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礦“機電一體化”專升本、專科函授班學習管理辦法
為全麵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和文化水平,確保礦校(內蒙古科技大學)聯合辦學效果,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章 考勤製度
第一條 學員在礦集中麵授輔導、參加成人高考、答辯期間各單位予以大力支持,學員參加學習以出勤對待。
第二條 學員必須遵守內蒙古科技大學教學管理製度,必須保證麵授期間聽課時間,每門課麵授課時數按年度培訓計劃和學期教學計劃規定執行,每門課程聽課時間不得少於規定課時的80%,否則取消該門課程考試資格;每學年有三門課程聽課時間少於規定學時80%的,視為自動放棄學習,取消學習資格,學費、押金不予退回,學院和礦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學員在麵授期間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曠課。遲到、早退一次扣押金20元,累計5次以上者,扣罰全部押金;每門課程曠課一次扣押金50元,累計曠課3天以上者取消該門課程考試資格並扣罰全部押金。
第四條 麵授期間由授課教師和班主任共同對學員考勤,學習結束後公布考勤情況。
第二章 請假製度
第五條 學員在麵授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確因單位工作急需,經單位負責人簽字,經營辦主管培訓人員同意後方可請假。學員請假累計超過課時一半以上或跟班學習有困難者,勸其退學。
第六條 學員因個人急事請事假3天以內者,由授課教師批準,3天以上者需經經營辦主管培訓人員批準,請病假者需醫務所出具診斷證明。
第七條 學員需獨立、及時、認真地完成作業並按時上交。
第八條 未按規定時間上交作業者每次罰款50元並取消其參加該門課程考試的資格,扣除全部押金。
第九條 實行閉卷考試,學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獨立完成試卷,不得互相交流、旁窺、夾帶、抄襲,一經發現,該門課程考試成績按0分處理,扣罰全部押金。
第十條 不及格每門交補考費100元,下一學年開學前進行補考。一學年內經補考後仍累計有3門課程不及格者視為沒有學習能力,取消學習資格。
第四章 學費獎勵製度
第十一條 為調動學員學習積極性,本期函授班實行學費先行自付,按學習成績進行獎勵的激勵辦法。
第十二條 學費獎勵評定辦法
一、學員參加全國成人考試並被錄取後享受獎勵。
二、根據年度教學計劃規定,學員完成本年度課程,各科考試全部及格,無違反本管理辦法的不良記錄,按考試成績分為三個等級,實行年度獎勵。
(一)考試平均成績在85分以上者,本科班學員獎勵1800元;專科班學員獎勵1500元。
(二)考試平均成績在70-84分之間者,本科班學員獎勵1200元;專科班學員獎勵900元。
(三)考試平均成績在60-69分之間者,本科班學員獎勵800元;專科班學員獎勵500元。
(四)獎勵所需費用從教育培訓費中列支。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三條 每學年開學前需按時交納下一學年學費和押金。本科班學員學費每人每年1800元,專科班每人每年1500元,押金每人500元。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