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能源基地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清潔能源基地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1.範圍
本製度明確了項目部各部門及各崗位人員的安全職責,本製度適用於清潔能源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各項目部。
2 總則
1)項目部的各部門及各崗位人員應嚴格履行本製度所賦予的安全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安全方針。
2)項目部要嚴格按有關國家或地方標準的要求,保證安全生產費用專款專用。
3)所購置的用於生產保護的安全用品或用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
3.職責
3.1 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3.1.1項目總經理
1) 項目總經理是本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麵領導責任,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經理開展工作。
2) 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書,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3) 認真貫徹國家、行業、地方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健全安全管理部門,充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 負責批準、頒布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製度和各項安全規章製度及安全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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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組織貫徹實施。
5) 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施工現場安全例會,發現安全隱患,製定整改措施,及時解決,並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遇到突發或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施工,排除安全隱患後,再進行生產。
6) 領導組織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考核工作,並對員工獎懲做出決定。
7) 批準項目部安全工作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確定項目部的安全目標,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
8) 主持召開生產安全工作會議、聽取彙報,研究改進措施,作出決策,組織實施,督促、檢查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除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隱患。
9) 批準項目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10) 發生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時應及時參與並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搶救和善後工作,支持、配合02manbetx.com
調查工作,按照“四不放過”的要求對責任人做出處理,審核糾正預防措施,並組織實施。
11) 按權限審定安全生產的獎懲。
3.1.2生產副經理
1) 協助項目總經理管理本項目部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對主管工作範圍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 認真貫徹執行相關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組織各級主管領導參加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培訓、取證工作。
3) 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製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4) 協助項目總經理做好召開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5) 主持製定、審核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和安全技術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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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項目部安全生產計劃,審核重大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落實。
6) 組織對本項目部及分包單位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負責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7) 組織各種專業安全檢查,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改進措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8) 認真聽取員工建議,保證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體係的有效運行。
9) 審核項目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 親臨工傷事故現場,及時向項目經理報告,並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後工作,支持、配合事故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1) 檢查指導下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
3.1.3 其他工作副經理
1) 對分管工作範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 組織督促所管部門的負責人落實安全工作。
3) 主持所分管部門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問題。
4) 參加所分管部門傷亡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
5) 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經費,組織安排安全措施項目的實施。
6) 組織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不留隱患。
3.1.4 總工程師
1) 認真貫徹執行相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本項目部規章製度,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安全方麵的技術工作,對本項目部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
2) 在組織編製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複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嚴格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並提出改進意見。
3) 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應用。
4) 對本項目部應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機械、新工藝從技術負責,組織審查其在工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製或審定相應的安全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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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重大項目安全技術交底。
5) 參加安全事故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從技術上03manbetx
事故的原因,對原因進行03manbetx
、鑒定,並提出整改措施。
3.1.5 工會主席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工會有關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的方針、政策,充分發揮工會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作用。
2) 加強對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監督,對於違反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進行輿論監督。
3) 及時獲取員工在職業健康安全工作中的合理建議,並列入職代會議題。
4) 參加安全檢查,配合行政認真執行《建築施工工會檢查標準》,開展爭創文明工地活動,搞好班組建設。
5) 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知識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6) 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員工在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療養。
7) 組織員工開展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的群眾性活動,配合項目經理做好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工作。
8) 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3.1.6 安全工程師
1) 在項目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2) 協助項目總經理貫徹執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本項目部規章製度。
3) 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安全交底和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參加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 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巡視。對各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監督整改。
5) 負責監督和檢查施工現場員工勞動保護及防護用品的配戴情況。
6) 做好安全記錄工作及資料管理工作,做到及時、真實、規範。
7) 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人按獎懲辦法給予處罰;對於冒險蠻幹的員工及時進行教育,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作業。
8) 負責項目部危險源辨識工作,並對重大風險的控製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情況的監督。
9) 如施工現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做好記錄、及時報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配合調查,並監督糾正與預防措施的落實。
3.1.7 資料員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安全資料的有關規定。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2)負責安全保證資料的管理,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審驗、歸檔工作,資料歸檔及時、準確、完整,確保歸檔資料達到標準要求。
(3)協助安全員做好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工作。
(4)負責每月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報表和建立事故檔案。
3.1.8 質量工程師、技術員及質檢員安全職責
(1)參加安全檢查,發現與安全相關的質量問題,及時報告,提出糾正與預防措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2)發現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並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應先停止作業,告知安全員,同時報告項目總經理。
(3)嚴格執行施工工藝流程,對違反操作工藝流程的行為給予製止。
(4)依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批準後負責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5)參加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從技術方麵提出糾正措施。
(6)配合項目部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7)推廣使用“四新”時,負責編製安全技術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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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培訓。
(8)對施工現場發生的安全事故,參與事故調查,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從技術方麵03manbetx
事故原因,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1.9 機管員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相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本企業規章製度。落實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措施。
(2)負責施工機械設備(包括自帶和租賃)的進場驗收和日常安全管理。
(3)負責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新型機械設備的技能培訓,檢查持證上崗和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製止違章操作。
3.1.10材料員安全職責
(1)負責物資采購、儲存、保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類材料、大型工具、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規定,進場驗收時嚴格把關,做好發放記錄。
(3)對易燃易爆物品建立危險品庫,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4)負責施工現場器材的安全巡檢和參加每周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製定整改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5)負責器材危險源辨識工作,針對重大風險製定控製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上報,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參加事故原因調查,製定糾正與預防措施,並認真落實。
3.1.11 分包單位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項目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是本單位生產安全第一責任人,不違章指揮。
(2)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嚴格履行勞務用工手續。負責辦理作業人員暫住證、健康證等事宜。
(3)負責作業人員崗位安全技術培訓和進行遵章守紀教育。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時製止違章作業。
(4)保持本單位作業人員相對穩定,事先做好農忙季節人員安排,並向項目部申報。執行新招聘人員進場必須“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
(5)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各班組、工種進行書麵安全技術交底,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6)負責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巡查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製定整改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7)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向項目經理部報告,保護現場,組織傷員搶救和善後工作,製定糾正與預防措施,組織落實。
3.1.12班組長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交底中的安全措施要求,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
(2)以身作則並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則、規定、製度,聽從技術人員和安檢人員在安全生產上的指導,保證安全施工。
(3)隨時檢查工人操作、工作環境、生產機具、設備等安全情況和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情況。保證工人在安全狀態下操作,發現不安全問題,要立即解決,本班不能解決的應立即向工地負責人報告。如情況緊急,立即停止作業,組織工人撤離作業險區,然後向領導報告。
(4)堅持班前安全講話製度,作業前應會同安全員對施工(工作)現場,各種機具、設備、道路和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並將注意事項向工人交待清楚後,方準施工,堅持工間檢查製度和交接班製度。
(5)按時組織安全活動日,學習安全生產文件及有關規章製度,總結上一周安全生產情況,聽取意見,改進工作,並做好記錄。
(6)合理安排勞力,根據工人的身體、年齡、技術、熟練程度和其他特點分配工作,以防事故的發生。班組分散工作時,一般不準單人作業,二人以上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7)充分發揮工班安全員的作用,支持他們的工作,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
(8)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和報告,並保護現場,參加事故調查03manbetx
。
(9)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點、設備,有權拒絕施工和使用,必須堅持特殊工種工人持證操作,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人拒絕分配工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1.13 作業工人安全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聽從指揮,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規則、製度、不違章作業,並勸阻製止他人的違章行為。
(2)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特殊工種要持證操作,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無證者操作,在未熟悉機械、設備性能和操作規程前,不能上崗操作。
(3)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施、工具的安全完好,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可靠,不得隨意拆除。
(4)愛護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因素、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積極參加事故的搶救工作。
(5)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有權對上級單位或領導忽視安全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和控告。
(6)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3.2 各部門安全崗位職責
3.2.1 工程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相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本企業規章製度,負責工程質量、技術工作中的安全管理。
(2)製定長遠發展計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及技術措施計劃時,應有安全技術的內容。
(3)編製或修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工藝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4)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和參加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從技術方麵提出糾正措施。
(5)參加施工組織設計的會審,在審核安全技術措施中對有關安全技術問題提出意見,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3.2.2 施工管理部門安全職責
(1)在安排生產任務時,應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協調一致;在編製及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措施、作業計劃時,必須同時製訂施工安全措施;在檢查施工生產計劃實施的時,應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責成項目部製定糾正措施。
(2)重點工程或技術複雜、危險性大的項目,必須編製專門安全措施並進行技術交底,經常檢查其實施情況。
(3)召開生產會議和布置生產任務時,應同時研究和布置安全工作。
(4)堅持按合理施工順序組織生產,要充分考慮員工的勞逸結合,在生產任務與安全工作發生矛盾時,必須優先解決安全問題。
(5)參加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組織製定整改措施,並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6)負責項目部有關生產中危險源的彙總,針對重大風險製定糾正和預防措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7)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到現場,參加事故調查,本著“四不放過”的要求,針對事故原因製定糾正與預防措施,監督落實。對責任者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3.2.3 HSE部門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相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本企業規章製度,做好施工現場生產安全的監督、檢查。
(2)負責彙總年度安全生產資金計劃,督促財務部門按規定及時提取,對安全生產“五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
(3)參加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核,並監督實施。
(4)組織和配合有關部門製定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5)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負責對項目部新入場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
(6)按製度規定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監督整改;對重大隱患和異常情況,應指令先行停止作業,製定應急措施,並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7)參加工程項目和引進技術、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
(8)對勞動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和正確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9)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員工職業健康體檢和女工勞動保護工作。
(10)組織開展安全科學研究,總結推廣安全審查的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進行對生產安全事故、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發生規律和對策的研究。
(11)會同工會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獎懲活動。
(12)負責項目部危險源彙總、分析、評價,針對重大風險製定控製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並對設施情況進行監督。
(13)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建立事故檔案。參加事故調查與處理,對糾正與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4)在驗收工程質量時,應對使用功能的安全同時驗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采取糾正措施,達到要求後再交竣工驗收。
(15)編製和下達生產計劃,簽訂施工合同時,應有安全目標、指標和要求。
3.2.4 機電物資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施工機械設備和器材的采購、使用、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2)參加施工方案中有關施工機械設備和器材安全技術措施的會審,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3)負責特種機械設備初驗、報驗工作及日常管理。
(4)實施機電設備,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細則和管理、使用、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報廢等製度。使其經常保持良好技術狀態,並督促檢查,不準帶病和超負荷運行,不準使用報廢機械。
(5)安裝、改裝、修理、拆裝機電設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對無安全防護裝置的機電設備,要提出安全裝置設計,並督促實施。
(6)按技術要求和物資計劃供應的設備和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
(7)負責物資倉庫和危險品運輸的安全,建立健全倉庫管理製度。
(8)嚴禁使用國家及有關部門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危及安全的機械設備和器材。
(9)負責依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9年6號公告有關要求,對企業使用的安全防護監視測量器具進行定期檢定、測試。
(10)發生機械設備事故,及時報告,保護現場,參與調查,提出對責任者初步的處理意見,製定糾正與預防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11)負責事故機械設備和器材危險源辨識的彙總,針對重大風險製定糾正與預防措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3.2.5 計劃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1)根據項目部審定的年度安全生產“五項”資金計劃,提供資金保障,單設科目、專項管理,監督使用。
(2)負責年度安全生產“五項”資金完成情況的彙總,列入分項科目,提供給項目領導,作為下年度計劃編製的依據。
(3)在組織編製財務成本計劃時,要優先考慮安全環保措施項目的款源,正確列支有關勞動保護經費,執行安全生產獎懲的獎金發放和罰款回收工作。
(4)組織推行經濟核算和經濟承包責任時,必須把安全工作列為一項重要內容。
(5)負責審核各類事故、事件處理費用,並將其納入項目部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6)做好本部門安全保衛工作,存取現金嚴格遵守財務規定,製定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防範措施。
3.2.6 綜合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製定項目部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規定。負責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用品的管理,並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負責項目部安全保衛和交通、消防安全及綜合治理工作,並做好宣傳教育和對基層單位及項目部的安全指導。
(3)負責指導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的後勤工作。指導施工現場員工(含外包對)宿舍、食堂、淋浴、廁所等設施的配置和管理及傳染病的預防工作。
(4)負責辦公區、生活區安全用電、用火、取暖等安全檢查指導,發現隱患,製定糾正、預防措施,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5)當發生安全事故後,要及時上報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提供資源保證,協助主管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3.2.7 分包隊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落實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2)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活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4)保持本隊人員的相對穩定,員工變更須事先向上級申報,批準後新來員工應按規定辦理各種手續,並經入場和崗位安全教育後方準上崗。
(5)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搶救,及時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3.2.8 作業班組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開展班組安全活動,做好向本班組作業人員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3)負責本班組作業區域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4)保證本班組使用的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保險裝置和其他安全設施齊全、完好,做到班前班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指導本班組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和防護用品,杜絕違章作業。
(6)對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沒有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的任務積極提出建議;對沒有安全保障的生產任務有權拒絕接受,並及時向上級反映。
(7)發生事故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為事故調查組提供可靠的事故資料。
4.工作程序
4.1 製定依據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關於“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度”的規定,按照項目部部門職能,製定各部門和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4.2 考核辦法
4.2.1考核依據
以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製的內容,作為安全生產責任考核依據,問題分清,做到責權明確。
4.2.2 考核組織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製考核小組由項目總經理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4.2.3 考核時間
項目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每季度考核一次,項目部管理人員每月考核一次。
4.3 考核獎懲
4.3.1 各級管理人員,考核成績達到70分以上為合格,85分以上為優良,70以下為不合格。
4.3.2 對各級管理人員考核成績為優良的給予50元獎勵,對於考核成績不合格的責任人罰100元。
4.3.3 連續兩個考核成績為優良者,獎勵200元,連續兩個考核成績不合格者處罰150元,連續三個季度不合格者處罰200元,並調離本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