每發現一處問題扣0.2分,問題嚴重者,每處扣1.0分 ⑵沒有采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每處扣1.0分 ⑶各類防探水鑽孔質量達不到要求者,每發現一處扣0.5分 ⑷水害威脅嚴重的采掘麵,未進行物探或鑽探,扣1分,未采取有效措施扣1分 ⑸出現淹頭淹麵或影響生產的一次扣2分 |
10 |
||
12、關閉廢棄煤礦調查 |
對井田範圍內關閉廢棄煤礦進行調查、分析,記錄在案。對其分布、開采範圍、對生產礦井的危害程度等情況,必須掌握清楚,資料圖紙齊全 |
檢查關閉廢棄煤礦調查分析台賬,情況不清者,一處扣0.5分 |
5 |
檢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