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貫通精細化管理製度
巷道貫通精細化管理製度
1、貫通前,掘進施工單位必須提前在建造通風設施地點做好調道、清理工作,由通修隊構築好通風設施,為貫通時調整通風係統做好準備工作。一般巷道貫通在相距20m(綜掘50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麵施工,由生產科編製巷道貫通通風係統調整方案,報通風副總工程師和總工程師批準後進行落實,通修隊負責做好調整通風係統的準備工作。
2、當貫通的兩巷相距20m(綜掘50m)前,由生產科測量組負責下達巷道貫通通知單,由施工單位編製專門的貫通安全技術措施,由生產科(掘進、通風、測量人員)、機電科、生產技術科(調度)、安檢科、通修隊等部門審查,經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施工單位及通修隊必須向工人貫徹措施並有記錄可查,否則不允許施工。
3、巷道貫通剩餘5m時,由生產技術科(調度)組織生產科(掘進或通風主管)、通修隊長(或副隊長)及施工單位隊長(或副隊長)在現場指揮貫通和通風係統調整,且必須在貫通現場會簽單上簽字認可,安檢科要安排一名安檢員在現場監督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至少有一名測風工在現場測定貫通前後的風量及瓦斯,否則不允許貫通。礦生產技術科(調度)和施工現場都要懸掛貫通進展圖,做到班班驗收,及時填寫進度和剩餘長度,準確掌握貫通時間,確保貫通準確無誤。否則,每次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4、被貫通巷道必須保持正常通風,並做好瓦斯檢查,一旦發現瓦斯超限,必須立即處理;掘進工作麵每次爆破前,必須同時檢查停掘頭的瓦斯、通風情況,隻有在兩個頭通風正常,瓦斯都不超限的情況下,才允許通電起爆,否則,每次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5、貫通老巷或采空區時,應先探明老巷和采空區的有害氣體含量和積水情況,由施工單位根據所探情況,製定有針對性的技術措施。
6、巷道貫通當班,按照風流調整方案確定受影響範圍,由生產技術科(調度)通知該範圍內所有工作人員,停止一切工作,通修隊立即調整通風係統,保證貫通巷道有足夠的風量,待風流穩定後,受影響區域的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後,方可由生產技術科(調度)通知有關停工地點恢複生產。
7、通修隊要認真做好貫通台帳,記錄貫通時間、貫通前後的風流方向、風量、瓦斯濃度及異常情況的處理等,貫通措施、風流調整方案、貫通會簽單、通知單和現場記錄要妥善保存備查。
8、備采麵通風係統形成後,其配風量為正常回采風量的50%,一般為450~500M3/min。
9、回采結束的工作麵,在撤除設備、材料期間,其風量要控製在350~400M3/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