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能源基地工程(零星)項目委托管理製度
清潔能源基地工程(零星)項目委托管理製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工程管理,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規範對施工中工程(零星)項目委托工作過程的管理,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工程(零星)項目委托是指對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進行的各種已簽合同範圍外的工程(零星)項目的委托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三條 本製度適用於清潔能源基地EPC總承包工程施工中必須進行的各種已簽合同範圍外的工程(零星)項目。
第三章 執行程序
第四條 工程技術部專工根據工程需要,提出施工中工程(零星)項目委托申請。項目委托申請至少應包含:項目名稱、依據、被委托單位、範圍與內容、質量標準、技術要求、工期、結算方式。必要時應附使用部門方案及要求評審書。
第五條 工程技術部經理根據專工提出的項目委托申請,審核工程(零星)項目實施的依據、必要性、實施要求、被委托單位的可行性,並審定項目的實施方式。
第六條 工程技術部主管經理審批意見。
第七條 估算費用在5萬元以下的工程量,由工程技術部經理、項目總經理批準;估算費用在 5萬元及以上的工程量,由工程技術部經理審批後,由總工程師或副總指揮批準。
第八條 工程技術部將有效的《工程(零星)項目委托單》和附件送檔案管理部門,由檔案管理部門分發工程技術部、施工監理和被委托單位。
第九條 被委托單位依據審定意見執行項目委托書,並於2-5天內形成工作計劃反饋給委托單位。
第十條 工程技術部和施工監理按工程管理製度管理委托項目。
第十一條 工程技術部是工程項目委托的把關單位,隻有經《工程(零星)項目委托管理製度》確認後方可開展後續的商務工作。
第四章 職責
第十二條 工程技術部專工的職責:
(一)負責提出工程(零星)項目委托申請的依據、必要性、實施要求;
(二)負責被委托單位建議;
(三)根據工程(零星)項目的緊急程度,負責提出工程(零星)項目實施方式(預算或工程量簽證的方式)的建議。
(四)負責安排和核定被委托項目的工程費用。
(五)負責審定預算並根據工程量簽證簽訂合同(必要時)。
第十三條 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審核專工提出的意見,並審定項目的實施方式。
第十四條 指揮部領導(總工程師或副總指揮)負責審批工程技術部的意見。
第五章 檢查與評價
第十五條 本製度檢查人是清潔能源基地工程技術部各專業專工和安監人員。
第十六條 本製度將定期檢查本製度的執行情況,具體檢查項目包括:委托項目的管理記錄、確定手續是否齊全和委托項目是否處於受控狀態。
第十七條 本製度評價人是清潔能源基地副總指揮。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製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 本製度由工程技術部負責解釋。
附錄1:工程(零星)項目委托流程圖
附錄2:工程(零星)項目委托申請單
附錄3:《工程(零星)項目委托管理製度》執行情況檢查評價表
附錄1:
工程(零星)項目委托流程圖
附錄2:
編號:
清潔能源基地EPC總承包工程
工 程(零星)項 目 委 托 申 請 單
申請委托部門 時間
項目名稱
建議受委單位
委托依據及內容(含依據、範圍、技術要求、工期、結果要求、結算方式等):
專業工程師: 日期:
工程技術部經理、項目總經理審核意見:
簽名: 日期:
總工程師審批意見:
簽名: 日期:
副總指揮審簽:
簽名: 日期:
附錄3:
編號:
清潔能源基地EPC總承包工程
《工程(零星)項目委托管理製度》
執行情況檢查評價表
檢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成員
評價題目 評價內容 評 價
製度理解情況 各級人員對製度是否理解深刻、執行嚴謹 是 否。原因:
工程(零星)項目委托管理手續齊全 工程(零星)項目委托管理手續齊全、是否處於受控狀態 是 否。原因:
工程(零星)項目委托管理製度執行的效果 解決的問題是否達到滿意和認可 是 否。原因:
存在的問題及整改建議
評價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