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礦勞務工勞務費標準及績效管理考核暫行辦法
為規範勞務人員薪酬管理,調動和激發勞務工工作熱情,確保勞務人員績效考核科學公正,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勞務工崗位日工資標準
(一)固定崗位勞務人員實行日崗位工資考核結算;
(二)生產準備隊有量可計崗位采用礦定額標準結算,工資參照固定崗位勞務人員日崗位工資標準考核並發放。
第二條 勞務工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範圍:全礦各單位勞務人員。
(二)考核目的:通過考核全麵了解、評價勞務人員各項工作表現,調動勞務人員工作積極性,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工作報酬和月工資獎勵、崗位調整以及推薦轉正的依據。
(三)考核原則:公平、公正、公開。
(四)考核內容及標準:共 5大類,17項指標。(具體見考核標準)
(五)考核程序
1、各單位成立勞務人員工作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成員由隊領導、班組長、民主選舉的勞務人員組成。
2、考核指標體係不可控部分由本人所在單位考核,可控部分由經營辦組織人員考核。
3、各單位每月21日將上月勞務人員工作績效考核評分表報經營辦。
(六)月考核獎懲辦法
1、考核周期:月度。
2、考核指標: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安全工作狀況、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綜合指標五類。
3、指標解釋
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主要考核勞務人員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包括其工作任務完成的數量、質量、準確性、及時性以及臨時安排任務的執行情況。
安全狀況主要考核勞務人員安全執行情況,包括其對安全知識的學習情況、作業和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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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遵守情況以及自保和互保意識。
工作能力主要考核勞務人員的實際工作技能,包括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創新和執行能力。
工作態度主要考核勞務人員工作行為過程中個人的工作責任感、積極性以及紀律性。
綜合因素考核主要考核勞務人員年度培訓考試成績、文化教育層次提高程度、在礦服務年限、受獎勵情況和做出的特殊貢獻。
4、考核分好、中、差三個評價等級,不同等級有不同的評價權重標準。各項指標評價好的比重不得超本單位勞務人員總數的15%。
5、根據勞務人員月度績效考核得分評選出占全礦勞務人員總數15%的星級員工,同時當月給予額外工資獎勵。
6、星級員工月獎勵分10、15、20元/工三檔;享受月獎勵20元/工者占20%; 享受月獎勵15元/工者占30%; 享受月獎勵10元/工者占50%;
7、勞務人員處罰由各單位按礦、隊對本人出據的處罰通知單每月隨考核評分表一並報經營辦。
(七)推薦轉正辦法
1、推薦轉正指標占星級員工總數的10%。
2、推薦轉正資格:享受當月20元/工獎勵的星級勞務人員同時礦授予一顆紅星;獲得公司獎勵的優秀、模範人員直接獎勵1顆紅星。
3、推薦轉正需具備的條件
(1)符合分公司人力資源部招聘員工的年齡、身體健康、學曆、技能符合要求。
(2)在礦服務2年以上。
(3)在2年內累計取得12顆紅星的勞務人員。
(4)同等條件下有特殊貢獻、發明創造、技能突出、優秀、模範勞務人員優先。
4、推薦轉正考核周期為2年,2年內未取得12顆紅星的人員,保留第2年所取得的星級數,累加到第3年,依次類推評選。
5、被確定為推薦轉正的人員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同意後,執行正式工待遇。
第三條 其它
(一)勞務人員績效考核連續三個月排名全礦後10位,由經營辦將其名單上報生產準備處勞務用工管理機構,由生產準備處勞務用工管理機構負責退回所屬人力資源公司。
(二)鼓勵勞務人員提高職業技能,凡通過國家省部級或神東職業技能鑒定站職業技能等級鑒定,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並與所從事崗位相一致的,按公司職業技能津貼標準執行。
(三)勞務人員從事崗位必須以礦定編定員為基礎,並持本崗位操作證上崗工作,否則一律按普工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四) 經營辦每月按全礦勞務人員考核分數彙總出三張報表:即勞務人員月工資發放表、星級員工月報表、勞務人員工作績效月排名表並定期進行公布。
(五)各單位考核領導小組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考評。發現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為個人謀私利者,經調查屬實有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勞務人員兩年內取消評優資格。
第四條 本辦法從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