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礦外委施工單位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範外委施工隊伍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神東分公司質量標準化實施細則》、《神東公司安全監察處罰辦法》和《神東公司外委施工隊伍管理辦法》並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資料
(一)凡在我礦中標施工的外委施工隊伍必須具有下列資料:
1、投標書;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資質證明文件;
4、營業執照;
5、安全生產證書;
6、主要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及安全資格證、上崗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和本礦的入井安全許可證;
7、項目經理委托書;
8、施工人員組織機構圖;
9、五圖一表等圖牌板;
10、施工作業01manbetx ;
11、開工報告書;
工程開工前必須經駐礦安監處逐項審核,對資料缺項隊伍不允許開工,對未經聯合驗收私自開工的隊伍除停工外並處以10000元罰款。上述資料每缺一項,除責令其停工整頓外另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二)一個標書隻允許投一個標段的工程,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固定。不準相互轉包及相互轉雇各專業技術人員。每發現一次除責令其停工整頓外並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一)每班作業必須有一位持有安全員資質且與投標書相符的人員帶班作業。無帶班隊長不得入井施工,每發現一次對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300元,對當班無資質的帶班人員罰款100元。
(二)入井人員必須攜帶本礦入井安全許可證或神東分公司安監局簽發的入井安全許可證,由井口檢身工按“三對口”的原則對人員入井安全許可證、入井工作票和人圖像冊逐一核對,對不相符的嚴禁入井。每發現一次與上述情況不符而私自入井者罰款300元。
(三)現場作業人員必須與施工組織機構圖相符。不得頻繁變換人員。需要變換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向安監處填寫變換人員申請表,經安監處同意後,辦理培訓及入井證件。對不執行程序的,每發現一次施工單位處以500元罰款。個人處以300元罰款。
(四)現場作業的特種工種必須證件齊全且持證上崗。每發現一次不符的罰款500元。
(五)炮掘巷道或硐室出現下列情況,根據情節給予施工單位500—2000元處罰,對帶班隊長及責任者個人分別處罰300—500元。
2、不執行“一炮三檢”製度或不填寫瓦斯牌板;
3、空頂作業或不按規程規定設臨時支護;
4、巷道支護不按規程規定支護;
5、噴射混凝土作業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6、不實行光麵爆破或光爆效果差;
7、工作麵火工品管理、裝藥、放炮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8、錨杆沒有經過二次緊固,扭矩達不到100N.M,抗拔力達不到5噸;
9、材料、設備擺放不整齊,無標誌牌;
10、施工圖牌板不整齊或不清晰;
11、淤泥積水處理不及時;
12、消防器材配備不足;
13、作業規程內容不齊全或落實不到位;
14、安全活動不落實或記錄不齊;
(六)砼底板工程出現下列情況,根據情節給予施工單位500—2000元處罰,對帶班隊長及責任者個人分別罰款300—500元。
1、無規程或不按規程作業;
2、拉底放炮不實行“一炮三檢”製度或不填寫瓦斯牌板;
3、工作麵火工品管理、裝藥、放炮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4、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
5、材料、設備碼放不整齊,無標誌牌;
6、施工圖牌板不整齊或不清晰;
7、淤泥積水處理不及時;
8、消防器材配備不足;
9、作業規程內容不齊全或落實不到位;
10、安全活動不落實或記錄不齊。
第三條 其它管理辦法及本辦法中未盡事宜按《榆家梁煤礦安全監察獎罰辦法》執行。
第四條 本辦法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