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礦機電管理獎懲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我礦機電管理水平,增強全體職工的機電安全意識,實現規範性操作,創建標準化礦井,保證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管理方式
第二條 全麵推行標準化管理,上標準崗,幹標準活,創建標準化機電硐室和區隊。
第三條 全麵推行包機製,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員、定設備、定任務;包使用、包管理、包維修、包故障排除,確保包機責任落實。
第四條 全麵提高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逐級責任製。
第五條 每月召開機電例會,總結當月機電工作情況,布置下月工作任務,不斷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提高機電管理水平。
第三章 獎罰標準
第六條 電氣完好
(一) 井下使用的設備,在下井前必須有入井合格證,無證不準入井。(小機廠負責完成)
(二) 每發現一台失爆設備罰包機人100元,罰單位10000元;一個月內出現三台以上設備失爆,並罰機電隊長,隊長各1000元。
(三) 設備接線、安裝、移動搬遷,必須停電,並有相應的措施,否則罰責任人100元,罰主管領導200元。
(四) 安裝接線必須符合設備完好標準,有一處不合標準處罰責任人50元。
(五) 設備三大保護必須齊全可靠,整定正確,缺一項保護者,罰責任人100元,罰單位機電負責人100元,一項不合格罰責任人50元,罰單位機電負責人50元.
(六) 各類開關(檢漏繼電器,煤電鑽綜保、照明綜保)的各項保護齊全可靠,現場試驗發現一項不合格或缺一項保護者,罰責任人100元,主管領導100元,單位500元。
(七) 防爆設備的防爆麵及轉動部位,應按期更換防鏽油,以確保防爆麵幹淨和轉動靈活,凡不合格者罰款50元。
(八) 電纜有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破口者,按失爆處理。
(九) 凡用銅、鋁、鐵絲等替代熔絲者,罰責任人100元,罰單位500元。
(十) 入井的礦燈不完好或紅燈,每發現一盞燈罰單位100元,罰責任人50元。
(十一) 每台設備和電纜必須有責任牌和標誌牌;每缺一處罰20元;設備不完好,有能處理的缺陷未作處理者,每一台設備罰款50元。
(十二) 設備頂部有淋水而不采取防範措施者,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十三) 隨意開、停局扇或拆除供、排水管路者,罰責任人2000元。
(十四) 電纜吊掛合格率未達到95%以上者罰機電負責人200元,且必須在限期內整改。
(十五) 井下電纜必須采用不延燃電纜,使用與實際電壓等級不相符的電纜罰款1000元。
(十六) 井下設備必須上台架,擺放端正,一台不上架罰款100元,擺放不正罰款50元。
(十七) 凡幾個單位共用的供電電源或電纜,發生漏電後,應互相配合,積極排查故障。若互相推委,造成停電停工,處02manbetx.com 單位500元罰款,處責任人200元罰款。
(十八) 井下使用中的電纜不得盤圈使用,必須按規定吊掛,否則罰款100元。(采煤機或機組拖曳電纜除外)
(十九) 高壓操作人員停、送電不辦工作票或不按規定驗電、放電者,罰責任人200元。
(二十) 井下設備接地(包括主接地,輔助接地、局部接地極)必須符合《煤礦安規》的有關規定和完好標準,有一處不符罰單位1000元,罰責任人50元。
(二十一) 井下增加4KW以上負荷,地麵增加2.5KW以上負荷,用電單位必須到機電科審批,否則按私自接電處理,罰責任人200元,單位2000元。
(二十二) 在搬遷設備時,嚴禁隨意切割電纜,否則,每發現一個切口罰款300元。
(二十三) 采掘設備的拖曳電纜在運行中應有保護措施,否則造成電纜損壞者,每損壞一處罰責任人100元,罰單位負責人200元。
(二十四)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對現場的電纜、水管及其它設施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因施工或車輛運輸造成設備或電纜、水管損壞者,據損失輕重罰單位兩倍罰款,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七條 設備和配件
(一) 凡電機燒毀,經02manbetx.com 追查明確責任後罰責任單位50元/千瓦,並承擔維修費用。
(二) 設備應按檢修周期進行檢修,凡通知升井檢修的設備,三日內不升井,每天每台罰款50元。
(三) 凡損壞或送修設備必須寫明設備狀況,與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清查並作好記錄。
(四) 凡在搬運安裝過程中碰壞設備的,按情節每台處50—500元罰款。
(五) 設備維修單位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並有檢修記錄,檢修完工後,應由機電科設備管理人員負責驗收,並開驗收證明,無檢修記錄或無驗收證明,每台罰款100元。
(六) 完好設備嚴禁拆套使用,如特殊情況需由機電礦長批準,到機電科登記,並要求按期恢複,否則罰責任人100元,單位1000元,並承擔相關費用。
(七) 維修設備所要更換的配件,必須執行交舊領新製度。
(八) 各單位每月23日前報下月設備、電纜、配件計劃,遲報一天罰隊長、辦事員各50元。
(九) 設備、電纜執行領用和注銷製度。
(十) 凡單位庫存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由於保管不善造成配件損壞的,每件罰款100元。
(十一) 機械設備有危險的旋轉部件必須加防護罩,缺少一處罰款100元。
(十二) 設備必須定期加注和更換合格的潤滑油潤滑脂,並作記錄,檢查中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十三) 設備各部緊固件必須齊全、緊固,在檢查中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十四) 膠帶機、刮扳機機頭、機尾處無積水,嚴禁設備在煤泥水中運行,否則罰款500元。
(十五) 拉移變的絞車無頂柱及防護板者,罰使用單位負責人100元。
(十六) 運行中的膠帶機要加強維護,及時清理機頭、機尾架上的浮煤,不跑偏(上皮帶不超出托輥,下皮帶不磨機架),不打滑,確保托輥轉動靈活,檢查中發現一處跑偏,現場又無人處理的,罰款50元,有一個托輥不轉動或少一個托輥罰款50元。
(十七) 膠帶機減速機不漏油,油位、油質符合要求;聯動齒輪不缺油。液力偶合器液位合格,不漏液,易熔合金塞完好。一處不合格罰使用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十八) 各單位安裝1m膠帶機時必須裝全儲帶倉,若因儲帶倉長度不足造成割皮帶的。發現一次罰單位1000元。罰責任者200元。
(十九) 撤除膠帶機時斷帶麵要盡力抽穿條,確實抽不出的可在距卡子不超過50MM處割開。若發現超過50MM長割斷的,每處罰責任人200元,罰單位2000~10000元。
(二十) 礦車(平板車)、絞車、鋼絲繩等的連接裝置一處不合格,罰使用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第四章 點檢管理獎罰
第八條 設備點檢維修製考核采用日常抽查與月度考評相結合的方式,日常抽查采用係統內檢查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第九條 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已口頭或書麵形式上報機電科,不上報處以責任單位100—500元罰款。
第十條 月底對各單位日常檢查情況進行彙總,依據《點檢考核標準》對各單位當月點檢實施情況進行打分,根據打分情況進行獎罰通報,同時將考核結果納入本月機電綜合考評中。
第十一條 考評獎罰標準
(一)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每超1分,獎勵200元;
(二)考核得分在90—95分(含90分)不獎不罰。
(三)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每降1分罰款500元。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二條 各隊必須有符合實際的供電係統圖(包括4KW以上負荷),運輸係統圖,供排水圖,巡回檢查圖及各機電硐室必須張掛的有關圖紙,每缺少一項或有一處與實際不符的罰款200元。
第十三條 必須有設備檢修記錄、繼保整定記錄、檢漏試驗記錄、設備潤滑記錄,油質化驗報告及有關的各種記錄,少一項罰款50元。
第十四條 區隊必須設設備、電纜、五小電器管理員,凡未建帳或不及時上帳,帳、卡、物不相符,每台(根)罰款50元。
第十五條 凡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以書麵形式上報有關業務部門,沒有處理的,業務部門負責,否則,檢查中發現問題,由單位負責。
第十六條 重要場合及各機電硐室的電話必須暢通,凡電話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有關維修人員,通知後一天內未處理的,每推遲一天罰款50元。
第十七條 大排水泵(45KW以上)必須裝設壓力表,並確保靈敏可靠,不裝或失靈的,每一處罰款50元。
第十八條 凡排水不及時造成水淹設備或停產,據情節輕重處100—500元罰款,造成設備損壞的,根據設備情況另作處罰。皮帶下方水深超過200mm,長度超過10m的,每一處罰100元。
第十九條 水管閥門嚴禁跑、冒、滴、漏現象,水管嚴重跑水,當班通知未及時處理的罰責任人100元。
第二十條 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以三聯單的形式通知單位,單位自收到通知單後,無特殊情況在規定時間內未處理好的,給予加倍處罰,並處隊長100元罰款。
第二十一條 凡上級查出的問題按規定處罰,特殊情況加倍處罰。
第二十二條 噴漿工程在施工前必須把設備、水管、電纜、保護好,並把巷道周圍雜物清除幹淨。噴過後要把回彈物清理幹淨,凡有一台設備、一根水管或5米以上電纜未清理幹淨的,處以500元罰款,一台設備未清幹淨罰款500元。
第二十三條 變配電點的管理單位,對該點的設備負完全責任,外單位接電源必須通知管理單位,由管理單位指派專人負責接線。
第二十四條 下井車輛撞壞水管、保溫層或電纜者,一次罰責任人200元,撞壞後不主動通知調度,經查出後視情節輕重罰當事人500—1000元。
第二十五條 井下使用的壓風機保護必須齊全,特別是超溫保護、油位保護,缺一項保護罰使用單位200元;冷卻水應做到停機必須停水,不能有長流水現象,否則罰單位200元,罰責任人100元。
第二十六條 外圍單位用電必須到機電組辦理用電申請手續經批準後,交由礦設備管理單位負責接線。(使用單位要支付接線人工費,每接、拆一次各支付人工費300元)。若未辦理用電手續而亂接線的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2000元,責任人200元。
第六章 獎勵
第二十七條 對於在標準化及機電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班組和個人按礦有關規定應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八條 機電罰款的70%作為專項資金,用以獎勵為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作出貢獻的單位、班組和個人。
第二十九條 機電設備完好獎勵:
(一)達到90.5.1的不獎不罰。
(二)每下降一個百分點罰本單位當月工資總額的0.5%。
(三)完好達到95分後每再超過一個百分點獎本單位當月工資總額的0.5%包括9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