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礦招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經營管理,降低費用,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礦內組織的招標項目。
第三條 招標應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原則。
第四條 招標項目負責部門負責招標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第五條 紀委負責招標工作的監督。
第二章 招標
第六條 招標項目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礦內批準,資金落實的;
(二)列入計劃,需購買或維修的。
(三)具體項目:辦公用品、自動化配件、耗材、圖排版、機加工件、配件、礦用材料、勞保用品、通風材料、小型礦務工程、小型維修工程。
第七條 招標可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或邀請議標的方式。
邀請招標,投標單位不少於三家。
邀請議標,投標單位不少於二家。
第八條 成立招標領導小組
組 長:李 波
副組長:惠本利 李永勤 張懷國 武子生 胡養年
郭建軍 馬占清 陶誌勇 翁明月
成 員:劉 鳴 劉少林 楊鵬民 從 利 喬治榮
帖太祥 葉慶樹 陳衛彪 馮寶文 井長全
高士崗 汪騰蛟 高 春 惠作利 範通恒
秦 峰 高 輝 劉樹平
職 責:審核評標組織、評標辦法和監督招標工作全過程,協調招標過程中的問題和爭議。
第九條 招標項目應由招標部門提出招標方案、評標小組
建議名單、招標方式和擬選擇的投標單位等。
評標小組建議組成人員由招標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
紀委成員、主管部門及相關業務單位5人組成。
第十條 招標文件由招標單位負責編製,主要有:
1、招標書及投標通知,包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日期
和地點,招標日期和地點等。
2、項目技術說明,包括對項目範圍、有關施工規範和標準,施工技術和工藝等提出明確的說明和要求。
3、投標書格式,招標工程量清單及報價表。
4、主要合同條款,包括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違約罰款索賠,質量驗收標準、工程價款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等。
5、評標原則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
第十一條 招標部門應向投標單位發售招標文件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投標底。
第十二條 工程項目標底由經營辦負責編製,由招標領導小組審定後密封保存。
第三章 投標
第十三條 投標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資質;
2、 有相適應的資金和賠償能力;
3、 有與投標項目相應的業績、裝備和技術;
4、 有相應的質量保證體係。
第十四條 投標文件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格式編製,必須有投標單位負責人或負責人授權的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密封後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送達招標單位,投標單位對招標文件中的某些內容不能接受時,應在投標文件中申明。
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送出後,在投標截止日期內,可以補充投標文件,修改投標內容,補充文件應按規定要求送達招標部門。
第十五條 投標單位在送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向招標部門交納投標保證金,其金額不超過投標項目總造價的2‰。
第四章 開標 評標 定標
第十六條 開標由招標部門主持,全部投標單位和評標小組成員參加。
第十七條 評標辦法由招標部門擬定,經評標小組討論,招標領導小組審核後確定。
招標主要項目為機加工、維修、礦務工程、各類牌板、信息耗材。機加工、維修及采購項目本著價廉質高的原則,其他工程項目評標應充分考慮投標單位的技術及管理水平、質量保證體係、工期、報價、資曆信譽等因素。各因素計分比重分別為15%、15%、20%、40%和10%,根據具體情況可上下浮動5%。
第十八條 在保證質量的情況下維修及采購項目以最低報價作為中標的唯一標準,其他項目在標底上下5%內為優選標價,上下超過5%的,每超過一個百分點加倍扣分。
第九條 評標小組聽取投標單位對投標文件的介紹後,根據評標辦法對投標文件進行技術經濟等方麵的綜合評價,排出投標單位名次。
評標小組成員對投標文件中有疑義的問題,由投標單位做出書麵答複作為投標文件的補充文件。
第十條 評標結束後,由招標部門和評標小組向招標領導小組報告評標結果,並推薦中標單位,經招標領導小組確認定標。定標後,招標部門及時向中標單位發出通知書,同時通知未中標單位。
第十一條 招標部門應在定標三日內向未中標單位返還投標保證金。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待施工合同簽訂後返還。
第十二條 招標工作完成後,原始資料報送礦紀委保存。紀委建好招標台帳並認真、如實作好資料分類保存工作。
第十三條 中標單位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後,根據招標部門要求及時簽訂合同。
第十四條 合同由招標部門擬定,分管領導審核,礦長審批後確定。合同簽訂後,中標單位要嚴格履行合同條款規定的義務。
第五章 結算
第十五條 項目工程完工後,材料類物品需提交招投標書、合同或協議、出入庫單方可進行結算;工程類項目需提交開工報告、峻工報告、峻工交接證書、工程量盤點表和委托書後方可結算。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紀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