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巡回檢查精細化製度
瓦斯巡回檢查精細化製度
1、安檢科每月按檢查瓦斯區域製定瓦斯巡回檢查圖表,圖表必須規定瓦檢員的檢查路線、檢查地點、檢查次數、檢查內容、檢查時間、彙報時間、彙報次數、交接班地點等內容。對瓦斯湧出異常的掘進頭,由通修隊編製有針對性的瓦斯管理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設專職瓦檢工,並實行現場交接班。
2、瓦斯巡回檢查圖表由安檢科科長、技術人員、瓦檢班(組)長共同協商編製,並隨著井下生產變化情況及時修改。瓦斯巡回檢查圖表應報礦總工程師審查、簽字批準,另報總工程師、生產科、安檢科備查。瓦檢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不在指定地點交接班,一次罰責任人200元。
3、瓦檢員要嚴格按照安檢科編製的瓦斯巡回檢查圖表進行瓦斯巡回檢查,每班不小於二次,二次檢查的時間間隔不超過4小時,嚴禁瓦斯檢查中的“空班、漏檢、假檢”現象發生,並做到井下記錄、檢查手冊及地麵瓦斯調度記錄三對照,每旬由生產科對瓦斯檢測的“三對照”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發現一次不對照罰責任人200-500元,並進“三違”學習班學習。
4、采掘工作麵每次檢查瓦斯不小於4個點,采煤工作麵檢查進風流、工作麵風流、上隅角、回風流;掘進工作麵進風流(局部通風機附近)、工作麵風流、回風流、局部冒高處。
5、發現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瓦斯超限,要及時撤出工作麵所有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掛上“禁止入內”警示牌,並彙報礦生產技術科(調度),否則,每次罰跟班隊長、班長每人500元。
6、瓦檢員要對本班分管區域的通風設施、甲烷傳感器、局部通風的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礦生產技術科(調度)彙報;凡上級領導檢查出的問題,而瓦檢員未提前彙報,一次對瓦檢員罰款50元。
7、瓦檢員除檢查有害氣體和空氣溫度外,每次巡回檢查必須檢查“一通三防”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向礦生產技術科(調度)彙報,由礦總工程師負責采取措施進行處理。