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礦信息工作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榆家梁煤礦信息工作及計算機信息網絡的管理,提高信息應用水平,增強信息服務工作在企業生產經營決策過程中的作用,特製定本製度。
第一條 信息的收集與整理
(一)信息收集的範圍
1、信息收集的範圍
信息收集的範圍應是一切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決策相關的有用信息,如國際國內要聞、行業動態、經濟、生產、銷售、供應、財務、環保、質量、安全信息等。
信息收集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收集與國家法律相違背的、反動的、黃色淫穢的信息,不得收集來源不明、不具權威性的、具有誤導性的信息。
2、信息的來源
a、外部信息的來源
本製度所指外部信息是指一切非企業內產生的,非企業內提供的各類信息。外部信息應主要來自國際互聯網,同時也可來自於各種合法的信息中心、各類傳媒、各種會議等信息傳播媒介。
b、內部信息的來源
內部信息主要來源與係統內的各專職或兼職信息員以及係統內的各種信息傳媒。
企業各部門應指定專職或兼職信息員,有信息員收集來自企業或部門的生產、經營、供應、銷售、人事、財務、工程項目、重大事項及其他信息,並以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及時上傳到信息中心。應在內部網頁上天寶的信息,各部門信息員應按照相關規定如實、及時地填寫有關信息。
企業各部門應將產生的信息及是傳送到各自信息員,信息員在向信息中心或信息係統上傳信息時,應有表明信息真實性的標識,如簽名、數字簽名、口令、公章等。
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及部門信息員應有權參與或列席企業的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等,及時采集各類重要信息。
(二)信息的整理
信息中心應指定較為完善的信息分類方法,根據分類,將收集到的各類信息進行歸類整理。
信息中心有權對個信息員提供的信息更舉起重要性與時效性進行刪改。信息的刪改必須有信息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簽字認可。
第二條 信息的發布
(一)信息發布的媒體
信息發布的媒體為企業信息網絡,根據信息的不同,在企業內部網頁上發布或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到指定人。
(二)信息發布的程序
信息處理員在收集並整理完畢各類信息後,必須對信息進行登記,凡重要信息都必須在獲得信息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簽字認可後,方可在企業信息網絡上進行信息的發布,簽字人對信息的真實性及信息所帶來的後果負責任。在發布所有重要信息時,應注明該信息的來源。凡具有時效性的信息,必須根據其時效性進行定期更新。對於各類信息,信息中心都應製定相應的信息發布製度。
(三)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不得在企業信息網絡係統上發布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製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際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主歧視、破壞民主團結的;
5、捏造和歪曲事實,散布謊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教說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損害國家及管信譽的;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規定的。
第三條 信息的安全保護
(一)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規範信息係統的中心機房,必須有完善的防雷防火設施。
(二)對網絡係統上的所有信息做兩套備份,並將備份數據安全、妥善地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方。
(三)信息網絡係統的各聯網機嚴禁使用來曆不明的存儲介質,對在聯網機上使用的各類存儲介質必須使用公安部許可的防病毒軟件進行病毒檢查。
(四)各聯網機必須每隔15天對所使用的機器機存儲介質進行一次病毒檢驗,不準購買、使用黑客軟件。
(五)不準發送帶有惡意性或破壞性的電子郵件。
(六)信息網絡係統上個授權用戶應嚴格管理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不準使用與自己有密切關係的密碼字,如生日、姓名、工作單位名稱、親屬名稱、所在地名稱等,不準將賬號轉接他人使用,不準盜用他人的賬號和密碼。
(七)授權用戶必須至少每隔一個月更換自己所用的密碼。
(八)各聯網機應定期檢查一下情況:共享打印機應加上訪問密碼,以防他人濫用;對可以公開的共享文件、數據、宣傳材料、文章、工作計劃、通知、總結、簡報等映射位隻讀共享,可以局部共享的文件應設置訪問密碼。
(九)不許在聯網機上編寫和儲存有密級的文章,不準用電子郵件傳送機密文件。
第四條 信息係統的維護
(一)信息中心網絡維護員負責企業信息係統的維護工作。
(二)各聯網機用戶在為獲準網絡管理員許可的情況下,不準對聯網機進行拆卸、安裝等工作,不準對聯網機上的有關軟件進行卸載愛等工作。
(三)網絡維護員在進行網絡維護工作時,應有工作日誌。
(四)各聯網機出現故障後,應及時通知網絡管理員,網絡維護員在接到要求維護的通知後,一般故障應在24小時內修複,對難以在短期內修複的故障應陳述其明確的理由。
(五)網絡維護不準隨便更改服務器機終端機上的各項設置,影響網絡的正常運行。對服務器上的設置進行重大更改時,須征得部門負責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