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能源基地日常運營調度管理辦法
清潔能源基地日常運營調度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清潔能源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生產經營運行情況的調度管理,規範各項目及職能部門的日常運營管理行為,保障項目建設運營的安全有效運行,特製訂本製度。
第二條 日常運營調度的範圍:公司各項目、各職能部門;各項目內部調度由各項目負責。
第三條 日常調度會議的內容:
(一)晨會
時間:每天7:00召開;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
主持人:項目現場副總指揮或總指揮召集
會議記錄:綜合管理部
參會人員:各項目總經理、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會議內容: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布置當天各項目、各職能部門重點工作。
(二)周調度會
時間:每周五下午15:30召開,每周一次
主持人:總指揮或項目副總指揮主持
記錄人:綜合管理部
參加人員: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總指揮助理、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項目總經理。
會議內容:總結本周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部署下周工作內容:
由綜合管理部彙報上周調度會安排工作完成情況及督查情況,重點是未完成工作及原因;
(2)各部門彙報本周工作重點,及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
①需要協調解決的事情必須是在各專題會議中無法協調解決的、重要的、緊迫的或涉及安全問題的,由分管領導審核後方可提交解決。
②會上各單位提出的問題,分管領導盡量避免展開討論並應給與明確答複,不能及時給予明確答複的,應由分管領導牽頭會後予以討論解決,避免相同問題在會上重複提出。
(3)公司領導安排部署下周工作重點。
(三)績效考評會暨運營03manbetx
會
時間:每月5日召開
主持人:總指揮
會議記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並記錄
參會人員:總指揮、副總指揮、總指揮助理、部門負責人、各項目總經理
會議內容:被考核人進行月度績效述職,考評委員會成員對各部門月度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價。
(四)專業例會
各部門、項目部的專業例會自行安排時間(以每周一次為標準),並將確定後的例會時間、參加人員、會議內容上報綜合管理部備案。並在會前兩個工作日將需參會的高管通知綜合管理部。會議時間、地點自行安排。
主持人:總指揮或項目分管副總指揮
記錄人:組織會議的專業部門
參會人員:分管副總指揮、相關專業部室負責人及其他需參加會議人員。
會議內容:總結上一周的項目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下一周的重點工作及需解決的問題。會議以解決問題為主,會議前組織單位一定進行高質量的溝通。以確保會議優質、高效。
(五)現場辦公調度會議
到各項目現場召開,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小時,由所在項總經理召集,責任部門為各項目部;重點研究一些急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參會人員:基地分管領導及公司相關部門與所在企業相關人員。
第四條 報表調度
(一)各項目、各職能部門每周五中午12:00之前向綜合管理部提交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周重點工作計劃表;
(二)各項目、各職能部門每月3日前向綜合管理部提交月度工作總結:包括項目進展情況、資金使用情況、人員編製情況、重點工作總結、下月重點工作計劃等。
第五條 綜合管理部是日常運營調度的責任部門:
(一)負責權限內的日常運營調度會議的組織、紀要、會議決議的跟催;
(二)負責專業例會、現場調度會議決議的收集、跟催工作。
(三)負責各類報表的收集、整理、跟催工作。
第六條 日常調度會議的組織程序等內容,依據《清潔能源基地會議管理辦法》。
第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