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部分產煤省進行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情況調研的通知
關於對部分產煤省進行煤礦生產工藝和
技術裝備情況調研的通知
煤安監司函技裝〔2014〕7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99號)精神,研究嚴格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準入以及淘汰落後工藝設備的措施,定於2014年5月下旬至6月對部分產煤省(區、市)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情況進行調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內容
1.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現狀,特別是中小型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現狀;煤礦企業落實《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前三批)情況。(具體調研提綱見煤安監司函辦〔2014〕4號文)
2.對《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四批)》(初稿)(煤安監司函技裝〔2014〕5號文,已發布在總局網站征求意見欄目)的建議。
3.煤礦安全監控係統、人員定位係統、平巷人車裝備和使用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二、調研時間
5月下旬至6月期間,具體時間由調研小組與有關省級煤礦安監局商定。
三、調研範圍及方式
分3個小組進行調研,每組調研3個省(區、市)。其中:
第一組,河北、山東、安徽;
第二組,山西、重慶、湖南;
第三組,內蒙古、雲南、貴州。
各小組成員名單詳見附件。
調研采取現場和召開座談會兩種方式。現場調研範圍為煤礦、有關煤礦設備生產廠家、科研院所等。座談會由相關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組織,有關煤礦企業、設備生產廠家和煤礦設備檢測檢驗機構等相關人員參加。
四、有關要求
1.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按調研內容準備書麵材料。
2.各小組要認真彙總03manbetx 調研情況,研究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措施建議。調研結束10日內,提交調研報告。
聯係人:崔偉傑,電話:010-64463499
電子郵箱:fzzx5@vip.sina.com
附件:調研小組成員名單(略)
國家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
2014年 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